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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相对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前提
一、道德为什么是相对主义的
1.
道德是人们自然权利中人身权的一部分
2.
人们行为机制是超越道德的
每个人不是按照道德行事,而是超越道德按照自己的心行事,比如父爱、母爱。即使一个人的行事出发点就是为了遵守社会道德(人很多时候是这样),但是遵守社会道德本身就是自己的一种心意,是超越道德本身的。否则,就是循环论证
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别人对他的评价,而不是这个人本质的自身性质。
道德在每个人心中都是不同的,没有统一的高高在上的道德,正义作为道德的一种,同样也是相对主义的
3.
私德与公德(正义)
可见,道德(或者正义)只有在公共领域才有价值,即所谓的公德,法律是比较有强制性力量的一种特殊的公德。公德是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相互妥协签订的结果,但是这个签订也是必须的,是人类有秩序生活的必须。私德无所谓有,无所谓无。
公民或许从小就接受要遵守公德的教育。因此,有些反映可能已经变成潜移默化的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存在自然的必然的一致的高尚正义。如果要给正义下一个定义,那么正义就是人们要有秩序地进行生活而签订的各种有形的无形的规则的总和。
不同民族和地域会出现不同的道德,签订不同的契约
4.
霍布斯、休谟以及哈耶克关于道德相对主义的论述
“我们对于每一种德的感觉并不都是自然的,有些德之所以引起快乐和赞许,乃是由于应付人类的环境和需要所采用的人为措施或设计,我肯定正义就是属于这一种。”[1]“人性中如果没有独立于道德感的某种产生善良行为的动机,任何行为都不能是善良的或者道德上是善的。”
二、道德相对主义为什么是自由主义的前提
1.
道德相对主义是社会契约签订的前提(或者说公德建立、社会正义的建立)
道德相对主义是人们建立国家,开始有秩序生活的基础。人们相互妥协的“契约”,就是公德,也可以说叫做正义
2.
道德相对主义是保持自由主义作为永恒的程序价值的需要
道德是变迁的,人们可以按照新的环境自由选择新的社会契约或者新的契约内容,而不是受到统一道德的制约
最重要地,道德的相对主义保证了自由主义生命力,保证了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既统一又不是统一的思想一直存在,成为一种永久性的价值,而不是一个阶段性的价值。由于不同社会不同的仅仅是契约的不同,因而引发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的结构和运行机制不同。然而这个每个人为了过有秩序的生活的被迫愿望是不变的,因此,这是靠契约明确权利界限的自由的行为将永久存在。这就是自由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自由主义是程序性的,不是结果性的。
自由主义既是破坏性的,又是建设性的。自由主义恒久的生命力就是来源于其自由的特性。
当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完全可以富足到毫无冲突的时候,也就无所谓自由主义了,因为自由主义实际是研究人们不能达到个人完全自由时怎样自由地建立有秩序生活以及明确公权和私权界限的理念,而当自然权利真的不冲突的时候,每个人实质都是完全自由的,也就不需要自由主义了。
3.
道德相对主义是保证人们自然权利的应有之义
如果抹杀道德相对主义,就是抹杀每个人的个性,强制思想统一,是不自由的,侵犯了他人的自由权利。
道德绝对主义是极权主义的根本来源
三、自由主义核心价值是什么
1.
自由主义的两个理论前提(权利冲突与道德相对性)
道德相对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基础,他是社会契约达成的前提,他又是避免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统一的价值观支配的基础。人们有自由地按照内心做事的权利,当然自然权利,而为了保证社会是有秩序的,因此必然要受到一些社会契约(如法律)即公德的约束。
自由主义的两个假设前提,自然权利存在着客观造成的冲突
人们是道德相对主义的
2.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
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愿自由制定共同的契约,自由地选择社会秩序的方式,便是——自由主义。也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表达。当然,很多自由主义大家把人们怎样去尊重并遵守的这个契约以及契约本身的好坏也加入了分析(如民主等),因此自由主义就变得多种多样的,时代不同,理想的契约内容也是不同的,按照自由主义的原则,不要可以评价或者强制改变一个契约的内容,这是不自由的表现。
3.自由主义是上层的理论(简论自由主义多元性的原因)
道德相对主义是上层的思想,是研究人民签订社会契约过程规定群己权界的方式理念,对于签订后的执行方面,比如民主、宪政等等不是自由主义最核心的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自由主义学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依然能够称为自由主义的学者的原因。自由主义本身就是自由的,所以存在者巨大的生命力。
四、道德的相对主义才是走向真正道德社会(文明社会)的道路
道德相对主义是人们真正走向所谓道德社会的基础,强制建立一个统一的道德是社会最不道德的表现。每个人按照自己真心办事才是最最然的,最道德的。道德相对主义不是自私的,人天生的性格是多元的,或许自利,或许热情,但这是无所谓的,只要他在遵守一般社会契约基础上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办事,就是好的。心是自己的,是自然的人身权利
中国的问题不在于人们没有道德,在于人们没有一个完善的社会契约,没有一个让人们用到的相对主义的程序签订一个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社会契约,并且将这个社会契约有效地执行
在签订和执行两个层次都存在问题
[1] 休谟《人性论》第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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