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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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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2

有网友在讨论个体劳动的利润是不是剩余价值问题。鄙人认为不是。这里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剩余价值”范畴不是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是利润或剩余都可以称为剩余价值。既然我们用马克思的概念,就不要把不是马克思的意思强加给他老人家,否则,讨论就会陷入无的放矢。马克思的方法论告诉我们,剩余价值是社会剩余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特殊表现形式。剩余的出现在人类社会末期就有了,但剩余价值则资本主义特有的范畴,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剖析的概念,它代表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剩余价值会以利润的形式存在和实现。但不能反过来说,利润就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广义上说,个体劳动者能获得利润;公有制企业也有利润,但这二者都不能称为剩余价值,理论界有人把公有制企业创造的剩余称为“共余价值”(北京大学弓孟谦教授),因为它们是不同生产关系下的剩余表现形式。马克思也不否认个体劳动者会有利润,但马克思不会认为那也是剩余价值,道理就在这里。这是从基本理论出发这样看。

当然,有人会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有没有剩余价值?这是现实问题,比较复杂,要具体分析。当然如果你不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也有人有这个问题引出对剥削的看法,比如有人指出资本家冒风险是不是应该考虑进去,资本家剥削没那么严重等一类的说法,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已经把利润源泉问题与利润分配问题混在一起了。从价值源泉上来讲,风险显然不会创造任何价值,它对价值只起到分配作用,这一点马克思已经说过。至于说创造出来的利润分配给谁,那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是另一层面的问题。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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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2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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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2 13:59:00

撇开意识形态问题,个人认为个体劳动的利润不能称之为剩余价值.为什么?可以参照定义,马克思将剩余价值定义为由工人创造的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或许这么说显得比较教条,但诚如楼主所说"剩余价值范畴不是相当然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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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2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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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23:27:10
剩余价值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价值规律与资本增值这一矛盾提出的,是作为商品的劳动力被资本家买来为自己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阶级性】,实现增值价值的工具,算资本的附庸;
个体劳动者自己有资本有生产资料,这与雇佣劳动者的一穷二白就不同,生产出的利润应该属于企业主收入,满足个人消费和扩大再生产。
想到一问题:个体劳动者蛮符合马克思自由联合体中的描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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