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hongmei 发表于 2010-11-12 17:42 
11# 孤独的投资者
正常品,劣等品和吉芬商品的判断本来就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一种商品价格上升,使得实际收入下降太多,以致于收入效应超过了替代效应,从而使价格与需求量之间呈现出正向关系,那么这种商品就是吉芬商品。
吉芬商品本身也是劣等品,所以若实际收入水平下降,对吉芬商品的需求是上升的,因此其收入效应与价格同向。
你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根据定义,吉芬商品是价格上升而需求增加的一类商品,这里的需求增加指的是全社会的需求增加,而不是个别人的需求增加。
很显然你的例子中当约束恰好是1.5的时候,并且在吃一碗米粉和吃3个包子之间偏好后者才成立。而全社会的人的预算约束不可能都是1.5,并且不可能都偏好后者。有些人会选择继续吃一碗米粉+一个包子,有些人会选择吃一碗米粉。那么社会对包子的总需求量可能是减少的。
另外如果包子涨价,而其他能吃饱的替代品没涨价的话,更多的人会选择吃一碗米粉+一个替代品(必然花卷、烧麦、米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