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大学生知识性失业分为显性失业和隐性失业两种类型,其中显性失业的表现形式较明显,而隐性失业所表现出的劳动力不充分就业现象容易被忽视。政府应从高校专业设置、大学生就业指导、劳动力市场规范、相关
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努力,提高就业率,根本解决大学生知识性失业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知识性失业;就业指导
大学生作为知识性劳动者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其失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变迁息息相关。在计划
经济体制下,学校不仅承担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责任,同时负责毕业生的调配。大学生作为宝贵的劳动力资源完全依赖于“有形之手”的配置,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统包统分”,失业问题基本不存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制度的改革,大部分大学毕业生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市场,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取的双向选择制度。自1999年起,我国高等
教育开始扩大招生。2003年,我国高校扩招后的大学生首次进入劳动力市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自此日益突出。2003年我国大学毕业生超过212万人,2004年达到280万人,2005年达到338万人,2006年达到413万,2007年达到495万。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引起了政府、大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极大关注。大学生失业、高学历人员低就业等知识性失业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表现为教育投资的浪费,另一方面造成了我国人力资本的浪费。因而,对我国大学生知识性失业问题进行分析,有着极其现实的社会意义。
一、大学生知识性失业的界定
1.大学生知识性失业的概念
就业与失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焦点问题。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失业是指在法定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这里指的是一般的失业。但受过较高专业教育的知识劳动者,由于掌握必要的专业化知识量,是“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的拥有者,属于宝贵的人力资源。因此,其自身的失业有别于一般的劳动力失业。知识性失业是指接受过高等教育,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或已就业但专业不对口,无法实现其自身价值的状态。
2.大学生知识性失业的类型
大学生知识性失业总体上分为显性失业和隐性失业两个类型。显性失业主要指高校毕业生有能力工作,希望工作,但是找不到工作,明显表现为无事可做。隐性失业主要指劳动者虽然有工作,但是工作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处于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的状态。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显性失业还是隐性失业,都是对高级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处于显性失业状态的大学生如果在劳动力市场上找不到适合自己专业背景与能力的职业,即使已就业,在另一层面上,也属于隐性失业的范畴。劳动者虽然在从事某项工作,甚至劳作的时间很长,然而,他们对于经济的贡献却不显著。可以说,隐性知识失业所表现出的劳动力不充分就业现象,是阻碍我国经济
发展的瓶颈之一,同时也妨碍我国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3.大学生隐性失业的表现形式
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符是大学生隐性失业的主要表现形式。许多大学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不得不接受既无承诺、又无保障的就业模式。学新闻的可能去从事行政工作,学数学的可能从事销售工作。学什么不干什么的现象,似乎已成为一种流行。大学四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竟然与市场不对路,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连年升温的考研热、出国热也是大学生隐性失业的表现形式之一。越来越多的毕业生选择通过考研、留学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暂时缓解就业压力。很多考生落榜后,选择“复考”,从而形成间歇性隐性失业群体。1999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数为31.9万人,2008年增至120万。10年间净增3.7倍之多。
缺少职业规划盲目进入职场又匆忙离开或者在
企业劳动时间不足的情况也是隐性失业的又一种表现形式。许多大学生没有职业规划,不清楚个人的职业远景,或对用人单位缺乏了解,无法做出合理的职业选择,或很难真正适应企业的需要,从而形成很高的流动率,成为隐性失业。这种不断进出职场的人占用了新入职场人的一部分职位,不仅可能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种隐性失业促成显性失业增加,最终造成就业危机。
二、大学生知识性失业的成因分析
1.教育规模和层次与就业市场需求不协调
中国高等教育规模先后超过俄罗斯、印度和美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为2300万人,“十一五”期间,将达到3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5%[3]。从2002年至2006年,中国学校占地面积从112万hm2增加到212万hm2;教学用房从1.2亿m2增加到2.7亿m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从617亿元增加到1424亿元[4]。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高校存在着“定位”误区,盲目追求“大而全”,全科类的综合性大学成了许多高校的办学目标。本科院校朝着综合性大学迈进,高职院校则成了本科院校的“压缩饼干”。高职要升本科,本科想上硕士点,有了硕士点想上博士点。高校间则缺乏分层,特色不明,无法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高等教育规模世界第一”却直接带来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人才也符合供求关系原理,高校教育规模虽不断扩大,但有效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最终导致人才浪费的危机。
2.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与市场脱轨
一些高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没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专业趋同现象显著,从而导致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一些基础学科的专业就业率比较低,如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绘画、
体育教育、农学、中医学等专业。其中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最低,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法学毕业生从事传统意义上的“本行”工作的比例为13%左右,北京
交通大学2006级法学专业毕业生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比例仅为3%。还有一些专业几乎是每个大学都设的专业,例如:法律、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等。许多院校大多顺应发展“综合性大学”的潮流而纷纷增设专业,首选的便是较具有实用性的法学、国际贸易等专业,并且招生人数相对比较多。这些专业的毕业生数量与经济发展的速度不相适应,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大大低于毕业生的数量,大多数学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因此,高校作为人才市场的供给方,在专业设置方面,应以市场为导向,以
现代企业用人标准为方向标,培养适销对路的“产品”。
3.盲目追求高学历教育
2001年我国开始研究生扩招,每年研究生报名人数均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2007年,全国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150万,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各人考研目的大不相同,相当一部分毕业生选择考研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高消费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调查表明,真正表明自己是为了追求学业的只占20%~30%,大多数表示社会就业困难,考研是为了更好地就业。一切以就业为中心,很多研究生根本不可能把时间和精力主要用在学习研究上。近几年,拥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大幅增加,在大中城市,出现了高学历求职者供大于求的现象,不少用人单位将高学历人才低层次使用。
4.就业期望值与就业现实有矛盾
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大约为800~900万个,而每年大学毕业生实际就业人数则大约是这个数字的一半。这就是说,大学毕业生理应有比较大的就业空间,但是许多大学生就业期望值不切实际,与就业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大多数毕业生希望留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并希望到国家机关、国企或外企等高收入部门工作,选择去中西部地区或基层就业的寥寥无几。新华网2004年2月份做过一个调查,超过50%的人将大城市作为理想的工作地点,仅有3%的人选择“投身西部”。其实,基层单位、中西部地区、低收入的技术工作等等都对大学生有非常大的需求,但是,能够改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值的学生少之又少。
5.就业的趋利性
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趋利性比较明显,地区间的收入差距等经济因素将变相诱发大学生知识性失业。有统计显示,我国大学生就业预期收入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应届大学毕业生收入预期高估幅度在40%左右,远远高于美国和欧洲等国的10%左右。我国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又存在地区间、行业间即使从事相同工作而个人收益和发展前景却大不相同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长时间跟踪,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毕业生期望工资达到2000元以上,三分之一左右的毕业生期望在3000元以上,五分之一的毕业生期望在4000元以上。大学毕业生为了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
自然而然的聚集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城市。但大中型城市提供的就业岗位毕竟有限,对于企业而言,在供需失衡的人才市场上,当然愿意用最低的价格聘用相对较高学历的人才。在选择行业方面,许多大学生不注重个人职业生涯的合理规划,盲目追逐经济利益,宁愿放弃专业,从事经济收入相对较高的职业,甚至宁可待业也不愿从事与专业相关但收入较低的工作。这就造成了所谓的“自愿性失业”和“隐性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