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szyz 发表于 2010-9-7 23:16 
由于家庭的存在,爱被局限在家庭的范围内,人们对家以外的人——外人,特别是外村的、外市的、外省的、外国的人是不爱的。汶川地震时,一女孩被压在废墟中,听到有人在废墟上寻找人,她发出声响希望得到援助,上面人问,你是某某么,她说不是,于是,上面的人就走了过去。如此三两次,上面再有动静时,她已不愿出声求援了。这也就是儒家所说的爱有差等。儒家说的没错,儒家的说法反应了社会的现实。但儒家似乎没有认识到,爱有差等也是大家不是一家人的结果。存在决定意识,既然家庭存在,其必然对人的爱有局限、有阻碍,使爱无法成为博爱,无法充满社会。
因为爱有差等,所以才会有人盗尸或杀人来成全另外一些人的阴婚。而办阴婚的人家,也由于只顾表达对自己死去的亲人的爱而忽视了或无视对尸体来源的检查。所以,为了改变社会现实,我们就必须使大家成为一家人,这样社会里就会充满了博爱,就不会再有杀一些人,为的是成全另一些人的事情发生了。
我想,在大家是一家人的社会里是不会再有婚姻了,因为一旦有婚姻,那么就必然会组成家庭,而一旦家庭生成,那么爱就又会被局限住,社会又会陷入一些人为了自己而伤害另一些人的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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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搜索南方周末记者对农民宋天堂连杀6人卖尸体配阴婚一案的调查与观察——《河北农民杀6名妇女卖尸配阴婚事件调查》。
你终于知道:“婚姻必然组成家庭的道理”。
         你还应该继续探讨:没有婚姻,没有家庭的社会人们怎么生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