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这个问题讨论得很热烈啊,我也来凑凑热闹,呵呵~
首先,以我对GDP的理解,我认为公务员的工资是要计入GDP中的(但不得重复计算)。其次,我认为对于楼主设置的情境,GDP应该是1.2亿元。(确实应该是1亿元)
接下来,我也像楼主那样从生产、收入和支出三个方面来说明我的观点。
1. 生产方面:
先看看GDP的定义:国内生产总值(GDP)指的是经济社会(即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
因此,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即粮食(物品)和公务员的劳务(劳务)的市场价值便构成了GDP。也就是说:
GDP = 1 + 0.2 = 1.2(亿)
2. 收入方面:
按收入法计得的国内生产总值 = 工资 + 利息 + 利润(公司税前利润)+ 租金 + 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 + 折旧。在这里,
GDP = 工人和企业家的工资 + 公务员的工资 + 税收(即公司税前利润)= 0.8 + 0.2 + 0.2 = 1.2(亿)
3. 支出方面:
用支出法核算这里的GDP,应该包括居民(工人、企业家和公务员)消费和政府购买(即对公务员劳务的支付)。于是有:
GDP = 工人和企业家的消费支出 + 公务员的消费支出 + 政府购买 = 0.8 + 0.2 + 0.2 = 1.2(亿)
刚开始学习宏观,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还请各位指教,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7 10:01:0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