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学的学习,有很多挺有意思的地方。
首先就是内容上,初级,基本上是描述案例和传授概念,
而中级,变成了专题,而高级呢,却成了模型。
其次是观点上,它不是如同微观,
一以贯之的思路和不同部分的程度深浅区别,
而是几乎没有完全称之为“定论”的东西,除了最初的相关符号概念。
最后是没有一本“全面”的教材,
有高级的、中级的、低级的,但内容基本上“相当的”不一样。
所以,我没办法用像微观那样,以MWG作为一个最经典版本的程序梳理下来。
只能按照自己对中级宏观的各个部分的分类,把尽可能多的中高级宏观内容吸纳进去。
(高级大家其实可以去看徐高的那个流程,我不大可能写出他的那个深度,毕竟我不是CCER的。)

下面就是开始了:国民核算体系的相关知识汇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 16:02:58编辑过]
以往关于GDP的优秀帖回顾和综合
请大家一定认真的看一下这些帖子,尤其注意sungmoo版主对其他网友的指点!!
问一个有关GDP的问题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76971-1-1.html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61103-1-1.html
关于GDP的核算中的存货问题
https://bbs.pinggu.org/b48i360456.html
闲话GDP
https://bbs.pinggu.org/b29i336702.html
GDP=C+S+T是否存在重复计算?
https://bbs.pinggu.org/b48i358293p5.html
如何证明Y=C+I+G+NX
https://bbs.pinggu.org/b48i360160.html
关于支出法计算GDP,当年投资是否应包含折旧的看法
https://bbs.pinggu.org/b48i270608.html
国民收入核算中的一点疑惑,敬请赐教。
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48&replyID=131331&id=249337&skin=0
GDP不等于财富
https://bbs.pinggu.org/b48i87874.html
GDP的计算中是否应该包括进口?
https://bbs.pinggu.org/b48i76368.html
关于三缺口模型的请教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38125-1-1.html&page=3
国内生产总值的算法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45933-1-1.html&page=1
请教:GDP问题
https://bbs.pinggu.org/b48i41256.html
为什么政府转移支付不算作GDP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50716-1-1.html
GDP平减指数的计算?
https://bbs.pinggu.org/b48i361103.html
关于GDP概念的问题
https://bbs.pinggu.org/b48i72642.html
比较初级问题,关于实际GDP计算,大家帮忙来看
https://bbs.pinggu.org/thread-90384-1-1.html&page=1
请教:关于GDP平减
http://www.pinggu.name/bbs/dispbbs.asp?BoardID=48&replyID=202112&id=268229&skin=0
GDP增长速度是怎么算出来的?我怎么来这个10.7%?!
https://bbs.pinggu.org/b29i288362.html
[em09]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 17:29:47编辑过]
实事求是的说,如果各位能够将2楼的链接都看一遍,
然后看明白书上的定义,再分析一下,其实这一个专题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多罗嗦的了。
但是,这既然是个新帖子,就要有点新东西,请继续看下去:
1、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诸多缩写和字母的含义。
2、GDP的计量方法及其定义。
3、GDP:本质上应该是“生产导向”还是“消费(使用)导向”?
4、收入法和支出法的细细分析。
5、环比、指数、真实GDP........
6、从GDP的几个故事分析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 22:41:54编辑过]
1、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诸多缩写和概念的含义汇总。
(1)SNA(国民收入核算体系)
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又称国民经济账户体系(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即SNA体系),它是以西方经济理论为依据,将国民生产总值作为核算国民经济活动的核心指标,认为创造的物质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劳务活动都是创造价值活动的.
对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作出重大贡献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库茨涅兹和英国著名的国民经济核算专家斯通。1953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处公布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这套体系就是通行于世界各国的SNA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
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包括5个总量:
⑴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 简称GNP)它是指经济社会(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国民拥有的全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包括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
⑵国民生产净值(Net national product,简称NNP)它是指一国以当年价格(或不变价格)计算的一年内用于销售的一切产品和劳务价值总和减去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资本余下的部分,即是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
⑶国民收入(National income,简称NI)它是指一国生产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报酬总和,即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
⑷个人收入(Personal income,简称PI)它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个人所得的收入的总和。
⑸个人可支配收入(Personal disposable income,简称PDI)它是指一国一定时期内个人可以支配的全部收入。
相互之间的关系就不要我再写方程啦。
顺带一提:人大考博02年,就是考的这个体系。

算了,还是写点吧: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我没有写GDP(国内生产总值),这个不用我解释了哦。
GDP=GNP+外国居民在国内获得的收入-本国居民在国外获得的收入
国民收入核算中五个总量的关系
根据上述五个总量的定义,可以将国民收入核算中五个总量之间的关系表示如下:
国民生产总值(GNP)- 资本折旧 = 国民生产净值(NNP),
国民生产净值(NNP) - (间接税 - 津贴) = 国民收入(NI),或:
国民收入(NI) = 工资 + 利息 + 利润 + 地租,
国民收入(NI) - 公司利润 - 社会保险税 + 股息 + 政府转移支付和利息支出 + 红利收入 = 个人收入(PI)
个人收入(PI) - 个人纳税 = 个人可支配收入(DPI),
个人可支配收入(DPI) = 个人消费 + 个人储蓄。
可以看出,这五个总量之间的关系是:
从国民生产总值中减去折旧就可以得出国民生产净值。
从国民生产净值中减去间接税就得出国民收入。
在国民收入中减去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去企业所得税,加上政府给居民户的转移支付,
加上政府向居民支付的利息就是个人收入。
从个人收入中减去个人所交纳的税收(如所得税、财产税等)就是个人可支配收入
[em07][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3 15:59:46编辑过]
2、GDP的计量方法(四部门)、公式及其实际含义。
(1)用支出法核算GDP
支出法核算GDP,就是从产品的使用出发,把一年内购买的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而计算出的该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这种方法又称最终产品法、产品流动法。
如果用Q1、Q2;……Q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的产量,P1、P2……P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的价格,则使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公式是:
Q1P1+Q2P2+……QnPn=GDP
在现实生活中,产品和劳务的最后使用,主要是居民消费、企业投资、政府购买和出口。
居民消费(用字母C表示),包括购买冰箱、彩电、洗衣机、小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的支出、服装、食品等非耐用消费品的支出以及用于医疗保健、旅游、理发等劳务的支出。建造住宅的支出不属于消费。
企业投资(用字母I表示),是指增加或更新资本资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住宅及存货)的支出。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两大类。
固定资产投资指新造厂房、购买新设备、建筑新住宅的投资。存货投资是企业掌握的存货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如果年初全国企业存货为2000亿美元而年末为2200亿美元,则存货投资为200亿美元。存货投资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因为年末存货价值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年初存货。企业存货之所以被视为投资,是因为它能产生收入。
计入GDP中的投资是指总投资,即重置投资与净投资之和,重置投资也就是折旧。
政府购买(用字母G来表示),是指各级政府购买物品和劳务的支出,它包括政府购买军火、军队和警察的服务、政府机关办公用品与办公设施、举办诸如道路等公共工程、开办学校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支付给政府雇员的工资也属于政府购买。(注意:包括公务员工资,但在国内计量的时候,不知具体标准,比如不同层次的奖金。)
政府购买是一种实质性的支出,表现出商品、劳务与货币的双向运动,直接形成社会需求,成为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政府购买只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的另一部分如政府转移支付、公债利息等都不计入GDP。
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不以取得本年生产出来的商品与劳务的作为报偿的支出,包括政府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失业救济、贫困补助、老年保障、卫生保健、对农业的补贴等方面的支出。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通过其职能将收入在不同的社会成员间进行转移和重新分配,将一部分人的收入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其实质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
有政府转移支付发生时,即政府付出这些支出时,并不相应得到什么商品与劳务,政府转移支付是一种货币性支出,整个社会的总收入并没有发生改变。因此,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国内生产总值中。
净出口(用字母X-M表示,X表示出口,M表示进口)是指进出口的差额。进口应从本国总购买中减去,因为它表示收入流到国外,同时,也不是用于购买本国产品的支出;出口则应加进本国总购买量之中,因为出口表示收入从外国流入,是用于购买本国产品的支出,因此,净出口应计入总支出。净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
把上述四个项目加起来,就是用支出法计算GDP的公式:
GDP = C + I + G +(X-M)
(2)用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来计算的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资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得到的利润相加来计算GDP。这种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没有政府的简单经济中,企业的增加值即其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就等于要素收入加上折旧,但当政府介入后,政府往往征收间接税,这时的GDP还应包括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间接税是对产品销售征收的税,它包括货物税、周转税。这种税收名义上是对企业征收,但企业可以把它打入生产成本之中,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故也应视为成本。同样,还有企业转移支付(即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帐),它也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故也应看作成本。
资本折旧也应计入GDP。因为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总投资中。
还有,非公司企业主收入也应计入GDP中。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是指医生、律师、小店铺主、农民等的收入。他们使用自己的资金,自我雇用,其工资、利息、租金很难象公司的帐目那样,分成其自己经营应得的工资、自有资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常混在一起作为非公司企业主收入。
这样,按收入法计算的公式就是:
GDP =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从理论上讲,用收入法计算出的GDP与用支出法计算出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
(3)用生产法核算GDP(了解即可)
用生产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质产品与劳务的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法又叫部门法。这种计算方法反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来源。
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时,各生产部门要把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产值扣除,只计算所增加的价值。商业和服务等部门也按增值法计算。卫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务等部门无法计算其增值,就按工资收入来计算其服务的价值。
按生产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分为下列部门:农林渔业;矿业;建筑业;制造业;运输业;邮电和公用事业;电、煤气、自来水业;批发、零售商业;金融、保险、不动产;服务业;政府服务和政府企业。把以上部门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加总,再与国外要素净收入相加,考虑统计误差项,就可以得到用生产法计算的GDP了。
[em08]
是不是感觉没啥了不起的呢?
那么,看看能否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 16:05:09编辑过]
问题一:支出法和收入法的公式中的各项,应该是如何对应的?
问题二:直接税和间接税在上述两种方法里面,各处于什么位置?
问题三:支出法中的C,包括进口的商品吗?包括出口的商品收入带来的支出吗?
未完待续...........................

虽然实事求是的说,粘贴了不少,但是我还是很高兴您赐与我这个头衔,有点儿类似于“人间兵器”的感觉呢。
[em01][em01]4、收入法和支出法公式(四部门下)的细细分析。
收入法:GDP=C+S+TA-TR
支出法:GDP=C+I+G+(X-M)
估计这两个式子,没有人不是滚瓜烂熟了吧?
可是谁又敢说,自己对公式里面的细节和要点都了如指掌了呢?
支出法中的计算中,每一个“项目”能够和每一个符号比较好的对应起来:
C为消费品,但是要注意,其中包括国内生产的消费品,也包括进口的消费品;
I为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可正可负),但不包括中间产品;
G为政府购买,只包括购买物品和劳务的,通俗的讲,“有进有出”的那些,
如果是转移支付、公债利息,这些“有去无回”的,是不计入的。
顺带一提,为何公务员的工资,先进入G,然后公务员去消费,又计入C+I,这样不重复吗?

NX(X-M)为净出口,这部分的分析很多,大家可以看看二楼的链接,
比如sungmoo就认为,GDP=(C+I+G-M)+X是一个更好的表达方式,
或者直接使用GDP=C+I+G+X,这样一来每一项的意义就改变了。
只有当一种产品-一笔支出-一笔收入对应一定量GDP(或本国境内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劳务)的提供时,才能将该项目计入GDP。
把GDP写成(C+I+G-M)+X,很了不起。这说明你已经弄清“支出”与“GDP”的区别与联系了。用支出估算GDP是有原则的。当你获得了支出数据,你要根据GDP的定义来利用这些支出算出GDP。
在市场经济的意义上(一定强调这个前提),“GDP天然是支出,支出未必天然是GDP”。
引自:GDP的计算中是否应该包括进口? http://tel.pinggu.org/bbs/b48i76368.html
说过了支出法这个比较简单的,下面再继续看....................

一个小建议,
宏观经济学面面谈02:国际收支表
宏观经济学面面谈03: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
这个..................
02我已经写了,再说,要是写得这么细,恐怕今年年前写不完。
要不就在这个帖子里面加上对这两部分的进一步解析好吧?
272721.rar
本附件包括:
这压缩包里是:
2008年8月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xls
2008 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_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_2008 年 10 月 29 日.pdf
能否请您对这两张表的解读,做一个导向性的的阅读指引?

顺带一提,为何公务员的工资,先进入G,然后公务员去消费,又计入C+I,这样不重复吗?
----
不重复。
G衡量的是公务员为社会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公共品的价值很难直接衡量,因此以成本替代)‘
公务员消费C,衡量的是公务员消费的产品,例如食品衣服等的市场价值。
不重复。
G衡量的是公务员为社会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公共品的价值很难直接衡量,因此以成本替代)‘
公务员消费C,衡量的是公务员消费的产品,例如食品衣服等的市场价值。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老兄来了,还请在这个帖子上尽情发表您的见解。
[em17][em17]
这个问题我是想刺激一下网友们的讨论热情,其实我知道答案的,呵呵。
至少是博士,那至多是什么呢?
[em02][em02]
多谢老兄吉言,我还是夹起尾巴,好好学习,好好为网友发帖吧。
上面说了支出法,比起收入法,这是比较好理解的。
因为在公式里面,C+I+G,都能和相应的支出相对应起来,而在收入法里面,就不太一样了。
如上所述: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应该计入GDP的部分)相加来计算的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资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得到的利润之中应当计入GDP的部分相加,来计算GDP。
这种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没有政府的简单经济中,企业的增加值即其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就等于要素收入加上折旧,但当政府介入后,政府往往征收间接税,这时的GDP还应包括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
间接税是对产品销售征收的税,它包括货物税、周转税。这种税收名义上是对企业征收,但企业可以把它打入生产成本之中,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故也应视为成本。
同样,还有企业转移支付(即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帐),它也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故也应看作成本。
资本折旧也应计入GDP。因为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总投资中。
还有,非公司企业主收入也应计入GDP中。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是指医生、律师、小店铺主、农民等的收入。他们使用自己的资金,自我雇用,其工资、利息、租金很难象公司的帐目那样,分成其自己经营应得的工资、自有资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常混在一起作为非公司企业主收入。
按收入法计算的公式就是:
GDP =工资+净利息(不含公债)+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非公司企业收入+利润
在这七项收入里面,1+2+3+6可视为个人收入,个人收入可分为本期消费和非本期消费,C+S,
第四项,间接税作为政府收入计入T,第五项,折旧费属于不用于当期消费的企业收入,计入S,
第七项利润中的公司所得税同样计入T,未分配利润计入企业收入S,分配的利润(股息),
按照是否当期消费分别计入C和S。
此外,以上所得中,都有可能有一部分以所得税形式(直接税),进入T(政府收入)。
因此,上面的描述就变成了下面两个不同的公式:
GDP=C+S+T
GDP=个人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
要注意,这是两个公式,C+S为“非政府收入”,C为其中的当期消费,S为储蓄。
不是说C是个人收入,S是企业收入哦。
(以前有过人出现这个错误,我忘记了,感谢sungmoo提醒。)
好啦,下面再进行对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4 16:07:21编辑过]
只要确认G不是“转移支付”,就可以了。
G进入GDP,相当于把“公务员”看成普通的GDP创造者——劳务或最终产品的提供者。
支出法计GDP的关键是,被支付方因为提供了相应的最终产品/服务而获得支付——由此利用支出额来核算GDP。
转移支付之所以叫转移支付,原因是,被支付方获得支付但没有提供相应的最终产品/服务(因此这笔支出不计入GDP)。
不光政府有转移支付,公众之间也可以有转移支付,这些转移支付都不计入GDP(如计入,其他项目就要扣除相应数量)。
这里,
(1)非政府收入=c+s,政府收入=t,但不能只将c对应“居民收入”,只将s对应“企业收入”。
(2)“居民”这个词有时可能有歧义,因为,在年鉴中,政府、企业各亦算一类居民。
(3)写作y=c+s+t=c+i+g+x(或其他形式)时,一定注意两侧的c是否具有同样的意义。
(4)说到底,把y写成哪几项之和,是写者的自由;写者不自由的是,必须说清楚每个符号的意义。
直接看一国的GDP是如何分配的(谁参与了分配,谁各被分配多少)。
“分配”与“使用”并不相同,若分配量与使用量不等,这表明经济中发生了信用关系。
用“收入法”核算GDP,并不表明任何收入项目都可以计入GDP——只有对应了在本国在本年的GDP的分配的收入才可以计入,也由此才叫“收入法”。
把GDP分解成几项之和,这几项中并非不可以包括直接税(想分解成哪几项,是写者的自由)。之所以人们常把间接税“单挑”,是因为,直接税(所得税)与间接税的征法不同,直接税对(狭义)要素报酬征收。
不列出直接税时,要素报酬是“税前收入”;若列出直接税,要素报酬就是“税后收入”。
不妨看一下,企业转移支付,对应了哪笔GDP分配(分配给了谁)。
“成本”一词也许本身对应了分配(联系微观经济学)。
3、GDP:本质上应该是“生产导向”还是“消费(使用)导向”?
首先说明,这个问题我没有在任何教材上看到过(也许以后我写教材的时候,会写上
),
这只是下面两位老兄在某次讨论中,就GDP的本质问题,进行的一种创新。
但是,对任何知识的探讨,都不应该只是循规蹈矩的,只有开放的形式,才能带来深入的思辨。
仅就这个问题来看,我认为搞清楚的它,就能更好的对各种GDP计算方法,以及其中的项目,
计量的原则,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21:31:00的发言:
现在,最简单地,是请实际操作的人士来解答一下。
本人的观点不妨称作“生产导向型”,vincent的观点不妨称作“使用导向型”。
如果第二自然年面包有没有卖出去,同时假设面包永远不会坏,那么你的上述结论无疑是正确的。
但是,如果面包最终坏了,谁也没有消费到。严格讲,即便是消费者买了放在家里坏了,都不应该计入GDP。当然,从实践看,这部分最终是计入了GDP,这就是GDP的一个局限。
在本人看来,恰恰相反。
只要(本国本年)生产出来的面包是满足保质期要求的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售出,无论怎么烂掉,无论是否被吃掉,都应该计入本国本年GDP。
在本人看来,GDP核算的缺陷是:实践上(如果实践确实如此),没有出售便没有计入GDP,这才是GDP的一个局限。

我想做一点儿说明(个人理解,不一定对):
两位其实在对于现有的GDP计量模式的理解都是很清楚的,他们所争执的,是“应该”如何如何。
应该以“国内生产能力”为计量目标?还是以“国内生产产品”?抑或是“国内消费产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4 17:30:06编辑过]
其实这两种思路,本来是无所谓对错的,因为GDP本身就是人为规定出来的一套核算体系,
只要标准相同,前后一致,原则得当,就是一套好的(至少是可行的)体系。
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其意义在于说明:GDP到底想说明什么?
如果GDP希望分析出一国境内一段时期内的“生产量”,就意味着想对比尽可能多的生产。
如果GDP希望分析出一国境内一段时期内的“使用量”,就意味着想对比有效的的生产。
那么,在具体执行中,自然要有相应的区别。

好象是废话。。。。。
这个角度:一国境内一段时期内的“生产且使用量”(使用的是在本国在本年生产的产品,且在本国在本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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