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运用博弈理论对林农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动力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林业大农户是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组织的主要力量,但林农是否组建合作组织是从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的不同角度博弈的结果,机会成本视角下组建经济利润为零或为负,导致大户组建动力的不足;农户之间的一定差异性和有效的分配机制能够增强大户的组建动力,但过分悬殊的差异将弱化大户的组建动力;培育有奉献精神的能人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培育适度的经营大户,提升大户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大户的社会声誉,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
关键词: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动力
林权制度改革迫切需要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但是,在专业合作组织创立和早期的发展中,组建者是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合作组织的组建者和管理者,就不会产生合作组织,合作的潜在收益就不会转化为现实”。那么,在林区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中,组建者主要是大户还是小户?当合作成为必要时,为什么有些农户却呈现组建动力的不足?我们该如何提升林区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的动力?本研究从这些问题出发,对智猪博弈模型进行拓展,揭示农户组建动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
一、智猪博弈的理论模型
“智猪博弈”是非合作博弈论创始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纳什提出的经典博弈案例。在这个案例里,研究对象是密闭房间里一大一小两只可以做出理性选择的猪在同一个食槽进食。猪圈的一头有一个装食槽,另一头安装一个按钮,控制猪食的供应。每按一次按钮有lO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是按按钮要付出两个单位的劳动,而且当它按完按钮跑到食槽时,守候在食槽边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已经吃了不少。考虑到大猪和小猪吃食能力不同,若大猪按按钮。小猪等待,大猪可以吃6个单位食物,扣除2个单位成本后净得4个单位,小猪可以吃4个单位食物;若小猪按按钮,大猪等待,大猪可以吃9个单位食物,小猪只能吃1个单位,扣除2个单位成本后净得-1个单位食物;若两猪同时按按钮,大猪吃7个单位食物,小猪吃3个单位,各扣除2个单位成本后,大小猪分别净得5和1个单位。若双方都不按按钮,得益均为零。
既然是两只可以做出理性选择的猪,所以“等待”是小猪的占优选择,而大猪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不得不一次次主动出击。只要小猪的生存不受威胁,并且大猪的食物份额没有受到小猪的严重威胁时,纳什均衡就是:大猪按,小猪等待。准备合作的大农户和小农户之间的博弈类似于大猪和小猪之间的博弈,因此似乎也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为了获取合作收益,大农户不得不主动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那么培育扶持经营大户就可以产生合作组织的组建者。但这一推论在现实中并不一定成立。
二、林业大农户和小农户之间的博弈及可能采取的决策
与智猪博弈不同的是,智猪博弈所假设的环境是封闭的,除了食槽里的食物,没有其他的食物来源渠道,几乎不存在机会成本,为了生存,理性的大猪就不得不一次次奔波于食槽和按组之间。而林农的人力和物力都有多种用途,也确有其他的收益渠道,所以必然存在机会成本。农户不仅要从会计成本的角度进行博弈,而且还要从机会成本的角度在组建和不组建之间进行博弈。
(一)会计成本视角下大户和小户的博弈及可能采取的决策
首先我们给出如下假设:(1)假定林业大农户和小农户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的目标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2)假定林业大农户在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不受其他变量的影响;(3)假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后能够带来合作收益且可以被衡量,合作总收益为15。由于农户所能分享到的合作收益基本与经营规模的大小密切相关,同时又假设大户和小户的可能收益也可以被衡量,分别为10和5;(4)假定林业大农户和小农户组建合作组织的成本可以被衡量,且要同时考虑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由于林农之间的能力、机会不同,各林农的组建成本必然存在很大差异。林业大农户往往具有小农户所不可比拟的威望、信用、社会动员能力、技术实力和社会稀缺资源的配置能力,其组建能力通常也比普通农户更强,如果只有一方单独组建,那么大农户一方单独组建的会计成本将小于普通农户。我们可以对大户和小户组建的会计成本给出如下假设:若大户主动组建、小户等待,大户付出的组建成本可以假设为3,小户没有成本;若小户主动组建、大户等待,小户付出的组建成本可以假设为6,大户没有成本;若大户和小户共同组建,大户和小户的组建成本假设分别为2和4。那么,博弈双方的收益情况分别是:(1)大户主动组建、小户等待加入,大、小户的净收益分别为7和5;(2)小户主动组建、大户等待加入,大、小户的净收益分别为10和-1;(3)大户和小户共同组建,大、小户的净收益分别为8和1;(4)大户和小户都不组建,大、小户的净收益均为0。
如果只考虑会计成本,当只有一方单独组建时,大户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必然使大户和小户单独组建的净收益呈现较大差异。毋庸置疑,博弈结果是大户积极搜寻信息、发起设立合作组织,并在设立后自愿承担开拓市场、技术指导、统一管理的重任,而小经营户则选择“搭便车”。
(二)机会成本视角下大户的自我博弈及可能采取的决策
在会计成本的博弈之后,农户将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进一步在组建和不组建之间自我博弈。农户为组建合作组织所放弃的其他工作机会的最大净收益构成了其组建的机会成本,这也是影响林农决策的重要因素。只有当组建的收益减去会计成本以及机会成本之后的经济利润大于零时,农户才可能选择主动组建,反之,则可能选择不组建。由于大农户往往具有小户所不可比拟的经营能力、技术实力和更为广阔的经营渠道,因此大农户组建合作组织的机会成本也比较高。在上述的博弈中,若大户单独组建的机会成本大于7,大户单独组建的经济利润将小于零,大户不会选择单独组建;当大户与小户共同组建的机会成本大于8,大户组建的经济利润也将小于零,大户同样将拒绝组建,这就是有些大户组建动力不足的重要原因所在。
三、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愿调查和个案分析
组建者动力的强弱是从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双重视角对组建成本和收益博弈的结果。从会计成本角度博弈的结果表明,林业大农户应是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力量,而大户从机会成本角度的博弈则可能弱化部分组建者的动力。农民自发组建的实际情况是否如此?究竟又有哪些因素将影响组建的经济利润,从而影响组建者的动力,本文将进一步通过林业大农户主动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愿调查以及大户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个案分析加以验证和说明。
(一)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愿调查
笔者对福建、浙江、江西三个省份65个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者的经营规模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63个组织是由大户发起组建的,这说明大农户是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力量。但是,对216户林业大户是否愿意带领小户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的问卷调查则显示,138户用材林的经营大户中,45户表示不愿意,74户表示不完全愿意,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只有19户愿意主动组建;在78户经济林的大户中,20户表示不愿意,30户表示不完全愿意,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有28户愿意主动组建。调查结果验证了林农之间的博弈结果并不完全类似于智猪博弈,开放环境中的理性林农要同时从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的角度进行博弈,而且其结果则可能不同。一般而言,从会计成本角度的博弈中,大户组建的成本明显小于小农户;而从机会成本角度的博弈却并不一定如此。如果机会成本大于大户组建的收益,就必然降低大户的组建动力,即便组建了,组建者也不愿意继续承担统一管理的重任,合作可能半途而废。
(二)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个案分析
1.邵武市沿山镇周源村家庭合作林场:从被动到放弃。1998年,邵武市沿山镇周源村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于山界不明显,林权改革之后,以组为单位经营的合伙山场很常见。沿山镇周源村家庭合作林场就是其中一个拥有15户家庭、292亩山场的家庭合作林场。该合作林场的日常管理事务由组长统一负责。决策过程很简单,一般在组长家开会讨论即可,但决策必须得到所有人同意才能生效,决策效率较为低下。从会计成本的角度看,合作存在净收益,大户获得的收益也明显大于小户。但若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考虑,组长本人拥有100多亩的山场,还有其他的工作,本人所拥有的山场和其他工作的精心经营所能带来的可观收入,构成其组建合作组织的高昂机会成本,即使林场的收入都归他所有,也很难弥补为此付出的机会成本。这显然是一个组建机会成本高于收益的合作组织,组建的经济利润为零或为负。因此,该组长对合作林场也缺乏足够的积极性。2003年造林时,该组长认为自己能力有限,管理上存在困难,在大家的一致同意下,主动将15户再分为两个组,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工作量。他还表示目前很难保证这种组织的稳定性,也许还会继续细分下去。
2.光泽县寨里镇茶富村灵寺股份合作林场:从疲态到主动。1998年,光泽县寨里镇茶富村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陈恭志邀请了6个农户建立家庭合作林场,共同出资、共同出力、合作造林。2006年起,由于光泽县林业局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行树苗优惠政策,并对股份合作组织的组建和运作予以政策引导,以陈恭志所在的家庭合作林场为主体,40位农户联合而成的股份合作林场应运而生,并推举陈恭志作为股份合作林场场长。灵寺股份合作林场实行“以山入股、以劳入股、有资金再加股”,把各农户经营的山地面积折合成股份,以股份多少来分摊造林、抚育等费用,即以股投资,签订协议,所有抚育及管护费用按面积出资,收益也按股份分配。股份合作林场由陈恭志统一经营,组建者的日常经营活动没有任何工资报酬,入股的林农把自家经营的山地折合成股份时,适当将小部分的股份让渡给组建者。在合作初期,由于合作规模有限,组建者受让的股份期权收益并不乐观,而合作事务几乎耗费了陈恭志全部的精力,组建的机会成本高昂,经济利润几乎无存,组建者一度处于疲态之中。但是,由于陈恭志的奉献精神,他还是对合作林场给予了精心管理,许多林农因此主动上门请求入股,一时间入股成了“抢手货”。灵寺股份制林场不知不觉从最初的40户人家600多亩林地发展到了今天的100多户人家共4500多亩,跨越了茶富村5个村民小组。随着参与农户的不断增加,合作林场的规模不断扩大,规模效益日益显现,组建者所持的股份日渐增加,受让的股份期权收益不断增长,大于组建所付出的机会成本和会计成本,组建者的积极性也因此增强。
3.武义县宣平板栗专业合作社:主动状态的延续。同样是大户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武义宣平板栗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者则一直处于主动的状态之中。武义县是浙江省板栗重点生产县(市)之一,但是从上世纪未开始,由于板栗产量不高、销售不畅、贮藏困难,板栗种植效益下降,三分之一基地荒芜,十分之一基地改种其他果树。1998年,由三个经营大户和供销社共同组建了宣平板栗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每年与社员签订生产合同,规定生产任务和保护价,合作社按保护价(约高于市场价的15%)收购产品;对于完成任务数达70%的农户还给予每斤5分钱的返利;入股社员每年还可获得股本总额约10%的分红。该合作社主要是销售环节的合作,同时也为林农提供适当的技术和生产资料服务,组建者耗费的时间相对较少,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都比较低,而经营大户不仅可以按照交易额获得比小户更多的返利,同时还因所持的较多股份获得更多的股份分红,可以预见的经济利润较为可观,组建者一直处于积极、主动的状态之中。由于合作社效益稳步提高,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已经增加到280户。
上述三个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都是由大户组建,但由于组建收益和成本不同,预期的经济利润相差悬殊,组建者的动力也明显不同。邵武沿山镇周源村上山组的家庭合作林场,其组建者组建和经营的动力较弱;光泽寨里镇茶富村灵寺股份合作林场的组建者组建和经营动力逐渐由弱变强;而武义宣平板栗合作社的组建者则一直具有较强的组建和经营动力。三个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个案中进一步说明,组建者动力的强弱是从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双重视角对组建成本和收益博弈的结果。具体而言,影响林农自发组建的经济利润,进而影响组建动力的因素主要有:
第一,成员之间的规模差异程度。张雪莲、冯开文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决策权的博弈分析表明,“不参与决策”是普通社员的占优策略。在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这一推论同样得到印证,特别是当成员的规模差异达到一定程度时,小农户对合作事务的关心甚少,从而增加组建的成本。邵武沿山镇周源村上山组家庭合作林场就是典型的例子。该林场最初共有山场292亩,分化后仅有140多亩,而组建者自家就有山场100多亩,合作成员之间的规模差异过分悬殊,小农户的规模劣势不仅决定其决策权的微小权重,同时也决定其参与决策收益的微薄,在成本和收益的博弈中,其他小规模成员基本上都选择对合作组织漠不关心。正因为小规模成员的漠不关心,这必然带来组建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剧增。而小规模成员对合作收益的增加却又显得微不足道,即使合作收益都归组建者所有,仍然难以弥补为此付出的组建成本,因此,合作成员之间的过大差异反而弱化了组建的动力,导致组建者动力不足;武义宣平板栗合作社的成员之间虽然也存在规模差异,但三个经营大户之间的差异不大,他们对合作社事务的参与度高,共同分摊组建的成本,形成了组建的稳定动力。
第二,获取生产收益的快慢。获取生产收益的快慢是影响组建成本的重要因素。首先,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获取生产收益的速度越慢,组建者投入的时间就越长,组建和经营的会计成本也越大,机会成本则可能随之增加;其次,获取生产收益的速度必然影响其成员对合作组织的关心程度,随着收益获取速度的减慢,成员对合作组织的关心将呈边际递减,而组建成本则可能以某个递增的比率增加。当获取生产收益的速度减慢到一定程度,我们可以预见到其组建成本的急剧增加。邵武沿山镇周源村上山组家庭合作林场和寨里镇茶富村灵寺股份合作林场都以用材林经营为主。用材林生产周期长,获取生产收益的速度慢,除了速生丰产林外,一般长达二三十年。从造林到中幼林抚育的三四年时间里,是一个持续投入资金和劳动的时期,这必然抑制一部分合作成员的信心,组建的难度加大,所以两个合作林场都曾处于或仍处于动力不足的状态中;同样是用材林生产,有些已经进入间伐期的合作林场,由于获取合作收益的速度快,组建成本明显减少,且付出的成本容易从收益中获得补偿,组建者动力则相对较强。
第三,价格风险发生的概率。社员从合作社某项经营中所获得的收益主要来源于降低农产品价格风险发生概率所获得的收益。在农产品价格风险发生概率越大的经营中,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也越大,区域品牌和谈判能力就越是重要。组建合作组织有利于提高谈判地位。尤其是面对大批发商或零售商时,合作可以有效地增强他们在市场上的谈判能力,并降低价格风险、获得合作收益。目前用材林的产品价格风险发生概率相对较小,预期的合作收益相对较少,组建者付出比普通农户更大的组建成本,但获得的收益并不可观,因此组建动力弱化;而水果的价格风险发生概率相对较大,组建合作组织的预期收益较大,经营规模越大的农户,其获得的收益也相对越多,大户组建合作组织的动力也随之增强。
第四,合作收益的分配机制。对合作收益的控制权和分配机制是影响组建收益,进而影响组建动力的重要因素。当合作收益可以控制,分配有利于组建者时,合作组织才能得以组建并持续发展。寨里镇茶富村灵寺股份合作林场的成员以小部分股权作为组建和经营的报酬让渡给组建者,在这种分配机制中,合作组织经营得越好,组建者的股权收益也越多;加入的成员越多,组建者持有的股份也越多,这就必然激发组建者组建、扩张和经营的动力。武义宣平板栗专业合作社的分配机制可以保证组建者因较大的投资、交易额或股权份额获得比一般合作成员更多的收益,同样可激发大户的组建热情。但是,在邵武沿山镇周源村和光泽的一些家庭合作林场中,组建者付出比一般农户更大的成本,却未必获得比一般农户更大的合作收益。特别是那些未进入间伐期的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没有任何收入,组建者几乎没有误工补贴,有的组建者只是象征性地领取差旅费、摩托车汽油费补贴等,甚至还有部分组建者倒贴不少费用,这必然弱化组建者的组建动力。
四、简要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简要的结论
通过博弈分析、对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愿调查以及大户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案例分析,本研究认为:
1.在林区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大农户是组建的主要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大户都有组建的热情。大户组建动力的不足导致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缓慢。
2.林农是否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从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的不同角度博弈的结果。林业大农户具有小农户不可比拟的组建能力,大户组建的会计成本更小。但是,又由于大农户往往具有小农户所不可比拟的经营能力、技术实力以及更多的经营机会,大户组建合作组织的机会成本也可能更大。如果组建合作组织的净收益小于所付出的机会成本,大农户就可能选择不组建,这就是有些大户组建动力不足的重要原因所在。
3.农户之间一定差异性的存在和有效的分配机制能够增强大户的组建动力,但过分悬殊的差异将使小户的参与显得可有可无,从而弱化大户的组建动力。提升大农户的动力,既要防止林农经营规模的过分差异,还要缩小社员资源、禀赋的过分差异。
4.培育有奉献精神的能人是至关重要的。由于林业特别是用材林的生产周期长,合作收益显现慢,这必将加大组建的难度和成本。因此,在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的早期,在造林、抚育和漫长的管护阶段中,有奉献精神、有经营和管理能力的组建者是至关重要的,他们不但要能够预见到合作的优越性,而且还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要具备组建的威望、信用和能力,能够把相同或相近产业的小生产者组织起来,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提升农户自发组建动力的对策建议
当合作是必要的而农户自发组建的动力不足时,政府的扶持将有力地增强组建的动力。林权改革之后,小规模林农营林经验的不足,管护、采伐指标申请和采伐的困难使参与有效合作的需求增加,但漫长的生产周期使组建的机会成本居高不下,从而抑制了大农户组建的积极性。又由于我国林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组建者的动力和能力都较为缺乏,因此,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提升组建者的动力,积极推动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1.规范林地使用权流转,培育适度的大户。林业大农户是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的主要力量,因此,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者就要重视对林业大农户的培育。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转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林地使用权流转,满足一些资金充足、经营能力强的林农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政府应建立林地使用权流转交易中心,集中发布交易信息,规范交易手续和档案登记。要培育流转交易的中介组织或机构,如山林评估、调查规划、法律服务等。但是,由于成员之间的过大差异将弱化大户的组建动力,因此,对林业大农户的培育必须坚持适度的原则。
2.注重提升林业大农户的经营管理能力。组建动力的强弱和组建者本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密切相关,组建者的经营管理能力越强,广大林农对他的跟从意愿就越强烈,跟从行为就越明显,倡议也更容易得到广大林农的附和,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组建成本,提高组建收益和组建动力。反之,组建者经营管理能力的不足将增加不必要的组建成本,弱化组建动力。因此,要长期保持组建者的动力,不但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物质方面的直接扶持,更要提升林农的经营管理能力。要通过举办合作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和经纪人培训班,加强职业技术、管理和营销知识的培训,提升林农的技术实力、营销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培育林业大农户的合作品质,即与其他合作成员分享决策权利、经营思想的品质;要培育林业大农户良好的信用品质,即内强公平、公正、公开的信用管理,外树诚信经营的信用形象;要培育林业大农户宽容和奉献的品质,即培育大户奉献的意识和服务的精神,容忍可能出现的埋怨和误解。
3.注重提升林业大农户的社会声誉。社会声誉是社会或他人对组织或个人内在能力、道德水平及其他方面综合素质的总体印象,包括名誉、声望、公众形象等,是嵌入个人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源。组建者所具有的声誉在合作组织发展的初期可以有效地减少组建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其他风险,赢得更多农户的信任,吸引更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组织,从而有效地降低组建成本、增加合作效益。因此,要大力宣传林业大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组建者的事迹,以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和声誉;要提高对优秀组建者的表彰力度,在对农民经营能力、诚实守信等项目的评估或考核的基础上,授予那些经营能力强、信誉度高的农民以“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先进劳动者”、“诚实守信经营户”等光荣称号,以提高其社会声誉。
4.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从生态的角度看,林业生产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林业合作收益见效慢,特别是造林和抚育阶段,资金不足是大多数合作组织成立初期共同面临的难题,也是影响大户组建动力的重大障碍。因此,在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期,政府应该加强对合作组织资金的扶持。首先,应当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体制改革,加大贷款扶持的力度。推进以林权抵押为条件的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简化贷款手续,不仅能提供林农个人融资需求,又能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组建者组建动力。其次,加大对造林和抚育的扶持力度。如合作组织购买树苗给予一定的优惠,造林验收后每亩补贴一定的抚育费等,从而激发林业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作者:黄丽萍 王蕊蕊 来源:《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