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与模糊
2010-9-19
玉成鸿雁
早就有标题里比较二者的这个想法。确定的东西,一目了然,并不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古语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确定的东西总是有被攻破的可能。大陆法系下,法律是明文规定的,由大法官依据法律来判案,而普通法系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判案的依据是以往的一些案例,由社会各个阶层组成的陪审团来判案。
这样,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往往不够用,因为这种明确规定的东西,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你制定法律是依据以往的一些经验,而这些经验又是由实际而提炼,这都需要一个冗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里,社会又有了大的变化,结果是制定的法律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大法官判案经常会措手不及,因为很多案例法律条文中没有规定,要临时制定补充条款,这个过程又落后了。
而普通法系则高明的多,直接找出活生生的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来判案,而不是那些陈旧的法律条文,这样就跟上了社会的发展,也不容易出错,发生一些笑话。这种法系下,法律与社会的交互时滞大大缩短,真正是齐头并进。
普通法系下,你要违规操作,打官司永远不会有必胜的把握,这里专业法律知识只是一方面,你以为你掌握了现行法律的漏洞,其实不然,你的想法陪审团的成员可能早就玩过了。
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得以延续的一个原因,国人归结为「儒家思想」,儒家的一本经典「论语」,经后人无数的解释,总有一些新的看法;古代炼丹家的一本书,叫做「参同契」,被后人解为天书一般,一是书中内容实在晦涩难懂,后学者解不通其中法门,二是写书者故弄玄虚,让后人参不透个中奥妙;还有被尊为「群经之首」的易经,同样的莫测高深。追溯到五千年文明史的源头,是如「山海经」般的神话传说。女娲补天、共工、不周氏、夸父逐日、精卫填海、神农尝百草、伏羲推演先天八卦,诸如此类,林林总总。传说传的多了、广了、长了,后世也难以考证,不过这些神话传说,却构成了五千年文明史的基石,赖以支撑着古国灿烂悠久的文明。这些神话故事因年代久远,已难以考证,其实后人又何必过于较真,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