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本就不太追求一种唯灵的生活,又不似印度佛教那样什么也不追求,佛教也从未在中国成为一种主流的价值取向,普通民众求神拜佛也只为世俗之事务,总之,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是得过且过,思维方式是眼见为实。所以中国人选择接受唯物主义是毫不足怪的(但再加上共产主义、禁欲主义结果只能是虚伪)。中国人理解天人感应、万物一气是很容易的,理解理一分殊、良知朗现就比较困难了。中国人理解古希腊自然哲学的种子、原子比较容易,一涉及逻各斯、理念、实体就不大容易了。西方人正好相反,德谟克里特在中国被抬得很高,在西方则有近两千年的时间无人问津。西方人对于灵性生活的追求固然比中国人对于物质享乐的追求高一个层次,但单一片面的灵性追求时间长了就会沦为虚伪,中世纪后期的教会即是一例。在苏格拉底那里,美德即被规定为知识,西方学术中知性的向度始终是一支主流,虽然中世纪这支主流被中断了一千年,启蒙运动中又有卢梭等人唱反调,近代以来又有尼采等唯意志主义,毛的民粹主义,这支主流始终没有丧失其主流地位(无论唯理论还是经验论都强调知识的重要性)。在中国,道德在孔子那里似乎就与知识没有多少关系,即使是知识性格最强的朱子仍然是一个道德实践者(这一点与基督教很相似,但基督教还有一个信仰的维度)。现在看来,似乎中国哲人更有道理,有些教授、高官固然有很丰富的知识,其道德却比不上一个乡野的文盲。 那些古代的形而上学思想对于今人来说毫无意义,不过出于对古人的尊重,我们也需要了解他们的思想。西方哲学真正开始于巴门尼德。他第一个用哲学语言来表述哲学:“存在者存在,非存在不存在。”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他将僵硬的存在者当作了不断自我呈现的存在(比如用“苏格拉底”这个词代替苏格拉底这个活生生的人),但如果不这样做,恐怕也就没有哲学了。因为思维(语言)与存在是同一的,如果不用语言来表述,或者只能用诗化的语言来表述存在,很难相信我们对于存在的认识能够增进多少。回到巴门尼德,他没有具体说存在是什么,非存在又是什么,但存在有三个主要特点:不生不灭、独一无二、不变不动。这主要是针对米利都学派与赫拉克利特的。赫拉克利特认为存在者既存在又不存在,因为万物是在不断生灭的,一切转为火,火又转为一切,一切产生一,一又产生一切。火是万物的本原,万物运动的法则则是逻各斯,逻各斯既是客观法则又是主观理性,是永恒存在的一,是火本身固有的尺度。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在巴门尼德那里表述为存在,而流变中的火则是非存在。巴门尼德认为存在不能从存在中产生,因为这样就无所谓产生,也不能从非存在中产生,因为非存在是无,不能无中生有(如老子或上帝一般),所以存在无始无终。存在的另外两个主要特点是由巴门尼德的学生芝诺来论证的。在否定运动方面,芝诺的论证有“阿喀琉斯追不上乌龟”与“飞箭不动”等,这些论证在常识上显而易见是荒谬的,然而却很难在逻辑上驳倒。而芝诺正是要说明经验常识(非存在)的虚假性。古希腊哲人以及后来的唯理论者的思维特点是眼见为虚。这一点最为突出地表现在从普罗泰哥拉到休谟的怀疑论者身上。
第一个将精神与肉体分开的哲人是阿那克萨哥拉,他提出了种子说与努斯说。在恩培多克勒那里,爱与恨造成了四根的聚散与万物的生灭,但爱与恨似乎仍是物质性的东西。努斯则是安排宇宙秩序的第一推动力。如果说质料因在米利都学派那里便已出现,形式因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出现的话,动力因的首次出现使目的论呼之欲出,不久苏格拉底便明确提出了目的论,而柏拉图“善”的理念则将形式、动力、目的集于一身。德谟克里特提出了原子与虚空,认为他们都是存在的。原子在数量无限、不可分上同于种子,但原子是同质的,只是排列次序不同,另外原子在虚空中做直线运动,相互碰撞而形成万物。至于原子为什么会运动,德谟克里特没有回答,只是说原子必然是运动的。因为无法解释事物运动的原因,马克思之前的唯物主义是有重大缺陷的。在我看来,马哲关于内部矛盾与对立统一的解释之信服力也十分有限,如果宇宙有一个大爆炸的奇点,有一个时间与空间的起点,大爆炸的原因或第一推动力的问题是不可言说的,我们不能说“大爆炸之前……”这样的话,因为任何物理定律都建立在时间与空间的前提下。
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关注人本身的本质主义者。普罗泰哥拉虽然也关注人,但“人是万物的尺度”导致相对主义,而“认识你自己”则要求人们去发现普遍的本质。苏格拉底认为任何一种具体行为并不构成善,因为欺骗朋友是恶,欺骗敌人却是善,但善本身或善的概念却是绝对的普遍的,善在于对于善的行为的正确认知,一个无意中作出善行的人称不上美德。美德既是已知的又是未知的,因为美德的理念确实是已知的,但人由于肉体的遮蔽而不知道,这种思想在柏拉图那里进一步发展为回忆说。苏格拉底仅仅将善视为主观的伦理学范畴,而柏拉图则进一步将这种普遍本质从人的主观世界扩展到整个客观世界,将其当作脱离个别可感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体——这便是理念论(又有译作“理型”与“相”)。在柏拉图的整个世界观中,原始物质(相当于德谟克里特的原子)处于最低等级,原始物质是非存在,相当于洞喻里木偶投在洞壁上的影子;可感事物则既存在又不存在(与巴门尼德不同,与麦里梭“不真实的存在”亦不同),相当于木偶——因为可感事物在形式上摹仿与分有它的理念,非存在的原始物质则为其提供质料;理念则是真实的存在,相当于洞穴外的真实事物,理念世界由低到高又可分为自然物理念、人造物理念、数理理念、范畴理念、道德与审美理念,最高的理念是善的理念,相当于普照一切的太阳。善不仅使理念并通过理念使一切具体事物获得了实在形式,也是万事万物所趋向的终极目的与创造世界的根本动力。可知世界(理念世界)的知识是真理,包括理智(数理对象)与理性(纯粹理念),可见世界的知识即意见,包括信念(影子,如感性事物)和想象(影子的影子,如文艺作品),相应于原始物质的知识则是无知。柏拉图参照斯巴达模式设计了一套政治制度,名为“理想国”。他认为理性是灵魂中最优秀的部分,它的德性是智慧,拥有这类德性的人即哲学王是理想国的统治者,其次是意志,它的德性是勇敢,拥有这类德性的人是理想国的保卫者,欲望则是最低劣的部分,它的德性是节制,劳动者必须遵行节制而勤奋工作。在理想国中,第一、二等级实行财产公有,取消家庭,婚姻由国家指定,过集体生活,各等级之间不得僭越,那些专门煽动人的情感的艺术家如荷马必须被驱逐出理想国。马克思固然更接近“科学”,但他与柏拉图一样企图建立一种单纯的高尚的文艺形式,所不同的只是马克思喜欢善于煽情的荷马。
理念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遭到了嘲笑。既然万物都趋向于最高的善,那么坏的东西是否也有与它相对应的理念呢?如果有,那么万物是否也趋向于恶呢?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前人从未提出过的问题:“存在是什么?”历来人们只是描述存在或者直接将存在当作讨论的前提而已。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主要有两种意义,偶性(如“苏格拉底是白的”“苏格拉底是好的”等)与必然的本质——即十大范畴(其中的性质范畴如“白色的”与偶性并不矛盾,因为苏格拉底有可能是白的也有可能是黑的,但苏格拉底必定有此一性质),其中实体是最基本的范畴,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实体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东西”,如“苏格拉底是希腊人”,“希腊人”便作为谓语诉说“苏格拉底”,所以“苏格拉底”是实体“希腊人”不是,但在“希腊人是人”中,“希腊人”又成为被述说的主体,由于“希腊人”并不依存于一个主体而可独立实存,所以“希腊人”被亚里士多德称做第二实体。但第一实体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实体。第二实体的提法与“实体之间没有程度上的差别”相矛盾。另外,“苏格拉底是白色的”中,“白色的”作为属性依存于“苏格拉底”,所以“白色的”不是实体。所以,关于实体的第二个定义才是最为根本的。关于实体产生的原因,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四因说。其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因是积极的、能动的、决定性的因素,质料因则是消极的、被动的和被决定的因素。形式即事物的规定性,即“种加属差”——正是“属差”将不同事物区分开来。事物的质料与形式是相对的,砖瓦是泥土的形式又是房屋的质料,房屋是砖瓦的形式,又是街道的质料。这个序列最下端的是纯质料,即非存在,最顶端的是纯形式即第一推动者即神。亚里士多德的世界观与柏拉图有相似之处,但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是具体的、个别的事物则与柏拉图绝然不同。他认为个别事物都处在从潜能到实现的运动过程中,形式是推动者或吸引者,质料是被推动者或被吸引者,这种有机的生长观与机械运动观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即过度与不足之间的中间状态,这种伦理学思想表现在政治学说中便是混合政体、共和主义以及坚实有力的“中间阶层”。柏拉图晚年在《法律篇》中提出最好的政体应该是平民政体与寡头政体结合而成,然而这两者单独都只能是最坏的政体,包含要素越多的政体便越优良,但他更倾向于寡头政体。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是有区别的,虽然他们都信奉共同善,《政治学》卷一:“城邦在本性上优先于家庭和个人……因为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其证据在于,当个人被隔离开时他就不再是自足的……不能在社会中生存的东西或因为自足而无此需要的东西,就不是城邦的一部分,它要么是只禽兽要么是个神。”不过,在贤人统治方面,亚里士多德显然与柏拉图不同,《政治学》第三卷:“如果穷人仗着人多势众瓜分富人的财产,难道不是不公正吗?……那么让少数富人来执掌政权是否就公正呢?倘若他们也掠夺穷人的财产,那么方才提及的情况也就是公正的了……那么是否该由那些贤明之人来执政呢?然而那样一来,所有其余的人必然会与荣誉无缘,因为各种官职都是荣誉。”亚里士多德认为由多数人执政胜过由少数最优秀的人执政,但他仍然以为最好的笛子应该给最好的吹笛手来吹,那些愚昧的自由民可以作为占多数的“中间阶层”参与政治,但高级职位必须由精英担任。他归根结底还是认为立宪共和最好,也就是《法律篇》里的混合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