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初建/文 据报道,中国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日前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今后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据说,中国影著协会此次开始对某些场合播放电影作品进行收费,得到了数十家权利人会员的认可。给人的感觉是,这些“权利人”终于找到“组织”了。可是,这个“组织”在为权利人服务方面是否靠得住,也许不能轻易下结论。比如,第30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没有设“编剧奖”,让很多电影编剧气愤不已,认为这是“集体的忘恩负义”,是“业界的过河拆桥”。可见,当电影编剧这些权利人的权利需要维护时,该出面的“组织”不但没及时出面,也许还干了过河拆桥的事,表现的十分靠不住。
即使是这次维护电影作品著作权收取版权费一事,“影著协”采用的居然是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相关费用的办法,听起来不像一级“组织”的正常工作方式,看上去很有点“黑帮电影”的味道,越发的不靠谱。
评论家曹林质疑“影著协”收费的动机,以及所收费用的最终去向,所论极有见地。但如果事情的结果仅仅是一个“组织”内部的一些人利欲熏心,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捞钱,问题还相对简单。问题真正复杂的地方在于,“影著协”是在向谁收费?从什么地方捞钱?
按目前公开的说法,“影著协”这次收费主要目标是一些网吧、长途车等等。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应该知道,常去网吧的是什么人,出门乘坐长途车的是什么人。那是中低收入群体,是普普通通的打工者、穷学生。他们没有足够的钱去到那种豪华舒适的电影院享受,能在昏暗的网吧、颠簸的汽车上看看电影,已经是难得的文化消费了。假如有关部门连网吧、长途车之类的地方都不放过,非要收费,那么,当那些“有人脉关系”的人物将钱收到时,这加收的费用无疑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额外增加其负担。
在中国,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越来越突出。而按国家制定的文化建设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根本性的任务,这一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既要发展经营性的文化产业,也必须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简言之,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使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什么叫“基本文化权益”?这个概念包涵着公益性、均等性、便民性等属性。其中,公益性说的是政府有义务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而且这些服务应该是免费的,或低收费的。而均等性讲的是无论男女老幼,无论富人穷人,谁都有权得到公共文化服务。显然,对照这些要求,在国家目前还远远不能为公众提供足够的免费文化服务时,在普通百姓从自己口袋里挤出钱试图享受一下看电影的乐趣时,竟然有那么一些“组织”出面收费了。他们是想干什么?
侯宝林先生当年有段著名的相声《三棒鼓》,讽刺的是旧社会时的事情,说那时穷人去不起大戏园子,只能在街头看戏。但街头看戏也不便宜,因为总会有那么几位可能算“有人脉关系”的人物出来一边敲鼓一边收钱,最终把穷人吓跑。现如今,街头小戏棚不复存在,中低收入阶层和工薪阶层享受点文化改成去了网吧之类。假如在这样的地方也搞起乱收费,尽管收费的理由可以变成什么“保护著作权”,但这也难免把人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