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neke 发表于 2010-10-17 11:15 
wzwswswz 发表于 2010-10-16 22:32 
1# hanneke
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在市场经济中复杂劳动能够比简单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而可以得到更多的回报也是必然的,否则,就不会有人愿意从事复杂劳动。
但是,怎样测量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异,则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我们决不能因为不具备这种测量的手段和方法而否认劳动价值论的正确性。就好比天文学,它通过观察早就宣布其他恒星是比太阳离地球更远的天体,但我们可以因为它当时还未找到测量恒星离地球距离的方法而否认这一结论的准确性吗?至于社会现象的测量更需要有社会的尺度和方法,并且这种尺度和方法往往又会受到人们意志的影响,因而很难为它们找到一个像测量自然现象那样比较客观和精确的标准。比如,故意杀人和贪污公款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你能告诉我,故意杀死一个人对社会的危害相当于贪污公款多少元吗?
杀死人了法庭按照法律给他判15年无期死刑不等 贪污公款根据严重程度法庭也有判决10年到死刑不等
这个判决之间差不多就是一种比较 如果一个人被判死刑了 一个被判15年了 我们说 死刑的那个人的罪 社会危害程度大的多 这样我们实现了一定的公平
马克思的本意就是公平 如果一个脑外科医生每天8台手术累的半死 我认识的有医生朋友 他的极限是一天2台手术都累的不想说话
一个流水线工人8个小时 还没那么累 这样的计划和安排公平吗? 然后他们拿同样的劳动回报 这样公平吗?
马的本意是有一个通用的价值量 大家都按劳动量等价值交换 这样就没有剥削了 可是如今的时代 正如我所说的 行不通啦
看来你也承认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不能给出精确的测量,但这并不妨碍在法律上对它们进行社会所能接受的量刑。
同样,虽然至今没有一种技术手段能够对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异进行精确的测量,但这也并不妨碍市场经济自发地将复杂劳动看成是加倍的简单劳动,将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看成是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倍数。劳动价值论的正确性就在于正确地反映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
至于你说的脑外科医生与流水线工人拿同样报酬的事情,我是没有听说过的。但我想如果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只要持续的时间足够长,脑外科医生的报酬必然会大大超过后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