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消耗的生产资料成本和劳动时间都相同,唯一的区别就是劳动复杂程度的不同”的“两种商品”,能够找到这两种商品,就能够算出其劳动价值吗?“物以稀为贵”是客观事实,你怎么知道“稀”对商品价格的贡献是多少?
也许你会说,考察时间足够长,可以使价格波动因素相互抵消掉,但很多东西的稀缺程度时越来越大的,例如土地、自然资源、廉价劳动力,“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这种说法本身就不成立。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37081&page=14
和西经一样,只要把测量限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和有着相对确定边界的市场内,就可以完成相对近似的价值测量。
首先,由于竞争的作用,商品的平均价格最终会趋向于某种稳定状态,这种状态不仅意味着供求是基本平衡的,也意味着生产要素在各部门之间的转移趋向于相对静止。这样一种平衡状态的平均价格就可以近似地看成是商品的价值。
其次,不管有些生产要素如何稀缺,生产资料的成本总是可测的,生产每种商品的劳动时间也是可测的,用商品的平均价格减去生产资料的成本,剩余的就是在劳动时间内新创造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