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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2

国企改制的方向不容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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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谓国企改制?国企改制,从产权关系讲,就是将国有独资企业改成市场化的股权多元化企业,包括国家将国有企业整个出让;从国企的运作方面讲,就是将政府对国企的行政管理关系改成多个利益相关者的治理、制约关系。当然,极少数的国企可能不在改制之列。

2、国企改制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千万个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竞争,不断优化配置资源。但是传统国有经济的一个制度性的弊端是政企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企业不能自主、更无法独立。国有企业改制,表面上看是效率问题,实质上是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如何结合的问题。这就涉及到四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从拥有国有企业,转变为持有国有资本,并使其具有流动性。
(2)国有资本由覆盖各个行业领域,向国家必须控制的少数行业和领域收缩和集中。由此必然伴随国有资本覆盖企业数量的大幅减少,也必然伴随国有资本总规模的相对减少。
(3)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政资分开,管监分开,资产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并保证国家所有权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性。
(4)国有参股和控股的企业,要进行公司制改造,促进股权多元化,建立有效
的公司治理、制约结构,实行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所有者按其拥有的股权,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而让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3、国企改制的过程与主要内容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1978年算起到现在是28年的历史,如果从1992年算起是14个年头。从1978年至1992年的改革主要走了一条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自92年至今正在进行的,一个是对中小国有企业进行非国有化改造,一个是对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从改革的内容上看,从主要改变分配关系向主要改变产权关系的转变;在改革的方式上,主要是从政府自上而下行政性推动向主要是企业自身自下而上的市场性推动的转变;国企改制从作为整个经济改革的核心,逐渐地转变为整个经济改革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改制既是法律、财务和政策问题,更是理念、战略、经营和管理问题;改制企业既需要合法合理的改制方案,也需要改制后新企业面向发展的管理方案。改制不只是改体制,而是改“三制”――体制、机制和制度,且三位一体。

4、国企改制必须澄清的问题和把握的界限
(1)如何看待改制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承认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性。但是导致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政府官员利用职权与企业管理层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强买强卖”,靠强势“市场地位”侵占广大人民群众的“合作剩余”,疯狂地掠夺人民财产所造成。之所以能够使他们的丑恶行径变成现实,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制度缺失,法律不健全,或执法不严所致。我们不能把这些问题归结为国企改制本身,更不能因这些问题的存在而否定国企改制的大方向。这些问题恰恰是与国企改制的原则相悖的,其中的部分问题甚至可以通过加快改制来解决。
(2)如何看待“国退民进”问题。
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国有经济需要“收缩战线,合理布局”,国有企业从某些行业和部门退出是正常的、合理的。国有资本主要是在点多、面广的为消费者服务的领域中逐渐退出来。有的企业本来就不应该由国家来办,早该交给民间承办,国家退出是明智之举。当然,必须在造币工业、国防军事工业和涉及国防安全的关键领域以及国家战略储备系统领域中保持垄断地位;在一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国家必须拥有其中一些骨干企业的控制权,也就是控股;在一般的竞争性领域,国家虽然也可参股甚至控股,但大的方向应是退出;在高科技风险领域国家资本应该进入。
(3)如何看待“私有化”问题。
十六大报告十分清楚地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然会提高私有化的比例,国企改制也不排除私有化。事实上,非公经济在我国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
(4)如何看待管理层收购问题
管理层收购是国企改制中采取的多种具体办法之一。MBO是英文MANAGEMENT BUY-OUT的缩写,意为管理层收购,主要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因而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从国外情况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对我国企业而言,实行管理层收购,可以激发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可以改变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而改变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目前,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我们的观点:国企改制的方向不能变、操作要规范、制度要健全、步伐要加速。
太羊挑战天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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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 16:21:00
11,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那么,什么是企业经营机制呢?
所谓机制,从经济学角度讲,就是某种经济规律的表现形式与作用过程。譬如市场机制,我们有很具体的了解。这市场机制就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和作用过程,它是由市场反映系统(反映体制)把供应和需求状态表现为价格波动,通过价格波动(一个波动),作用于商品生产者(利益主体),调节社会生产过程(调节体制),不断使供应和需求状态趋向一致。什么是企业经营机制呢?所谓企业经营机制就是社会基本经济规律的表现形式和作用过程。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机制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和作用过程,它由按资分配体制把企业经营状况表现为剩余价值量的波动,这种波动作用于资产所有者,资产所有者再通过相应的管理体制调节企业生产过程,从而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处于能够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状态。产权制度既然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那么,它所形成的经营机制就是按资分配机制。我国的国有企业是不存在资产所有者,只存在劳动所有者。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因此,在我国国有企业能够发挥作用的经营机制,应该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以劳动收入的波动为特征的经营机制,它应该是由按劳分配体制来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形成劳动收入波动,促使劳动者调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这种经营机制只能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表现形式和作用过程。改革前的国有企业也建立有产权制度,为什么没有形成有效的经营机制呢?那是因为改革前的国有企业建立也是产权制度,而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由于我国公有制企业的生产主体已经是劳动所有者,不再是资产所有者,而产权制度形成的经营机制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经营机制,并不适合国有企业的客观需要,所以这种机制处于无效状态。由此可见,适合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需要的改革应该是建立劳权制度,而不是产权制度。从这里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呢?那就是建立产权制度,进行产权改革不能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仅仅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角度看,我们也必须改变国企改制的方向!
12,李开发曾谈到,“平心而论,郎咸平的确看到了问题的一面。他看到了国企改革中的不公开、不透明和黑箱操作,看到了不公平的一面。然而,他是看出病象,却没诊对病症,更没开对药方。改革中出现的丑恶现象,不应该成为不改革的理由,应该成为继续深化改革的动力。”但是,在这里我们要问的是:如果改革中出发的丑恶现象本身就是由产权制度制度的建立或产权改革造成的,难道我们不应该停止产权改革吗?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有三大特点:只有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而没有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存在着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如果我们适合公有制基本特点,建立了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那么,公有制企业就有规范的生产主体,企业每个职工都会以主人翁的身份来管理企业,企业管理者和管理行为就会处于有效约束状态,腐败行为和官僚主义就难以产生和持久,类似资本外逃的现象怎么会发生呢?具体地说,如果我们也在国有企业建立类似农业生产责任制那样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即“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使国有企业和其它公有制企业在保值的前提下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就会通过劳动收入的波动表现出来;而劳动收入的波动必然会促使企业全体职工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关注企业管理者及其管理行为,并通过相应的管理体制来调整企业的管理者及工作状态,从而使企业经常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很显然,在建立劳权企业制度条件下,是决不会出现于志安外逃之类的现象的。然而,现在我们在公有制企业建立的不是劳权企业制度,而是产权制度。公有制企业明明只有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但我们建立的却偏偏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产权制度。产权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否定了劳动所有者当家作主的权利,解除了职工反腐败、反贪官的武装;另一方面又必然把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变成了无主体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约束的管理者是癞痢头撑阳伞--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携资外逃又有什么奇怪呢?从表面来看,建立产权制度的国有企业或其它公有制企业也有股东,也有董事,也有监督者,但是,这些代表国有资产的股东、董事和监督者不过是“假洋鬼子”,当国有企业或其它公有制企业利益受损时,割的是别人身上的肉,他们感觉不到疼,怎么能够象真正的资产所有者那样去监督管理者呢?不仅如此,如果条件许可,他们完全可以和贪官污吏同流合污,一起来损公肥私!从这里我们看到,国有企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恰恰是由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国有企业基本特点造成的,是由于产权改革与国有企业的实际不相适应造成的。试问,如果不停止产权改革,不用适合国有企业基本特点的企业制度取代产权制度,怎么能从根本上消除国有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呢?
13,产权改革完全有可能把中国经济变成殖民经济。在中国改革论坛的“文化视点”栏目(2005-3-27)中,在一篇名为《一个拳头的中国,还是一盘散沙的中国?》。文章认为“中国抗美援朝收获何在?最大的收获在于让全世界从此认识到中国不再是一盘散沙,而是一个拳头,就是说,整个中国社会已经高度组织起来了。这个事实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得不承认。”文章用国内外的历史事实证明“落后要挨打,一盘散沙则更要挨打。”严厉批驳了满口“人权”“民主”“自由”的“精英”“黑白颠倒,好象中国处于一盘散沙时从来天下太平,而自从变成了一个拳头之后就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只有重新变成一盘散沙才会美妙无比”错误论调。读完这篇文章,我们自然会想起当前的产权改革。50多年前的中国经济,不就是私有化的经济吗?50多年前的经济制度,不就是产权制度吗?50多年前的中国经济不就是与西方国家相类似的市场经济吗?为什么50多年前的中国不能强大,不能发展?为什么中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不就是因为中国经济是一盘散沙吗?而50多年来尽管我们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尽管建立的模式存在这样那样的弊端,我国经济发展还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几十年的时间取得资本主义国家上百年发展的成果。这种成果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新中国的经济形成了一个拳头。这个拳头不是别的,就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但是,因为这个拳头还是缺乏力度或不够灵活,我们的经济学家便出谋划策,要从根本上来消灭这个拳头,要把中国的经济重新变成一盘散沙。所谓的产权改革实质就是私有化,就是要把我国存在几十年的公有制经济变成私有化经济。是的,我们的国有经济就象一支缺乏训练的正规军,它的战斗力不强。但是,现在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把正规军就三个人一伙,五个人一队、甚至是单枪匹马,这样的战斗力就强了吗?资本主义经济,它经历了从个人独资到股东合资的长期发展过程。现代的资本主义企业不再是单枪匹马,甚至也不再是三、五个人为一伙的游击队,而是具有国际化和世界性的大兵团。随着生产集中程度的空前提高,垄断企业经营的日益多样化,大量联合企业的涌现,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而我们却在化整为零,拆了机器用零件,如此做法只能给中国带来殖民主义,又怎么能不扭转这种改制趋势呢?
14,我们所以要进行改革,仅仅是因为改革前的国营企业缺乏活力。但是,令人不能理解的是,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国有企业不仅没有恢复活力,反而出现了越来越困难的局面,甚至出现了持久的、大面积的亏损。为什么改革中的国有企业会越来越困难,发生持久的大面积的亏损?改革前的国营企业是不存在亏损问题的,因为国营企业只是一个生产组织,。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出现亏损问题,说明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已经具有了经济实体性质,盈亏变化是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特征。但是,国有企业,由于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它是不可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因此,亏损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的改革并没有形成适合公有制企业特点的企业制度。而国有企业亏损出现的面之广、量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则说明国有企业是一个不规范的经济实体。既然这种大面积亏损是在改革中出现的,那说明这种非正常亏损是与不正确的改革相联系的。只有纠正了改革中的某种偏差,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扭亏。国有企业为什么会出现持久的大面积亏损呢?是因为改革后不规范的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造成的。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职工非工资化改革及后来的承包制改革,突破了“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产权分配体制,它使企业生产结果两重化:即在流向国家的同时,分流职工。这种不彻底的改革形成了国有企业以职工为核心的内部价值运动;另一方面又保存了以国家为主体的不完整的价值运动;两种价值运动的并存,必然导致国有企业亏损运行:一方面,上缴国家的税金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不能少;另一方面,由于职工是规范的劳动所有者,他们的利益要求会得到管理者的回应,个人收入必须增加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资产价值量却却处于波动状态,再加上国家又不是规范的资产所有者,因而生产资料价值补偿与扩大再生产追加处于软约束状态,这就必然造成了国有企业亏损运行的可能性。如果说改革后国有企业不规范的价值运动的两重性造成了国有企业非正常亏损的可能的话,那么,产权制度保留,国有企业在表面上的生产资料实体方式把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由此可见,恰恰是由于与国企基本特点不相适应的产权改革造成了国有企业亏损日益严重的局面。
15,国有企业改革,从1978年到2006年,已经进行了28年。改了28年之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任务。”试问,这任重道远还要多少年?10年?还是再来个28年?甚至更多呢?改了28年,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甚至连“企业效益差的状况还难以根本改观”,这又怎么能说“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呢?作为研究经济问题的学者,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时,是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的。实事求是说,国有企业改革就整体而言,基本上是失败的。为什么说从整体上说,国有企业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呢?第一,从时间上说,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长达25年(现在已经是27个年头了)还没有完成。这一事实本身说明,到现在为止,国有企业改革依然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和道路,依然没有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我国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过用了七年时间,我国的农村改革也在短短数年中完成。而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改到今天,仍然没有完成,仍然“任重道远”,这除了说明国有企业改革是失败的,还能说明什么呢?第二,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变化状态来看,改革中的国有企业日益陷入了严重的困境,甚至出现了长期的、大面积的亏损状态,以至后来国有企业被卖的卖,送的送,只剩下了少量的大型企业。这也表明国有企业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第三,从国有企业改革至今产生的结果看,不论是形成的以国有股份为主的股份制企业,还是已经转制,到了私人手中的企业,都没有成为规范的市场主体,都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力。在以国有资产为主的股份制企业,其生产模式依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这一模式与改革前的国营企业制度的生产模式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从“独资”形式到“合资”形式的变化,只是产权制度的形式变化,并没有改革产权制度本身。也就是说,25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从上改变国营企业生产模式中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对立的矛盾状态,因此,改革后形成的股份制企业依然是一种不规范企业。至于转到了私人手中的企业,虽然这些企业姓了私,但由于我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老板――资产所有者和雇佣工人,我国没有剩余价值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环境,这些新形成的私营企业仍然是不规范的企业,仍然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从这一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也是失败的。失败并不可怕。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这本来就是前所未有创举,失败总是难免的。中国共产党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许多失败,但最终还是取得了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还是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可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失败,面对真正的失败不敢承认,不能及时地去认识失败的原因,从而了延误纠正错误,调整方向的最佳时机。必然会误国误民,造成巨大的损失。
16,当然,市场化的改革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两种不同的市场经济。但是,在产权学派的主导下,我国的所谓市场化改革事实上是照搬了西方模式。因此,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事实上发生了重大偏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这是大家都认同的。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因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首要区别存在两种市场主体不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为主体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为主体的。这种区别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应该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制度,即劳权制度。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建立的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制度,即产权制度。由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所以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越改革越困难、越改革国有企业越少的局面。这种结果显然是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的。由此可见,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中确实发生了重大偏差。其次,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是由于产权改革方向与我国国情特点不相适应造成的。为什么改革造成了两极分化,腐败日益严重等问题?这恰恰是因为产权改革不适应生产资料公有制基本特点和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要求造成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所有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因此,如果适合公有制基本特点,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劳权制度,企业就会有明确的生产主体,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由于建立了体现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而具有强大的发展动力。但是,我国不是建立适合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的劳权制度,恰恰相反,建立的是产权制度。公有制企业明明没有资产所有者,但我们的产权学派偏偏要建立产权制度,结果是一方面否定了劳动所有者应有的生产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又因为公有制企业没有资产所有者而造成了无主体的状态。既然在建立产权制度条件下的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是无主体企业,出现腐败现象日益严重的问题不是理所当然的吗?由此可见,正是改革发生了重大偏差,在公有制企业错误引用了与公有制特点不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因而使国有企业和其它公有制企业的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并难以制止。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建立公有制?就是因为只有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才能从根本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因为只有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时才能避免两极分化的严重后果出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共中央二六大报告),不就是要增大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和范围,不就是要用公有制经济逐步取代私有制经济吗?但是,在产权理论的主导下,所谓的改革变成了采用不同形式不同手段的私有化,加速度的私有化。大力发展私营企业就不用说了,乡镇企业也在所谓的改制中姓了私,至于国有企业则是卖的卖,送的送。于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已经完全让位于私有制经济。不仅如此,为了发展私营经济,对于个体或私营企业的侵害劳动者权益、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此情况下,又怎么能不产生两极分化现象呢?私有化的发展产生两极分化是必然的,而所谓的社会保障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态的。这一结果的出现,无可辩驳地证明改革已经发生了严重偏差。至于象所谓的MBO,这种做法本身就会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这是人人都明白的。又怎么能说改革没有发生偏差呢?明知道国企改制已经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现的基本要求发生了重大偏差,却不肯纠正国企改制的基本方向,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
17,什么叫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应该是在保留公有制基础上的制度改革。然而,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私有化趋势。这一事实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了主导经济改革的主流经济学家们由于缺乏理论创新的能力,他们事实上已经没有本事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了,因而最后走上了消灭国有企业的道路。这就好比庸医杀人,还要为自己找一堆理论振振有词!而守擂方却做了庸医们的帮凶!
18,我记得吴敬琏先生自己也多次呼吁要警惕权贵资本主义。认为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会出现岔路和弯路。这一事实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主流经济学家自己也已经明确地承认,他们所设计和倡导的改革根本就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是走的资本主义道路,而且是一种坏的资本主义道路,其中国有企业私有化就是基本内容之一。近两年来,主流经济学家们所以会遭到广大网民的责难,正因为他们主张的改革改制明显是好了少数人,苦了多数人,出现了明显的偏向。对于这样的改制方向,难道也不容改变?
19,在你们看来,即使你不得不在连美国人都要指责的“血汗工厂”工作,即使你有亲人在频频发生的煤矿事故中已经离去,即使你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了房,即使你面对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有毒食品防不胜防和环境污染严重,一人发财,众人受害的现实,譬如在国企改革或改制的过程中,几千万人失去工作或提前退休,其得到的补偿却微乎其微或者没有补偿,而在另一方面,大量的国有资产被瓜分,甚至在瓜分之后也没有出现一些人期望的所谓“效率”你也不能表示不满,更不能要求停止这种改革?

                            

                     钟建民、丁礼庭、老顽石评说、江南新思维、静水流深联合攻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 16:24: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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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 16:29:00

评擂主观点------逻辑混乱

一,莫名其妙的“转变”

擂主方在第3部分有这么一段奇文:“国企改制从作为整个经济改革的核心,逐渐地转变为整个经济改革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两句话实在令人费解:既然“国企改制”曾经“作为整个经济改革的核心”,那它自然也应该是整个经济改革的组成部分啊。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还要“逐渐地转变为整个经济改革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呢?难道原来它只是“核心”而不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否者,又何来“......核心......转变为......组成部分”呢?

这好比某个男人,他是自己那个家庭的“核心”,不知什么原因他还不是自己那个家庭的“组成部分”,还需要一个“逐渐地转变为他自己那个家庭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过程,天下有这样的奇谈怪论吗?

二、混淆概念----国企改制=?=国企改革

“国企改制”和“国企改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了无法混用的地方,擂主方多处混用这两个概念。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其一,有时是概念的直接混用。比如,结尾的那一段文字,擂主先是大谈“‘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地变革。目前,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然后顺势引出“我们的观点:‘国企改制’的方向不能变,操作要规范,制度要健全,步伐要加速。”

如果把其中的“国企改制”换成“国企改革”,这段话当然就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把其中的“国有企业改革”换成“国企改制”,恐怕就要招来质疑。妙就妙在先给这段话戴上个“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帽子,呛得你不敢吱声,然后把结论落实在“国企改制”上面来。从而实现“扯大旗做虎皮”的目的。

其二,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弊端原本是国企改革的原因,擂主方却硬往国企改制方面靠。从而达到危言耸听,非国企改制不可的目的。(详见第2部分,请特别注意那个标题,这一部分的全部内容基本上是在“国企改制的必要性”这个大框框下完成的。)

比如,国资委的成立,从理论上讲就已经把政府从既当爹又当妈的尴尬窘地解脱出来,只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就完全可以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政资分开,管监分开,资产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也不仅仅只能靠国企改制来完成,事实上,“卖羊头搭全身”的管理层持股,依然存在余下的国有股如何管理的问题,显然无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以后将对管理问题做全面深入分析)

擂主方在第一部分写到:“国企改制,从产权关系讲,就是将国有独资企业改成市场化的股权多元化企业,包括国家将国有企业整个出让;从国企的运作方面讲,就是将政府对国企的行政管理关系改成多个利益相关者的治理制约关系。”

擂主方在第三部分又写到:“从1978年到1992年的改革走了一条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

显然,就用擂主自己的话来说,无论是“国企改制”,还是早先的“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它们都是国企改革进程中的探索方式,国企改制只不过是最新的尝试。显然,“国企改制”和“国企改革”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大家都意识到“国企改革的方向不容扭转”,擂主方凭什么说“国企改制的方向不容扭转”?假如方式方法尝试错了就应该扭转!就如同我们抛弃了早先那些改革尝试一样;假如有更好,“应天理,顺民情”的改革方案,难道也不能扭转?擂主方未免把话说得太绝对了吧。连主题都站不住脚,文章的内容就更可想而知的了。

三、混淆因果关系

擂主方在第2部分“国企改制的必要性”中指出:“国有企业改制,表面上看是效率问题,实质上是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如何结合的问题......”

结合这部分的内容,特别是结合“国企改制的必要性”这个标题,我们不难看出擂主方的推论“逻辑”:因为国有企业效率低,所以要进行国企改制!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多么“无懈可击”的推论哟。可是--------

1、国企改制是不是国企改革的唯一出路?

2、国企改制能不能真正解决国有企业效率低的问题?

其实,擂主的这段话里,隐藏着两个多重的因果关系:

其一,国有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改革?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效率低。能够与之并列的没有第二个原因。进一步追究下去:国有企业效率低的原因是什么?这就涉及到两类管理成本-----正常管理成本(指那些受客观因素制约的管理成本)和非正常管理成本(指包括腐败在内的形形色色的剥削)-----对企业效率的影响;以及劳动者的惰性反抗对企业效率的影响。显然这不是单凭私有化所能解决的。事实上,中小股东的权利遭践踏和劳动者的惰性反抗,是西方经济学始终都解不开的两个死结!

其二,国有企业如何改革?

显然,只有摸清了病因,才能对症下药:如何解决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如何杜绝包括腐败在内的形形色色的剥削?如何才能调动劳动者自发地劳动积极性?如何才能把天量的银行存款吸引到投资领域来?这四大问题,恐怕是任何国企改革方案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产权制度改革能够解决其中哪些问题?

擂主方不但模糊“国企改革”和“国企改制”的界线,而且闭口不谈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原因,利用全球国有企业效率普遍低下的表象,不顾事物内在的本质特征,强行地把国企改革的原因作为国企改制的理由,这样的推论站得住脚么?

我并不是一味地反对产权制度改革,我赞成“抓大放小”的方针。问题是,如何“抓”?如何“放”?无论是“抓”还是“放”,都别忘了我们是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的国企改革,尚且把全体雇员持股放在改革的首位,并规定所有的改革企业,都必须无代价地送一部分股票给每一个员工。擂主的国企改制方案,为什么眼中就只有管理层?
巫山刘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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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9 18:23:00

何谓国企改制?国企改制,从产权关系讲,就是将国有独资企业改成市场化的股权多元化企业,包括国家将国有企业整个出让;从国企的运作方面讲,就是将政府对国企的行政管理关系改成多个利益相关者的治理、制约关系。当然,极少数的国企可能不在改制之列。

从中央国资委的文件来看,国企改制主要是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我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文章,被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评选为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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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9 21:35:00

国企改制辩论正在进行之中,何不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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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6 08:54:00

[转帖]我先对老钟开第一炮(温和的)

面对老钟洋洋洒洒的近乎两个万言书所展示的单纯,咱墨客心清似水,可就别怪俺吐气如虹啦。先反问阁下的四个设问:

反问一
老钟在质问1指出:“难道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我们不需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请问:什么是国有企业?我的理解:一是国家所有;二是企业。既然有国家所有,不是集体所有,也不是个人、外资所有,这与其他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上升为法律上的权利,难道不构成所有权吗?所有权与产权又是什么关系呢?你怎么不顾现实竟说国有企业没有产权呢?再说企业,什么叫企业?企业的直接目的就是追求利润。利润是相对于资本而言的,请问企业有资本怎么会没有资产所有者呢?
过去正是因为我们不实事求是,才把企业搞得全民不象全民、集体不象集体,企业不象企业。
以上请攻擂方重新作答。

反问二
老钟认为:“公有制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但是产权企业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我们的改制会使企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践踏。

老钟这段(老钟的2)最长,估计是研究成果的精华部分。我只能用最短的语言来反问了。
老钟的理解片面,其实现代企业都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相互结合体,二者缺一不可。我们搞的产权改制,产权明晰,正是要承认并保证包括人力资本在内的各种资源所有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和正当权益,正是想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将国家(整体)、企业(集体)、劳动者个人利益不分的模糊状态的相互侵权行为。我还真想知道阁下的劳权保护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但绝对不能接受连阁下自己都会承认的那种空想。

反问三
老钟指责说(老钟的3):“我们走了相反的路子,保留了产权制度,改变了公有制。这是以错纠错,错上加错。”
那我可就不得不问老钟了:如果按照您老钟天真设想的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由国家按照企业劳动者满足自身利益要求按需分配”的确好,但是千万别忘了,资源是有限的,可中国是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怎么进行配置呢?记得80年代,各地、各企事业单位,为了争得有限的国家资源(计划调拨)虚报、谎报、胡报需求指标等成风,浪费惊人。。。。。。老钟,如果将这个按需分配的大权交给您,我估计阁下一天都活不成。

反问四
这段(老钟的4)反映了老钟先生对产权概念不清,自相矛盾。
请问:什么是劳权?是劳动权还是劳动所有权?是劳动者的权利还是劳动力的所有权?企业是国家的,是全民的资产,国家(全民)拥有的产权凭什么由企业部分职工以劳权名义取而代之? 具体的只能在阁下作出解释后再答。

以上请攻擂方必须作出回答,否则,我方难以接受什么帮凶之类的罪名。

疯妄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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