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ucng 发表于 2010-12-4 18:30 
话说有一群白痴,对世事茫然不知。经济学者却假设他们是理性经纪人,会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这个假设显然错了。这些白痴听说汽油站很好玩,于是每个人都开汽油站了。有人建在荒山之上,有人建在密林之中,有人建在海上。没有公路汽车经过,汽油站怎么生存呢?但他们当中有几个稀里糊涂的人把汽油站建在公路旁,只有他们生存了下来。经济学的假设对他们来说显然是错的,但留存下来的油站,却刚刚与理性经纪人和争取最大利益的假设不谋而合。这是不是很奇怪呢?
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无论假设是什么(马列的利他(如果有的话),还是西经的自利),假设的正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假设推出的理论能不能够解释现实,请记住,经济学是解释现实的。如果与现实相符,假设也就无关紧要了。如果不符,或者修改假设,或者加上更严格的限定条件。
这才是经济学的方法。
任何理论,都不能用“证实”去推断其正确,只能用未被证伪推断其正确。
所以,一个自利假设所推出的结论符合了9个白痴的现实却与1个白痴的现实矛盾,这是被“证实”了,但更是被证伪了。所以不是正确的理论。更不用说“几个”被证实,其他都被证伪的情况了。一只瞎猫碰到死耗子,是现实,这个现实证实了“瞎猫有充分的能力逮住耗子”这个理论,但这种“证实”不能说明理论正确。
就
证伪而言,一个理论假设可以不论正误,如果其逻辑结论
在原假设下未被证伪
,就说明其逻辑上是正确的。但这种正确仅是逻辑正确,其应用上的正确则是有条件的正确——以原假设范围为条件。如果以为这个理论可以解释超过原假设的条件而能解释不符合原假设的一切现象,是放之四海的真理,就错了。
一个假设,如果没有反例,是普遍适用的假设,就被认为是公理,如果再逻辑推理正确,由此推出的结论也不应当有反例。因此
公理性或普遍性假设下,可以用是否有反例来检验其逻辑的正确性;如果一个假设,本身就显然有反例,不具有普适性,就不能在普遍的范围内用是否有反例去检验其逻辑推理的正确与否,因为即便逻辑推理正确,也会有反例。一个普遍范围的对于某理论的反例,既可能来源于理论“推理”的错误,也可能来源于“原假设不能普遍存在”。
但无论如何,证实都不是检验理论正确的方法。讨论证伪时才有必要讨论原假设是否普适问题;证实情况下,都不必要讨论。不管假设如何,证实都不能作为理论正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