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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3
以电子商品需要电池为例,某电子商品需要4个电池才能正常使用,当有3个电池的时候又得到第4个,这第4个电池的边际效用貌似超过了第3个的,这种情况貌似违反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该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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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15:57:05
这种产品不是“良好偏好的”的产品。不符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前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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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16:40:40
你说的这个不符合良好性状偏好,因为前三个电池根本没有效用,到第四个才有效用。你说的这个效用在图中就是一个点。所以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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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17:22:46
zu2098zu 发表于 2011-1-13 14:37 以电子商品需要电池为例,某电子商品需要4个电池才能正常使用,当有3个电池的时候又得到第4个,这第4个电池的边际效用貌似超过了第3个的,这种情况貌似违反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该怎么解释呢?
你可以继续加1个电池……(多加到某个电池,电子商品就会损坏)

(这个问题可稍细一些分析。电器一般都有一个工作电压范围,电压不足——比如“几节电池都没电了”,电器不会工作,电压超过,电器可能受损。可以设电压是连续变化的。电器在不同的电压范围内可能有不同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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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17:31:36
效用以实现目的为最小单位,不能无限分割。依楼主的观点,第4节电池岂不是大于整个电器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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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 18:08:58
alabala 发表于 2011-1-13 16:40 你说的这个不符合良好性状偏好,因为前三个电池根本没有效用,到第四个才有效用。你说的这个效用在图中就是一个点。所以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第四节电池“有效用”的前提是,前面已经有了三节电池。

从数学上说,第四节电池的“边际效用”,仍是一个函数(以已有电池数为自变量)。

(更细一些说,设我们不断给这个电器,比如小收音机,“连续地”加大电压——使用电池也无非是为了能够保证“持续地”输入某一范围的电压,且注意这里“连续”与“持续”的区别。那么,某一水平电压的“效用的导数”仍是一个函数。再发散地设想,这部小收音机其实有个“最佳”的工作电压水平,稍低于或稍高于这个水平的电压,仍可以使其工作——比如电池有“高性能”与“低性能”之分,但其工作状态不是最佳,这样电压的边际效用也有一个变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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