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举个湖南省真实的例子
2003年
湖南省交通厅(现交通运输厅)以17亿元的价格卖出“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收费权于瑞联实业。
五年后
2009年11月30日
湖南交通系统宣布,要以18亿元收回益常高速剩下年限的收费权。
我就很奇怪了,一条只能收费30年的高速公路,经过了5年的使用后应该贬值啊,不但没有降价,而且又涨了1个亿?
好吧,就算是湖南交通系统傻吧。
但是
中国瑞联实业“反悔”了,把这条高速的收费权转给了另一企业。
看来不是傻,还有企业出更高的价格买,是油水太大。湖南交通系统想赚个快钱17亿卖了,结果发现这高速真TNNNND赚钱啊。
数据显示:2003到2009的5年内,益常高速的收费收入就超过6.2亿元。
这里的收入不是利润。但是利润多少呢?他们不敢给出具体数字。还说亏损,亏损?钱不是贪污就是受贿了吧?
资料显示:2005年12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湖南省高速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财产来源不明罪”说明了是谁给的钱没查出来。
再看看上面湖南交通系统的赔本买卖,哈哈,原来如此啊。
本来公路是利民的服务设施,但是地方ZF和资本家都把这看作肥肉,都想来捞一笔,再加上贪官污吏的存在,上下打点都要花钱,
不但高速收费过高,使得国道拥挤,而且物流成本增加,物价居高不下。最后都是老百姓买单。
这种官商勾结鱼肉百姓的事情.......只能希望中央出台相关文件大力整治了,让这些已经收回成本的高速公路不再向纳税人要“买路钱”
以上资料来源: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101925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