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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5
高速公路属于公共产品,由于公共产品自身带来的正外部性使得私人建造无利可图,没有积极性,所以这时就需要ZF进行投资建设。ZF将建设项目投给企业,为了收回成本,企业就需要收费,但是收费的期限是多少呢??收费的金额又要怎么确定呢?毕竟收费本来就已经减少了效率,缩小了社会总福利。。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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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7 12:31:12
这种就我党的一贯做法,没钱给你,给政策,典型的不负责任做法,国之重器,岂可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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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7 17:34:06
这是垄断的经济和政特殊政策的结合,还有央、地利益博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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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27 18:26:03
ZF处在垄断地位,不会公开道路建设成本收益信息。所以它说一直收费就是为了支付修路的企业维护费用,谁都没办法。ZF这时候应该不会怎么考虑经济效率的问题。。。压榨的不是最底层的人,过路费绝对数量也不多,不会出现社会问题,ZF的角度看来没必要取消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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