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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4

《共产党宣言》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


杨斌林


重建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来的,并且马克思还为此加了注释,这个注释引自《共产党宣言》。这就使我联想到《共产党宣言》中可能也有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观点。为此,我仔细地学习了《共产党宣言》。我发现《共产党宣言》中确实有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观点,并且有其独特的地方。这一发现对全面准确地理解重建个人所有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观点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马克思引用《共产党宣言》对上述观点加了注释:“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联合而达到的革命团结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中间阶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共产党宣言》)
我曾把《资本论》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解为:分散的劳动者私有制(肯定) → 非劳动者私有制即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 →
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公有制(否定之否定)。

肯定阶段的分散的劳动者是指以手工业者、自耕农为典型的小生产者,又叫做个人、直接生产者、独立的劳动者等等。这种劳动者用自己的生产资料生产,并且占有自己的产品。
否定阶段的非劳动者是指资本家。资本家不劳动却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产品。相应地,雇佣工人劳动却不占有产品。
否定之否定阶段的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又叫做联合起来的个人、社会化生产者、自由人联合体等等。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共同占有产品。
我学了《共产党宣言》之后,发现其中也有类似的观点。这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从前对《资本论》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解的正确性。现将《共产党宣言》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观点整理、摘引如下:
⒈大工业消灭了分散的劳动者私有制
“消灭先前存在的所有制关系,并不是共产主义所独具的特征……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有人责备我们共产党人,说我们要消灭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好一个劳动得来的、自己挣得的、自己赚得的财产!你们说的是资产阶级所有制以前的那种小资产者的、小农的财产吗?那种财产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工业的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
⒉共产主义消灭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
雇佣劳动,“这种劳动所创造的是资本,即剥削雇佣劳动的财产,只有在不断产生出新的雇佣劳动来重新加以剥削的条件下才能增加起来的财产。现今的这种财产是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中运动的。让我们来看看这种对立的两个方面吧。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因此,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现在,我们来看看雇佣劳动。雇佣工人靠自己的劳动所占有的东西,只够勉强维持它的生命的再生产。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这种占有并不会留下任何剩余的东西使人们有可能支配别人的劳动。我们要消灭的只是这种占有的可怜的性质,在这种占有下,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生活,并且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生活的时候才能生活。你们一听到我们要消灭私有制,就惊慌起来。但是,在你们的现存社会里,私有财产对十分之几的成员来说已经消灭了;这种私有制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私有财产对十分之几的成员来说已经不存在。可见,你们责备我们,原来是说我们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的确,我们是要这样做的。有人反驳说,私有制一消灭,一切活动就会停止,懒惰之风就会兴起。这样说来,资产阶级社会早就应该因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是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所有这些顾虑,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同意反复:一旦没有资本,也就不再有雇佣劳动了。”
⒊共产主义建立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公有制
“在发展进程中,当阶级差别已经消灭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果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末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宣言》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与《资本论》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一致的、连贯的。二者遥相呼应,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我之所以重提这个老话题,只是想证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

作者单位  中国秦巴扶贫项目宁夏办公室
责任编辑  朱天奎
——载宁夏党校《长河求索》199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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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4 16:01:26
很长时间不见,在此问你一声:好。
我正在拟——“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经济学——书稿,有兴趣参加吗?有些部分我是需要你帮忙的。主要是生产的社会计划或两部类的统计、等等方面的理论问题。
我以为,写写此类的文章,已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一本根本解决各方面问题的书稿,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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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4 16:49:29
1# ybl

《共产党宣言》反映了马克思早期的思想,《资本论》反映了马克思中期的思想。
由于其中“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导致了工人运动中无**主义盛行;所以巴黎公社失败后,痛定思痛的马克思开始改弦更张,有意识地与坚持“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无**主义者拉开距离;甚至为了划清界限而不惜宣称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而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就是《哥达纲领批判》。
在这部晚期最重要的著作中,我们已经看不到任何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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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4 17: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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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4 17:36:48
很好,重建个人所有制绝不是对公有制的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与重建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应被视为一个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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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4 18: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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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阐述《共产党宣言》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以前——拙稿【从《宣言》看《资本论》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是这一方面的专稿——还没有人探讨《宣言》中的的“重建”思想,甚至还没有人认为《宣言》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论述。所以更谈不上什么无**主义对《宣言》”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运用了。
拿《哥批》作为上述看法的论据就更不对了——当然,整个理论界的认识也是如此——那就更不对了。马克思开篇就批判到;"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这句话只是在它包含着劳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然而,一个社会主义的纲领不应当容许资产阶级的说法,对那些唯一使这种说法具有意义的条件避而不谈。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分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等等。以下更有说服力的论述,就不摘录了。
同时,马克思还用更严厉的用词,这里也不多说了。这里仅有我的【《宣言》中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稿中的一段话来批评”赫赫有名"上面的错误认识..
但是,在马恩的著作中,也有两段似乎是悖论的相关内容阐述,常常为一些既缺乏科学思维,也缺乏科学立场、科学态度,自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们津津乐道。
一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著作中讲的“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 (《马恩选集》第三卷第170-171页);二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的“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同上卷第10-12页)。
仅从字面上看,这两段阐述似乎是社会主义所有制非“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最好注释。但是,当我们认真看这两段话的阐述方式就清楚了:他们是在撇开了社会主义个人自由发展所赖以的个人所有者关系的意义上所作的。
(一)自称社会主义改革行家的杜林先生和假冒德国工人运动的拉萨尔主义,推崇生产资料的“纯粹公共的关系”、“劳动所得应当属于社会”、“要满足各种私有财产方面的要求”等,一类空想的、小资产阶级的或劳资合作的社会主义谬论。由于杜林是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来攻击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并且他单纯认定“社会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而个人只能奴从某种生产资料,所以,恩格斯就从《资本论》“设想”结论中,选取被批判者仅能接受的、从而易于他理解辩证法的单方面所有制内容为依据作了上面的阐述。恩格斯依据的阐述是:“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不难看出,即使在杜林先生认可的单一社会所有制条件下,也存在着“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这样一种辩证关系。但是,马克思“设想”结论段阐述的自由人联合所有制的总体关系是:“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顺便告知,法文版《资本论》中的同段话有更精确的表述。由此可见,恩格斯上述具有特定意义的似乎是悖论的阐述,并不是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的专门的和从全面关系来说的阐释。
(二)比较说来,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阐述没有疑问,因为他对这种阐述方式前后做了两个特别说明:(1)“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同上卷第9页)。(2)“不同等的个人要用同一的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作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作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同上卷第12页),等。
综上所述,以上两段似乎是悖论的马恩阐述,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非“重建个人所有制”形式的注释说明,因而不能成为人们否定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实际含义的理论根据。既然如此,一、二个世纪来的无产阶级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实践主题的错误,应当纠正。“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财产形式,及其“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形式,应当成为我国及整个人类社会的社会主义实践的主题。
在”赫赫有名“的认识中,还有一个没有理论根据的误断,即马克思的后来的著述似是对以前的某种著述的否定。马克思用一生的笔耕为他关注工人要求对他们的劳动成果的偿还运动的社会发现所作的理论论证,会有所改变吗在《哥批》这封信发出以后,不久以后才完稿的在德文版有独立的研究价值的法文版《资本论》中,马克思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阐述更加精确。除了把“重建个人所有制”加上“重建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之外,还有更精确的论述。所有,网友们要认真学习原著才对。
我或许有这方面的专题论稿。当然,这都是我85年以前完成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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