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的交易
中国人不大爱用钱这个字眼,认为它很俗,也不喜欢谈权,认为它很无理,更不喜欢权钱的结合,认为它很龌龊。
其实,这个世界是被我们蒙着眼睛来看的。确实,换一种表达方式,用上些具有审美性的词语,能增添唯美的情绪,但是,这也带来了偏袒和错觉。因此,觉得无所谓,就说得露骨一些,谈谈权钱的交易了。
权,说的是对某物或某事有处置的权利。那么,这个(人类)世界上是没有什么可以脱离权利而逍遥无碍了。婚姻涉及自主的权利,买卖涉及自愿的权利,就是贪污也得讲究自愿了的。
权是一种资源,资源的拥有,当然是希望能够凭借其获得自身所需要而能够得到的利益。我拥有处置一斤苹果的权利,我自然可以用它买钱,再利用我有对这钱的处置的权利去买其他的东西——拥有对某物的处置的权利。
既然是一种资源,那么,对资源的处置,必当存在机会成本。我们处置资源的目的,是要使机会成本最小。当然,这最小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取决于我们掌握讯息的多少,讯息掌握的多,无疑,机会成本是会更少的。
两年前,我在市场上处置了半天自己的劳动权利,卖给了村委会,价格50元。村委会的书记有权叫我几点钟出去清理渠道,又几点钟才可以回来。
当我走到工作的地方,我有点愤慨,我看到七八十岁的老头在渠道里排成了一排,他们是不怎么劳动的,按理说出不起这个价。也许,从人道的角度考虑,我有点心狠。为了从内心里显示自己能够对得起良心,我开始是努力的做事的。但后来,我不能坚持下去了,沦落的跟他们一样,仅作一点点事情。
我出卖劳动,则我失去了闲暇的机会。在那时,这是我非常想得到的,应当是我的机会成本了。因此,为着降低机会成本,我就得想方设法去偷懒,偷懒的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劳动强度。
出卖劳动的人为了得钱而降低机会成本,用钱买劳动的人也不傻,也是希望其机会成本最低的。如此一来,就产生了供需双方的矛盾,购买者想在同等工资条件下,劳动出卖者能够多出劳动,出卖者却有着另外的算盘。
权钱的交易,是说我获得了一项权利,我就能用最好的方法使其为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能而不为,则另当别论了。买一棵桔苗,我可以把它当柴草烧掉,也可以把它栽在果园,皇天护佑,还可以放到陈列馆去做标本。这是购买者——权利取得者对权力处决方式的选择了。
是一种交易,出钱的人是想物有所值或物超所值的。渠道的清理,若对劳力以时间计算,则劳力出卖者卖力多少是很难观察的出的;若按里程计算,则是一个较好的方式了。卖力多少的清楚界定,除购买劳力的成本外,测量的成本也无法估量。由于是一种简单的工作,效果如何也是一看便知,后者的处决方式是花费甚微的。
贪污这现象怎样?有的人是对它面目狰狞,深恶痛绝的。深想一层,却是一种理性的经济行为。收益与成本的完全脱节,为什么不用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呢?低风险,高收益,很多人是乐而为之的。
治理这种现象,可以在三个方面加以约束。一为提高成本,二为降低收益,三则是这二者的结合了。提出一种估计要遭世人唾骂的方法,或许能够减轻这种现象。
官员的权力是**的,**给权利的接收者一次出卖的机会,但出卖后这权利将终止,并对出卖权利所得征收(高)税。这一方法的运用最明显的是降低了收入还提高了机会成本,而且,权利的公开出卖,寻租者必将寻找价低者。这是一种不合社会道德的举措,却有可能得到较明显的社会平衡。
成本与收入的配合,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准则。如何将自己的资源处置的心满意足,这是值得考虑的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