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步 发表于 2011-2-21 17:16 
本贴废话太多。罪恶不会因为辩护和几个帖子讨论就有什么变化,个人所有权作为一套观念体系也不改变。还是锁了好啊。和谐社会嘛
罪恶?你自己数数,迄今为止,哪个社会没罪恶?难道曾经社会主义就一定比资本主义更好吗?一个好的事物,为什么难以维系?如果说这种难以为系的现象是偶然也还罢了,如果是一种普遍现象的话,那么没有别的解释,就是它比后者更恶。因此,现在应当声讨的不是后者,而是前者----至少是曾经出现的前者。
当然,资本主义的罪恶,包括资本主义学者自己都不否认,同时,资本主义国家也一直致力于消除这些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