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有一个常识:最终产品不能转移价值,中间产品可以转移价值。
最终产品中的被住户、政府、外国购买的产品不能转移价值这很好理解,因为这些产品已经退出国内生产领域了,不被生产使用,当然不能向新产品转移价值了。
很多人疑惑的是:固定资产还在生产领域,在生产新产品过程中使用,为什么固定资产不能向新产品转移价值呢?
我们先不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说说中间产品或中间投入。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有如下内容: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也称中间消耗,指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
用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但不包括消耗的固定资产价值。中间投入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核算中间投入应注意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应与总产出的核算范围保持一致,是总产出中包含的中间投入;二是应属于本期一次性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不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也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作为中间投入,而应计入固定资本形成。
以上复制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
中间投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自身全部或部分变成新产品的组成部分的产品——这称为原材料(例如构成建筑物的实体建筑材料);2.在生产过程中一次性损耗或者变成废品或者完全消失(例如铸造粘结剂,电,氧气乙炔)的材料或能源;3.在生产过程中可以使用较长时间的产品(例如:工具,刃具,小型模具,模型);4.各种服务性产品(一般视为一次消耗)。
中间投入虽然也包含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产品,但由于经常使用,价值较低,这些产品视为一次性消耗。
中间投入实际是在生产过程中一次性消耗(或视为一次性消耗)的产品价值,中间投入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如下定义固定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根据以上固定资产定义及中间投入定义,固定资产与中间投入的最大区别就是使用寿命不同,中间投入是一次性使用或视为一次性使用,固定资产是至少使用一年。
新的会计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还是有不成文的标准的,原来有个价值标准是2000元以上,有的企业还是用这个标准,也有用5000元价值标准的。一般企业,固定资产的总金额是比较大的,一般远远大于当月新产品的产值。
固定资产价值不能一次性消耗且价值较大,所以固定资产不能向新产品转移价值。
现在您知道固定资产为什么不能向新产品转移价值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