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劳动能力就是人类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 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23,190]
当我们面对自然,面对自然存在及社会存在等等,我们说人类人们。所谓人与自然,此时,把自然界的一部分之人类人间给剥离开来,与自然相对。此时,我们说人类人们的劳动,与自然界的其他的一切的运动相对立,相对称。
当我们面对老板,等等,我们说,劳动者是主体,是财富的创造者,是创造者这个主体。
当我们面对生产工具,生产原料等等,我们说,劳动者是主体,是生产的主体,实践的主体,是驾驭利用生产资料等等的。
人类相对于人体来说,主体相对于人体人身来说,是更为确切的概念。
那么,在人类的意义上,在主体的意义上,来说人体,则生产力,劳动能力,当然是人体的能力,并且,也是所谓体力和所谓脑力的总和。
那你不能说,大脑不是人体,四肢不是人体,
那你也不能说,大脑是人体,四肢是人体,
你只能说,人体这个东西,包括大脑,四肢,等等等,这些不同的各种各样的器官等等,共同构成了人体,都是人体的部分。
那么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体力脑力不可分,肌肉骨骼神经大脑不可分。
那么另外再看,在另外的角度来看,人的肌肉力等等,是和动物及生物等等一样的东西,是共性的东西,也是自然力的一种。
而人的脑力,是个性的本质的东西,是主体的主导的东西,是人类性、主体性的所在。
人类的劳动,一切的任何的人类劳动,都是脑力的,是脑力支配下的,是脑力驾驭利用一切自然力量自然物品包括人体的骨骼肌肉等等的活动过程。
那么也就是说,人类这个主体,其能力可以分析为,可以分离出,脑力和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