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谷子今年五十二岁,是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走过来的人。那个年代,人们都狂热于阶级斗争和斗争哲学,少年的云谷子同样被时代深深地打上了“烙印”。虽然学的是数学专业,毕业于理科院校,但是,从中学时代起就酷爱哲学和经济学,特别是崇拜马列和毛泽东的著作。对《资本论》和《自然辩证法》更是读不厌卷,一直学习和研究到现在。只是到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与网络媒体时代,才给云谷子发言的机会。下面就把云谷子近年来在《中国改革论坛》和《强国社区》对《资本论》研究的一些贴文汇集起来,与大家共同讨论。
一、劳动价值论是斗争逻辑并非科学理论
劳动价值论是阶级斗争逻辑并非科学理论。只能用于无产阶级革命而不能用于社会发展。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计算、无法计量的非劳动过程因素;价值这个怪物,它与劳动、商品生产、商品流通过程没有多大关系,与市场经济相差更远;是马克思为了无产阶级革命而硬塞进劳动过程中的主观因素。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时代。产业无产阶级已经蹬上历次舞台,为了改变自身利益和社会地位,要求社会变革。社会实践迫切要求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武器。因为无产阶级要革命,就必须找出革命的理由和理论指导;无产阶级除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所以,革命理论只能单独突出劳动力创造价值的学说才符合逻辑。
亚当·斯密发现了商品价格总是围绕一个价格中心上下波动的现象。由于当时商品经济还没有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存在着很多历史局限性,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没有给出这个价格中心到底是什么的答案。马克思正是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采取偷梁换柱的办法,把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这个外在于劳动过程的怪物,偷偷地塞进这个价格中心。硬是拼凑出了所谓的商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价值规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同一个过程。缺一不可。如果只生产而不出卖的只是产品,不是商品;如果只出卖而不生产的商品,是无本之木。所以,商品从生产出来,再到市场上卖出,才算完成一个周期。如果只强调商品生产过程而丢弃商品交换过程,是不完整的。同样道理,如果只强调商品交换过程而丢弃商品生产过程,也是不完整的。以法国安德·孟克列钦为代表的重商学派就是看到了商品交换的重要性,忽略了商品生产过程而导致了片面性。后来以法国重农主义为基础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商品生产过程。马克思正是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专门研究生产过程,并迎合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要求,更加突出了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学说。以单一研究生产过程、拼凑劳动价值论、从而导致剩余价值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是片面性的,而且是走向了阶级斗争的极端学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取决于市场导向。商品生产是为了交换。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多种需要和取得利润。而取得利润是商品生产者最直接的目的。当市场需求某一种商品的时候,就会有人研究、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该种商品。由于是刚刚开始生产和销售该种商品,存在生产技术不孰、经验不足、生产能力有限、资源、原材料供应不足、市场开发有限等因素,一时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市场需要。这就出现了供小于求的现象。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是卖方市场。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购买者A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买到该种商品,就会出较高价格竞相购买。商品购买者B为了买到该商品也会出比商品购买者A更高的价格购买该商品。商品购买者C同样会出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种商品。这样就会使该商品的价格一路上升。以至于商品价格远远高于该商品的成本和供求平衡时的价格。这样就会出现高额利润。在利益驱动机制和利益引导机制下,就会有更多的人生产和销售该商品。这就是供小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上升、从而调节商品生产的过程。
由于生产销售该商品的越来越多,最终导致供大于求。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是买方市场。商品购买者为了自身利益,就会压低商品价格和要求卖主提供更多的服务。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生产者为了尽快卖出商品实现利润或回收资金,就会降低商品价格和提高服务,相互竞争。A降价出卖了商品,B为了自身利益就会以比A更低的价格出卖自己的商品。C同样会以比A、B都低的价格出卖自己的商品。结果商品价格一路降。当商品价格下落到供求平衡线以下,以至于最后有些商品生产者严重亏损,甚至于有些工厂倒闭。这时,没有多少人在继续生产该商品。这就是供大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下落和调节商品生产的过程。
商品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供求规律,而不是取决于价值。商品价格是围绕供求平衡中心线上下波动的,而不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商品价格是市场内部因素,而价值是市场外部因素。商品价格是随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的动态值,而价值是不随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静态值。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从而调节商品生产、配置资源,而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不能决定商品价格和调节商品生产,也不能配置资源。所以,供求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劳动价值论只是斗争逻辑,并非科学理论。
二、价值规律是人为拼凑的假规律[原创]
云谷子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教科书中对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这样叙述的:“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就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
我们知道,在货币出现以后,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但这并不是说,价值与价格随时随地地保持一致。其实价格与价值一致只是一种偶然情况,不一致则是经常现象。这是因为,商品的价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的是市场商品供求关系。而市场商品供求之间的不平衡是经常的。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有可能上涨到价值以上。相反,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随着商品供求关系的互相消长,价格总是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不断地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种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现象不仅不违背价值规律,而且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这是因为:商品价格虽然时升时降,但它的变动始终以价值为轴心,价格升降的幅度不会与价值相差很远。例如,在同一市场的同一时间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绝不会使一辆汽车的价格低于一辆自行车的价格,因为生产一辆汽车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要大大高于生产一辆自行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再从个别交换过程来看,虽然有些商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有些商品的价格低于其价值,但从较长的时期看或从全社会来看,商品价格的升降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因此,从总体上说,商品的总价格和商品的总价值相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辽宁省教育厅组编,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第52页)
从以上对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疑点:1抽象劳动----价值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量,是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计量、无法计算的主观因素,不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实体因素和关联因素。2商品的价格与价值应该是一致的,商品的价格与价值不一致是不符合实际的。3商品的价格不是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商品价格是动态的量,其运行轨迹是一条经常变动的曲线。商品价格上下波动所围绕的轴心应该是随着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呈现曲线形态。价值是静态的抽象,其运行轨迹是一条直线。它不符合商品价格波动的实际情况。4商品的价格不是由价值决定的。5商品价格的变动是由供求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竞争机制等市场经济规律共同决定的。
本文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就是该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使用价值(价值)和商品的价格始终是一致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的购买者对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有不同的看法。购买该商品时所给出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始终伴随着该商品价格不断变动。
商品的使用价值包括商品的消耗价值和商品的新增价值。商品的消耗价值是指在形成该商品的过程中所消耗的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商品的消耗价值量就是该商品的成本。商品的新增价值是该商品的使用价值与消耗价值之差,也就是商品价格与商品成本之差----该商品的毛利润。
商品的使用价值(有用性),使用价值量(商品价格);商品消耗价值(形成该商品所消耗的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商品消耗价值量(商品成本);商品新增价值(商品价格与商品成本之差),商品新增价值量(毛利润)。这些都是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看得见、摸得着、可计量、可计算的相互关联的客观因素。
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经过生产和交换过程共同创造了商品的新增价值。也就是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消耗再加上新增价值构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和交换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导向。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多种需要和取得利润。而取得利润和利润最大化(也就是取得新增价值和新增价值最大化)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最直接的目的。当市场需求某一种商品的时候,就会有人研究、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该种商品。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是卖方市场。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购买者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买到该种商品,就会出较高价格竞相购买。这样就会使该商品的价格一路上升。这时该商品的价格是在供求平衡价格和商品成本以上波动。以至于商品价格远远高于该商品的成本和供求平衡价格。这样就会出现高额利润。在利益驱动机制和利益引导机制下,就会有更多的人生产和销售该商品,使各种生产要素流向该商品生产领域。这就是供小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上升、从而调节商品生产和配置资源的过程。
由于生产销售该商品存在高额利润,各种生产要素就流向该商品生产领域。使生产销售该商品的越来越多,从而改变了市场供求关系。随着该商品的供给量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供大于求。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是买方市场。商品购买者为了自身利益就会压低商品价格。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生产者为了尽快卖出商品实现利润或回收资金,就会降低商品价格相互竞争。结果商品价格一路降。当商品价格下落到供求平衡价格和成本价格以下,以至于最后有些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严重亏损,甚至于有些经营单位破产和工厂倒闭。这时,没有多少人在继续生产该商品,各种生产要素就流向利润较多的行业。这就是供大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下降和调节商品生产和配置资源的过程。
由于生产销售该商品严重亏损或者破产倒闭,各种生产要素就流向其它商品生产领域。使生产销售该商品的越来越少,从而也改变了市场供求关系。随着该商品的供给量越来越小,最终导致供小于求。
商品价格是由供求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竞争机制等市场经济规律所共同决定的,而不是由抽象劳动----价值决定的。商品价格波动的轨迹是一条曲线,它总是围绕供求平衡价格轨迹线而上下波动的,而不是围绕抽象劳动----价值而上下波动的。就象股票市场中的K线图走势,股票价格总是围绕一组股票价格平均线上下波动一样。商品价格的上下波动是围绕供求平衡价格轨迹线为轴心而上下波动的。供求平衡价格轨迹线一般情况下是在商品成本轨迹线的上方运行的。
抽象劳动----价值不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客观因素,它与商品的使用价值、消耗价值、新增价值等无关;它与商品价格和价格的波动无关;它与供求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竞争机制等市场经济规律无关。
所以,价值规律是马克思人为拼凑的假规律。
三、《资本论》对商品的定义是错误的[原创]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是这样定义的:“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商品)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因为在定义中没有商品的本质特征----交换环节和交换过程。实际上这个定义只适用于劳动产品。
从市场经济学观点看,商品应该是指用货币交换而获的使用价值。商品包括:用货币交换而获的自然资源,如各种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旅游资源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社会资源,如人的劳动力(劳动)、人的服务能力(服务)、科学技术(知识产权)、音乐艺术、经济管理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劳动产品;凡是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有用性都是商品。
整个《资本论》的“理论大厦”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所以,对商品的定义正确与否,是至关重要的。而《资本论》恰恰在商品定义上是错误的。不仅如此,《资本论》对商品属性的规定也是错误的。
《资本论》把使用价值规定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错误的。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同上)实际上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对人有用的事和物的共同属性。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例如空气能给人提供氧气,阳光能给人提供能量(热),水是生命之源,粮食能给人提供营养物质和能量,衣服能遮体御寒,房屋能给人提供居住场所,车辆能给人带来行走的方便,音乐、歌舞能给人以精神享受,科学技术能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管理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能给人带来经济效益等等。使用价值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具体的事件,它是物质实体和事件的一种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从各种事和物的千差万别的对人有用的自然属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等等,凡是对人的有用性都是使用价值。所以,不仅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而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都是使用价值。
《资本论》把价值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这段话实际上是说:价值是劳动产品的属性。因为抽象劳动是所有劳动的抽象,其中就包括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劳动产品的抽象。所以,抽象劳动----价值,只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已经看出马克思已经承认了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商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抽象劳动----价值,是劳动产品所独有的属性。同时也是劳动产品和商品中的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
商品的社会属性不是抽象劳动,而应该是交换价值。商品的本质属性应该是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资本论》把使用价值和价值规定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错误的。《资本论》错在根本。
四、《资本论》错在根本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是这样定义的:“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章 商品)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因为在定义中没有商品的本质特征----交换环节和交换过程。实际上这个定义只适用于劳动产品。
从市场经济学观点看,商品应该是指用货币交换而获的使用价值。商品包括:用货币交换而获的自然资源,如各种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旅游资源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社会资源,如人的劳动力(劳动)、人的服务能力(服务)、科学技术(知识产权)、音乐艺术、经济管理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劳动产品;凡是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有用性都是商品。
整个《资本论》的“理论大厦”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所以,对商品的定义正确与否,是至关重要的。而《资本论》恰恰在商品定义上是错误的。不仅如此,《资本论》对商品属性的规定也是错误的。
《资本论》对使用价值的规定是错误的。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同上)实际上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对人有用的事和物的共同属性。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例如空气能给人提供氧气,阳光能给人提供能量(热),水是生命之源,粮食能给人提供营养物质和能量,衣服能遮体御寒,房屋能给人提供居住场所,车辆能给人带来行走的方便,音乐、歌舞能给人以精神享受,科学技术能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管理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能给人带来经济效益等等。使用价值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具体的事件,它是物质实体和事件的一种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从各种事和物的千差万别的对人有用的自然属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等等,凡是对人的有用性都是使用价值。所以,不仅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而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都是使用价值。
《资本论》把价值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这段话实际上是说:价值是劳动产品的属性。因为抽象劳动是所有劳动的抽象,其中就包括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劳动产品的抽象。所以,抽象劳动----价值,只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已经看出马克思已经承认了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商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抽象劳动----价值,是劳动产品所独有的属性。同时也是劳动产品和商品中的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所以,《资本论》把使用价值和价值规定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错误的。《资本论》错在根本。
五、价值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商品> 中,把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商品的两个因素,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规定下来。但事实上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而是劳动产品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
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例如空气能给人提供氧气,阳光能给人提供能量(热),水是生命之源,粮食能给人提供营养物质和能量,衣服能遮体御寒,房屋能给人提供居住场所,车辆能给人带来行走的方便,音乐、歌舞能给人以精神享受,科学技术能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管理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能给人带来经济效益等等。使用价值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具体的事件,它是物质实体和事件的一种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从各种事和物的千差万别的对人有用的自然属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等等,凡是对人的有用性都是使用价值。所以,不仅仅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商品)而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都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对人有用的事和物的共同属性。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我们先不说马克思的抽象法如何错误(马克思的抽象法是错误的,另文说明),也暂不说明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是否能够撇开(如果撇开商品体的使用价值那就不是商品了。另文说明)。就从这段话来看,它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劳动产品剩下的东西----抽象劳动----价值。价值是劳动产品的属性。因为抽象劳动是所有劳动的抽象,其中就包括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劳动产品的抽象。所以,抽象劳动----价值。只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属性。或者说是劳动产品和商品中的劳动产品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或本质属性。
马克思说:“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已经看出马克思已经说明了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商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抽象劳动----价值,是劳动产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所以,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而是劳动产品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
既然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和本质属性,那么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就不是商品经济的理论。而是产品经济的理论。
六、价值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
云谷子
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例如,“商品生产者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羊和斧子之间的交换比例表明一只羊可以值两把斧子,这两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1]。用关系式表示:1只羊=2把斧子。既然一只羊和两把斧子能够交换就说明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比例和等量关系。从有用性方面来看羊和斧子是具有不同用途的两种产品,它们没有共同点,也无法比较。然而,1只羊=2把斧子是数学中的等式,比例和等量都是数学名词,也就是说比例只能是数值的比例,等量也只能是数值的等量。所以,只有用数学的数值来说明才行。因为羊和斧子是用途不同的两种产品不能直接比较,所以,只好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进行比较,数值(是相同的)就是两种不同商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之后,分别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羊和斧子使之数值比例相等或1:1,也就是通过配比使两个商品的数值量相等;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1只羊=2把斧子这个等式,可以转化为1只羊=数值量=2把斧子。其中,数值量就是一只羊的价值,1/2数值量就是斧子的价值。借用马克思“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2],可以转化为x量使用物品A=数值量=y量使用物品B。其中,A=数值量/x, B=数值量/y。即;数值量/x是使用物品A的价值,数值量/y是使用物品B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只能是构成一定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价值和价格是一个数值的两种表现方式,所以,它们始终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价值和价格的背离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价值的时候已经说过:“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3]说到这里,马克思完全可以把小麦和铁这两个不同的东西,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就是小麦和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就有了配比;有了配比就有等量的数值量,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正是解开商品价值的秘密所在。
遗憾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在“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代数式中,找出一定的数值量是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相反,马克思却用几何学的例子和抽象法找出了劳动产品的抽象劳动来决定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价值理论走向了阶级斗争学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用一个简单的几何学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直线形的面积,就把它们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与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现--底乘高的一半。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要化成一种共同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尔本说的:‘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4]马克思用平面几何学中的三角形面积公式是从各种三角形中抽象出来的方法----抽象法,从商品里抽象出了劳动产品,再从劳动产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最后用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
我们来复习一下抽象法:“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8]我们在上述说明中已经证明了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那么,按照抽象法就应该从商品中抽象出交换属性才对。然而,马克思却从商品中抽象出了“非本质的属性”劳动产品,因为商品不完全是由劳动产品构成的,构成商品的还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所以马克思第一步就用错了抽象法。紧接着马克思又从劳动产品中进一步抽象出抽象劳动,这是第二次抽象,结果把实体性的东西都抽象没有了,剩下了一个人为的主观规定性----抽象劳动,第二步错上加错。这两步抽象都是在滥用抽象法!
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的一种抽象,抽象劳动是一种定性描述而不是定量说明。按照抽象法,如果从抽象再回到具体的话,那么,抽象劳动也只能去说明具体劳动的性质而不能去说明商品如何,因为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如果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后,就呈现出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了。所以,抽象劳动根本不能去决定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因为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都是由交换领域因素决定的构成交换比例的数值。
再者说,抽象劳动抑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的一种抽象,即便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也只能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因素,它怎么能去决定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价值和价值量呢?如果硬要去那么做也只能是张冠李戴,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资本论》正是如此。所以,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不管是谁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注释: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7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2.htm 105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49-50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50-52
七、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
云谷子
内容提要:商品是指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和服务。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价格。商品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根据商品有用性大小、购买能力、成本价格、需求程度、利润原则、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商品价格确定后在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总是围绕成本价格在一定范围内而上下波动。
关键词:商品、价值、价格、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争机制。
一、商品交换的必然性
商品是指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和服务。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恩格斯说:“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1]。马克思说:“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2]。所以,“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既为了出卖而不是供自己消费的劳动产品”[3]的说法是错误的。第一,这种说法混淆了财富与价值、劳动产品与商品、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把它们混为一谈。结果造成了价值观的混乱和价值理论的谬误,最终使经济理论走向了阶级斗争学说。劳动产品是通过人类劳动加工的物品或服务,它产生在物质和文化生产领域。而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不管是自然资源、社会资源还是劳动产品它们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都不是商品,它们只有通过交换过程才能转化为商品,即便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也是一样。第二,劳动产品不一定都是商品。比如:农民生产粮食留下的口粮,自产自用的蔬菜和瓜果等劳动产品,企业自产自用的工装模具和刚刚生产出来还没有通过交换的劳动产品等,这些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第三,商品也不一定都是劳动产品。比如:从市场上购买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非人类加工过的自然资源,通过付劳动报酬的人的劳动能力、服务能力、经营管理等社会资源,这些都是非劳动产品的商品。所以,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产生在不同领域和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因为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前,还不具有社会性,凝聚在劳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也不具有社会性。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后,才能变为满足他人使用的物品,从而才具有社会性,凝聚其中的劳动也才有社会性。这些都说明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商品是在交换领域产生的而不是在生产领域产生的。所以,劳动属性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也不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只有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和本质属性。
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料有多种来源。第一种是不用劳动和交换就能够获得的自然资源。比如阳光、空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以至于没有这些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但是,这些资源在地球上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人们获得这些资源是不用通过劳动和交换的。水在非常丰富的时候也是这样。不通过劳动加工的物品就不是劳动产品。同样道理,不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就不是商品;或者说,不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没有可交换性。
第二种是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具有可交换性)的自然资源。比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都是稀缺资源,不可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特别是象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不仅是稀缺资源而且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就没有了。除此之外,这些资源在全世界的分布是极其不匀的,中东一些国家石油蕴藏丰富,奥洲铁矿石蕴藏丰富,中国煤炭蕴藏丰富。非洲草原盛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蒙古草地广阔盛产牛羊,沿海地区盛产海产品,内陆平原盛产粮食,山林地区盛产木材和野生动植物等等。这些资源不仅分布不匀,而且还占有不均,它们分别归不同国家、不同领地的不同所有者占有。所以,这些资源都是不能白白送给他人的。他人如果需要就必须用等量的有用资源通过平等交换而给予这些所有者以补偿才行。
第三种是人的劳动能力、服务能力、经营管理等社会资源。这些资源也是稀有和归不同者所有的资源。这些资源的消耗也都是需要补偿的。
第四种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不仅消耗了一定的自然资源而且消耗了人类劳动。由于形成劳动产品的自然资源、劳动工具、劳动技术各不相同,劳动产品也是多种多样。各种劳动产品从总体角度来说都是稀缺资源;都是归不同所有者所有的资源;都是消耗性资源。所以,这些资源就更不能无条件地送给他人。如果他人要获得这些资源就必须用等量的有用资源通过平等交换而给予这些生产者或所有者以补偿才行。
如此说来,商品的交换属性是由商品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等因素所决定的。所以,我们得出结论:只要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不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只要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具有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社会经济就必然采取商品交换的经济形式。那种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只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说法是非常片面的。
如果没有商品交换人类社会就不能发展,只能停留在原来的自然经济阶段。因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除阳光、空气和水(在非常充足的时候)以外,绝大多数资源都是具有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的,如果对这些资源的消耗不进行补偿的话,那么社会再生产就无法继续,人类社会同样不能生存下去。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得对物质资料生产中消耗的资源和劳动给予补偿,使社会再生产继续进行从而发展社会经济。所以,只有商品交换才能互通有无满足人们的各自所需;只有商品交换才能从中获得剩余或利润从而发展社会经济。
自从商品交换出现以后,供给(生产)领域、交换领域、需求(消费)领域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三大基础领域。生产力的发展是要受交换力和消费力(购买力)制约的。如果生产力大于消费力,就会出现生产相对过剩,最终会有一分商品卖不出去,结果导致经济危机;如果生产力小于消费力,就会出现脱离物质经济的货币与资产价格膨胀现象,结果导致泡沫经济出现,一旦泡沫破灭“就会对金融体系造成巨大破坏,再反过来形成信用紧缩效应,导致经济进入长期萧条”[4]阶段,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经济危机;如果生产力大于交换力就会出现产品销售受阻,结果制约经济发展;如果生产力小于交换力就会出现生产“瓶径”同样制约经济发展。所以,生产力、交换力、消费力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平衡发展的。
生产、交换、消费的相互作用与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争机制有关。在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生产起主导作用,只要产品能够生产出来就会有人购买从而获得利润。在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消费起主导作用,产品要是没有人购买就会造成积压从而导致亏损。在供求平衡的情况下,生产、交换、消费的相互作用是一致的。不论是在供不应求、供大于求还是供求平衡的情况下,产品从供给到消费都必须通过交换环节,所以,交换过程在什么时候都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生产、交换、消费是相互制约的,所以,生产力不能单方面极大地发展。即便是生产力极大地发展了,但由稀缺资源构成的劳动产品也不可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极大丰富。那种认为只要生产力极大地发展了,就可以不用商品交换的经济形式,从而就可以按需分配物质资料的产品经济形式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不用商品交换形式的产品经济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物质资料或劳动产品只能勉强自给自足没有剩余;二是物质资料或劳动产品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根本不用交换就能获得。第一个条件只能在原始社会中找到,第二个条件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商品交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形式和最佳形式。
二、商品的价值、价值量、价格
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例如,“商品生产者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羊和斧子之间的交换比例表明一只羊可以值两把斧子,这两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5]。用关系式表示:1只羊=2把斧子。既然一只羊和两把斧子能够交换就说明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比例和等量关系。从有用性方面来看羊和斧子是具有不同用途的两种产品,它们没有共同点,也无法比较。然而,1只羊=2把斧子是数学中的等式,比例和等量都是数学名词,也就是说比例只能是数值的比例,等量也只能是数值的等量。所以,只有用数学的数值来说明才行。因为羊和斧子是用途不同的两种产品不能直接比较,所以,只好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进行比较,数值(是相同的)就是两种不同商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之后,分别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羊和斧子使之数值比例相等或1:1,也就是通过配比使两个商品的数值量相等;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1只羊=2把斧子这个等式,可以转化为1只羊=数值量=2把斧子。其中,数值量就是一只羊的价值,1/2数值量就是斧子的价值。借用马克思“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2],可以转化为x量使用物品A=数值量=y量使用物品B。其中,A=数值量/x, B=数值量/y。即;数值量/x是使用物品A的价值,数值量/y是使用物品B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只能是构成一定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价值和价格是一个数值的两种表现方式,所以,它们始终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价值和价格的背离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价值的时候已经说过:“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6]说到这里,马克思完全可以把小麦和铁这两个不同的东西,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就是小麦和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就有了配比;有了配比就有等量的数值量,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正是解开商品价值的秘密所在。
遗憾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在“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代数式中,找出一定的数值量是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相反,马克思却用几何学的例子和抽象法找出了劳动产品的抽象劳动来决定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价值理论走向了阶级斗争学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用一个简单的几何学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直线形的面积,就把它们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与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现——底乘高的一半。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要化成一种共同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尔本说的:‘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7]马克思用平面几何学中的三角形面积公式是从各种三角形中抽象出来的方法----抽象法,从商品里抽象出了劳动产品,再从劳动产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最后用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
我们来复习一下抽象法:“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8]我们在上述说明中已经证明了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那么,按照抽象法就应该从商品中抽象出交换属性才对。然而,马克思却从商品中抽象出了“非本质的属性”劳动产品,因为商品不完全是由劳动产品构成的,构成商品的还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所以马克思第一步就用错了抽象法。紧接着马克思又从劳动产品中进一步抽象出抽象劳动,这是第二次抽象,结果把实体性的东西都抽象没有了,剩下了一个人为的主观规定性----抽象劳动,第二步错上加错。这两步抽象都是在滥用抽象法!
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的一种抽象,抽象劳动是一种定性描述而不是定量说明。按照抽象法,如果从抽象再回到具体的话,那么,抽象劳动也只能去说明具体劳动的性质而不能去说明商品如何,因为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如果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后,就呈现出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了。所以,抽象劳动根本不能去决定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因为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都是由交换领域因素决定的构成交换比例的数值。
再者说,抽象劳动抑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的一种抽象,即便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也只能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因素,它怎么能去决定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价值和价值量呢?如果硬要去那么做也只能是张冠李戴,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资本论》正是如此。所以,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不管是谁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三、商品价格(价值)的形成
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人是交换的主体由买卖双方组成,连接着人们的需求与供给。商品是交换的对象,它从供给领域通过交换领域最终到达消费领域完成使命。货币是交换的媒介主要起交换职能和价值尺度作用,派生职能是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9]市场是交换的场所和行销区域,也是人们合理消费满足和生产要素流动的调节中心,从而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枢纽。
在市场上,首先由卖方提供交换产品,并根据产品的有用性、产品成本、比价效应、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卖情况等多种因素报出产品卖价(还有定购、拍卖、投标等报价形式)。其次是买方根据卖方产品的品质用途、需求程度、产品要价、购买能力、供求关系、竞买情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交换。如果卖方产品正好符合买方要求,买卖双方就讨价还价进行协商。当协商一致时买卖成交,卖方的产品转化为买方的商品以满足需要,买方的货币转化为卖方的价值以获得一定的利润。这就是商品的交换过程。
从交换过程中可以看出,商品价格(构成商品交换比例数值的货币表现)主要是由买卖双方根据产品的有用性、产品成本、购买能力、利润原则、需求程度、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这些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都是随机变量,所以,商品价格总是不断地波动。某个商品价格到底是多少这要根据当时市场上的实际情况而定。在商品价格形成过程中上述因素都有可能是主要因素,但是,某个商品的价格究竟是由那些因素起主要作用,这要根据当时市场上的实际情况而定。
1、产品的有用性或效用是商品定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任何一种产品都有多种用途。比如粮食中的玉米可以作为种子、可以磨成面粉食用、可以生产饲料、可以用来酿酒、可以做工业原料等等。布料可以做衣服、被褥、床上用品、窗帘等等。房屋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仓库、生产车间、学校、医院、商店等等。由产品的不同用途适合不同的需要,不同的需要决定不同的购买行为。用途的大小是决定购买价格高低的因素之一。另外,产品的品质、花色、款式等也是决定购买价格的因素之一。
2、商品成本是商品定价的主要指标之一。商品价格大于商品成本价格就盈利,商品价格小于商品成本价格就亏损,商品成本价格是商品盈亏的分界点。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必须大于商品成本价格,这样才有利润。
3、购买能力也是决定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管是产品、物品还是服务,要想获得利润就必须成为商品出卖,要想成为商品出卖就必须有人购买,要想购买商品就必须有购买能力。如果手中没有钱,再好的商品和再需要的商品都不可能去买。购买力是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性因素。同时,购买力大小又是决定购买什么样的商品和购买多少商品的问题。消费水平高的地方一般商品价格就高,反之,商品价格就低。手中钱多就有可能不在乎价格高低,购买欲望相对要高,只要需要和喜欢某种商品就可能购买。如果手中钱少,购买欲望就不高,花钱也非常谨慎,讨价还价也非常认真。所以,购买力也是决定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4、利润原则。获得利润是商品出卖的原则,如果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都不获得利润,那么就没有人去卖出商品,商品交换就不可能进行。只有获得利润并且是尽量获得最大利润才是商品经营者的目的。这就决定了商品价格必须大于商品成本价格。尽量低价是商品购买的原则,因为低价购买可以少花钱,省下的钱就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这就决定了商品价格不可能是卖家一方说了算,从而商品价格也不可能离商品成本价格太远。
5、需求程度。商品本身的有用性或效用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之一,但是,购买者对商品的需求程度也是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之一。商品拍卖过程中的竞买机制使拍卖品价格不断升高,其中的主要因素就是购买者对商品的需要程度不同,需要程度高者就会出较高价格竞购商品。在平常供求关系中的竞买情况也是一样,需求程度高的购买者就会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商品,需求程度低的购买者就会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商品。
6、比价效应。在市场上,一般都有同类商品价格的存在,这就决定了卖出同类商品的价格不可能远离已经存在的商品价格,存在着比价效应。即便是通过技术创新的新产品也必须考虑是否有替代商品的存在,也存在比价效应。只有创新产品刚刚上市并且没有其它替代商品的情况下,才能不考虑比价问题。
7、品牌效应。同类商品很多,由不同的厂家生产或由不同的经营者出卖,这就出现了同类商品有不同的质量、做工、品种、花色、款式,不同的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等。质量和做工好的商品就好用、耐用、不易损坏,反之,质量和做工不好的商品就不好用、不耐用、容易损坏。通过长时间的检验,好商品、好品牌、好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就受消费者欢迎和信赖,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就放心,宁可出高一点的价格也要购买放心商品。这就是商品品牌影响商品价格的品牌效应。
8、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影响商品的价格。当同类商品供大于求时说明最后会有商品卖不出去,结果就会出现竞卖机制,商品定价高了就不好卖。当商品供不应求时说明最后会有人买不到商品,结果就会出现竞买机制,商品定价比较高一点也会有人购买。所以,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影响商品的价格。
9、讨价还价对商品价格形成也有影响。商品交换是买卖双方以自主自愿、平等参预为原则的活动,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对商品价格一定要进行协商,以便对自己有利。在日常的商品交换活动中一般买卖双方都进行讨价还价,商业谈判就更不可缺少,就连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也长达十五年之久。如此可见,讨价还价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决定和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战争、社会动荡、自然灾害、“非典”或“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各种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变动、各种形式的商业垄断等都是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但在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主要还是由以上这些因素决定的。
四、商品价格(价值)的波动规律
在产品价格确定以后就进入到商品交换阶段。在商品供求平衡时,其价格比较平稳,利润也相对稳定,竞争相对缓和。当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升,利润较大,甚至会出现超额利润,这时价格波动和竞争比较激烈。当商品供大于求时,价格下降,利润较少,甚至会出现亏损严重时企业倒闭,此时价格波动和竞争同样比较激烈。
当商品供不应求需时说明会有人最后买不到商品,结果产生竞买机制,争先恐后竞价购买,甚至可能形成抢购浪潮,使商品价格不断升高。随着商品价格不断升高,利润就会不断增大,甚至会出现超额利。与此同时,由于利润增大,甚至出现超额利润,在利益引导机制的作用下,就会使生产要素从其它领域流向该商品的产品生产领域。结果导致该商品供给量不断增大。另外,随着商品价格的不断升高,需求量(购买量)也相对减少,最终使供求量在价格高点达到平衡。供求关系一旦平衡就暂时失去了竞买作用,所以,商品价格不在继续升高、趋于平稳。这是供求关系在价格高点的平衡制约了商品价格的上涨。这时,商品价格最高、利润最大、成交量最小。
由于生产要素地不断流入,商品供给量还会不断增加,所以,商品在价格高点的供求平衡时间不会太长。很快就会出现供大于求情况,价格运行出现转折点并开始向下运行。供大于求说明最后会有商品卖不出去,卖不出去就会给卖方造成损失,结果产生竞卖机制,争先恐后降价卖出,甚至严重时会出现价格战。与此同时,商品价格不断下降。随着商品价格的下降,需求量相对增加。但是,相对增加的需求量远远小于商品供给的增加量,结果还是供大于求,商品价格一路下滑。
当商品价格下降到利润较小或接近成本价格时,有些精明的经营者就会停止产品生产和供给,以躲避风险。有些经营者则比较麻木,继续产品生产和供给。当商品价格下降到下穿成本价格时就会出现亏损,这时企业就会停止产品生产和供给,有些生产要素从该产品生产领域不断地流向其它盈利领域。商品成本价格是商品盈利或亏损的临界点,当商品价格在成本价格以上时就是盈利的,当商品价格在成本价格以下时就是亏损的。所以,成本价格对商品定价和盈亏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商品价格上升阶段早期进入产品生产和供给的企业就会获得很大利润,在后期进入产品生产和供给的企业获利就比较少些。特别是最后期进入产品生产并且产品一上市就遇到商品价格下穿商品成本价格的企业,结果必然是亏损。甚至有的公司倒闭。
虽然有些企业在商品价格下穿成本价格时先后停止了生产和供给,但是,在早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已经造成了商品严重积压,还有很大的库存量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这时早期已经赚钱的企业就会甩卖库存商品,以回笼资金,转向其它商品经营。最后进入并亏损的企业也会甩卖库存商品,回笼资金承认亏损出局。还剩下赚钱不多亏损不大的一些企业有可能不在销售商品,观望和等待价格回升,以便形式好转东山再起。随着库存商品的继续销售和甩卖,商品价格继续下滑。由于库存商品量是一定的不再增加,所以,随着库存商品的销售其供给量会随之而减小,最终使供求量在价格低点暂时达到平衡。供求关系一旦平衡就暂时失去了竞卖作用,商品价格不在继续下降、趋于平稳。这是供求关系在价格低点的平衡制约了商品价格的下降。这时,商品价格最低,亏损额最大、成交量最大。
由于库存商品量是一定的越来越少,所以,供求量在价格低点平衡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很快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结果价格运行出现转折点开始向上运行,商品价格会不断回升。在商品价格回升初期,还是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不会有很多生产要素再流回该商品的产品生产领域。当然不排除有些精明的经营者会做出正确判断率先恢复产品生产,大多数人还是处观望阶段。随着商品价格的不断回升,最终会上穿商品成本价格线上方,使商品销售进入盈利阶段。此时,由于有以前商品价格下跌和亏损的教训,大多数经营者还不敢冒险恢复经营。当商品价格逐步升高有较大利润时,生产要素开始流向该商品的产品生产领域。供给量也逐步开始增大,随之需求量相对减小。最终在价格高点重新达到供求平衡。此时的价格高点有可能小于、等于或大于前期价格高点,这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此时,又处在价格最高、利润最大、成交量最小的阶段。
然后,还是由于生产要素地不断流入,商品供给量会不断增加,所以,商品在价格高点供求平衡时间不会太长。很快会出现供大于求,价格运行出现转折点并开始下滑……。从此商品价格开始循环波动。这就是商品价格不断围绕成本价格而上下波动的过程。
简单描述商品价格波动过程就是:商品价格确定之后,供求关系变化引起商品价格波动;商品价格波动引起商家逐利行为;商家逐利行为引起生产要素流动;生产要素流动又改变了供求关系。价格波动、逐利行为、要素流动、供求变化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胜者发展壮大,败者淘汰出局。……如此不断地循环下去。这就是供求规律、利润原则、竞争机制等共同作用决定和制约商品价格总是围绕成本价格而上下波动的原因。
综上所述,商品是指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和服务。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用货币表现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就是商品的价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根据商品有用性大小、购买能力、成本价格、需求程度、利润原则、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商品价格确定后在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总是围绕成本价格在一定范围内而上下波动。
注: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54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2.htm 105
[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6页。
[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166页。
[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7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49-50
[7]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50-52
[8]、《现代汉语词典》 修订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 商务印书馆出版 1996年7月修订第三版 177页。
[9]、《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61页。
八、劳动创造财富 交换创造价值
云谷子
在英国古典经济学中价值的第一种解释是交换价值,其含意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第二种解释是使用价值,其含意是物的有用性或效用。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价值除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之外,还有一个是由抽象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与此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它是指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1] 实际上指的也是有用性、效用或使用价值。这样,一个价值多个范畴,很容易混淆是非。为了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必要对价值范畴进行规范。
一、价值悖论引出价值分离
亚当·斯密(1723-1790)在写作《国富论》时,“……突然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他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水很有用途,但有很小的‘价值’;一棵钻石几乎没有用途(这指钻石被用于工业之前),但有巨大的‘交换’价值。”[2] 水和钻石的价值问题就是著名的价值悖论。虽然有些西方经济学家对亚当·斯密奇特的二分法感到困惑,但事出有因。众所周知,劳动创造了产品,或者劳动创造了财富,不管是产品还是财富都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有用性或效用。斯密把产品或财富的有用性划分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当然也是价值。当劳动产品通过交换以后就转化为商品,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当然还是价值。所以,劳动产品不管是否通过交换都是价值,劳动无论如何都创造了价值。这样一来,斯密就把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了。
斯密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虽然对形成劳动价值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价值观上却给后人留下了麻烦,制造了混乱。一种价值是劳动创造的有用性,另一种价值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从此,模糊了财富与价值、劳动产品与商品、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使这些概念经常混淆不清。不仅在古典经济学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而且为后来的一个价值多个范畴的混乱局面埋下了伏笔。
前有车,后有辙。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是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不仅没有正本清源,反而继承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分法,并且还从交换价值中进一步分离出由抽象劳动所决定的商品价值理论。从斯密劳动创造的两种价值发展到了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三种价值,再加上价值作为哲学范畴。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混乱和困惑。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强调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价值,到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而且强调由抽象劳动单一因素创造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是: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是按照价值相等进行等价交换的。商品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不断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3]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吃的食物、穿的衣服、住的房屋等等生活资料,样样都是生产得来的。生产如果停止,人类就会饥寒而死,社会就要灭亡。”[4]所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出发点和专门研究生产关系的。
然而,人类生存和发展不仅需要物质资料,而且需要社会服务和文化产品。物质资料生产出来了以后,并不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除少数是直接来源于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以外,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如果没有商品交换人类社会就不会发展,只能停留在自然经济阶段。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越是发展所需这些资料从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到商品的比例就越大;以至于发展到今天的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非实物商品、无形商品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供给(生产)领域、交换领域、需求(消费)领域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三大基础领域。生产力、交换力、消费力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构成了综合竞争力,综合竞争力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特别是交换领域是供给和需求的调节中心和流通枢纽。如果单从物质生产出发只研究生产关系,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片面的。劳动价值论与市场经济实践不符就是充分证明。所以,研究社会经济还必须得从供给与需求的中心环节交换领域出发并兼顾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行。
二、商品及其属性
商品是指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和服务。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交换属性。商品的交换属性是由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这一点就连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自己也是承认的。恩格斯说:“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5]。 马克思说:“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6]。因为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前,还不具有社会性,凝聚在劳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也不具有社会性。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后,才能变为满足他人使用的物品,从而才具有社会性,凝聚其中的劳动也才有社会性。这些都说明商品是在交换领域产生的而不是在生产领域产生的。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所以,劳动属性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也不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只有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和本质属性。
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有多种来源。第一种是不用交换和劳动就能够获得的自然资源。比如阳光、空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以至于没有这些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但是,这些资源在地球上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人们获得这些资源是不用通过劳动和交换的。水在非常丰富的时候也是这样。不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就不是商品。
第二种是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的自然资源。比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都是稀缺资源,不可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特别是象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不仅是稀缺资源而且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就没有了。除此之外,这些资源在全世界的分布是极其不匀的,象中东一些国家石油蕴藏丰富,奥洲铁矿石蕴藏丰富,中国煤炭蕴藏丰富;非洲草原盛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蒙古草地广阔盛产牛羊,沿海地区盛产海产品,内陆平原盛产粮食,山林地区盛产木材和野生动植物等等。这些资源不仅分布不匀,而且还占有不均,它们分别归不同国家、不同领地的不同所有者占有。所以,这些资源都是不能白白送给他人的。他人如果需要就必须用等量的有用资源通过平等交换而给予这些所有者以补偿才行。
第三种是人的劳动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社会资源。这些资源也是稀有和归不同者所有的资源。这些资源也是需要补偿的。
第四种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不仅消耗了一定的自然资源而且消耗了人类劳动。由于形成劳动产品的自然资源、劳动工具、劳动技术各不相同,劳动产品也是多种多样。各种劳动产品从总体角度来说都是稀缺资源;都是归不同所有者所有的资源;都是消耗性资源。所以,这些资源就更不能无条件地送给他人。如果他人要获得这些资源就必须用等量的有用资源通过平等交换而给予这些生产者或所有者以补偿才行。
所以,商品的交换属性是由商品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等所决定的。
有人说:“商品是有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既为了出卖而不是供自己消费的劳动产品”[7]。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的。首先,这种说法混淆了劳动产品和商品的界线,混淆了物质生产领域和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把它们混为一谈。劳动产品是通过人类劳动加工的物品,它产生在物质和文化生产领域。而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过程才能转化为商品,即便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也是一样。
其次,劳动产品不一定都是商品。比如:农民生产粮食留下的口粮,自产自用的蔬菜和瓜果等劳动产品。企业自产自用的工装模具和刚刚生产出来还没有通过交换的劳动产品等。这些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反之,商品也不一定都是劳动产品。比如:从市场上购买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非人类加工过的自然资源,通过付劳动报酬的人的劳动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社会资源,这些都是非劳动产品的商品。所以,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产生在不同领域和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三、商品的价值和价格
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例如,“商品生产者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羊和斧子之间的交换比例表明一只羊可以值两把斧子,这两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5]。用关系式表示:1只羊=2把斧子。既然一只羊和两把斧子能够交换就说明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比例和等量关系。从有用性方面来看羊和斧子是具有不同用途的两种产品,它们没有共同点,也无法比较。然而,比例和等量都是数学名词,所以,只有用数学的数值来说明才行。因为羊和斧子是用途不同的两种产品不能直接比较,所以,只好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进行比较。数值(是相同的)就是两种不同商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之后,分别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羊和斧子使之数值比例相等或1:1,也就是通过配比使两个商品的价值量相等;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1只羊=2把斧子这个等式,可以转化为1只羊=数值量=2把斧子。其中,数值量就是一只羊的价值或价格,1/2数值量就是斧子的价值或价格。借用马克思“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6],可以转化为x量使用物品A=数值量=y量使用物品B。其中,A=数值量/x, B=数值量/y。即;数值量/x是使用物品A的价值或价格,数值量/y是使用物品B的价值或价格。所以,商品的价值只能是构成一定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价值和价格是一个数值的两种表现方式,所以,它们始终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价值和价格的背离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抽象法从商品里抽象出了劳动产品,再从劳动产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最后用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9]。我们来复习一下抽象法:“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10]我们在上述说明中已经证明了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那么,按照抽象法就应该从商品中抽象出交换属性才对。然而,马克思却从商品中抽象出了“非本质的属性”劳动产品,第一步就用错了抽象法。紧接着马克思又从劳动产品中进一步抽象出抽象劳动,这是第二次抽象,结果把实体性的东西都抽象没有了,剩下了一个人为的主观规定性----抽象劳动。第二步错上加错是在滥用抽象法!
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的一种抽象,抽象劳动是一种定性描述而不是定量说明。按照抽象法,如果从抽象再回到具体的话,那么,抽象劳动也只能去说明具体劳动的性质而不能去说明商品如何,因为劳动产品还不是商品。如果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后,就呈现出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了。所以,抽象劳动根本不能去决定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因为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都是由交换领域因素决定的数值。
再者说,抽象劳动抑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的一种抽象,即便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也只能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因素,它怎么能去决定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价值和价值量呢?如果硬要去那么做也只能是张冠李戴,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所以,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不管是谁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四、 商品价格的形成
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人是交换的主体由买卖双方组成,连接着人们的需求与供给。商品是交换的对象,它从供给领域通过交换领域最终到达消费领域完成使命。货币是交换的媒介主要起交换职能和价值尺度作用,派生职能是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11]市场是交换的场所和行销区域,也是人们合理消费满足和生产要素流动的调节中心,从而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枢纽。
在市场上,首先由卖方提供交换产品,并根据产品效用、产品成本、比价效应、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卖情况等多种因素报出产品卖价(还有定购、拍卖、投标等报价形式)。其次是买方根据卖方产品的品质用途、需求程度、产品要价、供求关系、竞买情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交换。如果卖方产品正好符合买方要求,买卖双方就讨价还价进行协商。当协商一致时买卖成交,卖方的产品转化为买方的商品以满足需要,买方的货币转化为卖方的价值以获得一定的利润。这就是商品的交换过程。
从交换过程中可以看出,商品价格主要是由买卖双方根据产品效用、产品成本、购买能力、利润原则、需求程度、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1、产品效用是商品定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任何一种产品都有多种用途。比如粮食中的玉米可以磨成面粉食用、可以生产饲料、可以用来酿酒、可以做工业原料等等。布料可以做衣服、被褥、床上用品、窗帘等等。房屋可以居住、仓库、生产车间、学校、医院、商店等等。由产品的不同用途适合不同的需要,不同的需要决定是否购买,用途的大小是决定购买价格高低的因素之一。另外,产品的品质、花色、款式等也是决定购买价格的因素之一。
2、产品成本是商品定价的主要指标之一。商品价格大于产品成本价格就盈利,商品价格小于产品成本价格就亏损,产品成本价格是商品盈亏的分界点。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必须大于产品成本价格,这样才有利润。
3、购买能力也是决定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管是产品、物品还是服务,要想获得利润就必须成为商品出卖,要想成为商品出卖就必须有人购买,要想购买商品就必须有购买能力。如果手中没有钱,再好的商品和再需要的商品都不可能去买。购买力是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决定性因素。同时,购买力大小又是决定购买什么样的商品和购买多少商品的问题。消费水平高的地方一般商品价格就高,反之,商品价格就低。手中钱多就有可能不在乎价格高低,购买欲望相对要高,只要需要和喜欢某种商品就可能购买。如果手中钱少,购买欲望就不高,花钱也非常谨慎,讨价还价也非常认真。所以,购买力也是决定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4、利润原则。获得利润是商品出卖的原则,如果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都不获得利润,那么就没有人去卖出商品,商品交换就不可能进行。只有获得利润并且是尽量获得最大利润才是商品经营者的目的。这就决定了商品价格必须大于产品成本价格。尽量低价是商品购买的原则,因为低价购买可以少花钱,剩下的钱就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这就决定了商品价格不可能是卖家一方说了算,从而商品价格也不可能离产品成本价格太远。
5、需求程度。商品本身的效用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之一,但是,购买者对商品的需求程度也是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之一。商品拍卖过程中的竞买机制使拍卖品价格不断升高,其中的主要因素就是购买者对商品的需要程度不同,需要程度高者就会出较高价格竞购商品。在平常供求关系中的竞买情况也是一样,需求程度高的购买者就会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商品,需求程度低的购买者就会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商品。
6、比价效应。在市场上,一般都有同类商品价格的存在,这就决定了卖出同类商品的价格不可能远离已经存在的商品价格,存在着比价效应。即便是通过技术创新的新产品也必须考虑是否有替代商品的存在,也存在比价效应。只有创新产品刚刚上市并且没有其它替代商品的情况下,才能不考虑比价问题。
7、品牌效应。同类商品很多,由不同的厂家生产或由不同的经营者出卖,这就出现了同类商品有不同的质量、做工、品种、花色、款式,不同的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等。质量和做工好的商品就好用、耐用、不易损坏,反之,质量和做工不好的商品就不好用、不耐用、容易损坏。通过长时间的检验,好商品、好品牌、好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就受消费者欢迎和信赖,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就放心,宁可出高一点的价格也要购买放心商品。这就是商品品牌影响商品价格的品牌效应。
8、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影响商品的价格。当同类商品供大于求时说明最后会有商品卖不出去,结果就会出现竞卖机制,商品定价高了就不好卖。当商品供不应求时说明最后会有人买不到商品,结果就会出现竞买机制,商品定价比较高一点也会有人购买。所以,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影响商品的价格。
9、讨价还价对商品价格形成也有影响。商品交换是买卖双方以自主自愿、平等参预为原则的活动,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对商品价格一定要进行协商,以便对自己有利。在日常的商品交换活动中一般买卖双方都进行讨价还价,商业谈判就更不可缺少,就连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也长达十五年之久。如此可见,讨价还价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决定和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战争、社会动荡、自然灾害、“非典”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各种法规和政策变动、各种形式的商业垄断等都是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但在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主要还是由以上这些因素决定的。
五、商品价格的波动规律
在产品价格确定以后就进入到商品交换阶段。在商品供求平衡时,其价格比较平稳,利润也相对稳定,竞争相对缓和。当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升,利润较大,甚至会出现超额利润,这时价格波动和竞争比较激烈。当商品供大于求时,价格下降,利润较少,甚至会出现亏损严重时企业倒闭,此时价格波动和竞争同样比较激烈。
当商品供不应求需时说明会有人最后买不到商品,结果产生竞买机制,争先恐后竞价购买,甚至可能形成抢购浪潮,使商品价格不断升高。随着商品价格不断升高,利润就会不断增大,甚至会出现超额利。与此同时,由于利润增大,甚至出现超额利润,在利益引导机制的作用下,就会使生产要素从其它领域流向该商品的产品生产领域。结果导致该商品供给量不断增大。另外,随着商品价格的不断升高,需求量也相对减少,最终使供求量在价格高点达到平衡。供求关系一旦平衡就暂时失去了竞买作用,所以,商品价格不在继续升高、趋于平稳。这是供求关系在高点的平衡制约了商品价格的上涨。这时,商品价格最高、利润最大、成交量最小。
由于生产要素地不断流入,商品供给量还会不断增加,所以,商品在价格高点的供求平衡时间不会太长。很快就会出现供大于求情况,价格运行出现转折点并开始向下运行。供大于求说明最后会有商品卖不出去,卖不出去就会造成损失,结果产生竞卖机制,争先恐后降价卖出,甚至严重时会出现价格战。与此同时,商品价格不断下降。随着商品价格的下降,需求量相对增加。但是,相对增加的需求量远远小于商品供给的增加量,结果还是供大于求,商品价格一路下滑。
当商品价格下降到利润较小或接近成本价格时,有些精明的经营者就会停止产品生产和供给,以躲避风险。有些经营者则比较麻木,继续产品生产和供给。当商品价格下降到下穿成本价格时就会出现亏损,这时企业就会停止产品生产和供给,有些生产要素从该产品生产领域不断地流向其它盈利领域。商品成本价格是商品盈利或亏损的临界点,当商品价格在成本价格以上时就是盈利的,当商品价格在成本价格以下时就是亏损的。所以,成本价格对商品定价和盈亏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商品价格上升阶段早期进入产品生产和供给的企业就会获得很大利润,在后期进入产品生产和供给的企业获利就比较少些。特别是最后期进入产品生产并且产品一上市就遇到商品价格下穿商品成本价格的企业,结果必然是亏损。甚至有的公司倒闭。
虽然有些企业在商品价格下穿成本价格时先后停止了生产和供给,但是,在早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已经造成了商品严重积压,还有很大的库存量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这时早期已经赚钱的企业就会甩卖库存商品,以回笼资金,转向其它商品经营。最后进入并亏损的企业也会甩卖库存商品,回笼资金承认亏损出局。还剩下赚钱不多亏损不大的一些企业有可能不在销售商品,观望和等待价格回升,以便形式好转东山再起。随着库存商品的继续销售和甩卖,商品价格继续下滑。由于库存商品量是一定的不再增加,所以,随着库存商品的销售其供给量会随之而减小,最终使供求量在价格低点暂时达到平衡。供求关系一旦平衡就暂时失去了竞卖作用,商品价格不在继续下降、趋于平稳。这是供求关系在价格低点的平衡制约了商品价格的下降。这时,商品价格最低,亏损额最大、成交量最大。
由于库存商品量是一定的越来越少,所以,供求量在价格低点平衡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很快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结果价格运行出现转折点开始向上运行,商品价格会不断回升。在商品价格回升初期,还是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不会有很多生产要素再流回该商品的产品生产领域。当然不排除有些精明的经营者会做出正确判断率先恢复产品生产,大多数人还是处观望阶段。随着商品价格的不断回升,最终会上穿商品成本价格线上方,使商品销售进入盈利阶段。此时,由于有以前商品价格下跌和亏损的教训,大多数经营者还不敢冒险恢复经营。当商品价格逐步升高有较大利润时,生产要素开始流向该商品的产品生产领域。供给量也逐步开始增大,随之需求量相对减小。最终在价格高点重新达到供求平衡。此时的高点有可能小于、等于或大于前期价格高点,这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此时,又处在价格最高、利润最大、成交量最小的阶段。
然后,还是由于生产要素地不断流入,商品供给量会不断增加,所以,商品在价格高点供求平衡时间不会太长。很快会出现供大于求,价格运行出现转折点并开始下滑……。从此商品价格开始循环波动。这就是商品价格不断围绕成本价格上下波动的过程。
简单描述商品价格波动过程就是:商品价格确定之后,供求关系变化引起商品价格波动;商品价格波动引起商家逐利行为;商家逐利行为引起生产要素流动;生产要素流动又改变了供求关系……并如此不断地循环下去。这就是供求规律、利润原则、竞争机制等共同作用决定和制约商品价格总是围绕成本价格而上下波动的原因。
本文认为:价值范畴应该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的有用性(效用)就应该是有用性(效用),而不应该是使用价值。劳动创造了产品(财富),而劳动产品(财富)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从而也不具有价值;劳动产品(财富)只有通过交换以后才能转化为商品,从而也才能有价值。所以,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财富和价值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不能湖混淆,一旦混淆就会出错。只能是劳动创造财富,交换产生价值。既劳动财富论,交换价值论。
注: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戴晓仪等主编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2年9月第1版 第318-319页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34页。
[3]、详见:《资本论》 第一卷 第一篇 商品 连接:
[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16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54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二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2.htm 105
[7]、《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6页。
[8]、《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7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50-52
[10]、《现代汉语词典》 修订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 商务印书馆出版 1996年7月修订第三版 177页。
[1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61页。
九、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不正确
云谷子
劳动价值论起源于法国重农主义,完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马克思在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以《资本论》为代表作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其宗旨是劳动单一因素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和剥削去了,从而把劳动价值论发展成为无产阶级革命服务的阶级斗争学说。
在英国古典经济学中价值的第一种解释是交换价值,其含意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第二种解释是使用价值,其含意是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价值除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之外,还有一个是由抽象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与此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它是指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1] 实际上指的也是有用性、效用或使用价值。这样,一个价值多个范畴,很容易混淆是非。为了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必要对价值范畴进行规范,对形成价值的原因进行研究和探索。
一、价值悖论引出价值分离
“亚当·斯密(1723-1790)在《国富论》第一卷第四章中提出了著名的价值悖论:‘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相反,一块钻石有很小的使用价值,但是,通过交换可以得到大量其它商品。’
西方经济学家都认为,亚当·斯密在他写作经典的《国富论》前十年发表的一篇讲演中就解决了钻石和水的悖论。钻石和水价格的不同是稀缺性不同,斯密说:‘仅仅想一下,水是如此充足便宜以至于提一下就能得到;再想一想钻石的稀有……它是那么珍贵。’斯密注意到一个迷失在阿拉伯沙漠里的富裕商人会以很高的价格来评价水。如果工业能够成倍地生产出大量的钻石,钻石的价格将大幅度下降。
然而十年后写作《国富论》时,斯密突然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他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水很有用途,但有很小的‘价值’;一棵钻石几乎没有用途(这指钻石被用于工业之前),但有巨大的‘交换’价值。”[2]
钻石和水价值悖论问题实质是商品的可交换性和商品价格形成的机制问题。“商品的交换属性是由商品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性)、要求补偿性(利润性)等因素所决定的。”[3]“商品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根据商品有用性大小、购买能力、成本价格、需求程度、利润原则、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商品价格确定后在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总是围绕成本价格在一定范围内而上下波动。”[4] 钻石具有可交换性通过交换就可以转化为商品,所以,钻石具有价值。而水在“如此充足便宜以至于提一下就能得到”的时候是不用通过交换就能够得到的,从而水没有可交换性也不是商品,所以,水不具有价值。就象阳光和空气对人类非常重要,以至于没有它们人类就不能生存,但阳光和空气在地球上的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根本不用交换就能获得一样。
商品有用性或效用只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全部因素。在绝对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有用物品就没有可交换性了。例如:阳光、空气和在“如此充足便宜以至于提一下就能得到”的水都是绝对供大于求的有用物品,它们虽然对人类都有很大的用途,但是,人们根本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它们。所以,它们都没有可交换性也不是商品,从而它们都不具有价值。
亚当·斯密用具有可交换性并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从而具有价值的钻石和不具有交换性不能转化为商品从而也不具有价值的水比较价值大小,因为它们没有可比性,当然就出现价值悖论了。再者说,任何一种产品都有多种用途。比如粮食中的玉米可以作为种子、可以磨成面粉食用、可以生产饲料、可以用来酿酒、可以做工业原料等等。布料可以做衣服、被褥、床上用品、窗帘等等。房屋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仓库、生产车间、学校、医院、商店等等。也就是说一个产品用途是多方面的,从产品的有用性或效用方面是无法比较价值大小的,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就说过了。如果要比较两个物品的价值大小,首先这两个物品必须是具有可交换性的物品。其次不能从它们的有用性或效用方面直接比较,只有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再比较。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就有了配比,有了配比就有了相等的数值量,有了相等的数值量就可以比较其价值的大小或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相等的数值量就是两个商品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而亚当·斯密却没有看出这一点,结果出现了所谓“钻石和水的价值悖论”问题。
退一步说,即便是在缺水的情况下,水具有可交换性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且也具有价值,但是,仅仅用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来决定商品价值的大小也是不正确的。有用性或效用大的商品价格不一定就高,有用性或效用小的商品价格也不一定就低。亚当·斯密提出的钻石和水的价值悖论,也正是把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当作是主要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了,他没有考虑到除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以外还有很多决定商品价格因素存在。
不仅如此,亚当·斯密还突然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他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把商品的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规定为交换价值。虽然有些西方经济学家对亚当·斯密奇特的二分法感到困惑,但事出有因。众所周知,劳动创造了产品或者劳动创造了财富,不管是产品还是财富都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有用性或效用。亚当·斯密把产品或财富的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当然是一种价值。当劳动产品通过交换以后就转化为商品,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当然还是价值。所以,劳动产品不管是否通过交换都具有价值,劳动无论如何都创造了价值。这样一来,亚当·斯密就把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了。
二、价值分离导致价值观的混乱
亚当·斯密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虽然对形成劳动价值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价值观上却给后人留下了麻烦,制造了混乱。一种价值是劳动创造的有用性,另一种价值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从此,模糊了财富与价值、劳动产品与商品、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使这些概念经常混淆不清。不仅在古典经济学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而且为后来的一个价值多个范畴的混乱局面埋下了伏笔。
前有车,后有辙。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是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不仅没有正本清源,反而继承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分法,并且还从交换价值中进一步分离出由抽象劳动所决定的商品价值理论。从亚当·斯密劳动创造的两种价值,发展到了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三种价值,再加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价值作为哲学范畴。一个价值多个范畴,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混乱和困惑。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强调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价值,威廉·配第有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到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而且强调由抽象劳动单一因素创造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是: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是按照价值相等进行等价交换的。商品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不断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吃的食物、穿的衣服、住的房屋等等生活资料,样样都是生产得来的。生产如果停止,人类就会饥寒而死,社会就要灭亡。”[5] 所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出发点和专门研究生产关系的学科。然而,人类生存和发展不仅需要物质资料,而且需要各种社会服务和文化产品。在原始社会的自然经济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再加上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料除阳光、空气等少数资源外,绝对多数都是稀有资源、分布不匀和占有均资源、消耗性和需要补偿性的资源,无论是数量还是品种都非常有限,物质资料生产出来以后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只能勉强自给自足没有剩余。由于物质生活资料品种和数量的限制,不能很好地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也根本没有条件从事其它社会活动。自从商品交换出现以后,互通有无、互利互惠成为可能,不仅满足了人们的各自需要,而且通过商品交换还可以获得剩余(利润),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专门为交换而生产的社会分工的出现。也就是说,商品交换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各自需要促进人的发展,而且促进了专业化生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商品交换促进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如果没有商品交换人类社会就不会发展,只能停留在自然经济阶段。
有了商品交换以后,物质资料生产出来并不都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其中除一部分自产自用或以其它形式获取的物质资料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以外,其余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经济生活中商品交换的比例越来越大。特别是到了工业革命以后,人们所消费的资源除少数是直接来源于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以外,绝大多数也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越是发展所需这些资料从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到商品的比例就越大;以至于发展到今天的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非实物商品、无形商品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供给(生产)领域、交换领域、需求(消费)领域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三大基础领域。生产力、交换力、消费力(购买力)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构成了综合竞争力,综合竞争力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特别是交换领域是供给和需求的调节中心和流通枢纽。如果单从物质生产出发只研究生产关系,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片面的。所以,研究社会经济还必须得从供给与需求的中心环节交换领域出发并兼顾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行。
三、价值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
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例如,“商品生产者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羊和斧子之间的交换比例表明一只羊可以值两把斧子,这两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6]。用关系式表示:1只羊=2把斧子。既然一只羊和两把斧子能够交换就说明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比例和等量关系。从有用性方面来看羊和斧子是具有不同用途的两种产品,它们没有共同点,也无法比较。然而,1只羊=2把斧子是数学中的等式,比例和等量都是数学名词,也就是说比例只能是数值的比例,等量也只能是数值的等量。所以,只有用数学的数值来说明才行。因为羊和斧子是用途不同的两种产品不能直接比较,所以,只好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进行比较,数值(是相同的)就是两种不同商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之后,分别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羊和斧子使之数值比例相等或1:1,也就是通过配比使两个商品的数值量相等;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1只羊=2把斧子这个等式,可以转化为1只羊=数值量=2把斧子。其中,数值量就是一只羊的价值,1/2数值量就是斧子的价值。借用马克思“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7],可以转化为x量使用物品A=数值量=y量使用物品B。其中,A=数值量/x, B=数值量/y。即;数值量/x是使用物品A的价值,数值量/y是使用物品B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只能是构成一定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价值和价格是一个数值的两种表现方式,所以,它们始终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价值和价格的背离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价值的时候已经说过:“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8]说到这里,马克思完全可以把小麦和铁这两个不同的东西,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就是小麦和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就有了配比;有了配比就有等量的数值量,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正是解开商品价值的秘密所在。
遗憾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在“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代数式中,找出一定的数值量是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相反,马克思却用几何学的例子和抽象法找出了劳动产品的抽象劳动来决定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价值理论走向了阶级斗争学说。
四、劳动价值论根本就是谬论
由于亚当·斯密把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规定为使用价值,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规定为交换价值,混淆了财富与价值、劳动产品与商品、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结果造成了价值观的混乱。把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规定为使用价值是错误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9] 这就把不是商品的物的有用性也说成了使用价值。这是错误的认识。无论是物品、劳动产品或财富,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都不是商,不是商品的东西就没有价值。
劳动创造了产品或财富,并且构成商品绝大多数的也是劳动产品或财富,这是事实。但是,劳动产品或财富并不是生产出来以后就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除一小部分自产自用的产品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以外,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劳动产品或财富只有通过交换过程后才能转化变为商品,从而才具有价值。所以,劳动只能是创造了产品或财富而不能创造价值。劳动产品或财富只有通过交换才具有价值。从物质生产到商品交换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从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是两个不同阶段,从财富到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正是混淆了财富与价值、劳动产品与商品、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结果造成了价值观的混乱,从而得出了错误的价值理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0]马克思用抽象法从商品里抽象出了劳动产品,再从劳动产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最后用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
我们来复习一下抽象法:“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11]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过程后才能转化为商品。商品也不完全是由劳动产品构成的,构成商品的还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所以,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马克思错误地把劳动属性当成了商品的本质属性,这才从商品中抽象出了劳动产品,马克思第一步就用错了抽象法。紧接着马克思又从劳动产品中进一步抽象出抽象劳动,这是第二次抽象,结果把实体性的东西都抽象没有了,剩下了一个人为的主观规定性----抽象劳动,第二步错上加错。这两步抽象都是用错了抽象法!
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的一种抽象,抽象劳动是一种定性描述而不是定量说明。按照抽象法,如果从抽象再回到具体的话,那么,抽象劳动也只能去说明具体劳动的性质而不能去说明商品如何,因为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如果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后,就呈现出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了。所以,抽象劳动根本不能去决定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因为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都是由交换领域因素决定的构成交换比例的数值。
再者说,抽象劳动抑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的一种抽象,即便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也只能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因素,它怎么能去决定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价值和价值量呢?如果硬要去那么做也只能是张冠李戴,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资本论》正是如此。所以,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不管是谁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注: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戴晓仪等主编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2年9月第1版 第318-319页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34页。
[3]、云谷子:《商品交换的必然性》 连接:http://bbs.people.com.cn/.../ReadFile?whichfile=1340255&typeid=17
[4]、云谷子:《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连接:http://www.chinareform.org.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2&ID=89608
[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16页。
[6]、《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7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2.htm 105
[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49
[9]、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48
[1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50-51
[11]、《现代汉语词典》 修订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出版 1996年7月修订第三版 177页。
十、《资本论》对商品的说明前后矛盾
云谷子
翻开《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的第一章和第二章,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商品的说明是前后不一致的,自相矛盾。
马克思在第一章《商品》中对商品的定义是:“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1)马克思在第二章《交换过程》中对商品的定义是:“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2)这两个对商品的说明是前后不一致和自相矛盾的。
第一章中的商品定义,实际上只是有用物的定义。“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什么对象,是交换对象还是劳动产品对象或者是有用物对象?需要进一步做出说明。因为只有交换对象才是商品的基本特征,劳动产品和有用物都不是商品的基本特征。定义中“自己的属性”是指商品的属性。商品属性到底是什么在此之前马克思同样没有给出明确地说明。马克思用事先没有经过进一步说明的东西——“外界的对象”和“自己的属性”来做商品的限定条件,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人们不知道“外界的对象”和“自己的属性”究竟指的是什么。
从内容上看“一个外界的对象”和“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两个特征,既符合劳动产品的特征又符合有用物的特征,唯独不符合商品的特征。比如: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是劳动产品而不是商品,它符合“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的规定;企业自产自用的工装模具是劳动产品而不是商品,它也符合上述规定;企业生产的劳动产品在没有销售(交换)以前都不是商品,它同样符合上述规定;有些劳动产品没有适销对路卖不出去,退回到仓库积压也不是商品;它还是符合上述规定。实际上整个定义就等于说明了商品是一个有用物这一件事儿。其中半个交换的字眼都没有。
第二章中的商品定义 ,才是正确的商品定义。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没有商品可言。交换环节或交换过程是形成商品的关键所在。不仅马克思说:“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2)。而且恩格斯也说:“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3)如此可见,商品是在交换领域中产生的,而不是在生产领域中产生的。商品和劳动产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过程后才能转化为商品。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
在同一个《资本论》中,第一个商品定义是不用通过交换的有用物,第二个商品定义是不通过交换的有用物不是商品。自相矛盾。
但问题是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结论都是以第一个商品定义“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为理论根据而得出的。也就是说,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结论都是在没有交换环节和交换过程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
如果按照第二章《交换过程》中的商品定义,“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交换属性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交换结果产生价值。这就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交换价值论了。
所以,《资本论》对商品的说明前后矛盾。劳动价值论根本就是谬论。
注: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 47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 连接: 105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 54
十一、亚当·斯密对价值的二分法造成了价值观的混乱
云谷子
近来在《强国论坛》上与很多网友讨价劳动价值论问题,很多网友都持有不同的价值观,特此上这一贴。
在英国古典经济学中价值的第一种解释是交换价值,其含意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第二种解释是使用价值,其含意是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价值除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之外,还有一个是由抽象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与此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它是指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1] 实际上指的也是有用性、效用或使用价值。这样,一个价值多个范畴,很容易混淆是非。为了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必要对价值范畴进行规范。
一、价值悖论引出价值分离
“亚当·斯密(1723-1790)在《国富论》第一卷第四章中提出了著名的价值悖论:‘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相反,一块钻石有很小的使用价值,但是,通过交换可以得到大量其它商品。’
西方经济学家都认为,亚当·斯密在他写作经典的《国富论》前十年发表的一篇讲演中就解决了钻石和水的悖论。钻石和水价格的不同是稀缺性不同,斯密说:‘仅仅想一下,水是如此充足便宜以至于提一下就能得到;再想一想钻石的稀有……它是那么珍贵。’斯密注意到一个迷失在阿拉伯沙漠里的富裕商人会以很高的价格来评价水。如果工业能够成倍地生产出大量的钻石,钻石的价格将大幅度下降。
然而十年后写作《国富论》时,斯密突然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他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水很有用途,但有很小的‘价值’;一棵钻石几乎没有用途(这指钻石被用于工业之前),但有巨大的‘交换’价值。”[2]
钻石和水价值悖论问题实质是商品的可交换性和商品价格形成的机制问题。钻石具有可交换性通过交换就可以转化为商品,所以,钻石具有价值。而水在“如此充足便宜以至于提一下就能得到”的时候是不用通过交换就能够得到的,从而水没有可交换性也不是商品,所以,水不具有价值。就象阳光和空气对人类非常重要,以至于没有它们人类就不能生存,但阳光和空气在地球上的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根本不用交换就能获得一样。商品有用性或效用只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全部因素。在绝对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有用物品就没有可交换性了。例如:阳光、空气和在“如此充足便宜以至于提一下就能得到”的水都是绝对供大于求的有用物品,它们虽然对人类都有很大的用途,但是,人们根本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它们。所以,它们都没有可交换性也不是商品,从而它们都不具有价值。
亚当·斯密用具有可交换性并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从而具有价值的钻石和不具有交换性不能转化为商品从而也不具有价值的水比较价值大小,因为它们没有可比性,当然就出现价值悖论了。再者说,任何一种产品都有多种用途。比如粮食中的玉米可以作为种子、可以磨成面粉食用、可以生产饲料、可以用来酿酒、可以做工业原料等等。布料可以做衣服、被褥、床上用品、窗帘等等。房屋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仓库、生产车间、学校、医院、商店等等。也就是说一个产品用途是多方面的,从产品的有用性或效用方面是无法比较价值大小的,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就说过了。而亚当·斯密却没有看出这一点,结果出现了所谓“钻石和水的价值悖论”问题。
退一步说,即便是在缺水的情况下,水具有可交换性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且也具有价值,但是,仅仅用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来决定商品价值的大小也是不正确的。有用性或效用大的商品价格不一定就高,有用性或效用小的商品价格也不一定就低。亚当·斯密提出的钻石和水的价值悖论,也正是把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当作是主要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了,他没有考虑到除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以外还有很多决定商品价格因素存在。
不仅如此,亚当·斯密还突然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他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把商品的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规定为交换价值。虽然有些西方经济学家对亚当·斯密奇特的二分法感到困惑,但事出有因。众所周知,劳动创造了产品或者劳动创造了财富,不管是产品还是财富都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有用性或效用。亚当·斯密把产品或财富的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当然是一种价值。当劳动产品通过交换以后就转化为商品,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当然还是价值。所以,劳动产品不管是否通过交换都具有价值,劳动无论如何都创造了价值。这样一来,亚当·斯密就把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了。
二、价值分离导致价值观的混乱
亚当·斯密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虽然对形成劳动价值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价值观上却给后人留下了麻烦,制造了混乱。一种价值是劳动创造的有用性,另一种价值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从此,模糊了财富与价值、劳动产品与商品、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使这些概念经常混淆不清。不仅在古典经济学中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而且为后来的一个价值多个范畴的混乱局面埋下了伏笔。
前有车,后有辙。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是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不仅没有正本清源,反而继承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分法,并且还从交换价值中进一步分离出由抽象劳动所决定的商品价值理论。从亚当·斯密劳动创造的两种价值,发展到了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三种价值,再加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价值作为哲学范畴。一个价值多个范畴,使人们越来越感到混乱和困惑。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强调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价值,大卫·李嘉图有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到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而且强调由抽象劳动单一因素创造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是: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是按照价值相等进行等价交换的。商品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不断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吃的食物、穿的衣服、住的房屋等等生活资料,样样都是生产得来的。生产如果停止,人类就会饥寒而死,社会就要灭亡。”[3] 所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出发点和专门研究生产关系的学科。然而,人类生存和发展不仅需要物质资料,而且需要各种社会服务和文化产品。在原始社会的自然经济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再加上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料除阳光、空气等少数资源外,绝对多数都是稀有资源、分布不匀和占有均资源、消耗性和需要补偿性的资源,无论是数量还是品种都非常有限,物质资料生产出来以后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只能勉强自给自足没有剩余。由于物质生活资料品种和数量的限制,不能很好地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也根本没有条件从事其它社会活动。自从商品交换出现以后,互通有无、互利互惠成为可能,不仅满足了人们的各自需要,而且通过商品交换还可以获得剩余(利润),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专门为交换而生产的社会分工的出现。也就是说,商品交换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各自需要促进人的发展,而且促进了专业化生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商品交换促进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如果没有商品交换人类社会就不会发展,只能停留在自然经济阶段。
有了商品交换以后,物质资料生产出来并不都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其中除一部分自产自用或以其它形式获取的物质资料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以外,其余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经济生活中商品交换的比例越来越大。特别是到了工业革命以后,人们所消费的资源除少数是直接来源于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以外,绝大多数也都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越是发展所需这些资料从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到商品的比例就越大;以至于发展到今天的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非实物商品、无形商品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供给(生产)领域、交换领域、需求(消费)领域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三大基础领域。生产力、交换力、消费力(购买力)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构成了综合竞争力,综合竞争力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特别是交换领域是供给和需求的调节中心和流通枢纽。如果单从物质生产出发只研究生产关系,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片面的。所以,研究社会经济还必须得从供给与需求的中心环节交换领域出发并兼顾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行。
本文认为:价值范畴应该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的有用性(效用)就应该是有用性(效用),而不应该是使用价值。劳动创造了产品(财富),而劳动产品(财富)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从而也不具有价值;劳动产品(财富)只有通过交换以后才能转化为商品,从而也才能有价值。所以,劳动产品和商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财富和价值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不能湖混淆,一旦混淆就会出错。只能是劳动创造财富,交换产生价值。既劳动财富论,交换价值。
注: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戴晓仪等主编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2年9月第1版 第318-319页。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34页。
[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61页。
十二、《资本论》分析的商品是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商品
云谷子
翻开《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的《商品》,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所分析的商品是脱离市场和脱离供求关系的商品。尽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称马克思是在供求平衡的情况下研究商品价值的。其实,并非如此。
《资本论》开篇就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
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47-48)马克思已经清楚地说明了他所分析的商品与需要无关,也不在于商品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实际等于马克思把商品从市场上拿到生产领域中来分析和研究,商品脱离了交换过程和人们的供求关系。
事实也正是这样:比如,《资本论》对商品的定义:“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个商品定义只是说明了商品是有用物,而没有说明商品的本质特征----交换属性或交换过程。也就是说马克思《资本论》中所分析的商品是脱离市场交换过程和供求关系的商品。马克思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抽象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等结论正是以这个商品定义为理论基础而得出的。其中具体劳动、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因素,即便是剩余价值也都是在劳动过程中由抽象劳动决定和创造的。也就是说商品的价格和剩余价值是多少早已在劳动过程中完成和确定了。到市场上去交换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只是实现早已在劳动过程中由劳动因素决定和创造好了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资本论》分析商品和商品价值只是在物质生产领域和劳动过程中分析的,是脱离市场供求关系来分析的。
虽然人们都说马克思是唯物辩证法的发现者,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马克思一贯用唯物辩证法来批判行形而上学方法,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是孤立、静止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的方法也正是脱离交换过程和供求关系的分析方法,实际上是孤立、静止的形而上学方法。
事实上商品与供求关系有关,如果没有人需要商品就卖不出去,商品交换就无法进行;商品价格或价值的形成和变动与供求关系直接相关。如果象马克思所分析的商品与需要无关,也不在于商品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所得出的结果必然是谬论。所以,劳动价值论根本就是谬论。
十三、《资本论》的几处概念混淆
云谷子
翻开《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商品》,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把多个概念同时混淆,从而可以随意偷梁换柱。
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章 《商品》 连接 :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4.htm 48)首先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把商品的有用性规定为使用价值,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规定为交换价值。其次,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的价值二分法,把商品的使用价值变成了物的使用价值。物和商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物包括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和商品。而商品是通过交换的自然资源和劳动产品,没有通过交换的自然资源和劳动产品就不是商品。所以,物和商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把物和商品完全等同起来。
物和物的有用性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物是实体,物的有用性只不过是物这个实体的一种属性而已。使用价值是物的有用性,所以,使用价值和物本身不是同一个概念。“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就把物和使用价值直接等同了。这就是概念混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物的有用性使物具有使用价值。
“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这又把物的有用性----使用价值,一下子跳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这样马克思就把物、财物、商品、使用价值多个概念同时混淆起来了。结果发生了很多错误。
“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应该改成:物品或商品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应该改成:商品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十四、《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理论与商品交换实际不符!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剩余价值理论与商品交换实际不符。原因在于《资本论》中的剩余价值形成过程是在生产领域而不是在交换领域完成的;它是脱离市场供求关系而在书本里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
下面我们把《资本论》剩余价值形成过程用通俗语言做一简单描述:“首先,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是统一的。一方面,工人的具体劳动在生产出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形成新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工人在进行具体劳动的同时,又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凝结形成商品新的价值。例如,某生产者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货币支出为12元,其中,10斤棉花为10元,纺纱机及纱锭支出为2元。生产者劳动6小时,用货币表示为3元。在纺纱过程中,生产者生产出10斤棉纱。其价值包括转移过来的生产资料价值12元,工人创造新价值3元。这样6小时劳动的产品价值为15元,如果生产者在同样条件下劳动12小时,则产品价值为30元。劳动过程延长,价值也相应更多地凝成。说明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是统一的,现在我们假定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由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价值为3元。那么,如果工人劳动6小时,则原来资本家预付的货币资本为15元,现在如果出售棉纱收回的货币也恰好是15元,正好补偿了其预付资本价值。但资本家不会让工人劳动6小时,它要让资本增殖。
其次,价值增殖过程是超过了一定点的价值形成过程。为了实现资本价值的增殖,资本家可以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6小时以上,比如延长为12小时。因为他购买了工人一天的劳动力,就获得了一天的劳动力使用权。虽然工人6小时就可以把劳动力价值再生产出来,但并不能阻止资本家迫使工人再劳动6小时。在12小时的劳动中,工人生产20斤棉纱,其中消耗棉花20斤,价值20元;纺纱机与纱锭消耗价值4元,创造新价值6元。20斤棉纱价值加生产资料价值转移24元和新价值6元,共30元。资本家为生产棉纱的预付资本为27元,两者之差3元就是剩余价值。这样,价值形成过程就转变为价值增殖过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82-83页)顺便说一下,这段对剩余价值形成过程的描述与《资本论》的描述一样,只不过是通俗易懂罢了。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自己去对照。
从以上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某生产者购买的20斤棉花价值20元,一天劳动力价值3元,劳动12小时纺纱机及纱锭支出价值为4元,共27元。这是20斤纱锭的成本价格;其中,棉花20元和劳动力价格3元是在生产前就是既定的事实,纺纱机及纱锭支出价值4元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这些都是在20斤纱锭出卖以前就以确定。创造新价值6元(扣除劳动力价格3元),加上成本27元就是20斤纱锭的价格30元。其中剩余3元就是剩余价值。
问题是20斤纱锭价值30元的价格是《资本论》在书本中既定的,它是个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变的量。正如《资本论》在开篇中所说的那样:“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事实说明《资本论》所分析的商品与需要无关,从而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形成也与需求(市场供求关系)无关。
如果把20斤纱锭价值30元的价格拿到市场上去,它必然要受到供求关系的制约。因为在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平衡状态只是暂时的现象,供求不平衡是经常发生的事实。当供不应求时其20斤纱锭的价格为正数有可能大于30元,这时有利润或剩余价值,甚至有可能出现超额利润;如果20斤纱锭出卖价格恰好为27元,则没有利润或剩余价值。当供大于求时其20斤纱锭的价格有可能小于30元甚至小于27元的成本价格,小于成本价格时则是亏损的。如果盈利资本家占有了剩余劳动。如果商品卖价与成本价格一样,没有利润或剩余价值,资本家也就占有不了剩余劳动。如果亏损资本家不但没有利润或剩余价值,反而要赔付资本。
当剩余价值为负数时也就是亏损时,是否也是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呢?工人是否也要承担经营风险呢?这一点剩余价值理论是无法说明的。
在市场上即便商品处于供求平衡状态商品价格的形成也与供求关系有关。“商品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根据商品有用性大小、购买能力、成本价格、需求程度、利润原则、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商品价格确定后在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总是围绕成本价格在一定范围内而上下波动。”(云谷子:《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连接: http://www.chinareform.org.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2&ID=89608)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分析的商品、价值、剩余价值都是脱离市场供求关系而在书本里得出的结论。所以,《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理论与商品交换实际不符。
十五、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
云谷子
传统观点认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一般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物质利益主体所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2页)这种观点是非常浮浅和不正确的。
本文认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由资源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性、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性、盈利性等因素所决定的。
一、商品都必须是有用资源,也就是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如果是没有用的资源就没有人需要,没有人需要的东西就不可能有人供给,从而也就没有商品和交换可言。所以,商品都是有用资源。反之,有用资源不一定都是商品。例如阳光、空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以至于没有这些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但是,这些资源在地球上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们获得这些资源是不用通过交换的。水在非常丰富的时候也是这样。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的物品就不是商品。所以,有用资源不一定都是商品。
需要说明的第一点是:有用资源并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决定的。
二、商品都必须是稀有的有用资源。稀有资源总体上属于供小于求资源,不可能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也不可能是人人都有能够同时满足需要。比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都是稀有资源,特别是象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不仅是稀有资源而且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就没有了。这些资源是不能无条件获得和送给他人的,他人如果需要就得用一定的有用资源进行交换才行。劳动过程其实也是交换过程;在劳动过程中,人们消耗了劳动力、自然界消耗了资源这才换来了劳动产品。劳动力当然是一种稀有的有用资源。如果人们所需资源都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根本不用交换就能够获得。那么,商品和商品交换就不可能出现。
一般情况下,稀有的资源才能垄断和控制从而拥有所有权。如果人人都拥有同样的资源又何需交换呢?只有资源是稀有的,不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只能有条件的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才有拥有和交换的可能。人的需要又是多种多样的,不能用这种商品满足需要,可以用别的替代品来满足需要,这才有交换的必要。没有条件满足这个需要,可以去满足比这个需要更需要的需要。所以,有用资源的稀有性才是交换的条件之一。
需要说明的第二点是:有用资源的稀有性也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
三、商品一般都是分布不匀占有不均的资源。也就是说,不可能是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地方都均匀分布和拥有同样的资源。有的地方有甚至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例如,沿海地区盛产的食盐和海产品,自己需要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多余的食盐和海产品就可以作为商品出卖。有的地方很少甚至没有该种资源,例如,内陆地区就不生产食盐和海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从而满足需要。有些人有甚至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例如,盐场和海域所有者的食盐和海产品对于自己来说就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有些人很少甚至没有该种资源,例如,内陆地区非食盐和海产品所有者就很少甚至没有食盐和海产品。
如果资源都是分布非常均匀的,你们那地方有我们这地方也有,你们那地方没有我们这地方也没有;你有我也有,你没有我也没有。这样的话交换的可能性就很小,甚至无须交换。例如,同一个地区、同一样的土地、种的同样的水稻、农民自己留下的同样水稻作为口粮,人人都有的同样的东西还有交换的必要吗?所以,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才能互通有无、相互交换、互利互惠。
需要说明的第三点是:分布不匀的资源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只有占有不均的资源才与所有制有关。
四、商品的产生不仅消耗了自然资源而且消耗了人类劳动。再加上构成商品的资源具有稀有性、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性,获得这些资源需要通过交换才行。还有劳动力也不是无条件使用的,也是需要通过交换的。这就决定了对商品所消耗的资源和劳动必须进行补偿,如果对该商品所消耗资源和劳动不进行补偿的话,那么,再生产就不可能进行下去,从而人类社会也就无法生存。所以,商品不能无条件的送给他人,如果他人想要获得该商品就必须用等量的其它有用资源通过交换给予所有者补偿才行。所以,商品不仅是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而且是消耗了资源和劳动并且需要补偿的资源。
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须对商品资源和劳动的消耗进行补偿,否则,再生产无法进行。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同样需要盈利,否则,没有盈利就不可能有积累;没有积累就不可能扩大再生产,从而也就不可能发展社会经济。难道公有制就不需要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吗?难道只有私有制需要盈利吗?所以,私有制不是交换的必然理由。
需要说明的第四点是:商品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性同样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
五、既然商品消耗的资源和劳动必须得到补偿,以便进行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从而更好地发展社会经济和满足人们的需要。那么,在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过程中,不仅要求等量补偿而且要求盈利。只有盈利才能有多余的商品交换更多的资源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只有盈利才能积累财富;只有积累财富才能转化为更多的资本;只有拥有资本才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从而达到发展个人经济,同时又发展了社会经济的目的。所以,商品不仅是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消耗了资源和劳动需要补偿的资源;而且是在补偿过程中要求盈利的资源。
需要说明的第五点是:商品的盈利性仍然不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所决定的。商品的盈利性是社会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满足人们需要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由资源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性、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性、盈利性等因素所决定的。在这些因素当中,只有对资源的占有不均与所有制直接相关,其它因素与社会分工和所有制不直接相关。所以,认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一般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物质利益主体所有”的观点是非常浮浅和不正确的。
十六、错用抽象法是导致劳动价值论谬误的原因
云谷子)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的<商品>中叙述的,其主要内容是: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是按照价值相等进行等价交换的。商品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不断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虽然现在还有人把它作为“真理”,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对待,但是,劳动价值论却是错误的理论。
一、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表现就是价值,商品交换比例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
我们知道,数学是关于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任何一门科学如果不用数学建立起模型就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任何不同的事物都存在着数量关系。所以,我们可以用数学的高度抽象法从不同事物中抽象出共同的数量关系,然后再用数量进行比较。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不同的两种商品不能直接比较其价值的大小,完全可以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再进行比较。
例如,“商品生产者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羊和斧子之间的交换比例表明一只羊可以值两把斧子,这两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7页)。用关系式表示:1只羊=2把斧子。既然一只羊和两把斧子能够交换就说明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比例和等量关系。从有用性方面来看羊和斧子是具有不同用途的两种产品,它们表面上没有共同点,也无法直接比较。然而,1只羊=2把斧子是数学中的等式,比例和等量都是数学名词,也就是说比例只能是数值的比例,等量也只能是数值的等量。所以,只有用数学的数值来说明才行。因为羊和斧子是用途不同的两种产品不能直接比较,所以,只好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进行比较,数值就是羊和斧子两种不同商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之后,分别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羊和斧子使之数值比例相等或1:1,也就是通过配比使两个商品的数值量相等;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至于商品交换比例(价格或价值量)究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我在《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一文中已做了说明:“从交换过程中可以看出,商品价格主要是由买卖双方根据产品的有用性、产品成本、购买能力、利润原则、需求程度、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这些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都是随机变量,所以,商品价格总是围绕成本价格而上下波动。”(详见,云谷子:《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4484&typeid=106)
1只羊=2把斧子这个等式,可以转化为1只羊=数值量=2把斧子。其中,数值量就是一只羊的价值,1/2数值量就是斧子的价值。借用马克思“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 ),可以转化为x量使用物品A=数值量=y量使用物品B。其中,A=数值量/x, B=数值量/y。即;数值量/x是使用物品A的价值,数值量/y是使用物品B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是构成一定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表现就是商品的价值,商品交换比例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商品交换比例、价值和价格是同一个事物的三种表现方式,所以,它们始终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价值和价格的背离问题。
二、交换属性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料有多种来源。第一种是不用劳动和交换就能够获得的自然资源。比如阳光、空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以至于没有这些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但是,这些资源在地球上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们获得这些资源是不用通过劳动和交换的。水在非常丰富的时候也是这样。不通过劳动加工的物品就不是劳动产品。同样道理,不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就不是商品。
第二种是通过交换可以转化为商品(具有可交换性)的自然资源。比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都是稀有资源,不可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特别是象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不仅是稀有资源而且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就没有了。除此之外,这些资源在全世界的分布是极其不匀的,中东一些国家石油蕴藏丰富,奥洲铁矿石蕴藏丰富,中国煤炭蕴藏丰富。非洲草原盛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蒙古草地广阔盛产牛羊,沿海地区盛产海产品,内陆平原盛产粮食,山林地区盛产木材和野生动植物等等。这些资源不仅分布不匀,而且还占有不均,它们分别归不同国家、不同领地的不同所有者占有。所以,这些资源都是不能白白送给他人的。他人如果需要就必须用有用资源通过平等交换而给予这些所有者以补偿才行。
第三种是人的劳动能力、服务能力、经营管理等社会资源。这些资源也是稀有和归不同者所有的资源。这些资源的消耗也都是需要补偿的。
第四种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不仅消耗了一定的自然资源而且消耗了人类劳动。由于形成劳动产品的自然资源、劳动工具、劳动技术各不相同,劳动产品也是多种多样。各种劳动产品从总体角度来说都是稀缺资源;都是归不同所有者所有的资源;都是消耗性资源。所以,这些资源就更不能无条件地送给他人。如果他人要获得这些资源就必须用有用资源通过平等交换而给予这些生产者或所有者以补偿才行。
所以,商品的交换属性是由商品的有用性、多样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等因素所决定的。我们得出结论:只要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不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只要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具有稀有性、多样性、分布不匀、占有不均、资源和劳动的消耗性(成本)、要求补偿性(利润),社会经济就必然采取商品交换的经济形式。
商品是指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和服务。劳动产品和商品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劳动产品是通过人类劳动加工的产品。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它还不具有社会性,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过程以后才能转化为商品,从而才具有社会性。劳动产品的社会性是由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后由交换而获得的。而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恩格斯说:“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一章)。马克思说:“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在这里,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这些事实都说明了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劳动属性并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
三、错用抽象法是劳动价值论走向谬误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价值的时候已经说过:“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说到这里,马克思完全可以把小麦和铁这两个不同的东西,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数值就是小麦和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就有了配比(配比就是在小麦和铁里面各加上一定数量使小麦的数值量与铁的数值量相等),有了配比就有等量的数值量,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正是解开商品交换比例(价值)的秘密所在。
遗憾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在“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代数式中,找出一定的数值量是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相反,马克思却用几何学的例子和抽象法从商品中抽象出了劳动产品,然后再从劳动产品当中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来决定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价值理论走向了谬论。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从上面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一共用了两步抽象法,首先从商品里抽象出了劳动产品;然后再从劳动产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最后用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上面我们已经证明了交换属性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而劳动属性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强调商品的交换属性和商品的资源消耗性,而只是说明了商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和劳动性(抽象劳动决定的价值),并把劳动性(抽象劳动决定的价值)作为商品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这就犯了一个研究和分析的方向和路线错误,结果必定是南辕北辙。
再者说,马克思在寻找商品“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的时候,首先就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然后找出了劳动产品,这一步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马克思把商品撇开了,而剩下的是劳动产品。我们已经说过,商品和劳动产品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是一回事。在劳动产品中去找商品的价值,这就好比在张三身上去找李四的东西,结果肯定是张冠李戴。
虽然如此,马克思还在劳动产品中又进行了一步抽象,结果把劳动产品也抽象没有了,最后剩下了一个人为的主观规定性----抽象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这两步马克思都是错用了抽象法。可想而知,抽象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到商品中间还隔着劳动产品一层,从劳动产品到商品又是一层。抽象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不是商品交换领域中的客观因素,根本就与商品无关。所以,才有价值与价格的背离现象,才有商品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不断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所谓的“价值规律”。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是按照价值相等进行等价交换的。商品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不断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是错误的理论,是谬论。
十七、不要把谬论当真理!
云谷子
《人民日报》 (
文章说:“程恩富等撰著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规范与实证研究----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一书,已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结合当今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别对物质生产、文化生产以及服务劳动、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等领域的劳动创造价值问题进行了规范和实证研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该书认为,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就价值创造的过程而言,人们还必须拥有除劳动之外的其他生产要素,才能进行现实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提供能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使用价值。因此,价值的源泉是一元的,但财富或使用价值的源泉则是多元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充分发挥一切生产要素创造财富的功能和潜力。”
本文认为:“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结论是谬论,它根本不符合商品经济的实践。不管是谁说的,不符合实践的理论就是谬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在《资本论》中是指由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抽象劳动”、“活劳动”、“人类劳动的一般凝结”等都是指商品的劳动性。劳动性是一切劳动产品的本质属性而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在商品交换没有出现以前,就已经有了劳动产品,从而也有了劳动属性。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所以,劳动属性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既然商品是交换的产物,那么,商品只能在交换领域中产生。劳动产品是在生产领域中产生的,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所以,劳动产品和商品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是产生在同一个领域,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抽象劳动”、“活劳动”、“人类劳动的一般凝结”这些劳动属性,是生产领域中决定劳动产品的劳动因素。而价值是交换领域中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交换因素。劳动产品不能直接等同于商品,从而劳动属性也不能直接等同于交换属性。所以,抽象劳动(活劳动)不等于商品的价值。
再者说,“抽象劳动”、“活劳动”、“人类劳动的一般凝结”这些劳动属性一般都是在生产领域中由劳动因素事先决定的,都是相对稳定的常量。它与商品交换领域中的商品和价值(货币表现就是价格)不是一回事,商品和价格不是一个稳定的常量,它是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变化而经常变化的变量。一个是劳动领域中的常量,另一个是交换领域中的变量,它们没有直接关系。
所以,抽象劳动或者活劳动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结论根本就是谬论。详细说明见:(云谷子:《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4484&typeid=106),(云谷子:《再论劳动创造财富交换创造价值》 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39411&typeid=41)等贴文。
不要把谬论当真理!如果把谬论当成了真理,就会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多年来,我们一直把“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当作“基本原理”和真理,用劳动价值论来指导我们的经济建设,结果形成了只强调物质生产而否定商品交换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形成了高成本、高能耗、高环境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由此给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失。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青海考察工作结束时指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变,能源资源的瓶颈制约就难以打破,经济运行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也难以长期保持。必须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真正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之上。”(胡锦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2005年12月15日)所以,不能把“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谬论当作“基本原理”和真理。
十八、劳动产品的表面现象掩盖了商品交换的真实本质
云谷子
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所以,商品是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有用物品、劳动产品、服务产品等。交换属性应该是商品的基本属性。然而,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获取的商品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来源于劳动产品的。例如,人们购买的粮食是农民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人们穿的衣服是制衣厂生产的劳动产品;人们住的房屋是房地产公司生产的劳动产品;人们购买的车辆是车辆生产厂家制造的劳动产品等等。
人们获得的商品除劳动产品之外,还有一部分来源于自然资源和社会服务,但在人们获取它们的时候也或多或少的消耗一些劳动。例如,石油和原煤在地下的时候是非人类劳动加工的自然资源,但是,人们要获取它们就得从地下把它们采集和挖掘到地面上来,采集和挖掘就需要人们的劳动。所以,石油和原煤也是劳动产品。
但是,石油和原煤这种劳动产品与粮食、衣服、房屋和车辆的劳动产品是不一样的。人们把石油和原煤从地下采集和挖掘到地面上来,虽然付出了一定的人类劳动,但是人们并没有改变石油和原煤原来的形状和性质。再说,从石油和原煤是稀有和不可再生资源的角度来看,资源的成份远远大于人们的劳动成份,所以,石油和原煤应该还属于自然资源。而粮食、衣服、房屋和车辆是完全的劳动产品,也就是人们的劳动加工已经改变了原有资源的形状和性质,使原资源变成了新的产品。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产品。这种劳动产品中人们的劳动成份要大于原材料的成份,所以,粮食、衣服、房屋和车辆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产品。
劳动过程是人们消耗了劳动力、技术、管理、工具和自然界消耗了各种资源的过程,劳动的结果是人们创造了产品。劳动产品都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颜色、质量、重重、功能等等,特别是劳动产品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有用性或效用。所以,劳动产品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着,人们天天用劳动产品、每时每刻与劳动产品打交道。所以对劳动产品的印象深刻。
对于商品来说,人首先看到的还是劳动产品的这些特征,因为商品交换过程是很短的,再加上商品的交换属性看不见、摸不着、没有自己的特有形象,所以很容易被人们遗忘,如果有形象的话那也只能是劳动产品的形象。这样一来在人们记忆当中的商品就是劳动产品的形象。如果有人要问,劳动产品是那里来的?一定会有人脱口而出: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商品是那里来的?商品也是劳动创造出来的。这就是劳动价值论为什么很容易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根本原因。
现象归现象,事实是事实。不论自然资源还是劳动产品,在它们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它们只有通过交换以才能转化为商品。例如,人们把石油和原煤刚从地下采集和挖掘到地面上来,在它们还没有卖出去以前只能是自然资源而不是商品,因为石油和原煤还没有转化为价值(货币),与此同时,石油和原煤还没有转到消费者手里使用,石油和原煤还没有转化为社会的产品,它们还不具有社会性。所以,石油和原煤在没有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同样道理,粮食、衣服、房屋和车辆在没有交换以前也不是商品。
劳动产品与商品之分就在于是否通过了交换过程。正如上面所说,劳动产品具有一定的形状和性质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商品只是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过程的产物,交换过程并没有改变原来劳动产品的形状和性质。人们看到了交换之前的劳动产品是什么样,交换以后的商品还是交换之前劳动产品那个样,所以,人们很自然地就把商品还当作原来的劳动产品。总是认为商品就是劳动产品,这是人们的一种误解,是劳动产品的表面现象掩盖了商品交换的真实本质。
十九、从市场双方决定价格看劳动一元创造价值的谬论
云谷子
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人是交换的主体由买卖双方组成,连接着人们的需求与供给。商品是交换的对象,它从供给领域通过交换领域最终到达消费领域完成使命。货币是交换的媒介主要起交换职能和价值尺度作用,派生职能是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市场是交换的场所和行销区域,也是人们合理消费满足和生产要素流动的调节中心,从而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枢纽。
在市场上,首先由卖方提供交换产品,并根据产品的有用性、产品成本、比价效应、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卖情况等多种因素报出产品卖价(还有定购、拍卖、投标等报价形式)。其次是买方根据卖方产品的品质用途、需求程度、产品要价、购买能力、供求关系、竞买情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交换。如果卖方产品正好符合买方要求,买卖双方就讨价还价进行协商。当协商一致时买卖成交,卖方的产品转化为买方的商品以满足需要,买方的货币转化为卖方的价值以获得一定的利润。这就是商品的交换过程。
从商品交换过程中可以看出,商品交换遵循五大原则:1、自主自愿、平等参预原则。2、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3、交换价格必须大于成本价格的不等价交换原则----利润原则。4、讨价还价原则。5、互通有无、互利互惠原则。(详情见:《商品交换的五大原则》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4599&typeid=106)
同时可以看出,“商品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根据商品有用性大小、购买能力、成本价格、需求程度、利润原则、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详情见:《商品价格形成与波动规律》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4484&typeid=106)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由抽象劳动(活劳动)单一因素决定的。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抽象劳动只是一种人类劳动的凝聚而不是具体劳动;即便是具体劳动也只能是商品成本的因素之一;即便是商品的成本也只是卖方自己的事情,而与买方无关。那么,单方面的因素怎么能决定两方面的事情呢?商品是卖方提供的,一个单方面因素怎么能决定交换双方共同决定的价格呢?这是不符合逻辑的。
只能说明抽象劳动决定的价值不是商品的价值。所以,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
二十、商品交换解决了资源短缺问题
云谷子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物质生活资料主要来源于采集野果和渔猎活动的自然资源,与之相对应的是自然经济形式。火的使用和简单劳动工具的出现,使劳动产品成为一种新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来源,从而出现了新的经济形式----产品经济形式。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活动范围和空间逐步扩大,各个部落之间出现了交往和融合。由于人类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除阳光和空气以外绝大多数都是稀有资源,再加上这些资源的分布不匀、占有不均,个人显然不能依靠自己的独立活动满足自身的全部需要,而必须借助他人的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才行,结果出现了互通有无、互惠互利的商品交换活动。
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从而也就没有商品价值的存在。所以,商品是在交换领域中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有用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商品和商品的价值都是在交换领域中产生的,决定商品和价值的因素也应该是交换领域中的客观因素。当然,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是商品的来源,特别是随着劳动产品的不断增多,劳动产品就成为商品的主要来源。如果没有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特别是没有劳动产品商品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尽管如此,劳动产品和商品还是有区别的,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是一回事。
众所周知,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劳动产品是先于商品而存在的。那时候劳动产品是供个人或经济单位(庄园、部落)自己使用的不进行交换。所以,那时候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在交换出现以后才有商品的,这时候的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通过交换都可以转化为商品。所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是不是商品的关键不是劳动过程而是交换过程,通过交换过程的就是商品,没有通过交换过程的就不是商品。只有通过交换过程的劳动产品(商品)才能转换到他人手里变为社会的有用物品,从而才具有社会性。没有通过交换的劳动产品就不能转换到他人手里使用,从而也不具有社会性。所以,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和社会属性。
商品交换具有互补性。也就是说买卖双方交换的商品是不同的,如果是相同的那就没有交还的必要了。例如,沿海地区拥有海洋资源盛产食盐,食盐对于沿海地区的人们来说是相对供大于求的产品。然而,煤炭对于沿海地区的人们来说则是没有和所需要的产品,呈现相对供不应求的局面。同样道理,内陆的山西等地拥有煤炭资源盛产原煤,原煤对于煤炭产地的人们来说是相对供大于求的产品。然而,食盐对于山西等内陆产煤地区的人们来说则是没有和所需要的产品,呈现相对供不应求局面。沿海地区的食盐与煤炭产地的原煤就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它们是不同的产品,都是对方没有并且需要的产品。如果通过交换就能够同时解决食盐和原煤的资源短缺问题,使买卖双方互通有无、互惠互利。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奥妙所在。
这个资源短缺问题是物质生产所解决不了的问题。例如,沿海地区拥有海洋资源盛产食盐,然而,他们没有煤炭资源即便是有很发达的生产力也不可能生产出原煤来。煤炭资源短缺问题是生产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吗!虽然沿海地区没有煤炭资源,也不可能生产出原煤来,但是,他们可以用相对供大于求的食盐去交换原煤回来。解决沿海地区没有煤炭资源问题的正是商品交换。同样道理,内陆的产煤地区可以用相对供大于求的原煤去交换食盐回来。所以,商品交换解决了各自的资源短缺问题。
二十一、劳动产品与商品的概念不能混淆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正确区分劳动产品与商品的界线,没有正确区分物质生产领域与商品交换领域的界线,混淆了劳动产品与商品的概念。从而把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产品当成了商品,或者说,《资本论》中的商品是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而不是交换过程中的商品。证据就是《资本论》中的商品价值都是由生产过程的劳动因素决定的。例如,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等等。
众所周知,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劳动产品是先于商品而存在的。那时候劳动产品是供个人或经济单位(庄园、氏族、部落)自己使用的不进行交换。所以,那时候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在交换出现以后才有商品的,这时候的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通过交换都可以转化为商品。所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是不是商品的关键不是劳动过程而是交换过程,决定商品的价值也不是劳动因素而是交换因素。通过交换过程的就是商品,没有通过交换过程的就不是商品。只有通过交换过程的劳动产品(商品)才能转换到他人手里变为社会的有用物品,从而才具有社会性。没有通过交换的劳动产品就不能转换到他人手里使用,从而也不具有社会性。所以,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和社会属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就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章商品 )这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资本论》所分析的商品与需求无关。再加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由生产领域里劳动因素决定的事实,这些就充分证明了《资本论》把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产品当成了商品,或者说,《资本论》中的商品是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而不是交换过程中的商品。
很明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把劳动属性当成了商品的基本属性,把劳动因素当成了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这是错误的。这就好比在张三身上找到了李四的东西,结果正是“张冠李戴”。把劳动产品的劳动属性“戴”在了商品的“头”上,成了商品的基本属性;把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的情况下说成是商品;把劳动产品的劳动性(抽象劳动)硬规定为商品的价值。最终使劳动价值论走向了谬误。所以,混淆劳动产品与商品概念是劳动价值论谬误的原因。
二十二、研究方法错误是劳动价值论谬误的原因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篇就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在这段话里,马克思非常清楚地说明了他所分析的商品与人们的需要无关,也就是说《资本论》所分析的商品与供求关系无关,说白了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分析的是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商品。(详细情况见:云谷子,《资本论》中分析的商品是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商品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39413&typeid=41)
事实也正是这样,马克思《资本论》所分析的商品完全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商品,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对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中看出来。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分析的商品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决定的,也就是说“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也就是劳动的量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需要指出的是:抽象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因素,都是相对稳定的常量,它与商品在市场上实际价格的波动没有关系。这就已经证明了马克思《资本论》所分析的商品和价值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形成的商品和价值。证据就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是劳动因素,而不是交换因素。这一点与马克思在开篇所说的商品与需要无关是一致的。
在《资本论》里剩余价值的形成也是在生产过程中完成的。“某生产者购买的20斤棉花价值20元,一天劳动力价值3元,劳动12小时纺纱机及纱锭支出价值为4元,共27元。这是20斤纱锭的成本价格;其中,棉花20元和劳动力价格3元是在生产前就是既定的事实,纺纱机及纱锭支出价值4元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这些都是在20斤纱锭出卖以前就以确定。创造新价值6元(扣除劳动力价格3元),加上成本27元就是20斤纱锭的价格30元。其中剩余3元就是剩余价值。
问题是20斤纱锭价值30元的价格是《资本论》在书本中既定的,它是个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变的量。”(详细情况见:云谷子,《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理论与商品交换实际不符!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41959&typeid=41)
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这就充分说明了商品与交换有关,既然商品与交换有关,那么,商品的价值就必然也与交换有关。然而,在马克思的《资本论》里商品的价值却与交换无关,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因素决定的。这又怎么解释呢?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资本论》里的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由劳动因素决定的,它们脱离了市场供求关系,所以,与商品经济的实际不符。
再者这说,《资本论》用抽象法从商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来决定商品的价值,这一做法的本身就是错误的。“马克思在寻找商品‘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的时候,首先就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然后找出了劳动产品,这一步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马克思把商品撇开了,而剩下的是劳动产品。我们已经说过,商品和劳动产品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是一回事。在劳动产品中去找商品的价值,这就好比在张三身上去找李四的东西,结果肯定是张冠李戴。”(详细情况见:云谷子,《错用抽象法是导致劳动价值论谬误的原因》连接: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1444029&typeid=17)
综上所述,《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错误的方法。如果有人说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正确的,我实在不敢恭维!
二十三、商品交换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云谷子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是决定社会发展的最终力量。然而,在商品交换出现以后,商品交换就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绝大多数都是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比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都是稀缺资源,不可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特别是象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不仅是稀缺资源而且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就没有了。除此之外,这些资源在全世界的分布是极其不匀的,中东一些国家石油蕴藏丰富,奥洲铁矿石蕴藏丰富,中国煤炭蕴藏丰富。非洲草原盛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蒙古草地广阔盛产牛羊,沿海地区盛产海产品,内陆平原盛产粮食,山林地区盛产木材和野生动植物等等。这些资源不仅分布不匀,而且还占有不均,它们分别归不同国家、不同领地的不同所有者占有。所以,这些资源都是不能白白送给他人的。他人如果需要就必须用不同的资源通过平等交换才行。资源的稀有、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决定了商品交换。
商品交换解决了资源短缺问题。资源短缺问题是物质生产所解决不了的问题。例如,沿海地区拥有海洋资源盛产食盐,然而,他们没有煤炭资源即便是有很发达的生产力也不可能生产出原煤来。煤炭资源短缺问题是生产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吗!虽然沿海地区没有煤炭资源,也不可能生产出原煤来,但是,他们可以用相对供大于求的食盐去交换原煤回来。同样道理,内陆的产煤地区可以用相对供大于求的原煤去交换食盐回来。解决沿海地区没有煤炭资源问题和解决煤炭产地没有食盐问题的正是商品交换。
商品交换不仅解决了资源短缺问题,而且解决了生产力不足问题。例如,沿海地区没有煤炭资源,没有煤炭资源就没有煤炭方面的生产力,也就是说生产力不足。同样道理,内陆的产煤地区没有海洋资源,从而也就没有食盐的生产能力,没有生产食盐的生产能力就是生产力不足。但是,这两种生产力不足的问题,完全可以由商品交换来解决。
商品交换不仅解决了资源短缺问题,解决了生产力不足问题,而且解决了利润问题。由于资源的稀有、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决定了商品交换,在交换过程中,交换各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然要求商品交换的比例对自己一方有利,以达到用自己较少的资源交换回别人更多的资源,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这就是利润或剩余价值的来源。
由于商品交换能够解决资源短缺、生产力不足和利润问题,所以,参加商品交换的人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这样就产生了相互竞争的机制。竞争机制促进交换各方必须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与此同时,人们发现在竞争中只有保持供不应求的商品才能提高商品价格,从而利润最大化。要想保持商品的供不应求,从而利润最大化,就必须不断自主创新出新产品才行。自主创新就必须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从而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这就是商品交换的竞争机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事实。所以,商品交换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由此在商品交换活动中就产生了下面的结果:供求关系变化引起了商品价格波动,商品价格波动产生了利润的不同,利润的变化引起了生产要素由利润较小的地方向利润较大的地方流动,生产要素的流动又改变了产品数量的变化,产品数量的变化又直接导致了供求关系的变化,供求关系变化再引起商品价格波动。……引起这些变化和贯穿这些变化始终的是供求规律、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也就是说供求规律、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二十四、经济学和哲学中的四种价值概念经常混淆
云谷子
近日来,我在强国论坛与大家讨论劳动价值论问题,很难得到一致意见。原因在于价值概念有四种解释,四种价值概念经常混淆,并且这四种价值概念都直接或间接与劳动有关。如果单独看四种价值概念是能够分清楚的,一旦价值与劳动相连这四种价值就混淆不清了。这四种价值概念或范畴是:一、使用价值。二、劳动价值。三、哲学价值。四交换价值。
一、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从商品价格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有用性或效用。也就是说,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一种有用性或效用而不是商品交换的比例。“亚当·斯密(1723-1790)在《国富论》第一卷第四章中提出了著名的价值悖论:‘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它几乎不能购买任何东西……相反,一块钻石有很小的使用价值,但是,通过交换可以得到大量其它商品。’ ……斯密突然从价格中分离出效用。他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但斯密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分法对整个经济学理论的影响远远比他意识的要强,因为这一区分的本质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是‘为赚钱而生产’并非‘为使用而生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34-35页)从亚当·斯密开始,使用价值范畴在经济学中得到了广泛使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使用价值范畴做了扩展:“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引自《资本论》第一章商品)这样一来就把使用价值规定为有用性或效用,不仅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而且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等都具有使用价值了。所以,使用价值是一种物的有用性或效用而不是商品的交换比例。
二、劳动价值
劳动价值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叙述的:“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引自《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章 商品)劳动价值是抽象劳动或活劳动的耗费,“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所以,劳动价值也不是商品的交换比例。
三、哲学中的价值范畴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价值作为哲学范畴,它是指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表示的是主体和客体之间满足需要和被满足需要之间的一种效益关系。一种事物有没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一是取决于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和状况,它以这种性质和状况来满足主体的需要,它构成了价值的客观基础。二是取决于主体的需要。一种事物,无论它的性质和状况如何,如果它不满足主体的需要,对这一主体来说,就没有价值。所以,价值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体的性质、状况,这是价值的客观性;二是主体的需要,它体现了价值的主观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戴晓仪等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2年9月第1版 第318-319页)价值不仅具有有用性和效用的客观性,而且还有满足主体需要的主观性。这样一来价值范畴就被上升到了哲学高度。所以,哲学中的价值仍然不是商品的交换比例。
四、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是指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马克思说:“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由于交换是一个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转变过程,这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因此交换价值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这种偶然性中包含必然性。”(引自《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商品)商品交换量的关系或比例用数值表示就是价值,商品交换量的关系或比例用货币表示就是价格。
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交换量的关系或比例与作为使用价值物的有用性或效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一个是商品交换领域中的交换关系,另一个是任何领域都存在的物的有用性或效用。有用性或效用可以是商品交换领域中商品的有用性或效用,也可以是在生产领域中劳动产品的有用性或效用,还可以是任何一个领域中任何一个事物的有用性或效用。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不仅内涵不同,而且外延也不一样,使用价值的范围比交换价值的范围要大的多。所以,交换价值概念与使用价值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不能混淆,一旦混淆就会出错。如果单独看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两个概念不容易混淆,一旦把它们与劳动相连就很容易混淆了。例如,劳动创造价值。因为劳动创造了使用价值,从使用价值角度看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商品也具有使用价值,再加上商品绝大多数来自于劳动产品,即便是一些象原煤和矿石等自然资源在人们获得它们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地花费了一些人类劳动,这样一来就很容易把劳动与商品联系起来。从而得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结论来。
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交换量的关系或比例与作为劳动价值的抽象劳动、活劳动耗费、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也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商品交换领域中的交换关系,另一个是广泛存在的人类劳动。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混淆,一旦混淆就会出错。如果单独看交换价值与抽象劳动、活劳动耗费或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概念不容易混淆,一旦把价值与劳动相连就很容易混淆了。还是因为商品绝大多数来自于劳动产品,商品中也凝聚了抽象劳动、活劳动或一般人类劳动,所以,很容易把劳动与商品联系起来。从而得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结论来。
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交换量的关系或比例与作为哲学范畴的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仍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一个是商品交换领域中的交换关系,另一个是广泛存在的人类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它们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旦把价值与劳动相连就很容易混淆了。很容易把劳动与商品联系起来,从而得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结论来。
综上所述,使用价值、劳动价值、哲学中的价值范畴和交换价值是不同的几个概念,不能混淆,一旦混淆就会出错。所以,笼统地说劳动创造价值是不正确的,应该具体说劳动创造了什么价值。
二十五、劳动价值论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理论基础
云谷子
胡锦涛主席在青海考察时强调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变,能源资源的瓶颈制约就难以打破,经济运行就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也难以长期保持。必须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真正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之上。”(胡锦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连接: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69/49171/3997067.html)
温家宝总理在黑龙江省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更加重视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推进自主创新,构建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的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温家宝:《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民日报》
既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如此重要,那么,就应该深入研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形成的客观条件和理论基础以及思想根源。以便对症下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本文认为:高成本、高能耗、高环境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在计划经济时期,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运行不是由市场调节而是由行政调拨和计划分配来完成的。我们当时只强调物质生产而否定了商品交换;否定了商品交换就否定了物质利益原则;否定了物质利益就没有发展经济的内在动力。在否定商品交换的同时,人们之间也没有了竞争机制,干好干坏都是一个样,吃大锅饭,没有自由竞争的外部压力。在没有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的情况下人们就不能苦心经营,再加上是公有制,浪费资源和浪费财产与自无关,计划分配和计划供应是上级的事儿,个人是说了不算的,即便在计划上有很大的浪费现象,人们也是无能为力。结果形成了高成本,高能耗、高环境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高成本就很少有利润、或者没有利润、或者亏损。高能耗浪费的资源是惊人,进一步增加了高成本。高环境污染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而且破坏了生态平衡,使生产不可持续,为后来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加大了成本。这对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使国民经济到了几乎崩溃的边缘。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结果取得了巨大成就,使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总体上基本进入了“小康”阶段。这一成就世人瞩目。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弊端开始显现。我们虽然放弃了计划经济体制,采取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但对形成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源并没有给予清除。以至于人们还没有认识到劳动价值论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源。
一提起价值,人们马上就会想到劳动创造了价值。价值范畴有四种解释:1、使用价值;“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2、劳动价值;“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3、哲学价值;“价值作为哲学范畴,它是指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4、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这四种价值都直接或间接与劳动相关,其中使用价值、劳动价值、哲学价值都直接与劳动相关,也就是说这些价值都是人类在一定的环境中通过改变资源属性而获得的对主体需要满足的价值。但是,商品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交换价值,是交换的产物,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与劳动只是间接相关而不是直接相关。与劳动间接相关是因为商品绝大多数来源于劳动产品,即便是商品中的一些自然资源(石油、原煤等)在人们获得它们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地花费了一些人类劳动,商品当中凝聚了一部分人类劳动。所以,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劳动间接相关。这样人们很容易接受劳动创造价值的结论。
实际上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既不准确,又不科学。说它不准确是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光凭劳动这个“巧妇”是不可能创造出价值这个“米”来的。例如,粮食是农民在田地上通过播种、管理、收割而获得的劳动产品。粮食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也就是说粮食具有使用价值,或粮食具有能够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满足的价值。如果光凭农民的劳动而没有土地、种子,没有阳光雨露,粮食是生产不出来的。土地、种子是资源,阳光雨露等是环境。如果没有土地等自然条件粮食也是生产不出来的,例如在没有土地的岩石上是不能生产粮食的,在地球以外的星球上没有地球的生态环境也是不能生产粮食的。所以,价值创造不能没有资源和环境因素。其它产品也是一样,没有资源和环境也是生产不出来的。
即便是劳动价值;“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但如果没有资源和环境人类劳动往那上耗费,人类劳动又往那上积累?从而价值又从何谈起?不能只强调活的因素而忽略资源和环境的因素,忽略资源和环境因素是不全面的。所以,价值创造不能没有资源和环境因素。
说劳动创造价值不科学,是因为它给人们以误导。人们误认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资源和环境不创造价值,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从而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只强调物质生产而忽略了商品交换、资源耗费和环境污染。结果形成了高成本、高能耗、高环境污染的粗方型经济增长方式,给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代就是这样。即便是通过改革开放的今天,粗方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
所以,要想彻底转变高成本、高能耗、高环境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必须首先转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旧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劳动、资源、环境共同创造价值观,树立商品交换创造价值和利润观,树立生态价值观,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纳入重点发展行列。形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从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二十六、没有通过交换实现的价值就不是商品的价值
云谷子
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根本没有商品可言,从而也就没有商品价值的存在。然而,商品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劳动产品,即便是一些自然资源(如石油、原煤等)在人获得它们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地花费了一些人类劳动,所以,很容易被人们误认为商品就是劳动产品;又因为劳动产品是人们劳动创造的,所以,也很容易被人们误认为劳动创造了商品;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从而很容易被人们误认为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劳动价值论就是这样误认为的。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交换过程只是商品价值的实现过程。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因为没有实现的事情就等于是不存在这个事情。例如,某服装厂生产一批衣服,每件衣服在生产完成以后,其成本价格已经确定,其中每件衣服面料是48元,辅料是9元,机器设备折旧是5元,水电、低耗等是7 元,管理费用是4元,说收4元,人工费是23元,每件衣服成本价格是100元人民币。该服装厂计划每件衣服卖出价150元人民币,这150元人民币的价格就是劳动创造的价值,其中150-100=50元人民币,这50元人民币就是利润或剩余价值。这种价值是理论价值或是计划价值,因为它还没有通过交换过程实现这个价值。也就是说,这个理论价值或计划价值是不受市场上供求关系制约的,它只是卖方一方的出售价而已。所以,这个150元的价值还不能算数,不是真正的衣服的价值。
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人是交换的主体由买卖双方组成,连接着人们的需求与供给。商品是交换的对象,它从供给领域通过交换领域最终到达消费领域完成使命。货币是交换的媒介主要起交换职能和价值尺度作用,派生职能是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市场是交换的场所和行销区域,也是人们合理消费满足和生产要素流动的调节中心,从而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枢纽。
在市场上,首先由卖方提供交换产品,并根据产品的有用性、产品成本、比价效应、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卖情况等多种因素报出产品卖价(还有定购、拍卖、投标等报价形式)。其次是买方根据卖方产品的品质用途、需求程度、产品要价、购买能力、供求关系、竞买情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交换。如果卖方产品正好符合买方要求,买卖双方就讨价还价进行协商。当协商一致时买卖成交,卖方的产品转化为买方的商品以满足需要,买方的货币转化为卖方的价值以获得一定的利润。这就是商品的交换过程。
从商品交换过程中可以看出,商品交换遵循五大原则:1、自主自愿、平等参预原则。2、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3、交换价格必须大于成本价格的不等价交换原则----利润原则。4、讨价还价原则。5、互通有无、互利互惠原则。同时可以看出,商品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根据商品有用性大小、购买能力、成本价格、需求程度、利润原则、比价效应、品牌效应、供求关系、竞争机制、讨价还价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由抽象劳动(活劳动)单一因素决定的。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抽象劳动只是一种人类劳动的凝聚而不是具体劳动;即便是具体劳动也只能是商品成本的因素之一;即便是商品的成本也只是卖方自己的事情,而与买方无关。那么,单方面的因素怎么能决定两方面的事情呢?商品是卖方提供的,一个单方面因素怎么能决定交换双方共同决定的价格呢?这是不符合逻辑的。只能说明抽象劳动决定的价值不是商品的价值。
当这批衣服在市场出卖的时候,这批衣服就受到了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制约,也就是受到了买卖双方在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竞争机制这些客观经济规律的共同制约。通过讨价还价最终这批衣服以每件120元的价格卖出,这每件120元的价格才是这批衣服真正的交换价值。这每件衣服120元的价值是在交换过程中产生的。所以,交换创造了商品(衣服)的价值。而劳动过程创造的每件衣服150元的价值没有实现,所以,没有实现的150元价值是不算数的,是不存在的。
既然劳动已经创造了产品,产品也具有价值,价值是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那么,为何还要通过交换过程呢?为何还要到市场上走一下过程呢?如果劳动产品生产出来以后,不管劳动产品具有多大价值,不让劳动产品通过市场交换,那么劳动产品是(交换的)价值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就说明了交换过程是商品价值的唯一决定过程。虽然劳动产品具有价值,但是,在没有通过程交换的劳动产品价值只是理论价值或计划价值,而理论价值或计划价值不是真实价值。不是真实的价值就等于没有价值。所以,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从而《资本论》的劳动价值论也是不正确的理论。
二十七、从劳动形成价值过程看劳动价值论的荒谬
云谷子
劳动价值论起源于法国重农主义,完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发展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价值范畴是这样描述的:“决定交换价值,决定两种不同使用价值按一定比例相交换的是什么呢?首先要明确,没有共同性的东西是不能比较和相等的。两种不同的商品要能比较,并能按一定比例交换,都必须还原为共同的东西。这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既然使用价值是不同的,无法比较,那就应当把它抛开。如果把使用价值抛开,那么,所有商品剩下来的只有一种属性或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都凝结了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以,不同商品都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凝结了同样多的人类劳动。这种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8页)
从上面的引言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首先不是强调两种商品为什么能够交换,也就是确立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强调其交换性。而是“首先要明确,没有共同性的东西是不能比较和相等的”,着眼于共同的东西和比较,强调其等同性。这就舍掉了商品交换的本质----交换性,而强调了非本质的“共同性的东西”----等同性。结果就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
众所周知,正是两种商品使用价值的不同才能互通有无、满足各自的需要,从而才能相交换。例如,沿海地区具有海洋资源盛产食盐,除自己消费以外还有很多剩余,但沿海地区没有煤炭资源缺少原煤,并且沿海地区需要原煤。山西等内陆地区具有煤炭资源盛产原煤,除自己消费以外还有很多剩余,但煤炭产地没有食盐并且他们也需要食盐。这样沿海地区就很容易用多余的食盐去与煤炭产地交换他们多余的原煤。交换结果:第一解决了他们各自多余的东西,第二解决了他们各自的资源短缺问题,互通有无、满足了各自的需要,这才是两种不同商品交换的根本原因。如果两种商品使用价值是相同的就没有交换的必要了。例如,沿海地区和内陆都同时拥有食盐或原煤并且除自己消费以外都有剩余,那么请问,他们能用食盐去交换食盐,或者能用原煤去交换原煤吗?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只有两种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它们才能建立交换关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说:“不同商品都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凝结了同样多的人类劳动”,如果都是“同样多的人类劳动”它们是相同的使用价值或相同的东西,那它们还有交换的必要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这也正是劳动价值论走向荒谬的原因。
正确的做法是:首先用两种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确立起交换关系,其次才是它们“共同性和相等的东西”进行比较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种不同商品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去找它们“共同性和相等的东西”才能正确。否则,撇开两种不同商品使用价值去找“共同性和相等的东西”,结果找出的一定不是商品的“共同性和相等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正是这样,它撇开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找出了不是商品的劳动产品。然后,再从劳动产品中找出“凝结了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最后用“凝结了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又去形成商品的价值。
我们知道,劳动产品在没有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因为这时劳动产品还没有交换成价值,也没有转换为购买者手里的使用价值,凝结在劳动产品当中的劳动只是私人劳动还不具有社会性,“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还不是商品的东西。那么,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产品和劳动产品中的劳动因素----“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怎么能去决定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的价值呢?也就是说,从“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到具体的劳动是第一个过程,具体劳动是由劳动力、劳动工具和资源构成的已不是单一因素了。从劳动过程再到劳动产品是第二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力、劳动工具和资源已经合成为劳动产品。从劳动产品到商品交换是第三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产品已经转化为商品,劳动已从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它的社会属性和本质属性起了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过程。从交换过程的商品再到商品的价值是第四个过程,只有这个过程才能出现商品的价值。从“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到商品的价值需要四个不同的过程,怎么可能从“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一下子就跳越了四个过程到达商品的价值呢?
商品的交换价值。两种不同商品首先确立交换关系,由于两种商品使用价值不同,不能直接比较,如果把它们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本身是相同的,这就解决了“共同性”问题。然后按数值量大小进行配比,使两种商品数值比例相等或1:1,这就解决了等量的问题。最后按相等的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没有去找它本来应该找到的东西,反而找到了不是商品的价值。
综上所述,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劳动形成价值的过程中,我们看出“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结论是错误的。所以,劳动价值论是荒谬的。
二十八、从价格与价值的背离看劳动价值论的荒谬
云谷子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对价值规律是这样描述的:“价值规律(value law)是商品经济的客观经济规律。它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依据商品的价值实行等价交换。”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66页)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是劳动量,所以,上面这段引言实际说的是劳动量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商品是按劳动量(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对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是这样描述的:“价值规律要求相交换的商品的价值量要相等,即要求进入交换领域的商品交换价值与价值一致。但是,在现实的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价值相一致只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交换价值与价值相背离的情况则是经常发生的。这是因为,交换价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还要受其它一些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受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条件下,商品交换价值表现为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同上,第67页)这段引言已经清楚地说明了在市场上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是经常的、一致是偶然的。价格是受供求关系制约的,而价值是不受供求关系制约的。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对价值规律和价格与价值背离的描述可以看出:一、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劳动量。价值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因素而不是交换过程的交换因素。价值是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劳动量制约的,价值不受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制约。所以,价值是个不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的常量。二、交换价值(商品交换比例)用货币表示就是价格。价格是在交换过程中产生的,它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客观因素而不是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因素。价格是受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共同制约的,价格不受生产过程和劳动因素制约,所以,价格总是随着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而上下波动。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得到:价值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生产过程的劳动因素而不是交换过程的交换因素,不受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的制约。价格是交换过程中的交换因素而不是劳动因素,价格不受劳动因素制约。价值和价格是发生在两个不同领域中的事情,价值与价格是风、马、牛不相及。正是因为价值与价格不是发生在同一个领域的事情,价值与价格不直接相关,一个是常量,另一个是变量。所以,才有价格与价值的背离现象。所谓的价值规律是把生产过程的劳动因素----价值,与它不相干的交换过程的交换价值----价格,硬是人为地把它们拼凑在一起,所以,价值规律是不成立的。劳动价值论是荒谬的。
二十九、“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只能相等,但不能交换!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价值时说:“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
从上边的引言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把1夸特小麦=a吨铁当成了数学等式。因为马克思强调的是“等量的共同的东西”。作为数学等式它要求等号两边必须是“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如果等号两边是不同的东西就无法比较,从而也就没有等量可言。
但是,在经济学当中1夸特小麦=a吨铁不仅是数学等式,而且更重要的是商品交换关系式。作为商品交换关系式要求等号两边必须是“等量的不同的东西”,如果等号两边是共同或相同的东西就无法交换,谁能用同样的东西去交换同样的东西呢?例如用食盐去交换同样的食盐、用原煤去交换同样的原煤,这可能吗?这不合逻辑。“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相交换是违背交换原则和违背逻辑的。所以,有且只有等量的不同的东西才能交换。例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交换关系式,小麦和铁是等量的不同的东西。等量是小麦和铁的价值量相等,只有数量相等数学等式才能成立。交换是小麦和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才能交换。假如等号两边是“等量的共同的东西”,例如1夸特小麦=1夸特小麦,a吨铁= a吨铁。作为数学等式它们是成立的。但作为商品交换关系式,1夸特小麦=1夸特小麦和a吨铁= a吨铁是不成立的。因此,商品交换关系式与数学等式有本质的不同。
所以,“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只能相等,但不能交换。
三十、从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看剩余价值理论
云谷子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说明没有考虑供求关系对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影响,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完整和不正确的。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是怎样说明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是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价值增殖过程是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过程。前者是后者的物质基础,后者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所在。
根据劳动二重性学说,价值增殖过程无非是价值形成过程的一定点的延长。因此,对价值增殖可以从以下过程来分析。
首先,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是统一的。一方面,工人的具体劳动在生产出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去,形成新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工人在进行具体劳动的同时,又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凝结形成商品的新价值。例如,某生产者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货币支出为12元(价值等于24小时劳动量),其中,10斤棉花为10元(价值等于20小时劳动量),纺纱机及纱锭支出(假定它们只参加一次生产过程就在实物形态上全部损耗掉,其价值亦一次性全部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为2元。生产者劳动6小时,用货币表示为3元。在纺纱过程中,生产者生产出10斤棉纱。其价值包括转移过来的生产资料价值12元,工人创造新价值3元。这样6小时劳动的产品价值为15元,如果生产者在同样条件下劳动12小时,则产品价值为30元。劳动过程延长,价值也相应更多地凝成。说明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是统一的,现在我们假定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由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价值为3元。那么,如果工人劳动6小时,则原来资本家预付的货币资本为15元,现在如果出售棉纱收回的货币也恰好是15元,正好补偿了其预付资本价值。但资本家不会让工人劳动6小时,它要让资本增殖。
其次,价值增殖过程是超过了一定点的价值形成过程。为了实现资本价值的增殖,资本家可以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6小时以上,比如延长为12小时。因为他购买了工人一天的劳动力,就获得了一天的劳动力使用权。虽然工人6小时就可以把劳动力价值再生产出来,但并不能阻止资本家迫使工人再劳动6小时。在12小时的劳动中,工人生产20斤棉纱,其中消耗棉花20斤,价值20元;纺纱机与纱锭消耗价值4元,创造新价值6元。20斤棉纱价值加生产资料价值转移24元和新价值6元,共30元。资本家为生产棉纱的预付资本为27元,两者之差3元就是剩余价值。这样,价值形成过程就转变为价值增殖过程。
所谓剩余价值,就是由雇佣工人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那部分价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82-83页)
从上面的引言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剩余价值产生过程)是没有考虑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对价值和剩余价值影响的。“如果工人劳动6小时,则原来资本家预付的货币资本为15元,现在如果出售棉纱收回的货币也恰好是15元,正好补偿了其预付资本价值。”(同上)整个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分析都是建立在“现在如果出售棉纱收回的货币也恰好是15元”这一点上。
“恰好是15元”这一点是在生产过程或劳动过程中事先设定的。因为“恰好是15元”在市场上是很偶然和不经常出现的事情。众所周知,在市场上商品价格是受供求关系、利润原则和竞争机制制约的。就连《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自己都说:“但是,在现实的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价值相一致只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交换价值与价值相背离的情况则是经常发生的。这是因为,交换价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还要受其它一些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受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条件下,商品交换价值表现为价格。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市场中存在着商品供给量和需求量的对比关系,即供求关系。当某种商品在市场上的供给量不能满足需求量,即供不应求时,商品的购买者为了获得商品,必然竞相购买,价格就会涨到价值以上。反之,当某种商品的供给量超过需求量,即供过于求时,商品销售者必然竞相出售,价格就会跌到价值以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67页)
所以,拿非常偶然例子来说明问题是不具有代表性的。如果是在供大于求的时候,“工人劳动6小时,则原来资本家预付的货币资本为15元,现在如果出售棉纱收回的货币恰好是”12元或者说13元,正好不能补偿其预付资本价值,那又怎么解释呢?亏损的3元或者是2元价值又是谁创造的呢?
“如果工人劳动6小时,则原来资本家预付的货币资本为15元,现在如果出售棉纱收回的货币恰好是”18元或者说20元,正好超出15元,那又怎么解释呢?超出的3元或者5元价值又是谁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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