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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云谷子今年五十二岁,是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走过来的人。那个年代,人们都狂热于阶级斗争和斗争哲学,少年的云谷子同样被时代深深地打上了“烙印”。虽然学的是数学专业,毕业于理科院校,但是,从中学时代起就酷爱哲学和经济学,特别是崇拜马列和毛泽东的著作。对《资本论》和《自然辩证法》更是读不厌卷,一直学习和研究到现在。只是到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与网络媒体时代,才给云谷子发言的机会。下面就把云谷子近年来在《中国改革论坛》和《强国社区》对《资本论》研究的一些贴文汇集起来,与大家共同讨论。

一、劳动价值论是斗争逻辑并非科学理论

劳动价值论是阶级斗争逻辑并非科学理论。只能用于无产阶级革命而不能用于社会发展。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计算、无法计量的非劳动过程因素;价值这个怪物,它与劳动、商品生产、商品流通过程没有多大关系,与市场经济相差更远;是马克思为了无产阶级革命而硬塞进劳动过程中的主观因素。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时代。产业无产阶级已经蹬上历次舞台,为了改变自身利益和社会地位,要求社会变革。社会实践迫切要求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武器。因为无产阶级要革命,就必须找出革命的理由和理论指导;无产阶级除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所以,革命理论只能单独突出劳动力创造价值的学说才符合逻辑。

亚当·斯密发现了商品价格总是围绕一个价格中心上下波动的现象。由于当时商品经济还没有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存在着很多历史局限性,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没有给出这个价格中心到底是什么的答案。马克思正是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采取偷梁换柱的办法,把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这个外在于劳动过程的怪物,偷偷地塞进这个价格中心。硬是拼凑出了所谓的商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价值规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同一个过程。缺一不可。如果只生产而不出卖的只是产品,不是商品;如果只出卖而不生产的商品,是无本之木。所以,商品从生产出来,再到市场上卖出,才算完成一个周期。如果只强调商品生产过程而丢弃商品交换过程,是不完整的。同样道理,如果只强调商品交换过程而丢弃商品生产过程,也是不完整的。以法国安德·孟克列钦为代表的重商学派就是看到了商品交换的重要性,忽略了商品生产过程而导致了片面性。后来以法国重农主义为基础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商品生产过程。马克思正是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专门研究生产过程,并迎合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要求,更加突出了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学说。以单一研究生产过程、拼凑劳动价值论、从而导致剩余价值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是片面性的,而且是走向了阶级斗争的极端学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取决于市场导向。商品生产是为了交换。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多种需要和取得利润。而取得利润是商品生产者最直接的目的。当市场需求某一种商品的时候,就会有人研究、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该种商品。由于是刚刚开始生产和销售该种商品,存在生产技术不孰、经验不足、生产能力有限、资源、原材料供应不足、市场开发有限等因素,一时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市场需要。这就出现了供小于求的现象。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是卖方市场。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购买者A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买到该种商品,就会出较高价格竞相购买。商品购买者B为了买到该商品也会出比商品购买者A更高的价格购买该商品。商品购买者C同样会出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种商品。这样就会使该商品的价格一路上升。以至于商品价格远远高于该商品的成本和供求平衡时的价格。这样就会出现高额利润。在利益驱动机制和利益引导机制下,就会有更多的人生产和销售该商品。这就是供小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上升、从而调节商品生产的过程。

由于生产销售该商品的越来越多,最终导致供大于求。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是买方市场。商品购买者为了自身利益,就会压低商品价格和要求卖主提供更多的服务。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生产者为了尽快卖出商品实现利润或回收资金,就会降低商品价格和提高服务,相互竞争。A降价出卖了商品,B为了自身利益就会以比A更低的价格出卖自己的商品。C同样会以比A、B都低的价格出卖自己的商品。结果商品价格一路降。当商品价格下落到供求平衡线以下,以至于最后有些商品生产者严重亏损,甚至于有些工厂倒闭。这时,没有多少人在继续生产该商品。这就是供大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下落和调节商品生产的过程。

商品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供求规律,而不是取决于价值。商品价格是围绕供求平衡中心线上下波动的,而不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商品价格是市场内部因素,而价值是市场外部因素。商品价格是随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的动态值,而价值是不随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静态值。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从而调节商品生产、配置资源,而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不能决定商品价格和调节商品生产,也不能配置资源。所以,供求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劳动价值论只是斗争逻辑,并非科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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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0 18:21:00

二、价值规律是人为拼凑的假规律[原创]

云谷子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教科书中对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这样叙述的:“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就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

我们知道,在货币出现以后,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但这并不是说,价值与价格随时随地地保持一致。其实价格与价值一致只是一种偶然情况,不一致则是经常现象。这是因为,商品的价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多种多样,其中主要的是市场商品供求关系。而市场商品供求之间的不平衡是经常的。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有可能上涨到价值以上。相反,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随着商品供求关系的互相消长,价格总是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不断地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种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现象不仅不违背价值规律,而且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这是因为:商品价格虽然时升时降,但它的变动始终以价值为轴心,价格升降的幅度不会与价值相差很远。例如,在同一市场的同一时间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绝不会使一辆汽车的价格低于一辆自行车的价格,因为生产一辆汽车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要大大高于生产一辆自行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再从个别交换过程来看,虽然有些商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有些商品的价格低于其价值,但从较长的时期看或从全社会来看,商品价格的升降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因此,从总体上说,商品的总价格和商品的总价值相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辽宁省教育厅组编,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第52页)

从以上对价值规律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疑点:1抽象劳动----价值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量,是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计量、无法计算的主观因素,不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实体因素和关联因素。2商品的价格与价值应该是一致的,商品的价格与价值不一致是不符合实际的。3商品的价格不是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商品价格是动态的量,其运行轨迹是一条经常变动的曲线。商品价格上下波动所围绕的轴心应该是随着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呈现曲线形态。价值是静态的抽象,其运行轨迹是一条直线。它不符合商品价格波动的实际情况。4商品的价格不是由价值决定的。5商品价格的变动是由供求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竞争机制等市场经济规律共同决定的。

本文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就是该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使用价值(价值)和商品的价格始终是一致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的购买者对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有不同的看法。购买该商品时所给出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始终伴随着该商品价格不断变动。

商品的使用价值包括商品的消耗价值和商品的新增价值。商品的消耗价值是指在形成该商品的过程中所消耗的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商品的消耗价值量就是该商品的成本。商品的新增价值是该商品的使用价值与消耗价值之差,也就是商品价格与商品成本之差----该商品的毛利润。

商品的使用价值(有用性),使用价值量(商品价格);商品消耗价值(形成该商品所消耗的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商品消耗价值量(商品成本);商品新增价值(商品价格与商品成本之差),商品新增价值量(毛利润)。这些都是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看得见、摸得着、可计量、可计算的相互关联的客观因素。

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经过生产和交换过程共同创造了商品的新增价值。也就是劳动力价值、生产工具价值、原材料价值、自然资源价值等消耗再加上新增价值构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和交换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导向。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多种需要和取得利润。而取得利润和利润最大化(也就是取得新增价值和新增价值最大化)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最直接的目的。当市场需求某一种商品的时候,就会有人研究、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该种商品。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是卖方市场。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购买者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买到该种商品,就会出较高价格竞相购买。这样就会使该商品的价格一路上升。这时该商品的价格是在供求平衡价格和商品成本以上波动。以至于商品价格远远高于该商品的成本和供求平衡价格。这样就会出现高额利润。在利益驱动机制和利益引导机制下,就会有更多的人生产和销售该商品,使各种生产要素流向该商品生产领域。这就是供小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上升、从而调节商品生产和配置资源的过程。

由于生产销售该商品存在高额利润,各种生产要素就流向该商品生产领域。使生产销售该商品的越来越多,从而改变了市场供求关系。随着该商品的供给量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供大于求。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是买方市场。商品购买者为了自身利益就会压低商品价格。由于存在竞争机制,商品生产者为了尽快卖出商品实现利润或回收资金,就会降低商品价格相互竞争。结果商品价格一路降。当商品价格下落到供求平衡价格和成本价格以下,以至于最后有些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严重亏损,甚至于有些经营单位破产和工厂倒闭。这时,没有多少人在继续生产该商品,各种生产要素就流向利润较多的行业。这就是供大于求导致商品价格下降和调节商品生产和配置资源的过程。

由于生产销售该商品严重亏损或者破产倒闭,各种生产要素就流向其它商品生产领域。使生产销售该商品的越来越少,从而也改变了市场供求关系。随着该商品的供给量越来越小,最终导致供小于求。

商品价格是由供求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竞争机制等市场经济规律所共同决定的,而不是由抽象劳动----价值决定的。商品价格波动的轨迹是一条曲线,它总是围绕供求平衡价格轨迹线而上下波动的,而不是围绕抽象劳动----价值而上下波动的。就象股票市场中的K线图走势,股票价格总是围绕一组股票价格平均线上下波动一样。商品价格的上下波动是围绕供求平衡价格轨迹线为轴心而上下波动的。供求平衡价格轨迹线一般情况下是在商品成本轨迹线的上方运行的。

抽象劳动----价值不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客观因素,它与商品的使用价值、消耗价值、新增价值等无关;它与商品价格和价格的波动无关;它与供求规律、利润最大化原则、竞争机制等市场经济规律无关。

所以,价值规律是马克思人为拼凑的假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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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0 18:23:00

三、《资本论》对商品的定义是错误的[原创]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是这样定义的:“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商品)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因为在定义中没有商品的本质特征----交换环节和交换过程。实际上这个定义只适用于劳动产品。

从市场经济学观点看,商品应该是指用货币交换而获的使用价值。商品包括:用货币交换而获的自然资源,如各种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旅游资源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社会资源,如人的劳动力(劳动)、人的服务能力(服务)、科学技术(知识产权)、音乐艺术、经济管理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劳动产品;凡是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有用性都是商品。

整个《资本论》的“理论大厦”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所以,对商品的定义正确与否,是至关重要的。而《资本论》恰恰在商品定义上是错误的。不仅如此,《资本论》对商品属性的规定也是错误的。

《资本论》把使用价值规定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错误的。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同上)实际上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对人有用的事和物的共同属性。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例如空气能给人提供氧气,阳光能给人提供能量(热),水是生命之源,粮食能给人提供营养物质和能量,衣服能遮体御寒,房屋能给人提供居住场所,车辆能给人带来行走的方便,音乐、歌舞能给人以精神享受,科学技术能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管理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能给人带来经济效益等等。使用价值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具体的事件,它是物质实体和事件的一种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从各种事和物的千差万别的对人有用的自然属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等等,凡是对人的有用性都是使用价值。所以,不仅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而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都是使用价值。

《资本论》把价值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这段话实际上是说:价值是劳动产品的属性。因为抽象劳动是所有劳动的抽象,其中就包括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劳动产品的抽象。所以,抽象劳动----价值,只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已经看出马克思已经承认了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商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抽象劳动----价值,是劳动产品所独有的属性。同时也是劳动产品和商品中的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

商品的社会属性不是抽象劳动,而应该是交换价值。商品的本质属性应该是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资本论》把使用价值和价值规定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错误的。《资本论》错在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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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0 18:24:00

四、《资本论》错在根本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是这样定义的:“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章 商品)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因为在定义中没有商品的本质特征----交换环节和交换过程。实际上这个定义只适用于劳动产品。

从市场经济学观点看,商品应该是指用货币交换而获的使用价值。商品包括:用货币交换而获的自然资源,如各种矿藏、野生动植物资源、天然旅游资源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社会资源,如人的劳动力(劳动)、人的服务能力(服务)、科学技术(知识产权)、音乐艺术、经济管理等等;用货币交换而获的劳动产品;凡是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有用性都是商品。

整个《资本论》的“理论大厦”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所以,对商品的定义正确与否,是至关重要的。而《资本论》恰恰在商品定义上是错误的。不仅如此,《资本论》对商品属性的规定也是错误的。

《资本论》对使用价值的规定是错误的。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同上)实际上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对人有用的事和物的共同属性。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例如空气能给人提供氧气,阳光能给人提供能量(热),水是生命之源,粮食能给人提供营养物质和能量,衣服能遮体御寒,房屋能给人提供居住场所,车辆能给人带来行走的方便,音乐、歌舞能给人以精神享受,科学技术能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管理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能给人带来经济效益等等。使用价值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具体的事件,它是物质实体和事件的一种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从各种事和物的千差万别的对人有用的自然属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等等,凡是对人的有用性都是使用价值。所以,不仅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而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都是使用价值。

《资本论》把价值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这段话实际上是说:价值是劳动产品的属性。因为抽象劳动是所有劳动的抽象,其中就包括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劳动产品的抽象。所以,抽象劳动----价值,只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已经看出马克思已经承认了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商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抽象劳动----价值,是劳动产品所独有的属性。同时也是劳动产品和商品中的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所以,《资本论》把使用价值和价值规定为商品的基本属性是错误的。《资本论》错在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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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0 18:25:00

五、价值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

云谷子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商品> 中,把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商品的两个因素,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规定下来。但事实上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而是劳动产品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

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例如空气能给人提供氧气,阳光能给人提供能量(热),水是生命之源,粮食能给人提供营养物质和能量,衣服能遮体御寒,房屋能给人提供居住场所,车辆能给人带来行走的方便,音乐、歌舞能给人以精神享受,科学技术能提高人的劳动能力、管理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能给人带来经济效益等等。使用价值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具体的事件,它是物质实体和事件的一种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从各种事和物的千差万别的对人有用的自然属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劳动产品等等,凡是对人的有用性都是使用价值。所以,不仅仅是“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 商品)而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都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对人有用的事和物的共同属性。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同上)我们先不说马克思的抽象法如何错误(马克思的抽象法是错误的,另文说明),也暂不说明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是否能够撇开(如果撇开商品体的使用价值那就不是商品了。另文说明)。就从这段话来看,它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劳动产品剩下的东西----抽象劳动----价值。价值是劳动产品的属性。因为抽象劳动是所有劳动的抽象,其中就包括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的劳动产品的抽象。所以,抽象劳动----价值。只是劳动产品的基本属性。或者说是劳动产品和商品中的劳动产品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或本质属性。

马克思说:“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同上)从这段话中我们已经看出马克思已经说明了使用价值是自然资源、劳动产品、商品所共有的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抽象劳动----价值,是劳动产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而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所以,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而是劳动产品的基属性和本质属性。

既然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基本属性和本质属性,那么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就不是商品经济的理论。而是产品经济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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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0 18:26:00

六、价值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

云谷子

商品的价值是指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例如,“商品生产者用一只羊交换两把斧子,羊和斧子之间的交换比例表明一只羊可以值两把斧子,这两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1]。用关系式表示:1只羊=2把斧子。既然一只羊和两把斧子能够交换就说明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比例和等量关系。从有用性方面来看羊和斧子是具有不同用途的两种产品,它们没有共同点,也无法比较。然而,1只羊=2把斧子是数学中的等式,比例和等量都是数学名词,也就是说比例只能是数值的比例,等量也只能是数值的等量。所以,只有用数学的数值来说明才行。因为羊和斧子是用途不同的两种产品不能直接比较,所以,只好把它们都转化为一定的数值然后进行比较,数值(是相同的)就是两种不同商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之后,分别再加上一定数量的羊和斧子使之数值比例相等或1:1,也就是通过配比使两个商品的数值量相等;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实质和秘密所在。

1只羊=2把斧子这个等式,可以转化为1只羊=数值量=2把斧子。其中,数值量就是一只羊的价值,1/2数值量就是斧子的价值。借用马克思“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是x量使用物品A=y量使用物品B”[2],可以转化为x量使用物品A=数值量=y量使用物品B。其中,A=数值量/x, B=数值量/y。即;数值量/x是使用物品A的价值,数值量/y是使用物品B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只能是构成一定交换比例的数值。商品价值乘以商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价值和价格是一个数值的两种表现方式,所以,它们始终是一致的,根本不存在价值和价格的背离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商品价值的时候已经说过:“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吨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3]说到这里,马克思完全可以把小麦和铁这两个不同的东西,都转化为相同的数值,数值就是小麦和铁的共同的东西。有了数值就有了比例;有了比例就有了配比;有了配比就有等量的数值量,从而按数值量进行等价交换。这正是解开商品价值的秘密所在。

遗憾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在“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代数式中,找出一定的数值量是1夸特小麦和a吨铁的“等量的共同的东西”。相反,马克思却用几何学的例子和抽象法找出了劳动产品的抽象劳动来决定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价值理论走向了阶级斗争学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用一个简单的几何学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直线形的面积,就把它们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与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现--底乘高的一半。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要化成一种共同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尔本说的:‘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4]马克思用平面几何学中的三角形面积公式是从各种三角形中抽象出来的方法----抽象法,从商品里抽象出了劳动产品,再从劳动产品里抽象出了抽象劳动,最后用抽象劳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

我们来复习一下抽象法:“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叫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8]我们在上述说明中已经证明了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那么,按照抽象法就应该从商品中抽象出交换属性才对。然而,马克思却从商品中抽象出了“非本质的属性”劳动产品,因为商品不完全是由劳动产品构成的,构成商品的还有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所以马克思第一步就用错了抽象法。紧接着马克思又从劳动产品中进一步抽象出抽象劳动,这是第二次抽象,结果把实体性的东西都抽象没有了,剩下了一个人为的主观规定性----抽象劳动,第二步错上加错。这两步抽象都是在滥用抽象法!

抽象劳动是对具体劳动的一种抽象,抽象劳动是一种定性描述而不是定量说明。按照抽象法,如果从抽象再回到具体的话,那么,抽象劳动也只能去说明具体劳动的性质而不能去说明商品如何,因为劳动产品在没有通过交换以前还不是商品。如果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转化为商品以后,就呈现出交换属性而不是劳动属性了。所以,抽象劳动根本不能去决定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因为商品的价值或价值量都是由交换领域因素决定的构成交换比例的数值。

再者说,抽象劳动抑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的一种抽象,即便是具体劳动和具体劳动时间也只能是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因素,它怎么能去决定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价值和价值量呢?如果硬要去那么做也只能是张冠李戴,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资本论》正是如此。所以,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不管是谁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注释: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7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二章 交换过程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2.htm 105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49-50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第一章 商品 连接:http://www.sg.pku.edu.cn/intro/teacher_intro/yubin/capital/cap1_01.htm 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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