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价值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似乎人们都知道其意义,但笔者发现,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意义有很多种理解。在这里不妨一一道来。
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这个价值释义认为价值的属概念是劳动。但说劳动创造劳动,这显然是不通的。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不是这个意义。应该指出的是,有劳动形成价值的说法,这就通了:劳动形成价值的意义是过程的劳动形成了凝结的劳动,也就是说一定的劳动过程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劳动时间。
二、价值是价格的波动中心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显然这里的价值是价格的波动中心,价值与价格是同一计量单位——货币单位/数量单位。
劳动创造价格的波动中心,这显然是不通的。
三、价值是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价值就是一物和另一物、一定量的这种产品和一定量的别种产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列特隆《论社会利益》,[载于德尔编《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889页)。
以上内容摘录于《资本论》(汉语网络版49页)。确确实实,在原始意义上,价值就是交换价值的意义。
劳动创造交换价值,这也不通,劳动怎么会创造一种比例关系呢?
以上三个比较常见的价值意义都不是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的意义。
那么,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马克思有一个著名的价值公式:
W=c+v+m
W是商品总价值,c不变资本,v可变资本,m剩余价值。
显然,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意义指的是v+m。v+m是新增价值或新创造的价值。
这个公式有些过时了,后来的学者发明了增加值概念。
增加值是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剩余的部分。
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现在应理解为增加值。
劳动创造增加值,这对不对呢?
劳动确实可以创造增加值,仅仅说劳动创造增加值这没有什么不对。但如果说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增加值,那就大错特错了。能够创造增加值的不仅仅是劳动。
土地可以创造增加值,住房可以创造增加值,机器可以创造增加值,知识(例如专利)可以创造增加值,等等其他因素都可以创造增加值。这里的创造是指生产出原来没有的价值。
劳动创造价值中的价值意义,在增加值没有发明之前,应理解为v+m;在增加值发明之后,应理解为增加值。
劳动创造价值就是劳动创造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