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就是交换价值——另解《资本论》补遗(3)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商品价值;交换价值
另解《资本论》(2)及另解《资本论》(5)指出,“商品价值”只出现在商品交换过程之中,没有商品交换关系就没有“商品价值”,这是类似于力学中的“力”的概念,离开了物体的相互作用,“力”就不存在了。以往人们常常没有搞清楚:到底是因为原先用于交换的事物就具有了静止的先验的“价值实体”,所以才能进行“等价”交换,并表现为商品交换价值,抑或是因为人们需要交换彼此的事物的“关系”才使商品在交换过程中表现出了某一“交换价值”或“商品价值”。我们知道,在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上,商品交换价值与“商品价值”本是同义的,本来两者是一回事,只是因为马克思用化学中曾经出现的“燃素论”思维先把“商品价值”“预设”成是内在于商品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接着又运用了所谓的“现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的“认识论”,才在《资本论》里将商品交换价值与“商品价值”加以区分。这就如在物理学中有人想把物体相互作用所表现出的“力”看作是“形式”,硬要去找出存在于相互作用的物体内的“力”的存在的“实体”和“内容”一样。这种区分在目前看来是不正确,也是没有必要的。
马克思一方面以“物”为本并从“物”的关系角度出发认为,“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23,49]在这里马克思把“物”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看作就是商品交换价值。古往今来许多人也总是以“物”为本并从“物”的关系角度出发,抛开进行交换的“人”的关系去寻求事物的什么内在固有的价值,因而误导了整个商品价值理论。另解《资本论》(24)已讨论了对马克思的1夸特小麦=a担铁的理解问题。
在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中或马克思早期的著作和手稿中,商品交换价值就是“商品价值”,其间是没有区别的,谈的都是“量的关系”问题,其货币表现称为价格。马克思在早期的著作中使用的都是“交换价值”这一范畴。在《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里,马克思还指出:“既然‘价格’是交换价值,……而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即用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16,169]实际上,“商品价值”这个词最早也多是只在市场价格的意义上(市场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使用,即只在间接满足主体需求的作为商品用于交换它物的“有用性”意义上使用,即只用于表达商品交换能力或交换价值的大小,只是“量的关系”问题!
前面另解《资本论》系列帖子中我引用了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的一些正确观点表明,“商品价值”绝不能离开市场交换过程而独立地存在,:“商品价值”并不是个别生产者独自生产过程中的私事,“商品价值”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恩格斯提出了“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著名论断。[1,605]恩格斯所说的价值指的就是“商品价值”或交换价值。
经典作家的上述正确的认识为什么没有在他们的著作中得到始终贯彻并为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们所认可和发扬光大?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认识与表达在他的手稿及发表的文章中的确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那只能认为他们也是要摸索、试验、努力克服刚刚开始形成的观念的混乱状态……。
人们对“ 商品价值”的种种误解都是在于忽视了在“商品价值”这个概念中,本来就有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的涵义,只是“量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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