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劳动的凝结”并不是马克思商品价值定义——另解《资本论》(12)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凝结,定义
主流马派通常认定“人类劳动的凝结”是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的“定义”。我则认为这并不是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的定义!我认为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指“商品价值”要用“凝结”在商品中的全社会统一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来衡量、表现!因为关于“价值”这个概念马克思说了:“‘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9,406]但是马克思紧接着又说得很明白:“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19,412]马克思从分析来源于劳动产品的商品出发,也就是只从已经交换成功的劳动产品出发,这就意味着互为供求的交换双方已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达到了一致,商品就是互为供给与需求统一的产物了。这样一来,供给和需求的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等等许多因素的影响都已包含在所形成的供求一致的商品价值之内了,可以不再考虑这些因素了;不符合社会需要的或多余的对社会无效用的劳动产品及其所耗费的劳动对商品交换的影响也都已考虑过了。也就是马克思并不在乎“价值概念”问题!而是从现实客观存在频繁的商品交换结果“移入人的头脑中”并导出“商品价值”这个概念来!而且马克思还特意表明他本人就常常将价值一词也用来指一定量的价值即价值量:“‘价值’一词在这里是用来指一定量的价值即价值量,前面有的地方已经这样用过。”[23,68注(19)]同时,马克思还说了:“价值是量上一定的可交换性。”[46.1.84]所以,马克思在乎的是商品价值量如何衡量和表现,而不是“商品价值”的“定义”问题!主流马派所认定的仍然是属于“因果倒置”的鱼目混珠的解读!为此还要一再引用前面几帖已经引用过的马克思的原文加以说明。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请注意,“商品价值”是从交换“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
“个别商品从使用价值的观点看来原来表现为独立的物,作为交换价值却一开始就是在它同一切其它商品的关系中被考察的。”[13,31]请注意,“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
“任何生产者,不管是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和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成为价值和商品。”[25,719]请注意,如果从出发点考察,“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和商品”!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23,90]请注意,离开了商品交换,就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了!
马克思还说:“实际上价值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在物上的表现,它的物的表现,……人们同他们的相互生产活动的关系。”[26(Ⅲ),159]即“商品价值”不是物(商品体)自身内的某种不变的“凝结”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马克思明确反对把“商品价值”看作是物的属性的作法。他指出:“把价值变为某种绝对的东西,变为‘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26(Ⅲ),139—140)
“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它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 [26(Ⅲ),139]
“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是以分散的个人劳动为前提的。这种劳动要通过它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劳动。”[13,22]
“要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必须把不同的劳动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13,18]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
“……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3,59]
……
没有“化为”的过程,哪有“凝结”?而且说的都是商品价值量!绝不是什么“商品价值”定义!这就是我的另类解读!敬请网友们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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