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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批判《资本论》之——商品价值

马克思在第一章《商品》开篇的题目1、《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就点明:商品具有二因素。哪两个二因素呢?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当我们对现实进行考察的时候,依马克思对商品的定性“商品首先是外界的一个对象物,一个物品,它由它的属性,依某种方法,满足人的需要”P5

但,我们在现实社会中却发现,商品不止只是只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因素。如果我们依据商品的“依某种方法,满足人的需要”,吃、喝、穿、用、玩、观赏等属性,那么,商品就不是两个因素了,它还具有“观赏价值”例如:花、鸟、鱼、虫、字画等。如果把吃、喝、穿、用归为“使用”范畴,那么人们或许就没有什么异议。而如果把花、鸟、鱼、虫、字画也归为“使用”的范畴,就有些牵强了。因为他们不具备“使用”的功能。在人们观念的认识里没有人会把摆着桌上的花卉说成“使用”。没有人把鱼缸内或水池里养的五颜六色的观赏鱼称之为“使用”。没有人将摆在架子上的盆景称之为“使用”。没有人将挂在墙上的字、画称之为“使用”。此外,还有“娱乐价值”,如影视戏剧,杂技曲艺。我想没有人会将影视戏剧,杂技曲艺称之为使用。没有人将在剧场内观看戏剧称之为使用。所以,商品不止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还具有“观赏价值”,“娱乐价值”这些也同样是需要以货币来交换的。永远是人们经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经济内容。

      马克思又在《资本论》的第一篇《商品和货币》第一章《商品》这样写到:

“所以,把各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不管,它们就只还有一个属性,即劳动品的属性会残留下来。……它们也不是木匠劳动的产品,水泥匠劳动的产品,纺织劳动的产品,或任何别一种确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跟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体现在这些产品中的劳动的有用性质也会消失,各种劳动的不同具体形态也会消失。它们已经不再互相区分,而都还原为相等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的这个残余。从它们那里残留下来的,不外是一个相同的幽灵一样的东西,不外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的凝结物,而人类劳动又不外是人类劳动的支出,不问它的支出形式。这些物品也不过还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已经有人类劳动力支出,已经有人类劳动在其中积累。而当作它们所共有的这种社会实体的结晶,它们就是价值——就是商品价值。.......

............

所以,决定一个使用家伙在的价值量的,只是社会必要劳动的量,或这个使用价值生产上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在这里,这个商品总是作为改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着等量的劳动或能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的各种商品,会有同一的大的价值。”5363年第十次印刷,P8-10没错,通过我们对社会的考察和思索,可以肯定地说,任何经过人工加工制造的物品无不是通过人类劳动才得以完成、实现的。无论我们自己织一件毛衣,还是蒸一锅馒头,还是在工厂的生产线上生产一个产品部件。还是花鸟鱼虫、字画、电影、电视剧都是需要人通过一定长度的时间和肢体的动作来完成的。都是通过一定的劳动,各种物品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连我们在剧院观看任何剧目或杂技、曲艺等等都是在感受着那些演员们现场的劳动。这一点,无论是哪个阶级或是资本家都不会提出任何异议的。但,要是在“商品”一词的后面加上一个“价值”一词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商品价值”却与“商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商品是对经过人的具体劳动耗费生产的产品在走向市场后的总称。而“价值”是在市场上对各个商品通过最终交换所得到的货币的量。商品价值绝不只是单纯的“劳动”在其中积累。

既然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而产生的,那么是怎样的劳动呢?我们看看马克思是怎样论述劳动的。是:“一切劳动,一方面都是人类劳动力生理学意义上的支出。并且,当作等一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他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又都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支出。并且,当作具体有用的劳动,它产生使用价值。”。P18.马克思的劳动的二重性等于什么都没说。在这段论述里。我们既没有看到劳动的实质,也没看到其在商品价值中的成分构成。

既然马克思转转圈的来迷惑我们。那么我们就到现实中考察一下。

既然论证的是“商品价值”的“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那么就必须弄清什么是商品中的这个“价值”。马克思不是说了吗:“使用价值只有在使用和消费中实现。”。P6。 也就是说,在交换中得来。遵照马克思的提示我们就必须到消费前的市场上的交换中寻找答案。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个“价值”在市场中是怎样用价格体现的。说到价格,马克思还有对有关价格的论述。我们再引用一段:“价格,或商品价值观念地转化成的金量,现在是表示在货币名称上,或表示在金的标度各种法律上有效的计算名称上。所以,我们在英国,不是说一卡德小麦等于一盎司金,而是说一卡德小麦等于317先令10½便士。......价格是物质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既然一般地说,一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总是二商品等价的表现,所以说商品和那用它的名称作为商品价格的货币额是等价,只是同义反复。但是价格,当作商品价值的指数,虽然是它和货币交换比率的指数,可是不能反过来结论说,它和货币交换比率的指数,必然就是它的价值的指数。假设有等量社会必要劳动分别体现一卡德小麦中和货币二磅中,二磅就是一卡德的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或者说它的价格。”P79-80这段无论如何不能说明商品在市场中的价格表现。尤其是这句:“价格,是物质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货币名称”。这些全然不能说明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形成。这是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根本就没提及到商品在到达市场中价格是怎样形成,是怎样变化,怎样交换的。.这个价格只是说“劳动的货币名称”,不能说明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格在交换中的种种变化。     

    为什么我们很多人质疑的马克思的这个“商品价值”,就是没注意马克思的:使用价值只有在使用和消费中实现。P6这句话。 无论是谁都不能否认这个“价值”一词最终指的是一定的货币量。指的就是“价格”。归根到底就是商品在成功交换(消费)时的价格。现在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看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是否成立:

一、从劳动力的价格——工资来看:

   无论是:“木匠劳动的产品,水泥匠劳动的产品,纺织劳动的产品,或任何别一种确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如果这些工匠们是为自己的使用而劳动的,那么他们劳动的产品就不需要讨论其中的价值了。如何他们是要把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去交换,那么他们的产品就变成商品了。我们可能不是每个人都到在市场上去考察过。但,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有所接触和感受的。一个相同的商品或相似的商品所表现出来的售价是有着一定的差别的。这表现在这些商品的材质、式样、做工、形状、形态等的差别而差别。例如,都是用手工织出来的毛衣;同样采用的毛线是纯毛的。用相同的时间,你织的花色和松紧与我织花色和松紧不同。由于个人的偏好不同,交换的价格就不同。例如,在相同的时间内,你种植的花卉茎粗、叶绿、花多且大而鲜艳。我种植的就逊色于你。你培植和修剪的盆景造型大气美观形同天然景观。我修剪的就有些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等等,虽然我们两个人在这些方面所用的劳动时间几乎相同,但,在交换中由于人们的偏好不同,在价值(价格)上肯定不同。

如果这些木匠、水泥匠、纺织工和其他的工匠是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谋生的,那么这里就出现了这些工匠的工资问题。

我国以前实行过工人工资八级制和学徒工制。由于分工,工人进入工厂后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和技术状况的不同。每级的工资也不尽相同。技术工种需要有一个学习技术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之为学徒期。在这个学徒期中又根据技术性的难易程度又有不同的年限。学徒工在学徒期间只付给生活费。学徒期满后进入1级工。

在改革后逐渐进入自由经济后,我国的8级工资制几乎放开,直至今日已经作废。到现在我国也没有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工资制。现在中国社会的工人工资没有一个相应的参考标准,几乎是你看我我看你的给付工资情况。说是市场自然价格又不是。这是因为,在现在的社会下,工厂放给付给工人的工资又有很大的随意性。甚至可以用千差万别来形容。这样,体现在商品中的人工成本也同样千差万别了。虽然这些工厂里的工人们所工作的时间几乎相同或体现在单个商品中的劳动时间几乎相同。但,在每一个工厂中,由于工人的年龄的不同,构成的工资等级的不同。所体现在产品中的人工成本肯定不同。在社会中同样的商品各个工厂在由于此产品上,工人的构成和工资结构的不同在成本上的消耗或称作垫付的资本,几乎找不到相同的。所以,从人工工资方面来看,体现商品的价值上也就不同。也就是说,同一商品所用时间相同,所含价值不同。

二、从材料上来讲:

    说到材料,我们不得不从原始的资源来论述。从棉花的种植到最后织成布;从放牧牛、羊到牛羊皮。从石油的勘探开采到各种燃油、化工产品。从金银铜铁等金属的开采到型钢、钢锭。在这些成千上万的原始材料上,由于它们的稀缺性、耐用性、偏好性、性能性、功能性等。即便是人们投入的时间相等,但,价值却是不会相同的。例如:一个老太太为了补贴家用,在春天到集市上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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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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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只鸡雏,拿回家饲养。这20只鸡逐渐长大后发现,这20只鸡有12只公鸡8只是母鸡。她用同样的饲料,同样的条件,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劳动。6个月后她拿到集市上去卖。公鸡每只以4元一只卖出,得48元。母鸡以10元一只卖出,得80元。公鸡只能制作菜肴。母鸡却可以继续饲养用其生蛋。即便是用母鸡加工的菜肴也是与公鸡加工出来的菜肴也不会在价格上是相同的。这个很典型的例子充分说明:时间、劳动不能用来测量商品的价值额。时间不能测量劳动的价值。还有网友举了一个例子,两个猎人到森林去打猎。半天过去了,一个猎人打到了一只老虎;一个猎人打到了一只野猪。结果,打到虎的猎人把虎卖到了很高的价钱。打到野猪的猎人却卖了猪的价钱。在人们观念的认识里,虎浑身是宝。虎皮与猪皮绝不会在售卖上卖出同等的价钱。这个例子又能证明时间即不能用来测量劳动的价值,更不能测量商品的价值。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可以信手拈来。在农村,由于地的肥沃程度不同,有的地贫瘠,有的地肥沃。用同样的时间和投入种植同样的农作物,在同样面积上,肥沃和贫瘠的土地上所获得的收获是不同的。绝不会在农作物的售价上是不同的。假设,A收获了1000小麦斤;B收获了700小麦斤。绝不会因为AB两个人耗费了同样的劳动时间,B的小麦就会比A的小麦的售卖价格高。

CD两个人在同样面积的两块贫瘠、肥沃不同的土地上种植烟草。他们也是用同样的时间和投入。C的烟草长势旺盛;D的烟草长势萎黄。收获的数量也不同。他们同样在售卖的时候绝不会因为耗费的劳动时间相同,萎黄的烟叶就会同质量上乘的烟叶同价。在多种多样的原始材料中即便是在其中耗费的劳动时间无论多么相同。但其商品的价值是不会相同的。它们的价值绝不是可以用劳动时间来测量的。在千千万万的中间加工生产的工厂中;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上同一品种由于所用材料的不同,即便是同一工厂不同的车间又由于工人的工资构成不同。用同样的劳动时间生产的产品的价值也是不相同的。

这些,岂是:“把各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不管,它们就只剩下一个属性......而都还原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了。” 。而这个“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量又是由“劳动的量则由劳动所经历的时间去测量,劳动时间又有一定的时间部分,例如小时,日等等,作为它的测量的标准。”。所能丢开的?岂是:“价格是物质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的货币名称” 。所能表示的。岂能用“人类劳动”所能概括的?岂能用时间来计算的?

      三、从成本核算来讲

简单地说,成本核算就是把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和发生地点,分类归集、汇总、核算,计算出该时期内生产经营费用发生总额和分别计算出每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的管理活动。其基本任务是正确、及时地核算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以确定产品的基本价格。在成本核算中没有一个企业或资本家是按照工人的劳动时间来核算产品的价值(价格)的。

成本核算又分多种核算方法例如:

1、品种法: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品种法的成本计算对象为:产品品种。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品种法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产品类别、 产品品种、产品品种规格。品种法适合于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业、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终产品的企业。

  2、分批法: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自,工期, 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

  3、分步法:以产品生产阶段、步骤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步法下的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 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计算流程、方法和含义,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点:按照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法、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产品、期末在产品,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产费用。在大批大量多步骤多阶段生产的企业;管理上要求按照生产阶段、步骤、车间计算成本;冶金、纺织、造纸企业、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产的企业等。

  4、分类法:以产品类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分类法的成本对象为产品,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定义为:产品自然类别、管理需要的产品类别。

分类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鞋厂、轧钢厂等。

5ABC成本法:它是一种将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不按传统的(以车间为费用归集和分配对象)方法,而是以作业为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间接费用,使成本的计算更加合理。由于它只是间接费用的一种分配方法,因此,企业实际上还要结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

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企业的情况自主制定自己的核算方法。总之,在产品价值的核算上世纪上没有一家企业或资本家是用工人的劳动时间来计算商品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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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3: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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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本核算上,我们看出,在千千万万的商品中各个商品的核算方法是不尽相同的。这就充分证明:商品的价值绝不是像马克思所定义的用“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所能确定商品价值的。

四、从定价方法来讲:

定价方法是企业为实现其定价目标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可以归纳为成本导向、需求导向和竞争导向三类。

成本导向定价法

以营销产品的成本为主要依据制定价格的方法统称为成本导向定价法,这是最简单、应用相当广泛的一种定价方法。

1总成本定价法:成本加成,目标利润

(1成本加成定价法:即按产品单位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毛利定出销售价。

其计算公式为:P=c×(1+r) 。式中: P商品的单价 c商品的单位总成本  r商品的加成率

(2目标利润定价法,是根据企业总成本和预期销售量,确定一个目标利润率,并以次作为定价的标准。计算公式为:单位商品价格=总成本×1+目标利润率)/ 预计销量

(3边际成本定价法:又称边际贡献法。如果边际贡献等于或超过固定成本,企业就可以保本或盈利。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供过于求、卖方竞争激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与其维持高价,导致产品滞销积压,丧失市场,不如以低价保持市场,不计固定成本,尽量维持生产。

(4盈亏平衡定价,考虑到销售额变化后,成本也在发生变化,这种方法是运用损益平衡原理实行的一种保本定价法。

其公式是:

盈亏平衡点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位单位变动成本

盈亏平衡点销售额=固定成本/1单位变动成本率

4、需求导向定价法:需求导向定价法是指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感觉差异来确定价格的定价方法。它包括以下三种:

    (1)认知导向定价法,是根据消费者对企业提供的产品价值的主观评判来制定价格的一种定价方法。

(2)逆向定价法,它是指依据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最终销售价格,考虑中间商的成本及正常利润后,逆向推算出中间商的批发价和生产企业的出产价格。

(3)习惯定价法,是按照市场长期以来行成的习惯价格定价。

5竞争导向定价法 ;竞争导向定价法是企业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生产条件、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依据自身的竞争实力,参考成本和供求状况来确定商品价格。以市场上竞争者的类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本企业产品定价的参照系的一种定价方法。这种定价方法主要有3方面特点。竞争导向定价主要包括随行就市定价法、产品差别定价法和密封投标定价法。

竞争导向定价法的几种方式: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上,企业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生产条件、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依据自身的竞争实力,参考成本和供求状况来确定商品价格。这种定价方法就是通常所说的竞争导向定价法。竞争导向定价主要包括:

1随行就市定价法:在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条件下,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凭借自己的实力而在市场上取得绝对的优势,为了避免竞争特别是价格竞争带来的损失,大多数企业都采用随行就市定价法,即将本企业某产品价格保持在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上,利用这样的价格来获得平均报酬。此外,采用随行就市定价法,企业就不必去全面了解消费者对不同价差的反应,也不会引起价格波动。

2、产品差别定价法:产品差别定价法是指企业通过不同营销努力,使同种同质的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不同的产品形象,进而根据自身特点,选取低于或高于竞争者的价格作为本企业产品价格。因此,产品差别定价法是一种进攻性的定价方法。

3密封投标定价法:在国内外,许多大宗商品、原材料、成套设备和建筑工程项目的买卖和承包、以及出售小型企业等,往往采用发包人招标、承包人投标的方式来选择承包者,确定最终承包价格,中标价格。在商品买方招标的所有投标者中,报价最低的投标者通常中标。在建筑工程中标的往往是与工程预算最准确的中标。等等等等。

商品从成本核算到定价,其最后的结果,通俗的讲,就是我们平常被称作的:成本价格、出厂价格、批发价格、代理价格、投标价格等。另外,工厂还有一些鼓励商家的在销售中的销售政策。在现实的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工厂、企业还有自己更多的核算方法,定价方法。这还没包括演出文艺界的核算方法。这还没包括那些个体的工商户的核算方法,定价方法。还有某些企业制定有自己的销售政策。在这些政策下,一种商品无论是在产地还是在远隔千里之外的商品的售价都相差无几。厂家承担了那些运输、贮藏等费用。还有的企业或以代销的方式给销售商返点的方法。如此看来,商品的价值绝不只是一个劳动时间所能概括的?商品的价值绝不是一个“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所能计算的?商品价值绝不是一个“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所能计算的? 。

    五、从流通渠道来讲。

所谓流通渠道,就是从工厂到市场的一个过程。任何的一个产品都是通过几个环节最后到达终端消费者手中的。这中间环节被称作中间商。说得再通俗一些就是倒几次手。

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也提到了流通的问题。但,他的流通仅仅只限于资本家在工厂内的流通。根本就没涉及到市场上的流通,商业的流通。而在第三卷的《商业利润》一章中马克思这样写到:“因为商人资本本身是不产生剩余价值,所以很清楚,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产生的剩余的一部分。但是现在问题在于:商人资本怎样从生产资本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中获得归它所有的那一部分呢?

认为商业利润是单纯的加价,是商品价格在名义上高于它的价值的结果,这不过是一种假象。

很清楚,商人只能从他所出售的商品的价格中获得他的利润,更清楚的是,他出售商品时赚到的这个利润,必然等于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它出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必然等于后者超过前者的余额。

商品在买进以后卖出以前可能会有追加费用(流通费用)加入商品,同样也肯没有这种费用加入商品。如果有这种费用加入那就很清楚,出售价格超过购买价格的余额,就不只代表利润了。为了我们的研究简便起见,我们先假定,没有任何这种费用加入。”《资本论》第三卷第十七章:《商业利润》,P314---315

这段虽然写了商人,显然不是写流通渠道“商品价值”是怎样变化的。还是在为他的“剩余价值”在做辩解。

这句话:“因为商人资本本身是不产生剩余价值,所以很清楚,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产生的剩余的一部分。”是不是荒唐极了。商人的资本利润要从“总生产资本”中来。怎么个来法?

更为荒唐的在后面P317“假定一年中的预付的总产业资本=720c+180v=900(比如说以百万磅为单位),m′=100%。因而产品=720c+180v+180m。......”我就不摘抄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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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3: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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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读者根据我提供的页数自己阅读吧。说这个荒唐就在于,既然总资本是900万磅,那么哪来的这180m(剩余价值)呢?如果有人说这180m(剩余价值)是来自于消费者的货币,那么消费者的货币是从哪来?不是同样来自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吗?这工资不就是总资本180v吗?这180v在购买商品的时候是不是又回到资本家的手中了呢?仍然是总资本的那部分吧?如果加上这180磅m,其总资本岂不成了900m′+180m=1080m万镑了。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通过马克思的论述我们知道从事商业的资本家的利润只是:“只是总生产资本所产生的剩余的一部分。”这部分却是:“认为商业利润是单纯的加价,是商品价格在名义上高于它的价值的结果,这不过是一种假象。”我真的没从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找到关于流通渠道的论述。好了我们不去追究它是真像还是假象。让我们来实际考察一下吧。    根据我们通过对实际的考察,中间商必须垫付一定的资本从工厂以批发价、代理价、投标价的价格等购入的产品运输到大型的批发市场进行批发和小部分的零售。从A地的一级批发 市场到B地的批发市场。从批发市场到到零售的市场。等几级的中间环节最后到达终端的消费者手中。这时,同一厂家的同一产品在各个零售市场是有所不同的。同一厂的同一产品在大型的超市与小型的超市价格不同;超市与小市场的价格不同;小市场与路边市场的价格不同。这些都能说明所用劳动时间相同,但价值不同。所以人们都爱走几个地方比较一下价格。所谓:货比三家。就是对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最有力的否定。在这些中间环节中又有着运输长短的区别,商品的价值又有着一些不同。从A地到B地由于运输的距离的不同,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不同,价值也就不同。但是,有些商品由于厂家的销售的政策的不同其虽然在流通渠道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不同但价值也会相差无几。例如某生产汽车的工厂在广州,但,其同型号的汽车在全国各地的售价却相差无几。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在距离不等的流通渠道的运输中所含的劳动时间肯定不同。所用耗费的人工与机械的耗费肯定不同。其各种商品在各种因素下,价值是千变万化的。绝不会按照其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确定商品的价值(价格)。还有一种情况。例如:活鸡、活鱼及牛羊等鲜活商品在流通中流通如果投在运输的时间上越长造成的死亡概率就越大,其价值不会比那些死亡概率低的售价高。至于蔬菜更是如此。时间越长腐烂的概率就越大。售价而不会因此就越高。这说明在流通渠道种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越长价值不会随着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就越高。     六、从交换场所来讲。如果说在资本家的工厂内生产的产品的价值是按照马克思的劳动时间来增值的,那么,在产品走入市场后变成商品的时候,就与马克思的论述产生了相反的情况。虽然他说了:使用价值只有在使用和消费中实现。P6但,马克思为了他的“剩余价值论”他不敢在这方面进行论述。例如,有两个人从批发市场以同样20元的价格批发来10条裤子。他们想以每条加价60元,以80元售价销售这10裤子。其中一人在第一个小时里售出1条,此时这个加价的60元就等于1小时。也就是说1小时=60元。他在第二个小时里售出2条,那么这60元的加价就等于2小时了。也就是说1小时=30元了。当他在8小时的时间里将他的10条裤子全部卖出后,他的每条裤子平均就是8小时=60元了。60÷8=1小时=7.5元,而不是1小时=60元了。这个例子里就单个商品来说,每条裤子的价值相同但在单位时间上劳动的价值是不同的。这是在一天的时间内将10条裤子全部卖出。而另一个人没有在一天的时间内卖出,而是在第二天才将10条裤子卖出。那么,他的这10条裤子单位劳动时间的价值就是16小时=60元的。60÷16了。1小时=3.75元。例如:一把扳手的使用价值是能够拆装螺栓。 假设,确定了零售价格为:10元钱。如果在第一天出售的1把,那么剩下的那些是不是要按照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和劳动价值具体劳动的理论,商家要每天按照在其所耗费的具体劳动上每天涨一次价呢?
也就说今天是10元,明天就是10.10.元。后天就是10.20元,大后天.........呢? 再例如:蔬菜在到达市场后由于其脱离土地的时间较短,蔬菜的水分、鲜嫩程度都没有发生多少变化。随时时间的加长,蔬菜的水分丢失。鲜嫩程度萎软。售卖价格就也来越低。如果要在一定时间内卖不掉,那么就只能烂掉,成为垃圾。熟食品也同样如此。在市场上卖出的时间越长,投入的具体劳动越多其距离过期时间就越近。售价就越低,价值就越低。例如鱼。从海边运到内陆。比方说你运来10T如果这批售价为16元(黄花鱼为例)。你这批鱼在市场上停留的时间越长投入的劳动即耗费的具体劳动越多,你售卖的价格不会因为你投入的劳动成正比。也就是说,不会超过16元。如果在这批鱼的新鲜期过后你不但将你的所有投入的劳动的价值收不回来,你还必须得降价。如果还卖不出去。例如2个月后还剩2T。这2T鱼烂掉了,烂掉的这2T的价值必然=0.你所运来的这批鱼的总收益会相对下降。这与你所投入的具体劳动耗费是成反比的。这又说明的:马克思的“商品价值论”劳动价值论不成立的原因所在。 再例如,某厂家生产了一批某种型号的电视机。这批电视机一定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其售出。这样商家厂家才能取得利润。如果剩余的一部分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没有被售卖出去,那么这部分电视机很有可能被其他生产电视机的厂家以新的型号的电视机所冲击导致产品的积压,乃至成为废品。这批电视机商家在这批电视机上 所投入的各种劳动,各种耗费都将成为0。其他所有的商品无不如此。这就又充分说明社会劳动时间与价值并不是成正比的。在交换场所,一个或一批商品耗费在其中的劳动时间越多不但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相反却会降低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在售卖上,被卖出的商品所用耗费的时间越短价值越高;越长,商品的价值就越低。尤其是食品类的商品。时间越长、投入的劳动时间越长不但商品的价值越低而且到了保质期后会一钱不值。会做为垃圾被处理掉。所以,任何商品在到达市场后商品的价值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体劳动)的长短,其价值是成反比的。售出的时间越短投入的具体劳动越少其价值越高。售出的时间越长投入的具体劳动的时间越长其价值越低。这充分说明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是不成立的。“劳动价值论”是及其荒唐的。什么,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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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3: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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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稽之谈。在商品交换中全被击得粉碎。

以上,我们知道了任何一种商品在成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的过程无不是从生产制造通过——流通渠道再到——交换场所的过程。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得出:在流通渠道和售卖中,在商品上投入的劳动耗费无论多多其价格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变。除非社会商品的价格普遍上扬。在交换场所,其被售出的时间越长其价值就越低。这与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成反比。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成反比。

     

     七、说说观赏价值和娱乐价值: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生活当中不仅只有吃、喝、穿、住、用还有花、鸟、虫、书画、戏剧、影视供人们在工作之余进行娱乐。这是马克思没说到的商品的第三个因素“观赏价值”,和“娱乐价值”。这些生活所必需品以外的各种项目也不是免费向人们提供的。既然不是免费的,那么必定也是用货币来交换的。只要用货币来交换的我们在观念上必定也会称之为商品。在这些商品上我这里仅以书画和演员价值来说明物化在商品上的时间和其价值的关系。

一幅书法、一幅画,究竟价值几何呢?比方说,某喜好书法的人,他的字写得很好被许多人称赞。而,另一个是被称作著名书法家的名人。他们以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字体,例如楷书。同样的大小尺幅写了同样的1个字。我们这里就当写了个“虎”字吧。结果,他们写的都笔锋刚劲有力。由于他们两个的名气不同,两人的字在售卖上却相差悬殊。如果把这两幅字画的题字和名章隐去;或不题字和加盖名章,那么他们的售价就不可预测的。可能在很多情况下名人的字画还没有普通人的字画售卖的价格高。这又说明,时间不是价值测量的尺度。

在鲜花的种植中,例如:某个花农种植了1000盆牡丹,他在相同的环境下,用同样时间,同样的劳动耗费。在这1000盆牡丹中,有的结出12朵蓓蕾,开出12朵鲜花。有的只打结出6朵蓓蕾,开出6朵鲜花。它们的售卖价格肯定是不同的。如果在售卖中有100盆在其花期过后还没售卖除去。那么这个100盆花的价值就=0.花农在这100盆上的劳动耗费就等于0.他只能再继续进行培育投入更多的劳动耗费等到下一个花期在进行出售。但,他绝不会因为耗费的两个周期的劳动而将售价提高两倍。

在观赏鱼的养殖和售卖上也同样如此。

在影视剧作演出领域。无论制作方投入的资本是大还是小。他们制作出的一个“商品”(剧作),它的价值,他们的劳动价值完全取决于消费者偏好。从一部电影的剧本的构思到制作完成,除去所投入的各各场地、人员的各种费用后,他如何确定其这个电影的价值?这些价值的多少是否体现了预付在场地、演员、工作人员的“具体价值”。这个“具体价值”是多少?这绝不是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

一部电影在放映一个周期后根据消费者的偏好,很可能在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后仍然受到消费者的喜欢又会继续放映。那么这个又如何计算其“商品价值”呢?一个歌星的价值似乎取决于与演出方的签约;但,歌星的价值是如何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呢?如果歌星不是签约歌手,那么,他还要担负其本人的经纪人及演出团体的费用,那么,歌星的劳动价值又是如何计算的呢?而演出方投入的演出场地,舞台布置,音响效果等我称之为预期利润是预测的。这预测的利润也是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吗?想必不是。票价定低了其所得的利润就低。其价格定高了,票卖不出去同样得不到预期的利润。这利润的多少都不能反映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的规律。这也是无法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再比方说,A歌星在前一段时间的出场费为40万。由于该歌星在社会道德方面出了一点问题,引起民众的不满导致其演出费跌至10万。那么同是一个歌星,前后的劳动价值又会怎样计算?这些歌星往往是有签约的公司为其包装运作,如果说他们的签约公司是有“不可变资本”的。那些他们本人的“不可变资本”是什么呢?

以上我们得出,马克思的商品的二因素是不完全的。商品并非只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二因素,还有一个“观赏价值”。一个“娱乐价值”。人们在社会的经济活动中,这些花鸟鱼虫,书法字画,影视戏剧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两个价值同样是以货币交换的方式进行的。同样是人们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这个“观赏价值”和“娱乐价值”,你无论怎样去理解,用什么字词,我想你绝不会归纳到“使用价值”的范畴吧?如果是那样,马克思为什么在《资本论》中丝毫没有这方面的论述呢?《资本论》只是论述了工厂生产产品(物品)部分,还是不成立的。根本就没涉及到市场。《资本论》论述的商品价值商品二因素 也仅仅是商品的一半。他连影视、剧作、演出这方面的商品娱乐价值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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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3:31:54
接上。

鸟鱼虫,书法字画这方面的商品观赏价值一点都没涉及到。用他的劳动价值论根本解释不了娱乐价值欣赏价值 就仅从工厂生产的产品这一方面来考察,任何产品在到达市场转化为商品后随着售卖时间的延长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越低,与物化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具体劳动时间越长其价值成反比。从这一规律来看,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无论如何都是不成立的。正因为如此,由此也得出他的“劳动价值论”也同样是不成立的。他的《资本论》纯粹是为他的剥削论找一个理论依据——“剩余价值,在编造一个虚无缥缈的理论而已。这个规律除去古董、字画和酒等那些久放更具有价值的特殊商品以外。这个规律无论你从单个商品来看还是从社会总商品来看,还是从世界的商品来看。没有一个商家会因为在商品中物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将商品一天涨一次价格来售卖的。

这就是最基本的经济规律。这个经济规律不会为什么公有制、私有制所左右。更不会为劳动的异化或者不异化所左右。不管你什么“抽象劳动产生商品价值”还是“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 。在任何社会里,人们的经济活动都不会超脱这个最基本的经济规律。不会因为你实行了公有制,卖不出去的蔬菜就不烂,食品就没有保质期。更不会因为你在卖不出去的商品中物化了更多的“社会必要劳动”的“具体劳动”就一天涨一次价。那些卖不出去的商品更不会自动跑到消费者的家中。

看完了这篇文章后:

如果你还相信“商品价值” “劳动价值”  ,那么,你问问自己,为什么要货比三家呢?

如果你还相信“商品价值” “劳动价值” ,那么,你问问自己,为什么公鸡、母鸡从效用的角度来讲价值不一样?

如果你还相信“商品价值 ” “劳动价值”  那么,你问问自己,为什么不去买耗费物化劳动最多的过期食品呢?

如果你还相信“商品的二重性” ,那么,花鸟鱼虫,书法、字画、戏剧、影视算什么?

如果你还相信“商品的二重性” ,那么,你在看剧的时候你问问自己我要怎样使用台上的演员?

如果你还相信........

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的理论即不能解释现实社会的任何经济现象,更不能解决社会上的任何经济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对马克思理论争论不休的原因。他的理论对现实社会的经济问题没有任何意义。他理论没有揭示现实社会(资本主义)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内在的规律和外在的表象。他的这些理论只不过是为了后面工人的劳动力也是一种“特殊商品”所做的铺垫罢了。只不过是为他所要编造的“剩余价值”的一个铺垫罢了。从文学的角度讲,也只能是一个铺垫罢了。无他。


    版权所有。引用摘抄请注明出处                                                     张启恒                     
                                                                                                            2013.2.20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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