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并非与“效用”无关——另解《资本论》(10)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价值;效用;一元论
主流马派为了强调“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所谓一元论观点,就否定效用(使用价值)在商品价值确定中的作用。但马克思并没有否定效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马克思说:
“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的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49,186]
“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23,55]
“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23,103—104]
马克思的观点很明确,即他所说的抽象的人类劳动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而且是对他人有用的劳动。因此,“商品价值”是社会对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的起点形态所付出的各种劳动在商品交换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或者说是社会对劳动者在生产中所运用的各种劳动的社会贡献大小的评价。马克思则绝对没有把劳动和“商品价值”直接联系并等同起来,他明确地说,“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23,54]
此外,从恩格斯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来看,“商品价值”是明显与效用(也可以说是社会属性使用价值)密切相关的。恩格斯指出:“物品的价值包括两个要素,争论的双方都硬要把这两个要素分开,……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1,605]晚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又重提早年关于价值决定的论断:“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20,335]恩格斯把早期使用的“生产费用”一词修改为“劳动花费”,把早期的“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修改为“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如果我们认真地从恩格斯观点的上下文联系来看,他使用的“效用”一词在质和量上就有下述特点:它是可以和生产费用相比较的。再根据《反杜林论》中的有关修改,又可知“效用”是可以和“劳动花费”相比较的,这说明“效用”与“劳动花费”在量上是可比的,是同质的量(另帖讨论效用或社会属性使用价值的衡量问题)。
综上所述,就不能像主流马派鱼目混珠的解读那样认为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的表现或确定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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