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bo5011 发表于 2021-9-27 11:06 
人类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平等的内容也有很多种。在正常的家庭中,人权平等是根本的运行宗旨。在 ...
答非所问。人们要的是在对现实的描述,而不是用一种理想化的“宗旨”去取而代之。
商品社会中,交换者之间也首先是平等的主人关系,也就是平等的政治地位和权利地位,然后才会产生你所谓的“法权平等”等一系列平等的社会法规法则。显然,你也是马氏的受害者,根本搞不清人类平等的源头是什么,在哪里,而一直在津津乐道一个没有来源,悬在半空的什么“商品社会”如何如何。
你自以为发现了什么,其实你什么也没发现,而是在马氏给你圈定的范围打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