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经常会存在一个混淆,即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否等于他得到的工资?
我们知道,劳动者的工资是等于他的劳动力价值的,假如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等同于他自己得到的工资,换句话说,就是劳动者创造的总产品价值,必然与他自身消耗的总产品的价值相等,这里,我们删去价值,单就使用价值考察,它的等价性也不会发生改变,即:
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总产品=劳动者消耗的总产品
假如我们认为生产和消耗可能存在时间上的不一致,我们可以假定它在一定时间是一致的,或者以劳动者的生命长度为限,则有
劳动者一生的劳动创造的总产品=该劳动者一生消耗的总产品
或者还可以有这样的调和,即:
全体劳动者一定时期创造的总产品=全体劳动者在该时期消耗的总产品
问题是,这个等式真的成立么?我们这里刚好有个图表能够进行说明。
前文我们提出了一个概念图表,在那个图表中,我们把劳动力价值的相关内容,分解为生存资料和发展资料,从而与劳动二重性,与我们先前提出的四大基础概念对应起来。现在我们观察那张图表可以发现,在这个图表中所揭示的逻辑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概念的相互发展(箭头表示发展的时间序列),已经有了一个从产品到产品的循环重复迹象:劳动力价值被我们分解成生存资料和发展资料,这两类资料是马克思对消费资料的一个分类,如果我们在逻辑图表中再引入生产资料,我们会发现,劳动者生产的社会总产品,即劳动产品和商品总体,将会依照它们的实际用途,最后分别变成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继而,消费资料又进一步成为生存资料和发展资料,即进一步成为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从而开启新一轮的劳动生产。这样,一个关于社会总产品在劳动生产过程的一般循环过程就产生了。这个循环过程一样被我们融进反映劳动二重性的四大基础概念之中,如下图所示(循环揭示版):
在此逻辑图表中,对劳动力价值所代表的阶层分类上,我们作了一个改变,即将资本家、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争议的阶层统称为资产劳动者(即除马克思所定义的无产阶级劳动者之外,将所谓的中产阶层和资产阶层全部纳入劳动者范畴)。这除了是一种对现实现象的一定承认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我们到目前所进行的所有概念逻辑论证,尚没有足够的证据排除他们的劳动者身份。当我们将劳动定义为人类占有和制造使用价值的生命活动时,对于什么是使用价值,实际上是没有清楚的说明的。这个说明事实上现在也还不能作出。因此,如果说,我们认定资本家的投资活动,构成一种使用价值的生产(作为组织生产的前提,具有启动生产的使用价值),那是可以说得通的。
故而在此处,我们提出了一个无产劳动者和资产劳动者的分类,他们分别有各自对应的劳动力价值,这也是为了便利将来对劳动者的范畴的可能改造。
无产劳动者对应的劳动力价值的消费产品为生存资料和发展资料。但事实上当今的无产劳动者也经常有包括享受资料的消费。但在这里,这个影响无关紧要,我们也可将享受资料列入无产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范畴,这丝毫不影响我们后面的分析。
资产劳动者对应的劳动力价值的消费产品除了消费资料的所有类型外,还包括对生产资料的消费。对现实的分析表明,生产资料的消费群体,无论是小生产者,还是大生产者,如果我们承认他们的劳动者身份,那么他们都符合我们此处关于资产劳动者的身份。
综合这两个方面看,此处,如果不做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也不考虑扩大式的生产,仅仅在此处将社会总产品的循环视为一个历史时期下的均衡状态(即仅考虑产品数量的产销全清),并且以此模型进行单纯的循环,那么在此处,在该模型下,在该历史时期,我们可以说:
劳动者消费的总产品数量=劳动者生产的总产品数量
在这里,单从图表体现的内容,我们似乎已经证明了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等于他的工资这个问题。但实际上是这样的么?如果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等于他的工资,那么剩余价值又是怎么来的?或者剩余价值是不存在的?
问题的的关键,在于劳动者这个概念,是否等于社会总人口这个概念。因为社会的总生产,实际上是供社会总人口消费的。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次的文章中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