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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8
        在《薛兆丰的经济学课》音频文本中,关于利息,“我们今天再引入一个概念,那就是“不耐(impatience )”,就是不耐烦。人对消费其实有一个时间上的偏好。”,“未来是不确定的。产生不确定的原因有很多,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谁都避免不了原因——那就是衰老。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只要其他情况不变,人们总是希望早一点消费比晚一点消费好,因为早一点消费就是确定的消费,晚一点消费就是不确定性的消费。所以不耐有时候经济学家也喜欢称之为“确定性偏好”。”,“人们更喜欢今天确定的消费,而不喜欢明天不确定的消费。人的这种非常自然的倾向就叫“不耐”。欧文·费雪(Irving Fisher )称之为impatience。”,“影响不耐的因素有多种,比方说年龄、想象力、文化传统、个人的遭遇和时局等等。”,“不耐产生交易”,“不耐程度决定利率高低”,“利率是人们推迟消费所要索取的一种补偿,所以未来越是不确定利率就越高。”,“每当现货和期货进行交易的时候,接受期货的那一方,就要索取更大的补偿,这个补偿就是利率的基础。未来越不确定,补偿越高,利率就越高。”,“我们引入了时间的维度,所有的商品可以分为易耗品和耐用品。耐用品是在一个时间的流逝当中,才能发挥它所有经济价值的资本。。。我们讲了人有一个自然的偏好,就是喜欢确定的东西,喜欢早一点消费。对于未来才能消费到的东西,思想上要打个折,如果你要劝人家接受未来的东西,放弃今天的享受,你得给人家一点补偿。。。而未来越不确定,前景越不明朗,这种补偿就越大。这种补偿就是利息率的基础。记住了,利息是一种补偿。”,“收取利息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正是因为利息是对人们延迟消费、接受不确定性的一种补偿,所以只要把时间这个因素考虑在内,收取利息就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人们普遍反对收取利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还没有找到全部的理由,在大多数的国家,在人类历史上大多数的时间里面,收取利息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被禁止的行为。。。而大多数的宗教、大多数的法律、大多数的舆论,都对收取利息的行为采取了批评和谴责的态度。这是挺奇怪的事情,但这是事实。。。反对收取利息的观点自古就有所有这些宗教的禁律,所有这些人们的舆论,所有这些哲学家、神学家的观点,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忽视了时间的维度。”,“人们为什么反对收取利息到今天为止,还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工人、农民才是真正创造财富的人,而那些靠借钱给别人赚钱的人不道德,他们坐享其成,他们做的不是实业。。。那是因为,人们到今天仍然认为,等待、承担风险、推迟消费、提供流动性等等,都不属于真正对社会的贡献,所以才会产生“靠食利生活”是不自然和不道德的观点,所谓食利就是吃利息的意思。。。这当中的原因,我也没办法完全解释,为什么人们普遍对收取利息这么反感?其中有一点我觉得是有解释力的,那就是自古以来,人类的真实利息率是非常高的。”,“这么高的利率往往会给人一个印象,就是这些能够贷款出去的富人为富不仁、趁人之危、巧取豪夺、落井下石。可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大家对收取利息持有很强的反感。”,“利率管制产生不良后果”。
关于租,对比谢作诗教授和薛兆丰教授的论述,谢作诗不同意教科书说的“租是其大小变化不影响供给的收入”;薛兆丰的说法旱涝保收,但实际中又不完全符合理论。薛兆丰同意租是对资产的付费(或定价),谢作诗也同意,但觉得令人费解;认为收入等于成本,经济利润为零,因此租等于零。
        关于利息,薛兆丰教授同意资产有自然增长的趋势(我记得是在《经济学通识》说的),但主要从不耐和未来不确定的角度理解利息。谢作诗教授同意从不耐和未来不确定的角度理解利息,但主要从资产有自然增长的趋势的理解利息。薛兆丰从补偿的角度理解利息,谢作诗也同意补偿的角度,并从价格的角度理解利息,认为利息是物品(资产)的时间之价,却又觉得这种说法令人费解。
        近日刚好听《精读《人的行动》》到了利息这块,米塞斯持利息是纯时间偏好的理论。在解读文本中,“利息现象绝不仅仅存在于货币借贷市场,它实际上存在于任何的人的行动中,更准确一点说,它存在于任何的涉及“跨期交换”的人的行动中,不管是人际间的,还是个人自身的跨期交换。。。但在历史上,甚至在今天的许多人的观念中,“利息”这一现象却往往受到伦理的与道德的谴责,被视为是不正当的与不道德的收入。”,“古典作家谈论的“利润”和“利息”,大多数时候,其实指的是“租金”,是要素使用的租金。。。新古典作家在本质上主要也是承袭古典作家,从“要素生产力”的角度来构建利息理论,认为“利息是生产要素的生产力的表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尤其是米塞斯,明确指出,利息源于人的时间偏好。利息产生的唯一原因,是人们有“正的时间偏好”,即人们对“现货”的评价,要高于对同质的“期货”的评价。”
        本人认为,“租是其大小变化不影响供给(旱涝保收)”的说法是不对的,薛兆丰教授和谢作诗教授实际上也反对这种说法。猫王的才华和名气,就是资产,他每年的收入,就是资产的定价、租金、时间之价,猫王的总收入就是资产的市价,是各年收入的折现。贵的房子,租金也贵;租金贵的,房子也贵。车子贵的,租金也贵;租金贵的,车子也贵。租就是资产的时间之价,利息就是资金这种资产的租。某人贷款100万一个月,其实就是想用100万买房住一个月然后卖房还贷款(暂假设买房卖房手续很简单,交易费用很低),但明显直接租房更方便,于是租房,替代了贷款100万的操作,付租金替代了付利息,贷款(租房)期间,资金(房屋)的使用权转移。
        我们看到,关于租,貌似都没有从不耐、确定性偏好、人的时间偏好、未来不确定性和风险补偿、资源有自然增长趋势的角度论述,只有利息理论才说是因为不耐、确定性偏好、未来不确定性和风险补偿、资源有自然增长趋势等等各种角度的原因,产生了利息。其实利息理论没必要弄这么复杂,单单从资产(资金)出租的角度,就可以解释利息,利息就是资金这种资产的定价,是资金这种资产的时间之价。利息就是资金的租,租就是资产的利息。谢作诗教授说,经济利润为零,租也为零,这个说法有问题。租既然是资产的时间之价,资产不为零,租也不为零。
        “经济利润为零”的说法,容易让人迷惑,应该说成“利润是企业家才能或投资的定价,利润是有主的”,也不为零,即使是非常充分的竞争和任意长的时间,宏观上也必须有利润存在,否则所有企业都办不下去。
        利息和租是一回事,利息是资金这种资产的租,租是实物资产的利息。不同形式的资产,与其特点有关,利率或租金率可以有很大的变化,因为在出租过程中都处于承租者的控制之下,需要不同的合同条款约束。例如,资金的出租有坏账、卷款而逃的风险,需有抵押(一般为不动产)和风险补偿,市价利息是资金租金和风险补偿之和(也许还存在其他角度,互相交织,例如加上不耐补偿、通胀、信用调查评估成本、抵押物降低了风险等因素,但至少风险补偿与资产租金不完全是等同的)。实物资产的出租,也与具体种类相关,租金的计算也有各自特点,比如租车,通过滴滴,因为车辆处于司机的看管之下,风险可控,直接按里程、时间付费就可以。如果通过中介租车自驾,又会牵涉到身份验证、押金、租期和使用强度、事故与保险等的合同条款。房屋的出租,尽管资产市值很大,因其不可移动,发生事故或被“卷款而逃”的风险很小,只需较少的押金和简单的防止破坏的条款。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任何在时间流中体现价值的,都以租或利息的概念加以理解。例如,若某个人的月工资是1万,就是这个人的月租金或月利息是1万,若按房租的2.5%左右的年化租金率估算,这个人的市场价就是1*12/2.5%=480万;一个公司或一家店,年利润1000万,可以认为这是公司的年租金或年利息;自住的价值100万的房子,每年自住的价值相当于市场价的年租金;掌握某种权力的人,可以得到的工资收入之外的好处,是权力的租金或利息,等等。关于租和利息就说这些。

9、按“货币乘数”算出来的到底是什么
        假设某一个独立经济体的基础货币是$1000,并且永远不增不减,按乘数理论,这个经济体的银行最多可以“创造”$10000货币,那么如果这个经济体运行1年、10年、100年、1万年、1亿年,也仅仅能产生$10000的贷款或货币吗?这绝对荒谬,这就是前文说的累计值可以突破余额上限。但是,这个经济体的存、贷款余额是有上限的,存款余额上限就是$10000元,而贷款余额上限是$9000――注意到了吗?所谓的“货币乘数”其实是计算存、贷款余额的上限的。我们看表25-6,第二列“新的存款”,这一列数字加起来的意义是存款余额,第三列“新的贷款和投资”,这一列数字加起来的意义是贷款余额(不考虑投资),第四列“新准备金”,这一列数字加起来的意义是准备金余额。表中的整个银行体系总和(最后一行)“新的存款”是$10000,其实是存款余额;“新的贷款和投资”是$9000,其实是贷款余额;“新准备金”是$1000,其实是准备金余额。请注意准备金余额是实在的,必须存在银行里,在情境1中,如果甲把存贷款手续一直办下去,最终会把那9000元全部存到银行变成准备金,他自己拿到总共8.1万元的存款余额的单子和总共9万元的贷款余额的单子,但是一分钱现金也拿不走。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虽然可以很高,但仍然改变不了经济体中流通的货币总量,流通的货币量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假使可以不担心挤提的问题,即可以不预留准备金,银行可以“创造”出可以趋于无穷大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但经济体中流通的货币仍然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
按前面的分析,虽然银行所谓“创造”货币的能力是虚妄的,但银行对整个经济体的作用无疑是正面的,因为它为资金的供需双方的对接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中介服务,并附带安全、管理等重要职能,使资金的使用率提高了,正象滴滴出行公司使闲置的私家车提高了使用率一样;如果没有银行,民间闲置的资金很难找到安全且有价值的使用方,将不得不分散沉淀在千家万户的橱柜,而急需资金的人却找不到这些资金。
        但银行的正面的作用仅仅从中介的角度就可以完全解释清楚,根本不需要引入“创造货币”、“货币乘数”等等概念或理论。
银行系统所谓的“创造货币”的能力也根本不可能造成通货膨胀――因为很显然,若是采用金、银等贵金属作为货币,任凭银行系统如何缩小“法定准备金”、扩大“货币乘数”,都不可能制造通货膨胀;在古代还没中央银行的时候,钱庄的功能类似银行,它们能制造通货膨胀吗?不能;即使是现在,仍有庞大的地下钱庄、借贷组织、民间借贷等,他们是不受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约束的,它们能制造通货膨胀吗?不能。货币完全可以不经过银行,在民间无限流通,它们能制造通货膨胀吗?不能。
通货膨胀只与基础货币流通量有关,跟商业银行“通过货币乘数创造货币”没有任何关系。

10、将银行的中介功能与车辆、房屋中介功能作类比
        为了把问题想清楚讲透彻,我们再把滴滴出行和银行作一类比。在现在的滴滴运行模式中,个人闲置车辆注册到滴滴,上线后接单,其运作过程与银行的存贷过程类比如下(银行的写在括号内):
上线(存款)接单(银行第一次贷出)送达(第一次贷款人还款)第二次接单(银行第二次贷出)第二次送达(第二次贷款人还款)第三次接单(银行第三次贷出)第三次送达(第三次贷款人还款)下线(存款人提现)。
上面的这个过程,接单和送达始终是单层级的,银行的存贷过程也始终是单层级的。但实际上银行的存贷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多层级过程,相当于车辆可以转手或接手别人的车辆运营。为方便类比,再做如下假设:1,社会上的车辆全部完全相同。2、滴滴出行作为车辆运营的中介,个人闲置车辆可以送到滴滴公司。3、租借车辆的人可以自行使用、可以接单运营、可以转手,转手的话,接车方需付车价款,则这时,车辆的运营也可以象钞票一样进行多层级的运作。银行这边,我们以某一张百元钞的过程作如下类比。过程如下所示:
        车主A上线(a存入一张百元钞)A第一次接单(银行第一次贷出)A第一次送达(第一次贷款人还款)A第二次接单(银行第二次贷出)A第二次送达(第二次贷款人还款)车主A将车辆存放在滴滴公司,滴滴给车主车价款(或收车票据)(a存入一张百元钞,存户拿存单)滴滴将车借给B,并收车价款(银行贷出给b,贷款人需抵押物品)B使用二次(钞票流转二次,相当于发挥二次价值,但车辆使用不需要转手,钞票使用是要转手的,这里使用两次,假设B买了某人东西,这个人立即又用该钞票买B的另外的东西,这张钞票又立即转回B手中)B车辆用完,上线接别人的单(b将百元钞存入银行,这相当于第二个层级)B第一次接单(银行贷出)B第一次送达(还贷)B将车辆转手给C,C付车价款给B(b用百元钞向c买面包)C拿车,可自用,可接单,可转手,可存入滴滴(c拿到钞票,可买货,可存银行)…… B接手另外的车,付车价款,归还滴滴,拿车价款(b赚钱,还贷,赎回抵押物)原车主A要用车,到滴滴公司提车,原来编号的车已被借走,因所有车辆相同,车主A提另一编号的车(a提现,自己原来存入的那一张钞票已不在,提取另一张百元钞)……滴滴每接收十辆车,就留下一辆备提(存款准备金)……
        以上过程中,钞票的使用仍然是有所简化的,只考虑一张钞票,实际任何一笔资金都可以拆分、组合,情况复杂得多。其中“B车辆用完,上线接别人的单(b将百元钞存入银行,这相当于第二个层级)”这一步骤相当于第二层级的存入银行的操作。如果车辆足够多,也可以象钞票那样形成多层级的存入车辆和借出车辆,并且“存车余额”会有个上限,即车辆总数的10倍(乘数)。通过中介银行(滴滴),货币(车辆)的供需双方互相寻找都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货币(车辆)的周转率和使用次数,但银行(滴滴)不会增加或减少经济体中的货币(车辆)数量,货币(车辆)的使用次数提高不会造成通货膨胀(车辆泛滥),这也不是“创造”货币(车辆)的过程。而且社会上很多货币(车辆)的流通(使用)过程是可以不经过银行(不注册至滴滴)的,这些不经过银行(滴滴)的货币交换(车辆使用),未被银行(滴滴)观察到,可以任意多次流通(使用),不受存款准备金率(备提)约束,但我们从来未曾担心过这些会造成通货膨胀(车辆泛滥),也不会称其为“创造”货币(车辆)的过程。人们接受货币、使用货币,实际上就是想使用具体的物品,但具体的物品不能任意拆分、组合,所以用货币作为中介,代替具体的物品。在这个情境中,车辆可以自用,可以转让,可以存入,可以借出,可以看成某种“实物货币”,类似金银做成的某种器物。
        还可以把租房中介与银行类比,如果假设所有房屋同质,允许房屋租用人再转租,房主用房时可以从中介“提现”另外的房,则房屋的租用过程和前面所述银行、滴滴的运作过程类似,可以进行多层级的运行。多层级的运作,原主人不可以要求提取当初存入的原钞票(车辆、房屋),只能提取相同质量和功能的其他人存入的钞票(车辆、房屋)。
表25-6中的借贷过程还有两点需要说明,一,表中假设的是同一笔资金在银行存入贷出,但实际上,那$1000的所谓“初始”资金存入银行一般会被打乱,再贷出的$900已经不是前面$1000中的那些具体编号的钞票了,后面的同理。但通过有控制地存贷操作,也可以做到这种情况――把$1000全部换成1美分的硬币,存入贷出均专人跟踪、银行配合。二,一个人(或公司)从银行贷款出来,是要使用的,一般不会长期存入银行(为了方便,少量存或暂存是可能的),否则就会产生存贷的利息差的损失,资金从银行贷出来,必须拿去使用、购买、交换,这笔资金可能会在银行外的经济体中周转很多次才又陆续进入银行系统,开始新的存贷循环。
        没有新印的货币进入经济体,整个经济体的总的货币流通量就是恒定的,或者说上限就是总共发行的基础货币量,银行的所谓“创造”货币的能力是虚妄的。

11、部分储备金制度与债务货币
        在宋鸿兵的《货币战争》第254页,“当人们买房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只是一张欠条,银行的账户上本没有这样多的钱,但在债务产生的同时,却无中生有地‘创造出了’钱,这张欠条立刻被银行系统‘货币化’了,于是货币供应将立刻增加几十万的流通量,......银行房地产贷款相当于一下子透支了人民未来30年的收入,将‘未来’30年的钱拿到今天一起发放成货币,如此海量的货币暴增,房价、股市、债市岂有不暴涨的道理?”,在第255页,“部分储备金制度和债务货币这对危险的孪生魔鬼一旦被放出镇魔瓶后,世界的贫富分化就已经注定了,债务货币在部分储备金制度的高倍放大器的作用下,将会造成向银行借钱购买资产的人‘享受’到了资产通货膨胀和被债务套牢的‘好处’,笃信无债一身轻的传统观念的人必然承受资产通货膨胀的惨重代价。”。
        以上说法是有问题的。前面第6节说过,“商业银行不能印钞,银行放贷必须以持有现钞实物为基础”,商业银行对外的贷款必须以持有现钞实物为基础,如果商业银行账户上没有钱,就不可能(法规也不允许)贷出几十万。任何人买房贷款,都必须是以其他人的存款为基础,不可能凭空给个数字就贷出去。买房确实是把未来30年的收入花出去了,但并不是“将‘未来’30年的钱拿到今天一起发放成货币”,而只是将存款人的现金通过银行转移给了贷款人,贷款人实际使用的并不是“未来”30年的收入,而是存款人现在的存款现金,钱的背后是资产,即使是“未来”的收入,也只能用现在的钱买现在的资产。债这个事情自古就有,甚至早于货币的出现,甚至有人认为货币的起源是债。所有的债务,不论是个人的贷款或借债,还是公司、机构的贷款或借债,都是或以信用、或以实物作抵押,透支未来的收入,倘若债务可以“发放”成货币,那仅恒大集团一家的近2万亿元的债务的“货币发放”就是个天文数字,全国人买房的贷款的“货币发放”又是个天文数字,所有公司、机构的贷款,更是不可想象。但所有这些贷款或债,都得有人有现金转移给债务人才可能发生,而绝不可能凭空给个数字就可以。
        部分储备金制度是一个运行正常的制度,是为了应对存款随时提现的基本要求,但就象房产中介从未“创造”过房屋一样,商业银行也从未导致钞票增加一张、从未导致硬币增加一枚。至于“部分储备金制度的高倍放大器”的作用,经过前面的分析,可知是认知错误,高倍放大作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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