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有的生产要素概念混淆了生产要素和生产力要素
马克思在批判“三位一体公式”时曾经指出这个公式存在的一个谬误,即“资本是一个生产要素的一个形态,这个形态属于一定的生产方法,属于社会生产过程之一定的历史的姿态的。换言之,它是一个与一定社会形态结合着并表现在这个形态上的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却是现实劳动过程的两个要素;在物质的形态上,他们是各种生产方法所共同的,它们是每一种生产过程都包含的物质要素,与生产过程的社会形态,是丝毫没有关系的。”[]<br>
这段话指示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与其他两个要素是属于不同的范畴,这说明了现有的生产要素概念,是作为具体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来描述的,实质上是不同的要素概念的糅合;二是生产要素作为对生产方法的历史说明,具有一般形态和特殊形态两种划分。一般形态是一切生产方法所共有的基础,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充分必要条件,可以将其称为生产要素。而特殊形态是从属于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法,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将其称为生产力要素。<br>
(一)生产要素首先是劳动要素<br>
生产过程,也就是劳动过程。“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为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劳动要素,即是为一切生产所共有的生产要素,因为它是是使用价值形成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关于具体劳动的质的规定性。马克思曾经将劳动过程描述为简单的三要素,即生产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就具体的生产过程而言,劳动资料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则分为构成产品实体的劳动载体,和辅助生产的劳动辅料,它们各自在使用价值的形成中有不同的作用。<br>
1、生产性劳动——活劳动L是劳动力价值A和剩余价值S的总和<br>
生产性劳动,指的是直接生产商品的活劳动。作为生产性劳动,它与管理、技术等非生产性劳动是分开的,而不像西方经济学的劳动要素,表现为所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总和。活劳动一经使用即告消灭,因此它不能作为商品交换,从而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产要素,能够作为商品的劳动要素,其实是劳动力要素A。劳动力是对劳动者所拥有的活劳动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是一种劳动期权,因为活劳动不能离开劳动者存在。在这里,活劳动表现为劳动力商品所具备的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的能力是创造价值。<br>
但是劳动力本身的生产,也会表现出一个价值,这个价值是再生产同样劳动力所需的价值与维持现有劳动力正常运行所需价值的总和。而这个总和与活劳动在同样时间所创造的价值是不同的,活劳动与劳动力价值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S。但是在价值形成过程中仍应明确,活劳动创造的价值总量,是劳动力价值A与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S的总和。<br>
2、劳动场所B——商品的生产场所(land and Buildings)<br>
生产场所,指土地和附着其上的建筑设施,是劳动所必须的活动空间。西方经济学往往认为土地要素指代一定空间的所有自然资源。这样的观点不过说明土地是一种可交换的商品,但根本不能指明土地对于具体生产过程的真正效用。土地要素对于生产者的使用价值,是“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劳动过程提供活动场所。”[]至于所需的劳动对象是否来自它所占有的土地,是在所不问的。<br>
在劳动价值论中,所有未附加人类劳动的自然物是没有价值的,土地也是如此,它本身的价格不过是剩余价值期权的表现。这里要指明,现代所有的生产,包括农业,都需要对劳动场所施加一定的劳动改造,附加一定的建筑设施。所以从价值上讲,劳动场所的价格虽包含作为剩余价值的地租部分,但它也包含对土地进行适于生产的必要基建劳动的价值部分,从而具有它本身的实际价值存在。为避免混淆,这里不将其单纯称为土地要素,改称为土地与建筑要素B。<br>
3、劳动工具O——商品的生产设备(tools)<br>
生产工具,指生产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和工具。它作为人的器官的延伸,以完成人力受生理所限不能完成,或者不能高效完成的制造活动。“在劳动资料本身中,机械性的劳动资料……远比只是充当劳动对象的容器的劳动资料……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如在历史研究上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划分,就是依据生产工具的历史性差异而来。<br>
4、劳动辅料U——能源及消耗(auxiliary material)<br>
水电能源以及生产所需的催化剂等各种辅助材料消耗,通常是维持机械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各种劳动对象供给。它类似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供给,所以必然要表现为生产设备的总体价值的一部分。它们往往是与机械设备结合,作为整体产生一个使用价值,在商品的生产中发挥作用。<br>
5、劳动载体R——商品的客观载体(material carrier)<br>
劳动主材,作为生产性劳动具体改造的对象,是商品的客观载体。这种客观载体,可以是实体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在一定条件下甚至是消费者本人。如医生的手术可以构成一种商品,但是他劳动所针对的对象,却是消费者本人。在这里不能说他没有劳动对象,而只能说医生的劳动对象在他的预付资本中的价值表现为0。消费者的身体虽不是他预付资本支付的范围,却是他的使用价值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这就是生产要素在使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绝对必要性。<br>
同一物质商品,必然具备同样的物质载体。如若它们在物质载体方面有所差别,那么必然成立不同的商品类型。在商品细化市场中,采用不锈钢生产的防盗窗,与采用铝合金生产的防盗窗,在防盗的使用价值上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却是不同的商品类型。同一商品物质载体的一致性,是斯拉法得以建立“标准商品”概念的前提条件。<br>
(二)劳动要素向生产要素的转化<br>
无论在萨伊的生产三要素,还是现代经济学的六要素中,都是找不到关于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描述的,这两方面,被抽象为资本的资产,作为资本要素的内容而体现了。但在后面的分析中我们会知道,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是所有参与具体生产的要素的价值总和,而不是部分要素的价值总和。即使在管理、技术和信息作为生产要素渐次独立出现的任一历史阶段,都是如此,它们都是作为预付资本的一部分存在。而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在具体生产中,是具备与资本不同的生产作用的。<br>
从分析中知道,劳动要素所需的物质基础,表现为五方面的内容:生产性劳动L,劳动场所B,劳动工具O,劳动辅料U,劳动载体R。劳动要素虽是一切生产所必须的客观条件,但并不都能作为商品在生产要素中体现,有的由于本身的原因,如活劳动不能交换而不具备成为商品的条件;而土地作为自然物不具备价值,就不成为商品,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作为生产要素的地位,不过会使劳动要素在向资本化的生产要素的转化中表现出一些不同。<br>
上文同时分析到,劳动工具与劳动辅料之间,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作为劳动工具正常运行所需的能源和催化剂等劳动辅料,在逻辑上具有与维持劳动力生产所需的生活资料相似的功能,二者同样要依赖于一定的能源供给,才能进行生产。甚至可以说,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概念,正是比照于机器和劳动辅料的运作逻辑来形成的。就此而言,在接下来的分析中,为简便的必要,将机器设备与劳动辅料并为一个要素来讨论,因为作为辅助生产的劳动对象部分,其价值必然是要跟随机器设备的变化而变化的。这里将他们简称为设备及能耗要素E(Equipment and Energy)。根据上面关于劳动要素与生产要素之间的转化,就可以建立一个简要的生产要素四要素概念,包括:劳动力要素A,土地与建筑要素B,设备及能耗要素E,劳动载体要素R。生产要素是决定商品使用价值形成的充分必要条件。<br>
(三)生产力要素是为适应生产力发展对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 <br>
正如李铁映同志说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的规模化、社会化,促进了分工和协作在更高的层次上发展,因而产生了大量新的劳动形态。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成为当代突出的劳动形态。生产力越发展,具体劳动的形式越发达,就必然不断产生新的具体的劳动形式。”[]这说明传统的生产要素的扩张,不过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对社会分工提出的新的要求。<br>
社会分工,就是具体劳动的分工。以往的变革引起的社会分工,通常发生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如农业与纺织业的分工。但是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分工逐渐发展到同一部门内部的分工,即同一生产过程的分工。先是生产性劳动的简单分工协作,如制衣中裁剪劳动与缝纫劳动的分工。后来发展到生产性劳动与管理劳动、技术劳动和信息劳动等非生产性劳动的分工。生产力要素所体现的,就是同一生产过程适应不同生产力所表现出来的内部的具体劳动分工差异。<br>
资本要素、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和信息要素,它们不是使用价值形成的必备条件,从而不是生产要素。但是作为生产方式适应生产力发展出现的细化分工,它们具有提高生产力的作用。而生产力作为物质财富丰富程度的测量器,影响的是使用价值的生产数量。所以生产力要素表现为影响单位时间内使用价值生产数量的必要条件【在这里尚谈不上充分,因为生产力要素在历史上一直都是处于扩充的状态。】。<br>
马克思也曾列出一些影响劳动生产力的情况:“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列举的情况可以当做他对生产力要素的一个基本阐述,在这些基本要素中,“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可以视为对资本、管理、信息等多种要素的普遍说明,因为这就是对生产方式变革的一种描述,而生产方式的变革,也是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从而也是生产力要素的历史扩张。<br>
(四)生产要素和生产力要素的关系<br>
综上所述,生产要素是指生产某一使用价值的充分必要条件。而生产力要素则是具有影响单位时间内使用价值生产数量的能力的各种必要条件。对于单纯使用价值的形成而言,要花多少资本,要怎么去管理,要采用什么技术,要怎么卖出去,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作为一个适于所有生产方式的有规定质量的使用价值而言,它只要满足生产要素的条件,就可以形成,因为它本质上不过是生产资料与生产劳动的结合。<br>
不论是生产要素,还是生产力要素,都是作为生产方式的分工而存在的。每一个商品的生产都必然有它对应的生产方式,但不管是什么生产方式,首先都必须满足生产要素的内容,因为这是使用价值生产的充分必要条件。如管理要素的生产,也要具备自己的生产性劳动(管理人员),劳动场所(办公室)、劳动设备(电脑)、劳动载体(管理对象)。但是假如它要采取一个更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那么它就必须同样引进管理、技术和信息等生产力要素,使它的内部产生新的分工,来影响要素本身的生产。所以上文说要素本身也表现出一个分工,就是它本身作为商品必然有相应的生产方式的反映,这也是要素劳动表现出生产性劳动的一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