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zhuxiang  
一种所有制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还是由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106829&page=1&from^^uid=1123236
这是一个很深刻的问题!
所有制的性质并不是由其主体——“人”的特殊性决定的,而是由其客体——“生产资料”的特殊性决定的。
例如在奴隶经济中,即便是斯巴达克这样的人掌握生产资料占有权,仍然属于奴隶主阶级性质;
例如在土地经济中,即便是陈胜吴广这样的人掌握生产资料占有权,仍然属于地主阶级性质;
例如在现代机械经济中,即便是无产阶级“先锋队”掌握生产资料占有权,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性质。
所以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马克思)!
所以社会主义国家仍然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列宁)!
所以社会主义国家仍然是“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毛泽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