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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论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即所有制理论

                 

  内容提要: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其中,生产条件不仅包括生产资料,而且包括劳动力和土地。但是斯大林却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在这里斯大林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条件的分配等同起来。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条件的分配是存在着差别的。其实斯大林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分配)。

                     

关健词:生产资料所有制 生产条件的分配  所有制  生产关系

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质上是生产资料所有权

    自从斯大林提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概念以后,几乎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者都毫无保留地接受了这个概念。在这个接受的过程中,斯大林在政治上的权威地位显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接受这个概念之前,他们根本没有用批判的眼光来审查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概念。某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者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概念与马克思的观点是一致的,因此他们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寻找生产资料所有制得以成立的依据。但是马克思从来没有提出这个概念,马克思也不可能接受这个概念,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概念根本不符合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

从字面上来看,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以生产资料为唯一对象的所有制。马克思给所有制下的定义是,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说“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也绝不是什么抽象的概念或原理,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根据这个定义,所有制绝不包括生产资料这一种对象。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关系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关系。广义上的生产关系不仅包括狭义上的生产,还包括交换,消费,分配。任何一种所有制都必然包括狭义上生产关系,而狭义上的生产关系必然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力和产品。所以任何一种所有制都必然包含这三种对象。消费也是任何一种生产关系必然包含的环节,这样,任何一种所有制也包括消费资料。如果一种所有制中包括交换环节,那么这种所有制就必然包括商品。所以马克思的所有制的定义和斯大林的所有制定义是不相容的。如果所有制只包含生产资料一种对象,那么马克思的所有制的定义就不能成立,因为根据马克思的定义,所有制包含多个对象。如果所有制不仅包含生产资料这一种对象,而且还包括其它对象,那么斯大林的所有制的定义就不能成立。因为根据斯大林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所有制只包含生产资料这一种对象。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在于如何理解所有制。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如果我们按照马克思对所有制的定义来理解生产资料所有制,那么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这个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显然没有人能够理解。为什么我们用生产资料来形容所有制会出现这样荒诞的结果呢?这是因为生产资料是不能用来形容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词组,其中所有制是名词,而生产资料是形容词。形容词是用来表示名词的性质、状态、特征或属性的。我们只有先确定某个名词具有某种性质、状态、特征或属性,才能用它们来形容某个名词。任何一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即所有制都不具有生产资料这种性质、也不具有生产资料这种特征或属性。固然,在生产关系的总和中,出现了生产资料这种由当事人拥有的客体。但它不是由当事人拥有的唯一的客体。因此我们不能用生产资料来形容生产关系的总和。这就象我们不能用颜色来形容声音一样,例如我们不能说绿色的声音,因为声音不具有绿色的性质。由于生产资料不能充当所有制的形容词,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

斯大林所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意思呢?斯大林显然不是把所有制理解成为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把所有制理解成为所有权。这从斯大林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中对生产关系的论述就表现出来:“而生产关系的状况所回答的问题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生产资料由谁支配。”[ii]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权,而生产资料由谁支配呢?由所有权主体及其代表支配。因此斯大林所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要表达的意思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也是一个词组,其中,所有权是名词,生产资料是形容词。生产资料是可以用来形容所有权的,它指出了这种所有权的特征——它的客体是生产资料。但是所有制和所有权是一个概念吗?显然不是。在这里,斯大林错误地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来表达生产资料所有权。依次类推,劳动力所有制,消费资料所有制都不是在表达一种所有制, 而是在表达一种所有权。劳动力所有制表达的是劳动力所有权,消费资料所有制表达的是消费资料所有权。依次类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也不是表达一种所有制,而是一种所有权,生产资料私有制表达的是生产资料私有权,生产资料公有制表达是生产资料公有权。

所有制的实现过程是由若干种相互联系的所有权实现过程组成的。例如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中,有两种主要的当事人:资本家和工人。资本家首先拥有的是货币所有权。资本家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那么货币所有权就转化为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一定期限的劳动力所有权。资本家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到生产中,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一定期限的劳动力所有权就转化为产品的所有权。资本家把产品当作商品卖掉,产品所有权就转化为货币所有权。资本家把自己获得的一部分货币拿出来再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样,就开始了一个新的循环。资本家把自己获得的一部分货币用来购买消费资料,那么这部分货币所有权就转化为消费资料所有权。工人首先拥有的是劳动力。工人把自己拥有的一定期限内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这样,一定期限内的劳动力所有权就转化为工资所有权。工人用工资购买消费资料,工资所有权就转化为消费资料所有权。工人把消费资料用于自己的消费,消费资料的所有权和劳动者相结合就转化为劳动力所有权。因此在所有制的实现过程中,不是存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力所有制和消费资料所有制,而是存在生产资料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和消费资料所有权。

斯大林指出了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并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当作生产关系中的一项而单列出来。这种安排遭到了孙冶方的强烈反对。斯大林的这种安排是错误的,因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它不能作为生产关系的一项而单独列出来。但是孙冶方没有理解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斯大林并没有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解为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解成为生产资料所有权或分配。因此斯大林只是在名义上把所有制单列为生产关系的一项,而在实质上没有并没有这样做。既然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只是生产资料所有权或分配,那么斯大林的这种安排并不会产生孙冶方指出的同义反复的有害后果。[iii]



《马恩全集》第四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p352


[ii] 斯大林 《斯大林文集》(19341952[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512p222


[iii] 孙冶方 《论作为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生产关系》《经济研究》 19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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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8 22:32:55

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全部基础

根据斯大林对生产关系的论述,斯大林及其追随者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斯大林的追随者力图从马克思那里找到了依据。吴宣恭先生说:“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时候,多次指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以资本私有制和土地私有制为形式的物质的生产条件,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这段话存在着翻译上的问题:其中资本私有制和土地私有制应当翻译为资本和地产。)

马克思的这段话并不能证明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从而也不能证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吴宣恭先生之所以认为马克思的论述证明了上述结论,是因为他在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时,犯了两个错误。吴宣恭先生把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条件当作生产资料。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指出了生产条件包括物质的生产条件和人身的生产条件,其中,物质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资料和土地,人身的生产条件是劳动力。因此生产条件与生产资料的区别在于,前者包括劳动力,而后者不包括劳动力。吴宣恭先生把马克思所说的分配当作所有制。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分配则是所有权关系。总的来说,吴宣恭先生把马克思说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当作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是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由于对上述论述的错误理解,马克思的意思被歪曲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和劳动力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它们(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ii]这表明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条件的分配不仅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生产关系的全部基础,也就是说生产关系的性质完全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

斯大林则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根据斯大林的理解,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分配。上面的命题就变成了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样一来,斯大林就把劳动力的分配排除到生产关系的基础之外。固然,说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只是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的部分基础,而不是全部基础。这是因为生产资料的分配只是生产条件分配的部分内容,而不是它的全部内容。

在某些接受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的学者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些学者还莫名其妙地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当作所有制,据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简称为所有制。但在这些学者看来,在生产关系中,存在着很多所有制,例如劳动力所有制,消费资料所有制等等。这些所有制都不能简称为所有制,而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简称为所有制。[iii]但是这些学者没有提出任何正当的理由来说明这一点。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成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样一来,这些学者就得出了一个与马克思不同的所有制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简称为所有制,因此,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所以就又有了一个不同于马克思的所有制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或所有权。所有制之所以有两个不同于马克思的两个定义,部分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简称为所有制。但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简称为所有制吗?这种简称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简称为所有制的话,那么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否也能简称为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显然不能简称为所有权,这是两个意义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除非有充分的理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不能简称为所有制的。这种简称根本不是一种对待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的态度,而是一种文字游戏。建立在这种简称的基础上的概念都是不能接受的。

根据斯大林的追随者比如吴宣恭先生的说法,斯大林的所有制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来自于马克思。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这句话经过斯大林的追随者的两次“改造”,就成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两次“改造”分别是1把马克思说的生产条件的分配歪曲为生产资料所有制。2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简称为所有制。但是这两次“改造”都是错误的。因此我们不能说斯大林的所有制定义来自于马克思。



吴宣恭《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J]19812


[ii]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 p994


[iii] 吴宣恭《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J]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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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8 22:40:00

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决定性作用吗?

在斯大林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实际上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或所有权起两个方面的决定性的作用: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形式。

如果在一种所有制形式中,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当事人,那么这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当事人就能形成一定的关系。但是如果在一种所有制形式中,只存在一种主要当事人,那么在这种所有制中,就不可能形成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的关系。因此现在的问题就是是否存在着只有一种主要当事人的所有制形式。这种所有制形式是存在的。小生产就是这种所有制形式:小生产者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劳动力的提供者。因此说生产资料的归属决定各个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是不妥当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和《资本论》中,没有提到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各个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关系,可能就是意识到在小生产中不可能存在这种关系。

即使我们把上述情况撇开不说,说生产资料的归属决定“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也是错误的。如果我们只知道一种所有制形式的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但是我们不知道这种所有制形式的劳动力是如何分配的,那么我们也不知道这种所有制形式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劳动者形成了什么关系。奴隶主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生产资料都归私人所有。但是在奴隶主所有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即奴隶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奴隶关系。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即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不论是在奴隶主所有制中,还是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中,生产资料都归私人所有,但是为什么它们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却存在着差别呢?这是由它们的劳动力归属所决定的。在奴隶主所有制中,劳动者身体中的劳动力不归自己所有,而是归奴隶主所有。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中,劳动者身体中的劳动力却归自己所有。因此即使在一种所有制中,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当事人,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也不能完全决定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只有一方面了解了生产资料的分配,另一方面了解了劳动力的分配,才能确定一种所有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私有制时,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的形成不仅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而且还取决于劳动力的分配。马克思说:“因此,资本家和工人的阶级关系,当他们在G—A(从工人方面看是A—G)行为中相互对立时就已经存在了,就已经作为前提肯定了。……,而这种关系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劳动力实现的条件——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相分离了。”马克思说:“因此,问题的实质,在这里作为G—A行为的基础的,是分配。所谓分配,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消费资料的分配,而是生产要素的分配,其中物的因素集中在一方,劳动力和物的因素相分离,处在另一方。”[ii]

任何一种生产关系的年产品,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用来补偿消耗了的生产资料的部分,收入即可以用来消费和积累的部分。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就需要对它们进行分配,以使它们掌握在直接需要它们的人们的手中。因此产品的分配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对消耗了的生产资料进行补偿,收入的分配。

由于在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理论中缺少交换环节,因此据此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这里,斯大林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在任何一种生产关系中,产品的分配都是通过直接的分配来实现的。在有些生产关系中,产品的分配是通过直接的分配实现的,也就是说分配没有采取交换的方式来实现。例如原始社会的产品的分配就是如此。而在一些生产关系中,产品的分配却是采取交换的方式来实现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产品的分配是主要是通过交换来完成的。

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工人不拥有生产资料,而只拥有劳动力。工人只有将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才能实现自己的劳动力。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就获得了工资这种货币收入。工人用工资购买消费资料,这样,工人便获得了能够满足自己需求的消费资料。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也能获得货币收入,从而也能获得消费资料,但是他们获得货币收入以及消费资料的方式与工人是不同的。在产品被生产出来之后,资本家就获得了收入,不过这种收入是以剩余产品的形式存在的。资本家只有在把全部产品全部卖掉,才能获得自己的货币收入即利润。资本家用利润的全部或一部分购买消费资料,这样,资本家就获得能满足自己需求的消费资料。因此,在资本生产关系中,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收入分配,从而消费资料的分配不是通过产品的直接的分配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一系列交换实现的。

既然斯大林的产品分配包含收入的分配,那么依据前面的论述,斯大林的收入分配理论就是,收入的分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质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的。显然这种理论不符合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收入分配的实际,即使我们把土地纳入生产资料这种生产条件中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只是了解了生产资料和土地的分配,那么我们就只能知道利润和地租这两种收入形式的分配,而不可能知道工资这种收入形式的分配。因此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质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只能决定利润和地租的分配,而不能决定工资的分配。



马克思 《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p38


[ii]马克思 《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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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8 22:40:50

马克思和斯大林在生产关系理论上的区别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照最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彷佛离开生产很远,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的内容,并认为生产工具决定生产关系的其它两个方面的内容。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说“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甲)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产生的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相互交换自己的活动’;(丙)完全以甲乙两项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ii]这段话表明,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其它两个方面。马克思和斯大林的这两段话有一个相同点,生产关系中的被决定的两个方面基本一致,但是决定着两个方面的基础却不同:马克思认为生产工具的分配决定生产关系的其它两个方面,而斯大林则人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生产关系的其它两个方面。

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了生产工具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之后,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重新论述了两种分配的关系:“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iii]不过在前者那里马克思所说的两种分配的决定关系是,生产工具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而在后者那里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除此之外,马克思并没有说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对于马克思来说,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论述是不成熟的,因此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作了这两处修改。

如果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生产关系的论述和斯大林只有较少的区别话,那么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生产关系的论述就和斯大林就具有较大的区别。

首先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性质的决定性的因素是生产条件的分配,而斯大林认为这一决定性的因素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我们前面已经分析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得出的结论是斯大林所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质上是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是生产资料的分配。这样,马克思和斯大林在什么是生产关系的决定性的因素上就存在着这样的差别,马克思认为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劳动力的分配是生产关系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因为生产条件的分配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劳动力的分配;斯大林则只认为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性质的决定性的因素。除了将生产资料所有权错误地表达成生产资料所有制之外,斯大林的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性质的决定性的因素观点并没有错误,但是斯大林的观点是片面的。因为劳动力的分配也是生产关系性质的决定性的因素。因此说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性质的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就是错误的。

其次,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没有提到“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则提到了这种关系即“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为什么没有提到这种关系呢?这可能是因为马克思意思到存在着小生产这种特殊的生产关系。在这种生产关系中,只存在着一种主要的当事人,因而其中不存在“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在论述生产条件的分配与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关系时,对这种论述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它应当适用于所有的生产关系。既然在小生产这种生产关系中,不存在不同的当事人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那么这种适用于所有生产关系的论述就不应当提这种关系。在某种生产关系中存在不同的当事人的相互关系时,马克思则指出了这种关系是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的。例如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就存在着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马克思就指出了这种关系是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的。斯大林之所以提到了生产关系中存在着不同当事人的关系,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小生产这种特殊的生产关系中不存在不同的当事人的关系。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当事人的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质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的。虽然他在分析具体的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当事人的关系时,不得不引入劳动力的分配来说明这种关系,但是他始终没有对种引入进行理论上的总结:指出劳动力的分配也是决定不同当事人关系的因素。[iv]

马克思认为在任何一种生产关系中,都必然存在着消费资料的分配,而这种分配是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的。其中消费资料的分配是以收入的分配为基础的,也就是说消费资料的分配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收入的分配所决定的。因此马克思所说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可以改写成收入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这个推论是符合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收入分配理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说“可见,由每个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从而,年产品中体现这个价值并且能从总产品价值中取出和分离出来的部分,——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或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v]

在斯大林看来,收入的分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质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的。而马克思则认为收入分配是由生产条件即生产要素的分配决定的。



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ii]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58 P55


[iii] 马克思 《哥达纲领批判》[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53 p15                                                                                                                                                                                                                                    


[iv] 斯大林 《斯大林文集》(19341952[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512p223


[v]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 p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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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8 22:42:15

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研究

在探索马克思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中,由于采用了斯大林提出来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及由此提出的消费资料所有制的概念而陷入了困境。马克思说“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的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基础。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实际上指的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使用,从而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基础是指社会化的劳动。因为协作和对土地的及靠劳动本身生产资料的共同使用都是社会化劳动的具体形式。但是在接受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概念的学者看来,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基础是协作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在他们看来,在马克思的头脑中,也存在着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概念。所以当马克思提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时,他们想到的则只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由于把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理解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某些学者就把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解成为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他们没有想到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也不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因此重建个人所有制不仅包含消费资料,而且还包含生产资料。除此之外重建个人所有制还包含劳动力,产品。如果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处在市场经济中的所有制,那么重建个人所有制还包含商品和货币。这就象资本主义私有制包含生产资料,劳动力,产品,消费资料,商品,货币一样。

重建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提出的概念,而不是斯大林提出的概念,所以在马克思和斯大林的所有制的定义存在着分歧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用斯大林的定义来理解重建个人所有制,只能用马克思的定义来理解它。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那么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因此重建个人所有制既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也不是消费资料所有制。也就是说它不是消费资料所有权,也不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是生产资料所有权,消费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是消费资料所有权。

要弄清重建个人所有制,就必须抛弃斯大林提出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概念,而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确定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生产条件的分配,也就是确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配。因为这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分配“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ii]通过生产条件的分配,我们就能知道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在我们确定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生产条件的分配的基础上,依据马克思的分配理论即“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我们就能弄清楚它的收入分配和消费资料的分配。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p832


[ii]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 p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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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8 22:47:03

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全部基础

根据斯大林对生产关系的论述,斯大林及其追随者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斯大林的追随者力图从马克思那里找到了依据。吴宣恭先生说:“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时候,多次指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以资本私有制和土地私有制为形式的物质的生产条件,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这段话存在着翻译上的问题:其中资本私有制和土地私有制应当翻译为资本和地产。)

马克思的这段话并不能证明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从而也不能证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吴宣恭先生之所以认为马克思的论述证明了上述结论,是因为他在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时,犯了两个错误。吴宣恭先生把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条件当作生产资料。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指出了生产条件包括物质的生产条件和人身的生产条件,其中,物质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资料和土地,人身的生产条件是劳动力。因此生产条件与生产资料的区别在于,前者包括劳动力,而后者不包括劳动力。吴宣恭先生把马克思所说的分配当作所有制。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分配则是所有权关系。总的来说,吴宣恭先生把马克思说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当作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是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由于对上述论述的错误理解,马克思的意思被歪曲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和劳动力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它们(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ii]这表明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条件的分配不仅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生产关系的全部基础,也就是说生产关系的性质完全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

斯大林则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根据斯大林的理解,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分配。上面的命题就变成了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样一来,斯大林就把劳动力的分配排除到生产关系的基础之外。固然,说生产资料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只是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的部分基础,而不是全部基础。这是因为生产资料的分配只是生产条件分配的部分内容,而不是它的全部内容。

在某些接受了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的学者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些学者还莫名其妙地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当作所有制,据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简称为所有制。但在这些学者看来,在生产关系中,存在着很多所有制,例如劳动力所有制,消费资料所有制等等。这些所有制都不能简称为所有制,而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简称为所有制。[iii]但是这些学者没有提出任何正当的理由来说明这一点。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成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样一来,这些学者就得出了一个与马克思不同的所有制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简称为所有制,因此,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所以就又有了一个不同于马克思的所有制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的归属或分配或所有权。所有制之所以有两个不同于马克思的两个定义,部分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可以简称为所有制。但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简称为所有制吗?这种简称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简称为所有制的话,那么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否也能简称为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显然不能简称为所有权,这是两个意义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除非有充分的理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不能简称为所有制的。这种简称根本不是一种对待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的态度,而是一种文字游戏。建立在这种简称的基础上的概念都是不能接受的。

根据斯大林的追随者比如吴宣恭先生的说法,斯大林的所有制的定义——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来自于马克思。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这句话经过斯大林的追随者的两次“改造”,就成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两次“改造”分别是1把马克思说的生产条件的分配歪曲为生产资料所有制。2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简称为所有制。但是这两次“改造”都是错误的。因此我们不能说斯大林的所有制定义来自于马克思。



吴宣恭《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J]19812


[ii]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6 p994


[iii] 吴宣恭《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J]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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