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法官判了,周折了一大翻,花了很多时间和人力物力,各楼层的人都勉强同意,并执行了判决,虽然大家互相之间感情是有点伤害,这次问题也算解决了.不至于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过了2个月,小偷这回拿着工具来,又从一楼开始了,还是找到了那个法官,过程又重复一次,,,,,,同样的问题,大家都又一次地周折了一大翻,这回防盗网上都加了220伏的电,看你小偷来不来.
又过了两个月,小偷又穿着防电的衣服来了.居民没办法,在烦恼,闲聊之间,旁边扫地的一个阿姨听到了,说:那管公共安全,治安的人,人那么多,拿走那么多钱,都干什么去了?早上我还看到他们穿着制服,骑着摩托车在凉茶店门口喝东西呢,当然还从来不用给钱的.我也不知道店主为什么那样好. 这时候,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的,不知道是明白了呢,还是什么.
但是,扫地阿姨都明白的道理,还是明白归明白,问题还是不能解决,最后,跟其它大大小小的问题一样,不了了之了,各家各户,自管死活.一直到昨天见到他们的时候,还是那样的状态.大家都习惯了,都认为,不被偷东西才是希奇呢.被偷才是正常的.
前几天电视,报纸还告诉大家,这样有助于提高全民的防犯意识,是见好事情呢. 那个提高全民意识的电视节目完了以后,跟往常一样,从深夜,一直到零晨,一直都是我喜欢看的,歌颂人民警察警匪片了. 当然,中间还是要插上一些例如,让女人这里变大,那里变大,反正想大那里能大那里,想小那里,能小那里的吹牛广告的.
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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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 14:14:5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