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成了各方热议的话题,究竟个税起征点定为3000元还是更高,似乎攸关百姓减负和增加内需大计,各方争论激烈。实际上,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仅为4837亿元,只占总税收的6.6%,而由企业代缴,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间接税才是百姓税负沉重的主要原因。真要为百姓减负,更应拿占税收更大头的间接税开刀。忽悠大家关注点个税起征点,说穿了,只是一个障眼法而已。 误区一:纳税养肥腐败分子
我在欧洲、非洲生活过,没见他们的公民对税这么反感,对纳税的抵触情绪这么大。我调查了国内不同阶层的人,几乎都不想纳税,问其理由,说是交的税都让ZF官员给腐败了,百姓勒紧腰带过日子,公务员却每年仅吃喝玩乐就就花掉纳税人上万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每人奉献出800元供官员“潇洒”。
有这种情绪可以理解,这几年,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腐败官员贪污浪费了纳税人不少钱,有的把贪污受贿的资金转移到国外银行,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弄到资本主义国家享乐,自己留在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当“裸官”。
其实,税收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税收不是为了腐败,腐败也不依靠税收。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反而大多数是税负重的国家,最腐败的国家反而是税负轻的国家。2009年,世界最廉洁指数排在中国前面的国家,多数国家的税负率高于中国。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经合组织国家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百分比远远超过中国,平均为34.8%,而中国仅为18.4%。
税是私有制的产物,有了国家,有了国家机器,就需要税收,好让国家机器运转起来。这好比你买了辆汽车,必须给它加油才能跑起来。所以,税的原始概念就是接触(tax源于拉丁文tangō),也就是说,税是把国家与公民联系起来的媒介,有了税,国家与公民个人才有了联系。
国家专政机器需要税收运转,ZF为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同样需要税收,如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公园、道路、消防等等,这些都需要钱,这些钱就来自税收。
其实,中国ZF也在逐步提高公共品的开支,做有益于最广大人民的事情。比如九年义务教育,前段时间派专机到利比亚接难民,海军到亚丁湾为中国商船护航,这都需要钱,这些钱当然也来自税收。
任何ZF为网罗民心,都会干些公益事情,如果一个ZF一点公益事情也不做,那它一天也存在不下去,早被人民给推翻了,索马里海盗还拿出10%的赎金搞公益呢。
其实,即使中国人都不纳税,ZF要想腐败,人民也无法阻止,因为ZF手里有印钞机,需要多少腐败经费就印出多少钞票。ZF不收税,人民似乎很高兴,但是,ZF超量发行货币的后果应该是清楚的,那就是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其实就是ZF变相收税,ZF通过超量发行货币,让钱“毛”了,现在每月3000元的工资只能买过去2000元就可以买到的商品,这就相当于ZF每月收走了1000元的税。
误区二: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
个人收入调节税除了具有ZF财政收入功能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调节贫富差距。但是,如果个税按个人月工资计征,则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有限,很多情况下会出现“逆向调节”,也就是说,个税反而让贫富差距加大了。
假如有一个5口之家,只有1人就业,月工资是4000元,他要养活5口人,父母、老婆、孩子和自己,人均不到1000元,但他需要交纳个税86.2元。另一个5口之家5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500元,也就是人均2500元,但他们都不需要纳税。
这就是目前税制的弊端,都是5口之家,家庭收入4000元的要纳税,家庭收入12500元的反而不纳税。
这还只是对有固定收入的人的不公,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更是天大的不公。假如有一作者用两年时间写一部书得稿酬19200元,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作者仍须缴纳个税2150.4元,而且应税稿酬是20%的比例税(纳税额减征30%),与月工资为2万多元的最高税率相同!
又比如说一位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获得报酬2880元,他也要缴纳个税,其实这2880元就是这位学生全年的收入,平均下来月收入只有240元,然而也要纳税!
从事建筑、装潢等的个体劳动者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但要按一个月所得计税,由于个税是累进税率,几个月的劳动报酬按一个月计征必然对应更高的税级税率,这就要多交很多税。
所以,单一提高起征点根本不能解决我国个税中的突出矛盾。正如上面例子所讲,即使把工资收入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对一个只有一人工作的5口之家来讲,家庭负担仍然很重,人均1000元就要纳税。对那些靠稿酬、打临工等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目前的税制更是把他们往火坑里推,因为他们几个月甚至几年所得,也按一个月的收入标准计征个税,而且税率比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要高得多,税制缺陷如此明显,税制改革刻不容缓。
有人说中国个税按家庭计征不成熟,我实在搞不清哪里不成熟,英国从1798年开始个税就按家庭计征,美国的个税也从1913年开始按家庭计征,连经济发展水平远不如我们的印度从1961年开始个税都按家庭计征,我们现在还做不了,这是不是暴露出执政能力的问题?
其实,个税按家庭计征绝不是一些人忽悠得那么复杂,现在一切征收方法都可以不变,包括起征点,仍是每月领工资就纳税(此时是预扣),只是每个年度加一个个税自由申报,如果家庭负担重,比如一个5口之家就一个人工作,报税时就可以申请退税;如果认为自己的收入高,过去预交的税不够,申报时就补交税款。就是这么简单的工作,一些官员总强调不成熟,看来必有“难言之隐”。
误区三:企业承担了间接税
如果按纳税途径来分,税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就是公民直接交给ZF的税,如个税,房产税、车船税等。间接税则是公民不是自己直接把税交给ZF,而是交给一个“中间人”,再由这个“中间人”把税转交给ZF,这个“中间人”就是企业。间接税有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间接税名义上由企业交给ZF,但这些税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立刻加到商品价格上,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外国中央ZF财政收入以直接税为主,因为直接税对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具有调节作用,国家可以通过多级累进税率控制各个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保有,如卢森堡的个人所得税就有17个税级。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在历史上曾高达94%,也就是说,当财富超过一定货币数值时,只允许个人留下4%,其他绝大部分都要交给ZF用于公共开支和第二次分配,让穷人少纳税或不纳税,并通过ZF的转移支付得到福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