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的人数曾经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常识,这就是经常所说的“八亿农民”。之所以提出“今天有多少农民”这个疑问,是因为这里存在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是何为农民,是指农业劳动力,还是农村人口,还是农村实际居住人口;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论是农业劳动力还是农村人口都在减少,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在下降。那么究竟实际数字是多少呢?
卫生部6月1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据卫生部介绍,2011年,新农合制度取得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覆盖人群保持稳定,筹资水平显著提高。2011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6%。听到这个新闻,首先让人感到不解,因为前不久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透露最新的人口统计数据是: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怎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比农村人口超出这么多呢?
查阅《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务院于2008年7月12日国函[2008]60号批复),该规定明确: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ZF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ZF驻地和其他镇,ZF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ZF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同时指出: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根据上述规定,乡ZF所在地的居民属于乡村人口,这与按户籍统计的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是不同的。
查阅浙江省磐安县人民ZF《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到: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居民外,户口在本县的农民和城镇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非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在务工地或长住地村(居)委会登记参加。从附表的统计数中看到,农民应参保人数为179941人,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为11788人。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也有部分城镇居民参加了新农合。
再进一步查阅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历年的文件,只提农民,没有明确参保对象的具体说明。这么看来,上述参加新农合人数超过居住在乡村的人口数也就可以理解了。至于部分城镇居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因,恐怕有几个方面:一是为了提高参合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点政绩;二是由于人口流动较多,而新农合铺开的进展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快,为了自身利益,有些城镇人口也参加了新农合。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城镇与农村的医疗保险如何接轨?对于重复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如何处理?对于越来越多的人口流动如何协调医疗保险及城乡公平?
“今天有多少农民”这个问题引发出如此多的问题,确实让人始料不及。我们需要准确的数据,也迫切需要处理好与此相关的诸多问题。让我们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