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工资条例》酝酿三年后难产了。张维迎、许小年等市场信仰者认为,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干扰市场机制,无疑提高失业率。但市场真的如一台运行精良的机器吗?或许,即使它运行精良,也有太多作为零部件的变量。是否存在一种途径,既能提高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又能不提高失业率?这篇文章提供了一些颇有启发的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王亚煌
难产的工资条例,艰辛的一线工人
据报道,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被推后。据称,在《工资条例》草案中,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遭到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反对,而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
因此,
在08年初即被列入有关部门议事日程,旨在重点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底层工人欠薪等问题,同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协商机制的条例,在拖沓了3年之后依然难产。倒是利益不肯出让方的理由经历并用尽了金融危机、税收支撑、失业增加、国家竞争力等说辞,这副地主的嘴脸也让人对《工资条例》的未来更加不看好。
实际上,就
《工资条例》最核心的三个问题,最低工资、工资增长机制、同工同酬来看,工商联和国企等商人的理由一点都站不住脚。但他们还偏偏非要把自己包装成圣人,言“思想家总是惴惴不安的担心谁来为这场盛宴买单”。并指出提高最低工资会使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削减人力,引发失业率的增加,美国的相关数据表明,最低工资增加10%,失业率也会相应提升1%—3%,而中国的结果可能更遭。同时对于我们的人口规模,失业率哪怕致增长一个点都会引发巨大的混乱。
但果真如此吗?
中国现阶段的特点是人力成本在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占据的比例非常小,最低工资的提升对其整体成本的提升影响有限。其次,对于中国目前的消费特征而言,最低工资的提升,会使得群众消费能力提高,从而增加第三产业岗位。换言之,在我们提升10%的最低工资后,可能带来的是2%的失业,但同时也会增加不低于2%的就业。特别是考虑到我们底层收入群体占大多数,其增加比例完全有可能达到5%。因此,提升最低工资会引发失业率大增的说法在国内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最低工资的增加、同工同酬等规定会使得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的说法也一样站不住脚。首先,笔者留意了一下最近几个竞标案例,我们很多企业在国外竞标时的报价往往只有其他公司最低报价的二分之一,如此说来,即便工人的工资增长上20%,按其人力成本占总成本20%计,总成本也不过相应增加4%,其低价竞争力依然存在。其次,与工资提升相比,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竞争力下降更应引起人们的注意。何况,
由于我们价格过低,多种商品还被征收着巨额反倾销税,与其这部分钱白白被国外ZF拿走,还不如给自己员工整体加工资。
所以,在《工资条例》难产之下,在企业纷纷哭难的背后,实际上是其只考虑企业赚钱之难,而不考虑职工生存之难;只顾及自己腰包鼓否,不思群众餐饭全否的荒谬行为。而最可怕的在于,富人有富人的经济学家和组织联盟为其说话,企业主有企业主的经济学家和组织联盟为其说话,在他们领了钱占据了媒体大肆高呼理性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穷人,我们的一线工人却在失言之中被社会越抛越远。
笔者想,国家既然提出《工资条例》的制定,那么还是想为底层群众谋一点经济发展的福利的,是想解决长期以来一线工人收入过低,体制内外收入差大的问题的。但是这种条例的制定却与工商联、国企等商量和讨论却显得不伦不类,哪有制定刑法还要去征求犯人意见的。毕竟我们的企业主若想增加基层员工工资早就增加了,真若有解救民众疾苦的心又何必需要一纸条例来实施。只怕有关部门与利益出让方这样真诚而旷日持久的讨论下去,《工资条例》是永无问世之日了。即便再过两年终于出炉,规定最低工资提升10%,恐怕通胀都已经让物价上涨20%了,这样的保护企业主利益的条例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