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帮助穷人而制定的最低工资法,不仅无助于减轻贫困,而且还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作为政府人为干预劳动市场的一种方式,最低工资大大高于劳动力市场上的均衡价格(工资),从而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导致失业人数的急剧增加;此外,从社会政策角度来看,制定最低工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中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尤其是非熟练工人如妇女、青年人的劳动权益,但实施的效果却适得其反,在执行最低工资法规后,非熟练工人首先遭到解雇的厄运。对于熟练工人而言,最低工资法发挥的效用极其有限,因为他们的劳动力价值一般高于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获得的报酬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和日常开支后,往往还有很大的一块边际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