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4-7-10 23:07 
“劳动量=劳动复杂系数*劳动时间”的观点我早就说过了——
前面的“劳动量”也是考虑艰苦程度的。可以说 ...
前面的“劳动量”也是考虑艰苦程度的。可以说,劳动量=劳动时间*艰苦系数*复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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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完了吗?这就说明单纯地用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劳动量是非常不准确的,也可以说是错的。
但在社会过程之前,一种复杂劳动本身复杂系数是未知的,因此,其劳动量就只能用这种劳动本身的持续时间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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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劳动复杂系数,就无法准确计量劳动量嘛!
你无奈之下“只能”拿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那计量结果就很差嘛,就跟用考试裸分计量学生学业水平是一样的嘛!
一个学生裸分80,另一个学生裸分90,你用这个分数计量学业水平,说后者水平较高,结果可能是错的。
一个劳动持续时间1小时,另一个劳动持续时间2小时,你用这个时间计量劳动量,说前者劳动量较少,结果很可能也是错的呀。
你如果不是同意他的观点,你为什么要来与我讨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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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有啥关系呀,我反对的是你的观点(这种复杂劳动本身的劳动量就是12小时,而以简单劳动为基准的劳动量就是36小时。),当然跟你讨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