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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第四十二章  商品流通及其区域竞争

第一节      商品流通及其区域竞争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是非常复杂的,不仅不是一成不变的,还是多样化的。从市场中,我们抽象出自由竞争的商品生产的交换,并且用商品价值量规律来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我们抽象出不完全竞争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并且用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来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我们抽象出商品生产垄断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并且根据商品生产垄断来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我们还根据商品生产者的博弈,来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上一章我们还考察了农产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但是,这里,我们仅仅考察了商品生产过程,并没有涉及商品流通及其区域竞争。

对于商品生产来说,同一种商品,商品价格或商品价值量是相同的,一方面,我们通过一般生产条件来考察。土地地租或劳动力价值量不同,可通过相对地租来平衡,还可通过生产条件来平衡。另一方面,我们还可通过商品生产转移或不完全竞争来考察。

不过,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我们发现,同一商品,在各地的商品价格很可能是不同的,并且长期存在,为什么这样呢?

这就是商品流通的区域竞争引起的。

对于商品生产而言,同一种商品生产产家并不多,并且可通过商品生产转移与不完全竞争来考察。对于商品流通范围不大的商品,如新鲜青菜还可通过区域来考察。

但是,对于大部分商品来说,商品流通范围很大,并且不能用商品生产转移来考察。此时,考察商品流通及其区域竞争就是必要的。

同一商品,在各地的商品价格很可能是不同的,并且长期存在,这是因为各地的商品流通条件不同引起的。由于各地的劳动力价值量不同、地租或房租不同、商品需求不同等等,引起商品流通中形成的价值量不同,也就引起商品价值量不同,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就不同了。而商品流通的区域竞争及购买成本使之成为现实。

商品流通的主要实体就是商店(包括超市等)。商品流通也没有改变商品价值量规律、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及平均利润率规律。

当然,对于商品生产而言,同一产家,生产的商品种类并不多,但是,对于商店来说,经营的商品种类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大型超市。此时,商品竞争或博弈就更加活跃与复杂。

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本质上就是价值形成规律,考察商品流通,就是考察商品流通的价值形成规律。不管是劳动价值论还是边际效用价值论,都没有重点考察商品流通的价值形成与商品流通中的竞争。对于劳动价值论来说,商品流通的劳动是否能创造价值都争论不休,更不要说考察商品流通的价值形成与竞争了(如果承认商品流通的劳动能形成价值,商品流通的竞争也就产生了)。边际效用价值论,则被“边际”二字搞晕了,一切商品价值量都是边际效用,也就不会去考察商品流通及其区域竞争了。

只有从科学的分配价值论出发,才能考察商品流通的价值形成与规律及区域竞争。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生产要素,都能形成价值,当然商品流通的劳动与资本也能形成价值。此时,当我们考察商品流通的价值形成与规律时,就会发现商品流通的区域竞争了。

当我们考察商品流通的价值形成与规律时,就会发现不仅在不同的区域,由于劳动者工资(劳动力价值量)、生产成本、土地地租(房租)、政府的政策等等,引起商品价值量的组成不同,甚至商品价值量不同,而且商品需求规律也不是唯一的,不同区域如城际之间、城乡之间的商品需求规律都可能不同,尤其是网络经济的产生,商品需求规律更是千变万化。因此,我们必须根据现实的商品需求规律与价值形成规律,考察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第二节 商品价值量

前面我们考察商品价值量时,是针对商品生产而言的,此时,商品价值量往往只有一个。即使各地生产关系不同,商品价值量或价格往往相同(不考察运输成本),只是组成不同,因为需求只能产生一个价格——最低价格。但是,针对商品流通或商店而言,商品价值量则是非常多了。由于各地的生产关系不同会引起商品价值量及其组成不同。

商品价值量相同但组成不同,商品生产,也是存在的。商品价值量是由一般生产条件下的商品生产决定,但是有一些个别商品价值量,往往等于商品价值量,仅仅表现为组成不同。例如农产品商品价值量,是由劣质土地的商品价值量决定,但其它条件下的个别商品价值量往往等于商品价值量,仅仅表现为土地地租不同,即商品价值量组成就不同了。

我们假设商品生产企业的商品价值量相同,即出厂价相同。由于各地生产关系不同,如地租或房租不同、工资水平(劳动力价值量)不同等,商品价值量就可能不同,从而,一种商品存在多个商品价值量存在形式。

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不管各地的生产关系如何,商品价值量规律、劳动力价值量规律或平均利润率,都是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或价值形成规律,商品流通中的价值形成规律也是一样,即商店中价值的形成规律也是一样。

对于商店而言,商品价格等于出厂价、商品经营成本(包括劳动者工资、房租及其它各种成本)与利润之和。商品价值量就是出厂价、商品经营成本(包括劳动者工资、房租及其它各种成本)与平均利润之和。由于各地商品经营成本不同,如劳动者工资、房租不同、销售商品数量不同等等,商品价值量就不同。

这里,销售商品数量不同,影响商品价值量,是一个重要因素。对于商品生产而言,生产商品数量一般不影响商品价值量。而同一区域内,销售商品数量,只是引起房租不同,但不同区域内,销售商品数量不同,就影响商品价值量了。

那么,如何把握各地的商品价值量?当然,各地最普遍的经营状态,决定了商品价值量,例如各地大型超市、商业街的经营状态决定了商品价值量。

当然,商品价值量规律,并不是决定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唯一规律,劳动力价值量规律与平均利润率规律也决定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并且是根本规律,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往往就是劳动力价值量规律或平均利润率规律的表现。

现代商品生产,不同产家就是不同产品,同一种产品仅仅存在于农业与畜牧业产品中。同时,网络经济的产生,使商品价值量的把握更加复杂,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察。

第三节 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

由于各地的商品价值量不同,当然,我们就要根据各地的商品需求考察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了。

假如某地商品商品价值量与商品需求规律如图一所示,曲线AB为商品需求曲线,曲线COD为商品价值量曲线即商品供给曲线,从而商品供给应该为P

商品数量

                    A                 商品供给曲线

              E     *      C

                           O

              P                       B

              F                       *    商品需求曲线

                                 D

                                                   商品价格

                    N1    N          N2

            图一 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

当商品供给为E时,商品价格为N1,低于商品价值量N,商品供给就会降低,直到商品供给为P;当商品供给为F时,商品价格为N2,大于商品价值量N,商品供给就增加,直到商品供给为P

这样,由于各地的商品价值量不同,当然,我们就要根据各地的商品需求考察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了,也就是考察各地的商品供给,而商品总供给就为各地商品供给之和。

第四节 商品流通的运输成本

商品流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商品流通的运输,也就是产品从产家到商店的过程。现代社会,商品生产比较集中,或者说一个企业生产量往往就比较大,而销售是四面八方,而商店就是一个节点,产生了商品流通的运输,从而我们要考察商品流通的运输成本。

微观经济学是考察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也就是考察商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当然,考察商品流通的运输成本,就要分清供给者与需求者。对于商品流通,供给才就是产家,需求者就是各种商店。商品流通的运输成本,就是产品从产家到商店所消耗的人力与物力所产生的分配权力。

当然,对于商店而言,商品到店前的过程,都是供给过程,从而,商品运输的成本,属于商品供给的生产成本。

第五节 购买成本

我们前面考察了商品供给,由于各地的生产关系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商品价值量,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商品价格。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不同的商品价格为什么能够接受?这就是购买成本问题。

购买成本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所需要的人力与物力(产生的或消耗的分配权力),包括空间成本与时间成本,如车票、消耗的人力或时间能产生的分配权力等等。

前面我们考察商品销售时,市场上商品价格是一样的,而现实中,不同地方商品价格不同,商品价值量不同是原因,而购买成本则使它成为现实。

在同一个地方,如同一个县城内,购买成本为0,此时,商品价格是一样的。此时,商品价值量是一样的,由于房租等不同,仅仅引起商品价值量组成不同。或者说,同一商品价格或商品价值量,引起房租等不同。

然而,不同区域的人到一个地方购买商品,购买成本是不同的。例如,县城内的人到本县城内购买商品,购买成本几乎是0,而乡下的人到县城购买商品就有一定的成本;一个县域的人到另一个县域去购买商品,也有一定的购买成本。

这样,当购买成本大于二地价格之差时,就承受价格之差;当购买成本小于价格之差时,就不承受价格之差,到别地购买。例如,乡下一些较小的商店,一些商品价格如生活用品价格往往高于县域的价格,因为购买成本大于二地价格之差,消费者就承受价格之差;而这些较小的商店,不能销售衣服、电视机等商品(销售数量决定了乡下衣服等商品价格或商品价值睛较高),是因为购买成本大大小于二地价格之差,消费者就到县域购买了。

房地产则是一个特例。住房是不能转移的,住房的购买成本,就不仅仅只是购买住房时产生的购买成本,还包括以后使用住房时的使用成本,购买成本就较大。因此,一些大城市房价较高,而一些小城市房价则较低。

总之,不同地方商品价格不同,商品价值量不同是原因,而购买成本则使它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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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6 08:29:10

第六节 劳动力价值量规律



劳动力价值量规律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根本规律,决定了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商品价值量规律,产生了不同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同一劳动强度情况,单位劳动时间能形成的分配权力或价值量。劳动力价值量规律,不仅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存在,在现代社会也存在,如农产品生产与一些小本经营的商店。

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就是当商品价格较高,引起劳动者收入大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其它劳动者就会向这一商品生产转移,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属,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当商品价格较低,引起劳动者收入小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劳动者就会向其它商品生产转移,商品供给就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这里,劳动力价值量决定了商品价值量及其规律。

而对于商品流通的区域竞争而言,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就是当商品价格较高,引起劳动者收入大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其它劳动者就会向这一区域的商品流通转移,商店就增加,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当商品价格较低,引起劳动者收入小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劳动者就会向其它区域的商品流通转移,商店就下降,商品供给就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

不过,劳动力价值量规律也有特点。由于全国各地劳动力不能或难以转移,甚至各行各业劳动力难以转移,会产生不同的劳动力价值量,成为生产关系的内容,进而直接决定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当然,由于商店不能无限增加,商品流通的竞争,商品高价可能仅仅表现为地租或房租的增加。

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部分原因就是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决定的,农产品生产就是如此。由于各地生产关系不同,各地的劳动力价值量就不同,这直接决定了各地农产品商品价值量不同。

对于一些边远农村小商店正是这样,由于所用资本较少,劳动力价值量直接决定了商品价值量,此时,商品价值量往往高于县城内的商品价值量。













第七节 平均利润率规律



平均利润率规律是现代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最根本规律,决定了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商品价值量规律,产生了不同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平均利润率规律与劳动力价值量规律的作用有所不同。劳动力价值量规律,作为生产关系的内容,各地可存在不同的劳动力价值量,从而可以直接决定商品价值量。而资本是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在全国能自由转移,决定了平均利润率规律与劳动力价值量规律的作用有所不同。

现代商品生产,是建立在全国各地的商品需求上,甚至是建立在世界各国的商品需求上。由于各地的生产关系不同,如劳动力价值量不同、土地地租或房租不同、税收政策不同等,相同商品价格下,资本利润率就不同,就会引起资本流动,引起商品价格变化。

对于商品生产而言,当一种商品生产的利润率高于平均利润率时,资本就会向这一商品生产转移,引起商品供给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利润率就下降,直到平均利润率;当一种商品生产的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时,资本就会转移出这一商品生产,引起商品供给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利润率就增加,直到平均利润率。

对于商品生产的地区而言,当一个地区商品价格高于此地一般生产关系决定的商品价值量时,商品生产的利润率就高于平均利润率,资本就会向这一地区的生产或销售进行转移,工厂或商店就增加,引起商品供给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利润率就下降,直到平均利润率;当一个地区商品价格低于此地一般生产关系决定的商品价值量时,商品生产的利润率就低于平均利润率,资本就会转移出这一地区的生产或销售,工厂或商店就减少,引起商品供给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利润率就增加,直到平均利润率。因此,平均利润率规律决定了各地存在不同的商品价值量,决定了各地不同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平均利润率规律还适用于大单销售。大单销售对于生产企业而言,意义还不是很大,但对于商店意义则较大。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当计划生产数量确定以后,商品能销售完就好了,大单销售没有意义,除非大单销售影响了生产计划。

对于商店而言,则不同。商店商品销售出去,马上就可以进货,不影响后继商品销售,单笔生意利润是净赚的,当然大单销售就产生了较高利润,适当降低价格以求大单生产,还是有较高利润的,因此,大单销售对商店而言就有具大意义。

















第八节 商店商品销售博弈



我们已经了解了生产者博弈,以获取最高利润。商店也存在商品销售博弈,此时,不仅存在生产者博弈在商品中的表现,还存在商店商品销售博弈的特殊性。这里,生产者博弈的前提是市场上不存在同一种商品的商品生产者,而现实中,大部分商品是只有一家生产者,只存在同类商品生产者。而商店的销售博弈则是不存在这一前提。

商店销售博弈,就是降低一个或几个商品价格,以增加顾客数量,增加其它商品销售数量,从而获取最高利润。

商店的商品销售博弈,只存在大型商店即各类大型超市中,小的商店是不能进行商品销售博弈的,因为降低一个或几个商品价格,即使增加了顾客数量,但因为商店中的商品数量较少,增加的利润就较少,并不能增加总利润。

在大型超市中,商店中的商品数量是非常多的。一方面,商店的销售博弈,增加了顾客数量,就直接增加了其它商品销售数量,获取更多利润;另一方面,顾客数量增加了,也就增加了商店店员销售活动的机会,从而增加其它商品销售数量,进而增加总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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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6 08:35:48
《财富论——微观经济学》没有考察商品流通。现实的经济社会,各地同一商品,价格不同,并且长期存在,这表明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不同。这几年我研究这一问题,并解决了,补充了〈财富论——微观经济学〉。现上传供大家分析,并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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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6 10:15:39
劳动力价值量规律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根本规律,决定了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商品价值量规律,产生了不同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同一劳动强度情况,单位劳动时间能形成的分配权力或价值量。

——————
请先建立怎样决定劳动力价值量,怎样计量和制定一套劳动力价值制度,
怎样是一般生产关系下,怎样才算是同一劳动强度情况,单位劳动时间的单位和计量,怎样能形成的分配权力或价值量。
如果非一般生产关系下,不同一劳动强度情况。又如何决定其劳动力价值量?

如果连劳动力价值量都无法客观和公平去决定和计量。
还谈什么商品价值?交换规律用什么单位?怎样进行公平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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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1 09:34:42
  (第五十二章)第四节    劳动力价值量

上一节我们阐述了劳动力价格,并且认为劳动力商品价格运动与其它商品价格运动无关,只与劳动力市场有关。劳动力商品供求关系对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劳动力商品价格运动。一般而论,劳动力商品供过于求,会对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会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劳动力商品价格;劳动力商品供不应求,会对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会产生有利影响,从而升高劳动力商品价格。
那么,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价格的运动,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它是由平均工资决定的,劳动力价格,总是围绕平均工资上下波动的。但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决定作用,从而劳动力商品价格水平,最终由生产力水平决定,也就是由劳动力价值量决定。一般来说,劳动力商品价格,最终目的是用于购买消费资料的,从而从根本上说,生产消费资料的生产力,决定了劳动力商品价格,我们就把生产消费资料的生产力决定了劳动力商品价格,称之为劳动力价值量,劳动力价值量根本上决定了工资的运动。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即劳动力商品价格水平不适应生产力的要求,就会受到生产力的惩罚,经济危机就是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结果。因此,我们就用劳动力价值量来把握社会经济的运动规律。这样,我们在考察平均工资之前,先考察劳动力价值量。
劳动力价值量,是一般生产关系的产物,不过,劳动力价值量与普通商品价值量不同,普通商品价值量,我们也说是一般生产关系的产物,但它是由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的一般生产关系决定的,是一般生产关系的总和,劳动力价值量就是这一般生产关系总和的一部分;而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的一般生产关系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的一般生产关系的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资本也参与产品分配,并且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不过,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有二种表现形式,一是平均工资,二是劳动力价值量。
马克思认为,“同一切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也具有价值。”,从而,劳动力价值量根本上决定了劳动力价格的运动。不过,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量),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从而认为劳动力价值量,“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就劳动力代表价值来说,它本身只代表在它身上物化的一定量的社会平均劳动。”(《资本论》第一卷第194页)这是由劳动价值论所决定了的,劳动价值论的错误,也决定了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量定义的错误。
这里,第一,劳动力商品是否需要生产。劳动者是客观存在的,劳动力也是客观存在,劳动者生存条件与劳动力商品生产是完全二回事。第二,劳动力商品价值量是否是生产与再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当然是否定的。商品价值量是生产关系的产物,而劳动力商品价值量,完全是人与人之间结成的生产关系的内容,而不是产物。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劳动者的劳动形成的价值量,形成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同时,我们抽象出一般劳动时间来把握劳动力形成价值的规律,等量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等量价值,即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成为我们把握劳动力形成价值的规律性东西,同时,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组成商品价值量的内容,进而成为我们把握商品价格运动的规律性东西。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者工资就是劳动力的交换价值量——劳动力价格,而劳动力价值量,就是我们抽象出的用来从根本上把握劳动力价格运动的规律性东西,即劳动力价值量,就是我们抽象出的用来根本上把握劳动力价格——劳动者工资运动的规律性东西,进而成为我们根本上把握商品价格运动的规律性东西,即把握社会经济运动的东西。
不过,劳动力价值量与普通商品价值量具有不同的特点:普通商品,由于是同一商品,不仅商品价格相同,商品价值量也相同;而劳动力商品,在市场中,由于不同劳动者,其劳动力是有所区别的,这样,不仅劳动力价格可能不同,劳动力价值量也可能不同。因此,我们说的劳动力价值量,是需要针对具体的考察对象而言的。当我们综合考察劳动者工资水平时,劳动力价值量是指整个社会的平均劳动力价值量;当我们考察工种时,劳动力价值量就是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当我们考察某个劳动者时,劳动力价值量就是这个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量。
在这里,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是我们从根本上考察劳动者工资运动与劳动力供给与需求规律时最重要的概念。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平均劳动熟练程度与劳动强度下的劳动力价值量,针对同一工种或工种等级来说,劳动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应该说是相同的,因此,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平均劳动强度下的劳动力价值量。针对同一工种或工种等级来说,不同劳动强度下的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量可能不同,这样,我们在考察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时,需要排除劳动强度的影响。一般而论,当不同劳动强度下的个别劳动者均匀分布时,工资的平均化,能够排除劳动强度对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的影响;但当不同劳动强度下的个别劳动者不均匀分布时,工资的平均化,就不能排除劳动强度对某工种或工种等级的劳动力价值量的影响,我们就需要排除劳动强度的影响。



第五节         劳动力价值量的决定

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的一般生产关系的内容。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的一般生产关系的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资本也参与产品分配,而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劳动者的劳动形成的价值就组成劳动力价值量。那么,劳动力价值量应该是多少?这由生产力水平决定。
既然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劳动者的劳动形成的价值就组成劳动力价值量,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就成为我们把握劳动力价值量形成的规律。由于劳动者工资始终是用于劳动者个人消费的,当然,消费资料的总价值量就是由劳动形成的,劳动力价值量就由整个社会生产的消费资料总价值量决定。
在生产力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几乎没有消费资料用于商品扩大再生产,因此,整个社会生产的消费资料总价值量,除了用于商品再生产外,就决定劳动力价值量。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许多消费资料还要用于商品扩大再生产,即用于发放新增劳动者工资,因此,整个社会生产的消费资料总价值量,减去用于商品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消费资料——新增劳动者工资,才能决定劳动力价值量。或者说,劳动力价值量,不仅包括在职劳动者,还包括新增劳动者。因此,劳动力价值量,是总消费资料价值量除以总劳动量(包括新增劳动者的劳动量)。
劳动力价值量,是劳动者分配消费资料的产物,当然,劳动力价值量的决定,还与人们的消费水平有关。人们的消费水平,不仅与商品数量有关,还与商品种类有关。一个人消费一种商品的数量是有限的,如一个人一年只能消费二件外衣,也就只能二件外衣的商品价值量组成劳动力价值量。
劳动力价值量的决定还与人们消费商品种类有关。当人们消费商品的种类较少时,劳动力价值量就较小;当人们消费商品的种类较多时,劳动力价值量就较大。如果没有汽车、电脑与电视机的产生,劳动力价值量就始终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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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1 10:04:47

第六节劳动力价值量规律

劳动力价值量规律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根本规律,决定了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商品价值量规律,产生了不同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关于劳动力价值量的详细内容,后面还有阐述。
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在一般生产关系下,同一劳动强度情况,单位劳动时间能形成的分配权力或价值量。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存在,劳动力没有成为商品,此时,劳动形成价值及其规律,决定了各地不同的商品价值量。在现代社会,劳动力成为商品,但有些劳动力没有成为商品,如农产品生产与一些小本经营的商店,此时,同类劳动力的劳动力价值量,决定了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例如农民工或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量,决定了农产品生产与一些小本经营的商店的商品价值量。
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就是当商品价格较高,引起劳动者收入大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其它劳动者就会向这一商品生产转移,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属,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当商品价格较低,引起劳动者收入小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劳动者就会向其它商品生产转移,商品供给就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这里,劳动力价值量决定了商品价值量及其规律。
而对于商品流通的区域竞争而言,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就是当商品价格较高,引起劳动者收入大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其它劳动者就会向这一区域的商品流通转移,商店就增加,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当商品价格较低,引起劳动者收入小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劳动者就会向其它区域的商品流通转移,商店就下降,商品供给就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直到劳动者收入等于劳动力价值量。
不过,劳动力价值量规律也有特点。由于全国各地劳动力不能或难以转移,甚至各行各业劳动力难以转移,会产生不同的劳动力价值量,成为生产关系的内容,进而直接决定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当然,由于商店不能无限增加,商品流通的竞争,商品高价可能仅仅表现为地租或房租的增加。
各地商品价值量不同,部分原因就是劳动力价值量规律决定的,农产品生产就是如此。由于各地生产关系不同,各地的劳动力价值量就不同,这直接决定了各地农产品商品价值量不同。
对于一些边远农村小商店正是这样,由于所用资本较少,劳动力价值量直接决定了商品价值量,此时,商品价值量往往高于县城内的商品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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