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力就得到报酬,只能凭借敲诈勒索!就是不劳而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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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们山城的“棒棒军”,经常在车站码头抢着给旅客搬运行李箱,而一般行李箱都自带轮子,旅客自己拖着走很方便,所以一般不让“棒棒军”帮忙搬运。但有的“棒棒军”不管旅客答应不答应,就从旅客手里抢过行李箱强行搬运,然后索要10—20元的搬运费,旅客要是不给这么多钱,他就不归还行李箱。<br>
你说这是劳动,还是敲诈勒索?<br>
所以说,劳动不是“劳动者”想搬箱子就能搬箱子,想干活就能干活,必须先要经过雇主的同意,双方协商好价格后,让你搬你才能搬,不让你搬你就不能搬,要是旅客(雇主)自己能解决困难,就无需劳驾“劳动者”了。不需要你帮忙,你抢着来搬,然后狮子大开口管人家要钱,这叫劳动吗?<br>
“先买票,后上车”,“先有交易,后有劳动”,这是常识,哪有先干活,然后狮子大开口的道理?<br>
价值,顾名思义就是“值多少钱”,是专门用于交换领域的概念,只有你帮别人解决了困难,满足了别人的需要后,别人自愿拿出多少钱来回报你,这才叫报酬,也是你的“劳动价值”。<br>
所以,“劳动价值”,并非劳动者单方面的声索,而是双方的约定。<br>
你的劳动,是为了满足雇主的要求,为雇主的目的服务,这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职责,双方的责权利都要在契约里明确约定,没有达到雇主的要求,是劳动者的错,达到雇主要求后雇主不按约定付款,是雇主的错,懂吗?<br>
劳动者的自由体现在,你可以接受雇主的条件,也可以拒绝,然后自由离去,拒绝不了,走不了,你就不自由了。<br>
这种自由,是“交叉检验”对方定价的自由,是“双向选择”的自由,并非劳动者独有的自由,你有,他没有,就是双重标准和歧视,破坏了“一般性”。<br>
拿前面的例子来说,旅客自己有手有脚,明明可以自己把行李箱拖到车上去,而“棒棒军”却不让旅客自己动手,非要“帮忙”,要是旅客拒绝不了“棒棒军”的“劳动”要求,就失去自由了。<br>
所以有人感叹到,“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劳动也是如此,“劳动劳动,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呵呵
@clm0600 ,看懂了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