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根林 发表于 2024-8-30 12:22 
第一、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交换和生产是商品成立的两个条件。只有生产没有交换不是商品,只有交换没 ...
第一、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私有物品,私有物品不一定是自己劳动生产的。任何私有物或者其属性比如可观赏性,只要私有者愿意出让,它就成为商品。出让的并不一定是私有物本身也可以是其属性如使用权,如劳务、如画作和风景的观赏性。<br>
第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私有物。商品的成立与否和劳动无关。马克思在《资本论》当中简单论述了“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之后明文声明以后的论述只针对所谓的简单劳动而不考虑复杂劳动。不知道中国的学人为何对马克思的声明视而不见而一直纠结于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关系的讨论。<br>
第三、任何交换,都是两种有价值的商品在两个私有者之间的交换,一种商品形不成交易。交和易这两个汉字固有2的含义在其中。两种商品,就有各自价值的问题,对着某种单一物品谈价值没有意义。<br>
第四、没有价值的物品即便是私有物、即便是私有者愿意出让,它也无法用于交换。两种交易物都对对方私有者具有价值(有用性——马克思用语),方有构成交换的可能。也就是说,两种交易物有价值在前,进行交易在后,价值存在是交易的前提,而非交易创造价值。被交易的实质内容正是两种交易物具有的价值。交易,是两个价值流的对向流动,而不是某一个价值物的单向流动。<br>
第五、人类的活动是有目的性的,不是盲目无意义的。任何物品,如果它没有价值,就不会被生产和占有。反过来说,任何私有物品都具有价值。价值在前,追求价值的人类活动在后,是追求价值的动机催生了人的行为(至于如何称呼这种行为另说,武器制造者毒品生产者都乐于说自己在劳动)。<br>
最后,交换是发生在两个私有者之间的事情,是两个私有者对两种私有物的私有权的互易。交易的内容是物权而非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