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综合法和分析法
综合法:从题设中的已知条件或已证的真实判断出发,经过一系列的中间推理,最后导出所求证的命题.
综合法是一种由因所果的证明方法.
分析法: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追溯导致结论成立的条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结论成立的条件和
已知条件或已知事实吻合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分析法是一种执果索因的证明方法.
综合法的证明步骤用符号表示: P0 (已知) P1 Pn (结论)
分析法的证明“若 A 成立,则 B 成立”的思路与步骤;
要正(或为了证明)B 成立,
只需证明 A1 成立( A1 是 B 成立的充分条件).
要证 A1 成立,
只需证明 A2 成立( A2 是 A1 成立的充分条件).
…,
要证 Ak 成立,
只需证明 A 成立(A 是 Ak 成立的充分条件)..
A 成立, B 成立.
分析法和综合法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思考方法。在数学解题中,分析法是从数学题的待证结论或需
求问题出发,一步一步地探索下去,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综合法则是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
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结论或需求问题。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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