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不等式的证明
2019
考纲考题考情
1.比较法作差比较法与作商比较法的基本原理:
(1)作差法:
a-b>0a>b。2.综合法与分析法
(1)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从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定义、公理、定理、性质等,经过
推理论证
而得出命题成立,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
(2)分析法:证明命题时,从待证不等式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
充分条件
,直至所需条件为已知条件或一个明显成立的事实
(定义、公理或已证明的定理、性质等
),从而得出要证的命题成立。这是一种
执果索因
的思考和证明方法。
3.反证法先假设要证的命题
不成立,以此为出发点,结合已知条件,应用公理、定义、定理、性质等,进行正确的
推理,得到和命题的条件
(或已证明的定理、性质、明显成立的事实等
)矛盾的结论,以说明假设
不正确,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我们把它称为反证法。
4.放缩法证明不等式时,通过把所证不等式的一边适当地
放大或缩小,以利于化简,并使它与不等式的另一边的不等关系更为明显,从而得出原不等式成立,这种方法称为放缩法。
5.柯西不等式
设a,b,c,d均为实数,则
(a2+b2)(c2+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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