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是稀缺性,也就是资源是有限的。可是,经济学家们往往忘记了,人也是有限的。而且,比马尔萨斯的指数人口模型还过分,他们居然把人推向了无限。
大家知道,经济学教材里有个“垄断死角损失”,也就是垄断是不效率的。为了消除这个“垄断死角损失”,经济学家们只好求助于产品多样性,以及价格歧视。
张五常的“关门”弟子——就是张五常博客的那个管理员,把博客里的不同意见基本都扫地出门了,真是得“关门”之要义——说:“真实世界里的垄断行为,其实不会带来死角损失,这是因为只有垄断者向所有的买方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时,那所谓的死角损失才会出现。但真实世界里的垄断者其实是会采取各式各样的定价行为,以便能最大限度地把那所谓的死角损失拿回来,变成自己的生产者盈余,这些行为统称为榨取消费者盈余。这样做垄断者是有利可图的,因此他一定会这样做,而不会向消费者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而导致所谓的死角损失,否则这就违背了理性经济人(自私)这一经济学最根本的假设。”
好像有道理,可是价格歧视也是有限度的吧?而且到底不是也承认了,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可以导致所谓的死角损失?再说,消费者难道不也是理性经济人么?他们一样会保护自己的盈余的!这且不谈,我想说的是:即使没有价格歧视,收取唯一的相同价格,“垄断死角损失”也是子虚乌有的。这对甚至于要费尽吃奶的劲来反反垄断的张五常及其关门弟子们似乎是个不错的消息。
按一般经济学教材的说法:垄断的厂商面对的是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完全竞争厂商面对的是水平需求曲线。关于后者,老萨的《经济学》(14版)是这样解释:虽然整个行业市场的需求曲线是向下倾斜的,但是“一个完全竞争者是市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以至于需求曲线看上去是完全水平的(即完全有弹性)。完全竞争者能够按市场价格出售它想要出售的全部产品”。什么意思?“完全竞争者能够按市场价格出售它想要出售的全部产品”意味着:市场中存在着无限的消费者,而且这些消费者不食人间烟火,你没产品供应也无所谓,有的话他们就按市价照单全收。
我认为,对于“完全竞争”的一个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每一个竞争者所面对的需求曲线都是那个向下倾斜的总需求曲线,并且每一个竞争者都处于边际的位置上。就是说,如果一个厂商扩大生产,每个厂商的价格都会下降,但由于每一个竞争者只是市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价格下降会很微小。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每一个完全竞争者都是价格的接受者,当我们对其中的一个进行研究时,作为一个近似,可以用一条水平需求曲线,但这绝不意味着“完全竞争者能够按市场价格出售它想要出售的全部产品”。
根本的问题在于,完全竞争和垄断怎么才有可比性?首先,这两者面对的必须是相同的消费者群,而对于相同的消费者群,需求曲线一定是相同的,也就是分析中只能有一条需求曲线。关于这一点,罗宾逊夫人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里已经强调了。其次,垄断者只有和所有的完全竞争者这个联合体比较才是有意义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老萨他们分析“垄断死角损失”时,实际上是无意识的把一个完全竞争者代替整个完全竞争行业(即完全竞争者的联合体)来和垄断者进行比较的:也就是把那个单一厂商的近似水平的需求曲线当作了行业的总需求曲线,从而也就是把消费者群推向了无限大。
更重要的是,对于消费者而言,只有产品本身才是有意义的。消费者群确定后,总需求曲线就确定了,相应的产品的边际收益曲线也就确定了:这个产品的边际收益曲线是由消费者决定的,而和厂商是一个还是很多个无关。也就是说,无论对于垄断者,还是对于完全竞争厂商,他们的边际收益曲线都是产品的边际收益曲线。而且不管市场怎样,均衡点只能是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产品的边际收益:这就意味着,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应该是重合的;否则,需求曲线实际上就是没有意义的。
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白:如果有不同,一定是产品的成本不同,也就是供给曲线不同。面对相同的有限消费者群,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完全竞争和垄断的均衡点是相同的,不存在“垄断死角损失”;在规模报酬递减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垄断死角损失”;而在规模报酬递增的情况下,似乎应该叫“完全竞争死角损失”才对。(我们可以把垄断者看作完全竞争者的联合体,如果这种联合不需要任何费用,对应的就是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如果这种联合需要费用,对应的就是规模报酬递减的情况;如果这种联合不但不需要任何费用,还会带来收益,对应的就是规模报酬递增的情况。)
据说哈伯格曾对“垄断死角损失”做过估算,垄断引起的总经济浪费约为GNP的0.1%,这简直就在误差范围内。有人修正后认为,总经济浪费为GNP的0.5-2%较合理,如果这数据对于我们的分析也是正确的话,它似乎可以作为规模报酬略微递减的一个证据。
总之,只能有一条需求曲线,而且它本身就是边际收益曲线,如果出现损失,那是由于供给曲线不同造成的。而罗宾逊夫人和老萨们的分析,是只有一条供给曲线,损失是因为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分离造成的;特别是对于老萨们,因为无意识的把一个完全竞争者代替整个完全竞争行业来和垄断者进行比较,其实连需求曲线都是不同的了。
关于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是分离的,我估计他们是受了平均产量曲线和边际产量曲线间关系的误导,就如同马歇尔们分析分成佃农时受了税收-对等方法的误导一样。类比虽然往往富有启发性,但也往往造成很多误导:因为类比过于侧重异中之同,而忽略了同中之异。不明白两者之间的一些根本区别,盲目进行类比,往往会把一些错误的隐性假设带入引来。学过流体力学的知道,相似原理的应用是要满足很多条件的;不同的情况下,要用到不同的相似准则数,是需要做具体分析的。基于这些原因,对于滥用类比或者打比方,我一直很反感,张五常的那个关于白痴的理论也是明显的一个例子。当我们要说明或者要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最根本、最关键的是就事论事,即使受到类比的启发,最后也还是要回到就事论事上来。
扯的远了,我不过是想说,在老萨们的“垄断死角损失”分析中,把人推到无限,还是比较无意识的。可也有直接把人推到无限的,在《合约结构和非专有资源理论》的第3节“收获:租金的消散”中,张五常分析公共渔场时,就把渔民数量推到了无限,而且他还能保持固定的工资率:这在我是无法想象的。如果说工资率是在渔场之外外部给定的,我怀疑这无限的人会都一头扎进渔场(且不说有限的渔场能否容纳的下),而不去竞争渔场之外的资源,他们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