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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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对公司员工工装的定制、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房地产集团本部,厦门城市公司及漳州二级公司,其他下属城市公司/二级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员工工装制作和发放,并检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负责协助行政部对未满一年离职员工工装摊销费用进行收缴。行政部负责组织对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员工进行工装量体定制。
第五条各部门总经理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装着装情况。
第三章着装要求
第六条员工夏季(6月
1日至10月
31日)每周一必须按规定统一穿着工装(夏装)。公司大型会议或有关活动时有要求的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工装。
第七条 员工应爱惜工装,保持工装的清洁、平整
,不得随意
改动工装款式。
(1)员工应尽量减少工装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2)员工穿着工装应搭配与服装颜色款式得当的
鞋袜,鞋子应该保持清洁光亮。
(3)女员工穿着工装要自然得体,提倡化淡妆,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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