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关柏春在2008-9-12 22:53:00的发言: “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十二小时工作日中包含的12个劳动小时决定的;这是无谓的同义反复。”
对于马克思的这段话,国内学术界能看明白的寥寥无几!
马克思在仅仅考察价值时,把所说的劳动当成是必要劳动从而时间是必要时间来看.并把他所说的劳动为了简便起见当成了简单劳动看待.
至于这段话.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价值决定于所包含的劳动.其实也就只能意昧着,价值总是一定劳动结果的价值.一种无结果的劳动如果判断其价值?这也正是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结果,即一种使用价值.
十二小时,必会产生一个结果----产口或商品.
而劳动力,是一种结果,并且是别人劳动的结果.因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价值是由别人生产这劳动力所消耗的各种生活资料所决定的.于是,劳动者成了一个如毫无头脑的任人支配的机器或动物----我在这里与a马克思先生讨论时,他就承认,资本家就是把工人当成一只卖来的'鸡".并且这只鸡如果一天能下二只,不管所得待遇如何,就一定会下二只蛋.而问题是,工人也会把自己当成一只只知道下蛋鸡吗?
于是,剩余价值理成了,买来较少的结果.但是这个结果会任劳任怨地生出更多的结果.于是卖出的是较多结果,这个差额,便归主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