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农民工群体缺乏主动表达自身利益要求的正常渠道,只有当他们做出了什么“不和谐”的事情之后才会得到社会的关注。这个群体中犯罪率的提高,我们更应该视之为他们对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曲折抗议。对于这个信号的误判,只会让我们犯更多的错误,付出更多的代价。
广州白领扇了茅于轼的耳光
郑现莉
报载,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个别行业上研究进入广州生活人员的门槛,以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理由是,外来人员给本地的“治安、就业、教育等部门”带来了压力。研究中的这项政策所主要针对对象是“低素质外来人员”,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农业收益越来越小而不得不离开家乡的农民工。什么叫“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广州市政府做了当代最好的注脚。
二十多年来,正是“低素质外来人员”的辛勤劳动支撑了沿海地区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他们默默地忍受着无休止的加班、恶劣的劳动条件以及低到极限的工资,有的时候甚至连血汗钱都拿不到。他们没有抢夺“高素质”人员的就业机会,从事的都是城市居民大多不愿去干的最脏、最累的工作。可是,有关部门不仅没有对他们的劳动表现出起码的尊重和感激,反而指责他们“带来了压力”,真是咄咄怪事。
事实上,在广州700万本地居民中,所谓失业人员只有6万,不到总人口的1%,按失业率计算应当在2%左右,远低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5%左右的自然失业率,处于充分就业状态,把他们失业的原因归咎于“低素质外来人员”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况且,广州市政府没有指出本地居民中哪些处于失业状态,在城乡结合部有相当部分城市居民是靠向打工人员出租简陋房屋生活的,他们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但显然也不能归入“失业人员”,因为他们没有正规就业的愿望。
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一直以来农民工子女是不能与城市家庭子女同等进入城市公立学校的,他们要缴纳昂贵的借读费或者赞助费,虽然近段时间时间个别地方规定可以同等入学,但据笔者了解实施的效果如何、范围有多大是很可疑的。据今年5月份《现代快报》报道,广州市芳村区实验小学的借读费在一年的时间内从4000元涨到了3万元以上,涨幅近10倍,而越秀区一家省级小学的借读费竟高达6万元,只是因为这些孩子没有城市户口。如此高昂的借读费只能逼迫他们进入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但是他们又时刻面临被强制关闭的危险。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变相地强迫学生家长要么把孩子送回老家,要么不惜血本送孩子进公立学校。我们可以看到,外来人员成了公立学校创收的对象,何谈什么“带来压力”呢?
犯罪是怎样发生的?
这项政策制定的真正稍微靠谱的理由是治安问题。广州市社科院10多位学者历时半年开展的相关研究显示,近年来,广州每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近80%是外来人员,其中近90%以上在落网前居住在出租屋。事实也的确如此,流动人口的犯罪率一直都在上升。但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深入分析造成他们犯罪的原因,要知道,在母亲襁褓中的时候,每个孩子都是一样的,他们并没有什么区别,并不天然就是犯罪分子或者是守法公民。
有一些犯罪纯粹是强势一方蔑视法律、肆意剥夺底层民众合法权益催生出来的。曾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少年阿星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从15岁出来打工,永远都睡不够。”尽管活跃在深圳市公明镇“砍手党”的几个“老大”都是他儿时的玩伴,甚至在他们外出作案时还给他们做过几个月的饭,但善良的阿星始终没有参与他们,为了摆脱这种影响还主动离开他们到了一家织带厂打工。在四个月的时间里,他每天都要工作12小时,忙时甚至延长到14个小时,午餐时间只有二三十分钟,就这样每个月也只是挣800元左右。只是因为有一次他到老乡家里喝酒喝醉了,耽误了一天的上班时间,他就要被开除。他本来应该得到2000多元工资,但厂里主管只给了600元(加上平时借的300元,也不过900元),还欠1000多元,据说是必须交的押金。并且在与主管交涉的时候还遭到了极其无礼的辱骂,在这种情况下他失去了理智,把主管砍死了。在家里,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平时在厂里,他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厂方不违反劳动法延长工作时间,有正常的节假日休息,又能正常支付工资的话,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当然,还有更多的犯罪是因为社会向他们展现了另一种奢侈消费的同时,却不能提供享受或者尝试这种生活的条件,甚至在剥夺他们的正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也就不可避免了。
在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或者由于政治权力的寻租,或者由于资本的积累,造就了一批暴富群体。在突如其来的巨大财富面前,相当多数人迷失了自我,与财富相对应的社会责任感并没有建立起来,于是我们就见到了种种的偷逃税,各种奢侈消费、炫耀性消费。进入“2006年南方周末中国内地人物创富榜”的120位企业家,他们的平均个人资产达到了20.62亿元,比去年的18.6亿元增加了2.02亿元,增幅超过10%,但是他们的社会贡献却没有明显的变化。这次上榜人物控股企业的平均纳税额为2.7亿,低于去年的2.83亿。尤其是在楼价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的纳税却没有很大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权贵阶层、暴富群体对社会财富的不正侵占却没有改观,层出不穷的腐败事件,严重违反劳动法延长工时的企业主等等就是明证。甚至这种情况并不局限于农民工群体,从事IT行业的高级打工仔也同样如是,没有报酬的频频加班成了一部分人的正常生活状态。
频频在中国举办的奢侈品展览以及时常见诸报端的超高消费也在彰显着暴富群体与普通底层大众生活差距的拉大,在平面媒体以及电视画面中,也充斥着消费文化,似乎消费成了人们生活的唯一目的。这种情况不可能不对底层民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对那些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刚刚从农村来到大都市的年轻人,他们会轻而易举的看到城市富豪群体与他们贫困生活的巨大反差,他们的心里自然就会产生不平衡感。他们还会看到,自己在工厂里面,每天常常工作十多个小时,劳动强度很大,还要忍受高温、噪音、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危机四伏的机器,却只能得到几百元的工资,而那些暴富群体,要么直接通过权力贪污,要么通过权力寻租,要么通过资本运作,轻轻松松就挣了大钱,他们的不平衡感就加强了,久而久之一些人的价值观也就会被扭曲,与其辛辛苦苦的去工作,还不如通过抢劫来的快来的容易呢。曾经热播的《红蜘蛛》,通过对十个打工妹堕落过程的记录清楚地再现了社会对他们施加的影响,她们曾经很善良,但在外界的诱惑下投降了。
还有,严重缺乏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犯罪动因。阿星就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工厂把我辞了,或者工厂倒闭了,我又找不到工作,甚至连回家的钱也没有,我就只有跟着他们去抢了。”农民工为沿海地区的发展付出了最多的汗水,大量的劳动剩余留在了当地,成了资本利润,成了政府的税收,但是请问,地方政府又为农民工做了点什么呢?他们不仅在物质上得不到补偿,在精神上还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他们群体中的犯罪根源很大程度上是要归结于社会的,社会亏欠给他们的太多了。城市居民尤其是富豪群体的犯罪率(指抢劫等刑事犯罪,不包括经济犯罪,即使是这种犯罪也很少受到惩处)之所以低,是因为他们不需要刑事犯罪就能够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源。而底层大众则不同,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积蓄,随着越来越多农民工的涌入,就业变得越来越困难。工作找不到,自谋职业摆摊又被城管部门围追堵截,在饿肚子的时候,犯罪的发生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犯罪分子的个人品质固然有可指责之处,但这种品质又何尝不是学校和社会教给他们的呢?政府部门更需要做的是反思自己制定的政策出了什么问题,社会出了什么问题,一味地把犯罪原因推到犯罪分子个体身上,不仅仅是犯了认识上的错误,更严重的是在这种认识下做出的决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只会激化矛盾。
门槛还不够高吗?
实际上,大城市的非政策门槛已经够高的了,一路走高的房价以及随之上涨的房租,昂贵的医疗、教育费用,以及其他生活成本,对大多数农民工群体已经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负担,越来越难以寻觅的工作机会也是他们进入城市生活必须逾越的门槛。在这种形势下,广州市政府拟议中的提高外地人准入门槛的政策只会使情况更加糟糕,执行起来也会异常困难,因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是当前农业经济越来越衰败的必然结果。据今年8月底中央电视台记者在黑龙江大豆产区的调查,由于受国际质优价廉大豆的冲击,当地大豆价格从前几年的1.5元/斤最高1.86元/斤,降到了今年的1.1元/斤左右,已经跌破了成本价,全省播种面积比2005年减少了25%,预计明年减少的还会更多。《中国财经报道》记者在素有大豆之乡美称的内蒙古莫力达瓦旗巴彦农场,看到的是更加荒凉的一幕,由于这里不能改种其他作物,很多农户大门紧闭、杂草丛生,不得不放弃土地外出打工。
根据笔者在老家河南的调查了解,农民夏季小麦的收入只够农民全年在土地上的投入,包括种子、化肥、农药、除草、耕地、收割、浇水等费用,全年只挣取秋季收入,不论种棉花、花生、玉米还是大豆,总收入都不超过500元。户均按5亩地计算,全年农业收入不过2500元,这些收入最多只够农民全年吃饭、穿衣、人情往来所需,其他大宗支出如孩子上学、结婚、建房、老人看病等,只能依靠外出打工。这些支出虽不象衣食那么紧迫,但很多也都是刚性的,难以削减。
户籍制度已经给农民进城设置了相当高的政策性门槛了,新的限制政策的出台,只能会把更多的人逼入绝境,适得其反促使犯罪率的进一步升高。而且这项政策执行的最好结果也不过是把矛盾暂时转嫁到农村,或者把更多的人从正式就业转移到诸如随意摆摊设点等自谋生路,反而加大城市管理的难度,难道某些人还嫌城管执法的场面不够火爆吗?
需要公民教育的城市中产阶级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这项政策的制定得到了大多数城市居民也就是中产阶级群体的支持。对于城市市民个体来说,希望有更好的社会治安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基于个体利益的短视政策的出台只能在短时间内掩盖这种矛盾,甚至在社会表层背后激化这种矛盾,这实际上是一个损人又不利己的行为,根本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城市中产阶级应该在社会中起稳定器的作用,但他们并不天然的具有这种作用,尤其是在中国,中产阶级人数还很少,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具有社会整体意识,还不能自觉地站在社会整体利益上思考问题。
茅于轼先生在《中国中产阶级与世界资源》中写道,“中国已经有了几千万个有钱人”,他们“生活宽裕,意识形态接近西方,比较有独立的想法,希望社会安定平稳,个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实行代议制政治,他们是形成主流思潮的中坚力量”。广州市制定此项政策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城市中产阶级的愿望,与茅先生“实行代议制政治”在本次事件上的效果是相同的,但是他的城市中产阶级起社会稳定器的愿望却碰了壁,这项政策如果真的按照他们的期望出台的话,只会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茅先生没有谈到有多少钱才算是“有钱人”。据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透露的数据,中国0.4%也即大约150万个家庭占有了70%的国民财富。按人口来计算的话,这类家庭成员总数不会超过1000万人,不到总人口的1%。这个群体自然在茅先生的“有钱人”中,但很可惜,他不仅不是社会的稳定器,而且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他们虽然也希望社会稳定,这种稳定是建立在对社会财富的过分吸纳,对其他社会成员过分剥夺基础上的,不管他们的财富是通过什么途径得来的都是如此。要知道,在发达国家,一般是5%的家庭占有50%的社会财富,而我们却远远超过了这一比例。
不在富豪之列的另外几千万人属于中产阶级群体,虽然也属于茅先生的“有钱人”,但人数太少了,在13亿人口中不到5%。而且在社会通行的“丛林法则”文化下,如果真的让他们掌握政策制定权的话,也只会制定出对自己有利的政策,而不会照顾到另外95%更广大的底层民众的利益,广州的这次事件就是一个明证。一般情况下,个人或群体对于社会政策的主张只会基于个体或小群体的利益,而不会自动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城市中产阶级要成为社会稳定器,不仅群体规模要扩大,而且还要具有对全社会的责任感,这取决于他们能不能正确对待底层民众的利益要求。
农民工群体缺乏主动表达自身利益要求的正常渠道,只有当他们做出了什么“不和谐”的事情之后才会得到社会的关注。这个群体中犯罪率的提高,我们更应该视之为他们对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曲折抗议。对于这个信号的误判,只会让我们犯更多的错误,付出更多的代价。
稳定社会的根本之道在于稳定底层民众。茅先生虽然也承认“如果拿人数来讲,恐怕怀念毛泽东是当前的主流”,但“这是一个非常有破坏力的思想,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怀念毛泽东真的有这么可怕吗?这其实是底层民众对公平正义、对廉洁政府的回顾和期望,在我看来,这不仅不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反而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主要推动力。
广州市政府如果真想减少犯罪率的话,我倒是有一些建议。尽快抛弃这种以邻为壑、不负责任的做法,不仅不能提高准入门槛,反而应该降低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各项生活成本以及政策限制,积极响应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努力把房价降下来,把医疗、教育费用降下来,建立、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严格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变城市管理措施,给底层民众的自谋生路以更多的宽容,等等。
郑现莉的博客地址:http://vip.bokee.com/name/zhengxianli
前面说得不错, 但是我就看不出作者有的理由要"扇"茅教授的耳光.
作者把广州政府限制民工进入的政策硬栽到广州市民--或者说所谓中产阶级的头上,这是纯粹的主观臆断.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这项政策的制定得到了大多数城市居民也就是中产阶级群体的支持""
这话有什么根据?!
如果真的让他们掌握政策制定权的话,也只会制定出对自己有利的政策,而不会照顾到另外95%更广大的底层民众的利益,广州的这次事件就是一个明证。
这话够武断. 不可否认每个阶级和个人都存在利己倾向,但是所谓中产阶级制定政策,总比现阶段官僚和富豪制定政策好吧. 茅教授说中产阶级制定政策的好处是此阶级的人一方面自身就是劳动者,和草根阶层不存在根本对立,另一方面又具备足够的受教育程度,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眼光. 何况,现行政治体制下所谓中产阶级的态度可以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决策是不可能的.
最后,上来就要"扇"谁谁的耳光,本身就证明了她自身有够肤浅的,连对别人的观点基本尊重都没有,也好意思参与公共讨论么.
见《信息时报》载《广州白领赞同对外来人口设门槛 反对无序涌入》,http://news.qq.com/a/20061219/000037.htm
建议楼主自己了解清楚吧, 对什么人设立了门槛.
我自己是广东人,这些我应该比你更加清楚.我从不否认,外来人口对广东发展的贡献.
这个,我就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了,广东的城市,由于本身优秀的大学不多,所以一直对优秀人才都提高了不少好的条件,希望吸引人才.
另外,现在广东可以说是现在中国最为多元化的省份,起码珠三角就是,特别是深圳和广州.
另外一个,现在广州的治安不好,我很肯定的说,也是由于一些不怀好意的外来人口所造成的。你去了解一下,现在广州7成的抢劫,扒手之类的案件都是外来人口做案的.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珠三角其他城市.
至于对外来人口限制,广东应该说是没有多少限制的,而相反更希望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 但是对于可能给本身社会造成混乱的人进入,加以限制也是正常的。
就像澳洲,会允许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因为这些人进入可以带来社会发展,但是不是说谁想去澳洲都可以的.
建议你自己先了解清楚情况,别只知道那么一点的乱造文章,
对,说得很对。上帝来到人间,他解决问题,也需要时间。
另外,所谓砍手党的问题,也应当靠时间来根本解决。请设想,当人类胜利进入22世纪,那时候啊,人口都很少了,大家现在都不愿意生孩子,很多国家都奖励生育,那到时候,大街道上连个人影都不多见,砍谁去?何况,根本就没有人想砍了。
最后,兄弟想说说广州国的问题,这广州国制定政策,也太不科学了:请设想,假若广州县国,上海国,深圳国,等国,不联合采取行动,光广州采取对策,有用吗?看来,应当由联合国出马了,是时候啦!!!!
“
茅先生虽然也承认“如果拿人数来讲,恐怕怀念毛泽东是当前的主流”,但“这是一个非常有破坏力的思想,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
”
如果我们以暴易暴,则按这种逻辑,应当大力扇茅先生耳光。这茅老先生,太粗俗粗暴了,大家请看一下,是否是这样?
旧社会那皇帝,尚且知道“爱民如子”的大道理。其中晕头转向的皇帝,尚且知道问候子孙:“何不食肉糜?”
但是,茅老先生作为晚生,作为一个活了70多岁,见过古今中外好多大世面的人,当他明明知道国家的主流成员在进行怀念(这里的怀念,是由主流国民自主、自发进行的,不是强迫的,也说明了不满当前,从而跟怀念任何人任何言行相对无关,总之,这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说明了当前存在着问题,说明主流对次流不合作),他偏偏又说什么“。。。主要对立面”。他眼里还有主流的人吗?还有问题吗?
确实,他是想说某思想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他没有说或者没有想去说主流国民是主要对立面,但是,在他眼里,那些主流国民是无缘无故怀念某人某思想的吗?是被威胁利诱去怀念的吗?主流的国民,为什么去怀念?某人某思想,为什么“叫”主流国民去怀念?
而且,有的思想是有罪的吗?茅老先生,你有脸去喜欢自由主义吗?而且,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任何社会思潮,那是由于某思想的既有存在吗?茅老先生,你的理智呢?
那些主流的国民都是愚昧落后的吗?他们就没有自己的思考资格、思考能力吗?如果那被怀念的某人某思想是“非常有破坏力的思想,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那么,进行怀念的那些人,是成了什么了?
为什么说,茅老先生是粗俗、粗暴的呢?为什么说,按照以暴易暴的逻辑去说话,就应该说:大力扇茅老先生耳光光的呢?兄弟的根据,就在上面。
再打个比方来说:
人都是自挣自花,我有钱我吃蟹黄,不吃螃蟹,你没钱你先饿着,这是客观存在着的一种社会现实。对这种客观存在着的现实,大家都知道的。而有的小孩子他不懂事,他针对此事,他说:你没钱你就别吃饭,因为你没钱!那么,大家也不认为这小孩子粗暴。而有的皇帝呢,他很关心子孙,他说:吃肉粥好吗?那么,大家也不认为他粗俗,他在深宫大院嘛。而茅老先生呢,他是个成年人了,他还见多识广,他是改革家,他呢,他很粗俗粗暴,好比是这样说话:你没钱,那不是富人给你造成的!!!是你没本事创造!没钱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怀念是可以理解地,但是你怀念的那人那思想是非常有破坏力的,它是社会和谐的主要对立面!!!假若这样来说话,大家就可能认为这人很粗俗粗暴了。
茅老先生的思维,似乎还停留在有的文革小将的层面上。有的文革小将就认为:封资修思想,古代文物,还有“潘富贵”这种姓名,那是今天社会问题的根源,应当彻底打倒,再咬牙切齿踏上一万个脚。
茅老先生,当你自己明明知道社会的主流民意是怀念,那么,你应当深刻反省此一社会存在,还应当对主流的民意表现出应有的尊敬!
不然的话,你成什么了?你是干什么的?你在干什么?
你的眼里,是否还有亿万的人及其内心之应有的位置?
你是黄毛丫头吗,指点江山,信口开河?
你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可以宣判一切?
所以说,我说你粗俗、粗暴,那是有根据的,你很难逃脱。
当你粗俗粗暴地宣判那被主流民意所怀念的某人某思想的时候,你自己去想想,那是不是,相当于在打亿万人的耳光呢?
如果我象你一样,我来宣布:茅老先生的那某思想,是“非常有破坏力的思想,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那么,你会认为我低级粗俗而不屑一顾呢,还是认为我蛮横粗暴而想让我自打耳光?
其实你的问题,还是人治思维啊。根本的问题,在于你等,视法律如无物。但是你等,偏偏又大力认同物权法。好玩儿,不理你了。
可是我在澳洲生活了4年,英国生活了一年. 却想说,澳洲的本国人,一个从SA到VIC的农民,去那里就是专心自己的工作,自己穷就努力工作,不会跑去当砍手党去的,假如这样的问题发生严重的话,影响到VIC本身的治安,VIC洲政府同样会做出限制.
另外一个,说西方世界的国家,人都完全可以自由流通吗,也不完全. 只是说,他们的限制更加细化,去限制到一个个人, 或者某一特别团体的流动而已.
我反对户籍制度,但是不反对限制某些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人,群体所流动.
是你自己因为太过注重所谓的人权,所以才让你看不到真正的本质.
几年前,我还真像你想的那样,但是出国久了,接触事情多了,却发现问题的实质根本不是我们国内所认为的那样.
特别关系到所谓人权,工会这些东西的时候. 还有所谓的平等,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具有完整的公民资格,那我想问你,知道澳洲的白澳洲政策吗, 美国不成文的种族隔离. 甚至到20年前还有限制中部的普通工人往东部迁移.
而且我所说的,假如广东不再进行一些对外来人口的限制,特别是可能造成广东不稳定的群体进入广东,那样是不是又损害了其他公民的利益.
在这样权衡一下,你就应该知道谁轻谁重.
看样子“社会排斥”也是进行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良方”了。被排斥的“不稳定群体”最好都交给“本拉登”接管。
岂有此理!!!!
有一点疑惑:为什么“自由”迁徙强调“在自己国家境内”?为什么跨国迁徙不能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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